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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在那个恋爱的季节-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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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见不散(3)     

  樊星,那天回家的时候,我一路琢磨着这个名字,觉得还真挺好听的。至于那个“樊”字,我到家后查过字典才知道怎么写。

  3

  樊星走后,我在路边坐了足足有一个小时,直到双腿麻木、手脚冰凉才蹒跚起身,拦下一辆车回家。在漆黑的楼道里开门的那一刻,我觉得自己真的要崩溃了,甚至产生了一种推开这扇门就要掉入万丈深渊的错觉。当然,错觉不过是错觉,没有什么深渊,我只是倒在了自己的床上而已。床上的枕头被子乱七八糟,带着樊星身上的淡淡香水味儿,我知道,如果仔细找找,床单上还会看见她落下的柔软长发。

  “这样不行,得振作一下。” 我强迫着自己翻身起床,把床单被子收拾得平平整整,把塞满烟头儿的烟灰缸冲洗得干干净净,又带着一股扫除一切不快的狠劲儿把整个房间都打扫了个遍,然后发现再也没事儿可干,只好走到阳台上,抬头看着云层密布的暗红天空,一连气抽了四五根儿烟,期间只觉得思绪纷飞、心如乱麻,至于想的到底是什么,倒也全然没放在心上,总之,一切与樊星有关。

  当最后一个烟头儿被风卷着盘旋向楼下坠落的时候,我决定:我不能再住在这儿了。我得搬走,换一个全新的环境,彻底切断和樊星之间的一切联系,这是唯一的办法。

  我走回屋里,抬眼一看表,已经一点多了,可气的是,我却依旧清醒异常,全无睡意。不知从什么时候起,睡觉简直成了我不可多得的享受之一,因为,只要是在睡梦中,我就能忘掉一切,就不会再感觉到那无处不在让人窒息的孤独和寂寞紧紧地包围着我,哪怕是做了噩梦,我也会告诉自己:全是假的,全是假的,那一点儿也不可怕。

  然而,可怕的是我现在还醒着,无事可做,没人陪伴,像一只奄奄一息的大青蛙端坐于枯井之中,坐卧不安,手足无措。我抓起电话给凌晨拨了过去,这种时候,只有朋友是我的救命稻草。

  “小谢,怎么这时候打电话?”

  “你在哪儿呢?一人还是和沈月在一块儿?”

  “别提了,正加班呢,这礼拜要赶出一个工程图,我都三天没睡整觉了。”

  “那算了,你这么忙。我也没什么事儿,就想叫你出来坐坐。”

  “你丫算是完了,这都什么作息制度啊,整个一昼伏夜出。嗯…要不,你过来找我吧,我正好也想出去吃点儿东西呢。”

  “行,哪儿见?”

  “火锅吧,就那家辣得变态的。”

  两个小时后,我和凌晨都吃顶了,双双目光呆滞地看着那锅油汪汪还在翻滚着的红汤,胃里忍受着辣椒过量带来的灼烧,突然感到一种无话可说的尴尬。事实上,从见面到现在,除了闷头吃饭喝酒,我们也没说过太多的话。

  “我和沈月可能快结婚了。”凌晨点上一根儿烟,深深地吸进一口,然后吐出笔直的烟柱,他的脸在烟雾后面显得模糊不清。

  “是吗,挺好。真他妈快,一转眼咱们都到了这岁数了。”

  “你要磕不上樊星,我也认识不了沈月,哪知道现在……”

  “走吗?”我问凌晨。我不想再顺着这个话题说下去了。

  “行,走吧。”

  我们结了账起身走到门外,一阵寒意扑面而来,冷得我们双双打了一个哆嗦。

  “今年冷得真早。”

  “嗯。”

  “小谢。”

  “怎么啦?”

  “算了吧,真的,老这样下去有什么好?”

  我低下头,把脸藏在高高竖起的衣服领子里,无言以对。

  “樊星是不错,可你们都分开那么长时间了,人家也又有主了,你再这么硬挺着也不是个事儿啊,何必呢?”凌晨一拍我的肩膀,“你丫原来不这样呀,为一姑娘弄得自个儿这么颓。”

  “退下来了,别提当年勇了。”我苦笑着说。

  “再找一个吧,不就那么回事儿嘛,谁能比谁差多少?”

