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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秋之晓芙+番外 作者:雪微微(晋江12.9.27完结)-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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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尖尖角是谁啊?”双雪往页面上扫一眼。
  “我啊——出自杨万里的《小池》,就是‘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一句,不过到我这里就变成“晓芙才露尖尖角,早有五班立上头了。’”
  “这也行?”双雪拍我的肩膀,“是不是要找新房客啊,我毛遂自荐怎么样?”
  “不成的了。”我有些丧气,“这房子是我父亲一家的,现在他们要回来住了。”
  “突如其来?”
  “无所谓了,几年前他们上东北,帮我继母的儿子新店开张,还出钱出力帮他娶了媳妇,现在安定下来,二老也决定回来常住——他们带我不薄,中午才来的电话。”生父的厚此薄彼已经让我习以为常,却还是有些不是滋味。
  “那你就上我那里住吧,我正愁要人平摊房租的。”双雪想也不想。
  “没想到钥匙才给你两日,就要收回了。”我对这突来的消息感到不耐,“这房子我断断续续住了几年,也没什么感情,这两年连一样新家具都没买。”
  “别把自己说成黑魔王了。”双雪拍拍我的肩膀出去,“在我心里,你一向很好。”
  我微
  微一笑,又在房里磨叽了一阵,而后,晚饭不吃就开始收拾自己的东西。
  “看来我需要花几日的时间给房子做个大扫除了。”睡前我还在嘀咕搬家这个事情,一想到要干体力活就愁云惨淡,只恨不得临时找一个男朋友来给我做苦工。
  **
  据实而说,其实家里的房子有百来平方,三室两厅,三个人住着还算宽敞,我还真没有搬家的必要——然而,我了解自己和父母两家的人都合不来,一见面就要犯冲,与其争吵,不如搬远,而最重要的,还是大学后自由和懒散惯了,我再也不能把被约束和命令当做等闲了。
  两日周末时光,我多次往返,和双雪一起把自己的东西搬到了她的租房,然后把家里的房子仔细打扫一遍,周日晚就没在家睡了。搬东西倒是一件简单的事情,比大学离校还容易处理——我不过将自己冬夏的被子,衣服,一些生活用品,笔记本电脑,还有两大箱子的书和旧教材移了一个地方,连自己常睡的一张床都不作理睬。不过粗心如我,却将肖文韬的扑克和苹果薄荷也一并带到了新居。
  “苹果薄荷”这个名字是双雪告诉我的 ,她一见我捧了这个植物进屋就喊了出来,说这属于淘汰品种,不容易找到,让我眼前一亮,情不自禁自说自话起来:“以后你有名有姓,不用叫绿香啦。”
  我将苹果薄荷摆放窗台,好像安置了一个重要的朋友。
  **
  植物和扑克倒是好说,唯独思念是不受控制的。随着新一周的开始,我的生活又开始进入了正常的轨道,便也有了时间来挂念肖文韬。
  走在街上的时候,心里总有错觉会和他迎面而过;上公交车的时候,目光会在人群里搜寻,好像会在不经意间看见他;夜幕降临以后习惯待在客厅,临近十点钟的时候,会不时往大门的方向瞧去,好似肖文韬随时会推门而入;从学校出来的时候,会在门口驻足一会儿,仿佛肖文韬会从天而降,来到我面前。
  我一点儿也没有刻意掩饰自己的寻寻觅觅,对父亲和继母的回来也不去过问太多,把必备的生活用品采购一些,到火车站迎回他们后,就预备拍手大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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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一次见到父亲和继母是在三年前,如今岁月过去,很多事情都已悄然变化,而我和他们二人的关系,仍在原地转圈——我尽力维持脸上的笑容,努力让自己表现得像个随和的亲人,对父
