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个恋爱的季节-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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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在学校那个永远闹哄哄的大食堂里面认识的。
那天,我刚跟着系队踢完一场比赛,结果0…5惨败而归,值得一提的是,我正好司职我队的守门员。球赛一完,我连澡都没顾得上洗就提搂着饭盒儿奔了食堂,要不还得跟着那帮傻逼出去喝酒—反正不管结果输赢,我们队的规矩是:赛后必须追上一顿还魂酒。
刚排队买完了饭,一转身,我就看见了曾晴。她就穿着那件白衬衫和淡紫色的毛背心飞快地晃过我的眼前,跟身边的几个女孩儿说说笑笑地走向我旁边的窗口排队,一长串人里面,毫无疑问,只有她异常的醒目。事有凑巧,那几个女孩儿里面恰好有一个叫吴晓晓的姑娘跟我认识,此人来自国贸系,和我同为学校田径队成员,我练跳远,她练标枪。一听这项目就能知道,吴晓晓其人属于严重的名不副实,粗壮黝黑,青面獠牙,个头比我还猛,标枪成绩斐然,是我们田径队当之无愧的镇队之宝,就这么一号人物,平常我哪敢随便招惹啊,要不是她身边站着那个扎眼的姑娘,我绝不会轻易地铤而走险。
“吴晓晓。”看着她们纷纷买完了饭,我招手把她叫了过来,指了指身边,“我这儿有空座。”
“呦,凌晨,听说你们系踢球又让人灌啦?”她果然毫不客气,刚一落座就直杵我的要害。
“可不是,那帮傻逼。”
“诶,不对啊—不是也有你吗?”
我看见她身边的那个女孩儿偷偷地看着我笑了笑,心中怦然一动,也朝她挤挤眼睛笑了一下,嘴上还没忘了对付吴晓晓那个二百五:“那是,要没我,敌人得进二十个球。”
我知道,自己有一嘴好看的白牙,一笑起来,表情也会比平常显得温暖。总之,看见我对她笑,那个女孩儿在我对面愣了一下,一瞬即逝,谁都没觉出来,只有我恰到好处地发现了。
头一炮打响,接下来的一切就显得那么轻松简单,易如反掌。96年的春天还没过完,我和曾晴已经成了名副其实的一对儿,整个校园里处处可见我们俩出双入对的亲热身影,那熟悉的条条林荫道路,片片草坪,每一座宿舍楼前,每一张长椅上面,都残留着我们曾经如胶似漆的痕迹。那时候,我们都只有20岁,怀揣着大把的青春和过剩的激情,不尽情挥霍,更待何时?
我仍记得那个晴朗的挂满星星的夜晚,我们躲在主楼后面那棵老槐树下的阴影里没完没了地接吻,在接吻的空当,曾晴用湿润的嘴唇贴在我的耳朵上轻轻告诉我:“我爱你。”
那是我第一次听到心爱的女孩儿对我说“我爱你”,实话实说,那感觉的确与众不同,牛逼死了。
9
刚过春节,就有两件好事儿扑面而来,弄得我那段儿日子心情极其舒畅,整日里精神抖擞,面含笑容。头一件事儿是我在单位升了职,工资也涨了一截儿。磨蹭了大半年,我们那位傻逼科长终于依依不舍地光荣隐退,科里随之有了一个不小的人事变动,调进来几个新人,我作为技术骨干,也带上了两个徒弟,大有点儿多年的媳妇儿熬成婆婆的快感。
另外一件就是沈月终于同意搬出来和我住在一起。此事儿虽说纯属水到渠成、波澜不惊,但对我而言还是有着一点儿特殊的意义,我是说,我终于实实在在地感受到自己在生命里翻开了新的一篇儿,从此将脚踏实地地行走在一条崭新的轨迹上,对此,我深感知足。
我们在和平里附近租到了一间老式的一居室,离经贸学院不远,价钱也不算贵,每月1300块钱。对于我们俩来说,这点儿钱还不成什么问题,我一等沈月点头,立马拍板拿下,简单布置了一个礼拜,正式入住。
刚搬进去的头一天我们就闹了点儿不痛快,要说,这事儿可真不赖我,当然,也不能全怪她。
那天,我们从一大早就开始了庞大的搬家工程,我开着单位那辆到处乱响的破桑塔纳在我们的新家和沈月的宿舍之间来回折腾了三趟才算把东西拉完,紧接着又马不停蹄地全部搬上楼去,幸亏我们租的是三楼,这要是顶层,哥们儿非得弯回去不可。搬完最后一纸箱子东西,我一进屋就大头朝下直接栽倒在我们新买的双人床上,任凭沈月百般召唤也绝不理睬,就是赖着不起身。我点起一根烟儿,悠闲地看着沈月头顶手绢如辛勤小蚂蚁般在我眼前忙来忙去,心头一阵惬意,瞬间找到了搭伙过日子的小感觉。
我可能是打了个盹,又好像根本没睡着,就那么几分钟的工夫,我突然睁开了眼睛,发现沈月正拿着一张照片站在我的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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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你(9)
“这是你的东西,你收起来吧。”
我觉出她的语气有点儿不妥,接过来一看,原来是一张我和曾晴以前的合影。照片中我们正抱在一起,神态亲密,也不知道是在什么地方拍的,我看了一眼照片的右下角,日期写的是97年3月30号。
我顺手把照片塞进了兜里,抬头一看,沈月已经走到外屋接着忙活起来,赶紧跟过去帮她一起收拾:“月儿,不高兴啦?”