  “话是这么说,我也不知道自个儿这是怎么了,怪丢人的。”

  4

  我真的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那些年突然显得那么遥远,我知道,我再也不是那个找个姑娘随便乐乐,练上两次,然后转头就能把一切都忘得一干二净,只带着一腔可笑的得意忘形再扑向下一个目标的愣头小崽儿了。也许,我是有点儿老了,也许,我只是在和樊星的相处中变得越来越平淡了而已,谁说得清呢。

  可是,刚认识的时候,我们还都是那么年轻,好像谈着这个世界上最牛逼的恋爱,尽情扮演着一对儿让人赏心悦目的情侣,徜徉在北京的大街小巷,随心所欲,忘乎所以,全然无暇顾及以后会飘向何方,更不会想到今天的模样……

  草草送走那对墨西哥傍家儿之后,我马不停蹄地赶到了经贸学院。坐在离学校大门口不远的那片柔软的大草坪上,我呼了樊星两遍,然后悠闲地晒着午后的太阳,嘴里含着根刚拔下来的草根儿,一边注视着校园大道上过往不息的各色姑娘一边等着樊星的回信儿,校门口的两个保安远远地盯着我,神情鬼祟,我假装什么也没瞧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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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见不散(4)     

  过了几分钟,电话来了。我隔着话筒听出她的声音懒洋洋的,好像刚刚睡醒。

  “喂,请问谁呼了8251?”

  “我—谢天,还记得吗?”

  “哦,是你呀。”

  “对啊,打个电话问候你一下,怎么样,团带完了?”

  “带完了带完了,客人对我还挺满意的。对了,那天真的谢谢你,借我电话用,还请我吃了蛋挞。”

  “甭客气,举手之劳。不过你要真想谢谢我,干脆也请我吃一顿得了。”

  樊星在电话那头笑了:“你这人怎么这样呀,觉得那天吃亏了吧?”

  “嗯,我就是一著名的‘小便宜王’,最怕吃亏了,一琢磨你带团挣钱了,就急着想瓜分一下你的劳动果实。怎么着,同意吗?”

  “不同意。”

  “得,你还真干脆,连假装考虑一秒钟都不会,我觉得我这小要求也不算过分啊。唉,看来我这么大老远的来找你一趟算是白折腾了。”

  “你来找我了?得了吧,肯定又骗人呢,上次你还说你戴眼镜呢。”

  “这次狼是真来了,我就跟你们学校门口那块儿大草坪上呢。我可就等你10分钟,过期不侯,你看着办吧。”

  事实上,我并没有只等10分钟,樊星也一点儿没给我面子,足足过了半个小时,我才见到她的面儿。就在我犹豫着是不是直扑女生宿舍楼打听她住哪个房间的时候,她才姗姗来迟,还是穿着那件又肥又大的牛仔外套,嘴里嚼着口香糖,飘飘悠悠地来到我的面前:“你还真来了呀。”

  “那还能有假。我说,你这仔服是不是打哪儿顺来的啊,睡觉都舍不得脱吧?”

  “你还挺有眼力。”她下意识地拍了拍衣兜,“这衣服还真不是我的,是我一同屋的,这几天她借给我穿了。”

  “你那姐们儿看来块头儿够足的。”

  “才不是呢。她呀,比我还苗条好多呢。”

  “我操,这衣服套我身上都不嫌小,你们这都什么路子啊,整个一对儿怪胎。”

  樊星格格地笑出声来:“你就损吧。哎,说正经的,你怎么也不打招呼就来找我了,我下午还有课呢,没法跟你去吃饭,就算你请我我都没法去。”

  “别呀,我大老远的来一趟容易么?走吧走吧,上课有什么新鲜的,谁没上过课啊……”

  5

  “说吧,来找我有什么事儿,连课都不让我上。”我们俩端坐在学校附近一家体面干净的韩国餐厅里,温和的阳光透过玻璃照在我的脸上,我眯起了眼睛,看着对面的樊星双手托腮,忽闪着长长的睫毛,满脸认真。

  “没事儿,真没事儿,就想找你来说说话。”

  我们点的菜陆陆续续地上了桌,我闷头一顿足吃,忙了一上午,我是真的饿了。樊星却几乎一点儿也没动面前的饭菜,我连劝了好几次都毫无效果,她说中午已经在食堂吃过了。

  “哎,谢天。”

  “怎么了?”