  亲和继母脸上的冰冷浅笑以对,本以为这天可以首创和平的局面,然而,这个想法还是太过天真,亦或许是我伪装的本事还是远远不到家。
  这时间,我看二人已经在家中的沙发坐定,便说了告辞的话,只是等不及出门,我就听到了冷语,顿时感觉像被劈头盖脸地浇了一盆凉水。
  “做这些小事还不情不愿的,养你这个女儿是做什么用的?家里有房,还要出去出钱住,不是存心让亲戚邻居的说闲话吗?”继母在沙发上笑里藏刀。
  我不答话,心知肚明这时候作任何回话,都会被当成犟嘴,再一次强压膨胀的情绪,只想赶紧推开家门,逃离这个火药味十足的地方,然而人未动,我已经收到第二波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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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哑巴了是不是?你妈妈在问你话!难道你没有看到,我们坐火车已经累得够呛,不懂去买点菜,给我们做些饭菜?让我们也喝口热汤?”父亲在一旁帮腔,他的手搭在继母的肩上,看我的眼神好像仇人见面,分外眼红。
  “爸,小妈。”我这会儿就是撞死在大炮上,也强过唯唯诺诺的窝囊,也终于明白,我无法和他们化干戈为玉帛了,“你们好好休息,我还要去上班,先走了。”
  “我就知道你不喜欢我,从来都不喜欢,连带你亲生爸爸,你一点儿也不亲,我还真没有脸给别人说,家里有你这样的女儿,哼,养你十几年都不如养条狗。”继母小眼努力睁大也是徒然,“回来之后就要走,你以为这里是哪里?旅馆还是饭店?”
  “小妈——”我必须强调,这个时候自己宁愿被自己亲爸打死,也还要强作死硬派,也承认,我的确是少了主动去买菜做饭的自觉,说的话也不顾后果了,“我在老家待了八年,而后在这边和妈那边来回跑,十一年的时间,并不让你们花太多心血,读书的时候一有空在家就洗衣扫地,买菜做饭,高中毕业后不曾问你们要过一分钱,这两年住这里我也——”我咬咬牙,“按时往你们的卡上打了住宿的钱——养我成人是你们的责任,你们需要为自己所应负的责任洋洋自得吗?”
  “哼!你滚——”继母的手指向大门,“快滚,我不要见到你这个畜生!强词夺理!你以为你做了什么事,这些事情说出去,只会让人笑掉牙!你给我滚!”
  


☆、十五章

  我看向父亲,他的眼里深邃起来,暗藏杀气,心里蔑笑一声,用自己最为坚定的回应,“我走了。”
  我拉门关上,心里随门的合上一阵轻松。真是古怪的事情,我暗想,从前和家人还嘴过后,我还会郁闷还一会儿,可是今天却像个没事人,大概是没心没肺又深入层次了吧!
  我“噔噔噔”下楼,像是得了一场小的胜利,走到平地,我仰望天际,不禁想起了不知身在何方的肖文韬,“你这会儿是在哪里飘荡呢?”
  我无法抑制自己对肖文韬的思念,也无法控制,自己在回忆里将他美化,每当我觉得走在前面的人可能是他的时候,我只能自嘲一笑,告诉自己,肖文韬已经离开了这个城市。
  **
  又一个晴朗的夜晚,我像个孤魂野鬼在流光溢彩里游荡,经过靠近市中心的一个商场,我驻足,看落地玻璃窗上的商品折扣广告,转身离开的前几秒,又有一拨人从商场大门涌出来——我一眼瞧见一个熟悉的面孔,情不自禁地喊了他的名字。
  “展宇——”眼前的展宇,与前段时间的颓然憔悴不同,接近初次见面的模样,眉清目秀,穿一身简约风格的灰色衣裤,好像过去几年没在他身上留下任何印记。