  “你是不是没事儿就爱找女孩儿蹭饭啊?”

  “也不能这么说,哪有那么多女孩儿像你这么好说话啊。”

  “唉,我也就是刚才心一软,真应该坚定一下,不跟着你走。”

  “这么说我可不爱听了啊,跟我吃个饭怎么啦?你刚才要是不同意我就明天还来,非得蹭上你这一顿不可。”

  “我怕了你了。跟你说正经的,咱们这可是下不为例,你要老来找我我可受不了。”

  “这有什么受不了的,以后我结帐不就完了。”

  “你瞧你又不正经,根本不是这么回事儿,你结帐也不行。”

  “那是怎么回事儿啊?”

  “嗯…我也不知道怎么和你说…算了,不说了。”

  “有什么说什么呗。你是不是想和我说你已经有男朋友了,让我别跟这儿瞎忙活了?”

  我看到她脸上换上了一副如释重负的神情:“你怎么猜到的?”

  “还用猜啊,这不明摆着嘛—像你这样的姑娘,没男朋友才是怪事儿。”

  “那你还……”

  我向她做了一个“打住”的手势:“咱们不说这个。你该怎么着还怎么着,我忙活我自个的,你也甭操心。你要不烦我,咱们就像现在这样见个面儿聊聊天儿;你要烦我了就告诉我一声,我保证不让你为难,行吧?”

  樊星没再说什么,低下头用筷子摆弄着自己盘子里的泡菜,过了一会儿,忽然又抬头冲我笑了一下,笑容灿烂,让我心动,并油然而生一种好东西被别人抢走了的懊悔之情。

  实际上,我的懊悔情绪并无必要,我是说,我认识樊星的时机完全是恰到好处。那时候,她和同系那个什么学生会干部的情侣关系因为种种乱七八糟的原因,已然是穷途末路,无法收拾,即使没有我的掺合,也随时会一拍两散。后来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她也偶尔会跟我提起和以前男朋友的事儿,用她的话来说:“你可真会赶时候,要不我也不会晕了头,弃明投了暗。”

  我和樊星隔三差五就会见个面儿,都是我不辞辛苦地去找她,当然,她也没再做出什么拒我于千里之外的表示。那段儿日子在我的印象中只有一个个暖意撩人的下午,我强行打消樊星要去上课的念头儿,带着她把亚运村那片儿雨后春笋般冒出来的大小饭馆儿吃了个遍。后来,我们又掉头南下,从她们学校门口坐上807路空调车,一路扫荡过雍和宫、北新桥、东四、崇文门,像两只没头苍蝇似的随便捡一站跳下车,然后就开始穿梭在人群中漫无目的地瞎逛,有说有笑,从不冷场。整个春天一下儿就这么混过去了,过得飞快,快得让我们只来得及在心中留下一道明媚的伤痕,却丝毫也感觉不到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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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见不散(5)     

  我们的话题无所不包,除了提到各自的感情经历—彼此心照不宣地保持着一种微妙的平衡。樊星当然不难看出在这方面我并不会毫无建树;同样,仅仅从只言片语之中,我也能感觉出她和她男朋友之间的关系犹豫又矛盾。虽然并没有太多的理由,我却一直抱着一种很靠谱儿的感觉:用不了多久她就会被我稳稳地收入怀中,因此,我一点儿也不着急,尽管我也不知道到底需要多长时间自己才能如愿。

  在这期间,我保证:我从来也没向樊星要求过什么越轨行为,最亲密的一次也不过就是看电影的时候我借着一个吓人镜头把她搂在了怀里而已。长达两三个月的时间里,我们之间竟然一直维持着这种奇怪的清白,并处之泰然,连我自己都没法解释这是怎么回事儿,也许,唯一的理由是—我真的喜欢上她了。

  6

  大风刮了一夜,在梦里都能听见西北风不断拍击窗户的声响。我睡得极不安稳,可就是醒不过来,怪梦一个连着一个,要不是连续不停的电话铃声把我吵醒,我指不定要睡到什么时候。

  电话是车贩子打过来的,通知我那辆“捷达”已经卖出去了,价钱不坏,我能落下9万多块钱。我和买主约好下午三点去二手车市场办过户手续,挂了电话倒头接着睡,却再也睡不着了,只好起身下了床,一通翻找,终于在沙发底下找到一份儿上个月的《精品购物指南》。我按着报纸上的房屋中介电话一个个拨了过去,最后和一家定好了中午去看房,再一看表,离约定的时间只剩下了一个小时,赶紧到厕所一通洗漱,换好衣服,走出门外。

  枯干的树叶齐刷刷地被吹落到地上,把路面染成一片黄褐色,街上骑车的人们无一例外地低头猫腰,艰难前行,我坐在燥热的出租车里却感觉不到一丝寒意。我点上一根儿烟,摇下车窗玻璃,风一下就倒灌了进来。

  “师傅,麻烦您关上窗户行吗?”旁边的司机挂着一脸的不耐烦。

  我向他举了举手中的烟,没理他。

  由于心带不快,那个傻逼司机把车开得七扭八歪、横冲直撞,就跟车不是自个的似的,即便如此,开过小营路口,车还是慢了下来,只能跟着拥挤的车流一步步往前蹭。我一边抽着烟一边看着窗外成帮结队的学生们有说有笑地从经贸学院门口走出来,然后三三两两地散去,混入街上川流不息的人群里,一时间,恍若隔世的感觉不可抗拒地袭上心头,挥之不去,让我的心情变得越发差劲。

  此后一整个下午,我就怀揣着如此低落情绪在中介公司的撺掇下草草定下了红庙附近的新住处,和房主约好第二天就搬过东西来正式入住,连讨价还价都忘得一干二净;然后又奔到二手车市场匆匆和一个四张多的土鳖办了过户手续,看着他把那辆跟了我将近三年的白色“捷达”风驰电掣地开走,车屁股带起的烟尘落了我满头满脸。

  一切都该结束了,我想。

  我抱着一书包死沉死沉的现金在路边拦下一辆车回家,路过北京游乐园的时候,突然决定在这儿改坐807路,赶紧和司机叫停,不出所料,又招来一通埋怨。

  我在路边找到一个银行,把钱劈成两半,存进两个折子里,然后慢慢悠悠地穿过马路,来到游乐园门前的大空场上,找了半天才发现,807路的终点站早就换了地方,再一回想,自己已经好几年没坐过公共汽车了。我顶着大风瑟瑟发抖地戳在站牌儿底下等车,半天也没来一辆,旁边一个支摊儿的大妈堆起满脸褶子笑着招呼我:“小伙子,瞧给你冻的,来串儿冰糖葫芦吧,吃完车就来了,正好。”

  我挑了一串山里红和草莓的杂拌儿—这是樊星最爱吃的糖葫芦—一颗颗吃了下去,满嘴酸甜冰凉,吃到最后一口,果然,车来了。

  北京的交通变得越来越让人无法忍受,我简直后悔怎么没带片儿安眠药好让自己在车上昏睡过去。我买了一张到终点的车票,一路走走停停地穿过崇文门、东四、北新桥、雍和宫,四周影影绰绰的景色让我熟悉得心酸。终于,我们的车被彻底堵在了和平里路口,寸步难行,天渐渐黑了下来,满街倒霉的各色车辆都纷纷亮起了车灯,放眼望去,连绵不绝,倒也壮观。正在我和满车人一起抓耳挠腮地琢磨着不知何时才能到家的时候,电话响了,是我的哥们儿石光打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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