  “唔——”展宇看我的眼神淡淡然,他低头略微沉吟,然后温和一笑,一如当初,伸手接过门口人发放的传单的时候,一辆汽车驶过的灯束打在他身上,就在这几秒钟时间,我看见了他的左手大拇指,白色月牙儿的下部有一个横T字形的印记,细微如发丝,不足半公分,却像敏君曾经描述过的某种符号。
  “展宇——”在我思索明白以前,一个女孩过来提一袋东西过来,一手挽起展宇的胳膊,笑靥如花,“等久了吧?我们走吧。”
  “嗯。”展宇对她温柔回应,向我点了点头,和那个女孩从我身边走过,好像我是一个陌路人。
  **
  我看着展宇远处的背影,心里的情绪已迥然不同,准确说,是没了从前的失魂不安,只觉得这样的他看起来似乎更快乐,便也是好的。晚上打电话给敏君的空当,我提到了展宇身上的印记。
  “晓芙,我不是说过,标记地方不一定的事情吗?指甲底部也有可能的,我没有亲眼所见,也不敢确定。”敏君对此如是说。
  听到这里,我心里仍有不易察觉的失落——假若展宇选择了时间银行来储存
  记忆,那么,他忘得最干净的,也包括我,毕竟他和苏秦秦还有青梅竹马的情谊,和我只有大学至今的五年交情。
  我想着自己的心事,看着窗前的那盆苹果薄荷,欲取两片叶子泡水喝,伸手碰到叶尖的瞬间,急速缩了回来,像是全身通了电,于电光石火间,我回忆起了从前的事情——不是很愉快的一件。
  **
  记得十二岁的某个周末,去买菜的我意外获赠了一个手掌大的木根,土黄色,看起来全无生命力,如果是平时遇到,大概早就被我一脚踢飞了。
  “爷爷,我不会做木雕啊。”我把那个木根看了又看,手掌向前,要将它还给捋着银色长须的老者。
  相比手中这个不起眼的东西,眼前这个有着一部长须的人更摄人眼球,我暗想。
  “呵呵。”老人慈祥地笑眯了眼,向我推推手,“这是个红薯的根,你找个盆子,放些沙土,时常浇水,不久就能看到它发芽了。”
  “哦?!”我只好连声感谢,半信半疑地将这个木根带回了家,照吩咐将它埋入了沙土,每天按时浇水,日盼夜盼,比守着开花的诚实孩子雄日,还虔诚几分,却没有瞧见一点儿变化,好像这个木根要沉睡千年。
  那时间,我学会了一首叫做《兰花草》的歌,便唧唧哼哼,继续日夜期待,终于在一个月后等来了惊喜:那天早上,经过日复一日的等待后,我终于在土黄色间发现了一片新叶,绿中微有紫色,才小指甲片大小。就是这小东西,立刻就让我我不可抑制地在房子里跳来跳去,手舞足蹈,犹如种了五百万。
  **
  从此以后,我对自己的这一盆植物喜爱更甚,只觉得它是独属的财产,每天回家后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观察我的红薯叶子长得如何,把数叶子当做了一件最为幸福的事情,又几次求告自己的父亲和继母,让它自由生长,像个唠叨的朋友对它叽叽咕咕,说了无尽的话。
  然而这种喜悦没有维持多久就消失了。
  某天放学后,我兴高采烈来到自己的植物面前,看见的却是茎秆光秃秃的情形,所有翠绿色的、深绿色的叶子都消失不见,明显是被人一齐剪了去。
  “怎么回事啊?”脆弱如我,眼泪立刻就下来了,在继母的一声呵斥吃饭声中,我垂头丧气到了餐桌,才擦去脸上的泪水,却止不住眼睛的再次决堤:我看见了桌上有墨绿色的一盘菜,
  叶子和茎秆的形状,是我再熟悉不过的一种。
  “禾晓芙,你慢吞吞的还吃不吃饭?难道说,我给你做饭还得等你慢慢过来?不过你看,你种的红薯叶生涩得很,味道一点也不好,真难为我洗了好几遍。”继母从那个盘子里夹一大筷子的菜在我面前晃了晃,脸上是一贯的笑,“还浪费了我不少油和时间。”
  “是。”我应了一声,暗地里握紧了拳头,晚饭不吃就跑回了房里,任继母和父亲在厅里絮叨不休,骂骂咧咧。
  **
  “还是放不开啊。”我看着那一盆苹果薄荷感到无奈,绝了自己采叶泡水的念头,看这一盆绿色的植物,忽然间觉得它一个从未远离的好友。
  五一节后使用夏时令,加之班上为迎六一节排演节目,我每天回家的时间更晚了。
  在选择节目方面,我们班独树一帜决定编排《玫瑰公主》的话剧,无论剧本编写、舞蹈设计、服装搭配等,都是群策群划完成。
  事情从节后上课的第一天开始。那天傍晚,我们班开了一个小型的班会,由此确定了话剧主题以及分工合作,并且讨论了故事的发展。当晚我就将剧本排版打印出来,第二天就开始了试演练。
  我们班所排演的《玫瑰公主》是开会时,你一言我一语讨论出来的,大家叽叽喳喳,各执己见,难得的还是有了最后的统一。
  故事的内容,可以说揉和很多的童话,相近却不同——从小备受宠爱的玫瑰公主在十岁生日前夕,在土豆飞猫的帮助下,为了解救国民三年干旱的灾难,变成了胖公主,外形大变,然而真心不改,又在父王的生日宴上遥望了百花国国王,从此芳心暗许。谁知百花国王已中魔咒,只有黄金玫瑰的花蜜才能解救。为了真情,玫瑰公主不畏艰难,爬上万级冰阶,凭勇气和智慧唤醒了千年不开的黄金玫瑰,最终成为了百花国的王后。
  **
  我将故事大纲想了又想,不禁会心一笑,虽然当中仅多了“胖公主”的新意,却很符合我们班的风格——不按常理出牌,剧中的玫瑰公主最后也没有恢复原形。
  剧本新鲜出炉以后,班上的同学就自发地开始了分配角色,并在后续讨论中修补了一些逻辑的漏洞,加了许多小的角色,好让更多的人能够上台表演。
  在选角分角方面,我一直放手让学生们自己安排,可谓安心又省心,除了——班上唯一的胖
  女孩,丁佳佳对出演中后期的玫瑰公主感到羞涩难安。
  “我——不行的。”分派演员那天,丁佳佳的脸红得像个蛇果。
  “拜托了——现在改剧本也不好啊,这可是全班同学的心意。”孙琳琳狡黠一笑,“你可是我们班的王牌。”
  “是啊,还是这个故事的绝对主角,禾老师不是鼓励我们大胆尝试嘛!”陈晨和宋曦也在旁边鼓动。
  “那我试试吧。”丁佳佳声如蚊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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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星期后,剧本基本定型,角色分配也顺利完成,演员们的表演也相对成熟几分,女主角丁佳佳渐渐克服紧张和羞涩,越来越融入剧中,人也变得更为自信。这点让我尤为安慰。
  为了不耽误下午回家的时间,演员们都在中午抽一些时间排练,后勤小组准备的服装、道具也慢慢跟上,整个节目很快就有模有样了。
  “看你们每天忙忙碌碌,倒显得我没事可干了。”我每天跟着他们一起排练,偶有时间出点主意,大多数时候驻足在旁,倒像个置身事外的观众。
  “禾老师,您是总导演。”几个同学对我乐呵呵,“得有您压场才行,要不然闹哄哄的也不成。”
  “哦?”我不时用新买的相机给他们照相,心里面暖洋洋的——总导演?这词听起来真可爱,名不符实,却让人喜来乐受。
  回家以后,我经常会用一些时间上传一些图文,记录班上生活的一些点滴,由此感到的些许满足,不是言语能表达的。那时间,我和双雪两个同在客厅,一个对着自己的笔记本啪啦啪啦,另一个则不时看向窗外,各自心事重重,却不多言语。
  “双雪?”观察到双雪出神的时间长又频繁,我不禁担心,她真的出了不肯言说的变故。
  


☆、十六章

  “嗯?”双雪难得的回应,总是要迟缓半分钟以上,“我没事。”
  我长吁一口气,手间的动作慢了下来,视线落在了于茶几摆放的一副扑克上。
  “萧十一郎——”自从肖文韬一个月前离开不见,每天思念他便成了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习惯,在这个通信发达的年代,我没有任何联络他的方式,也不能阻挡他继续前进的步伐,只有用他留下的扑克牌和苹果薄荷,寄托这多余的相思了。
  说起这副扑克,除了四月上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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