“没有,”她头也不抬把她的书都堆成一摞,“你的书你自己放吧,省得里面还有什么我不该看的东西。”
“还说没有,还说没有,”我一把把她搂在怀里,“不带这么小心眼儿的。”
“干吗呀你?”她一低身从我怀里钻出来,“没看我正干活呐。”
“先歇会儿,咱们不着急。”
她好像没听见我的话,接着来来去去地忙碌不停,把我尴尬地晒在屋子中央。
直到晚上她都没再跟我说一句话,不过,屋子收拾得倒大有起色。我如坐针毡地等着她终于忙完,坐到了椅子上,才又表情讪讪凑了过去:“别生气了,行不行?”
她没理我,不过神色已经大有缓和,我赶紧趁势把她拉到了沙发上和我坐在一起。
“那是谁呀?”好半天,她才开了口。
“是…我以前的女朋友。”
“怎么你从来没跟我提过?”
“我没事儿跟你提这个干嘛呀?再说那什么,我以为樊星都和你说过了。”
“你自己的事儿干吗要别人和我说?肯定是你心里面有鬼。”
“这都哪儿跟哪儿啊,我有什么鬼?—都八百年前的事儿了。”
“那你还留着她的照片!”
“这不是夹书里面忘了嘛,你也得允许我犯错误啊小姐。”
“就不允许,就不允许,这样的错误就不许犯。”她咬着嘴唇捶我的肩膀,“看你以后再这么气我。”
我茫然挨着她的拳头,心中开始隐隐感到怀中这个姑娘的任性和偏激,不知道该如何接话才好。
“怎么不说话啦?”
“没有,”我赶紧冲她笑笑,“我饿了。”
“我也饿了,忙活一整天都没吃饭,你还气我。”
“我错了,我错了还不行,想吃什么?”
“我要…我要吃火锅。”
“走,咱们去‘皇城老妈’。”
10
我以为这件事儿不过是一个无关痛痒的小插曲,回想起来,我确实也有责任,本来早就应该把自己的过去对沈月说清楚,省得像现在这样落得被动。所幸的是,事情总算过去了,那天在“皇城老妈”的饭桌上,我们又恢复了以往的慈眉善目、甜言蜜语,一切顺利。就是锅底实在太辣了,回家的路上,我不得不在半道停车下来找了一回厕所,惹得沈月笑话我半天。身为一个地道的云南女孩儿,不得不承认,沈月吃辣的功力明显比我高出一筹,大有趟平京城麻辣菜系不皱半下眉头的架势,我对此心悦诚服。
出乎意料的是,事情不过仅仅开了个头,没过几天就再起波澜,把我们双方都弄得灰头土脸、焦头烂额。我敢肯定,那是沈月在我面前话说得最多的一次,结果却用于我们认识以来的头一次争吵,这—这叫什么事儿啊?
下班回家的时候还一切正常,沈月早就下课到了家,我一推开房门就闻到一股饭菜的香味,看来今天的晚饭准差不了。
“回来啦?”沈月在厨房里听见了我开门的动静。
“啊。”我一边回答她一边把皮夹克挂到衣架上,看到旁边挂着我前两天穿过的那件外衣,突然想到那张照片还落在兜里一直忘了掏出来,赶紧伸手去拿,可摸了半天却一无所获,正在诧异之际,沈月的声音在我背后响起来:
“找什么呢?”
我像做了什么亏心事儿似的从兜里抽出了手:“没、没找什么。”
“找那张照片呢吧,我拿走了。”
“你拿它干嘛呀?”
“舍不得呀?告诉你,我已经把它撕了。”
我没理她,转身去厨房接了杯自来水,一口气喝下一半,转过头,她已经跟到了厨房里。
“生气啦?”
“没有,撕了就撕了吧。”
“呦,这么轻松,撕了就完了?”她的语气充满挑衅,可即便这样,声音依旧舒缓甜腻。
“那不完了还能怎么着?”
“不怎么着,咱们今天得把话说清楚了。”
“哎,我说你烦不烦呐?”我从厨房走回客厅,一屁股坐到沙发上,想抽根儿烟,可连点了好几次都没点着火。
“这就嫌我烦啦?”沈月像个跟屁虫似的又从厨房撵着我的脚跟儿跟回到客厅,把围裙一摘,往椅背上一甩,瞧那架势就能明白,我没有别的选择,只能迎头而上了。
“月儿,你这是要干吗啊?—都过去那么长时间了,再说,又是咱们认识以前的事儿,你干嘛还这么没完没了的?”
“都过去了?要是都过去了你还留着她的照片,你就是心里还有她。”沈月的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似的一下流到了脸上,那副委屈模样就别提了,看得我心里隐隐直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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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你(10)
“不都和你说过了是我夹在书里忘了吗,你说你这是跟自个儿较的什么劲啊?”我站起身来走到她面前,把她搂在怀中,轻轻替她擦着眼泪,“不哭了啊,听话。”
不劝还好,这一劝沈月更止不住地哭出了声:“那怎么我一问你们的事儿你就急?我知道,你就是忘不了她。”
“我没急啊,我什么时候急了?小月,你瞧,咱们都这么大了,以前和别人有过点儿什么事儿也挺正常的,是不是?我不是也没问过你以前的事儿吗?”
“我有什么事儿?我什么事儿都没有,不像你!”
“行,行,我不对,我流氓,行了吧?”
“那你告诉我她叫什么名字?你们俩怎么好的,后来又怎么分手的?”
“怎么又绕回来了,你没完啦?”
“就没完,”她一下从我怀里挣脱出来,“你老躲躲藏藏地不说就不行!”
我让她一番不着边际的混蛋逻辑搅得晕头转向,口干舌燥:“小月,不是我不跟你说,可你瞧你现在这状态,像个说事儿的样子吗?”
“你说不说!”
我操,这人简直是疯了,得他妈神经强迫症了吧?我觉得心头怒火直往上窜,刚想发作,一股强烈的糊味钻进了我的鼻子,我赶紧跑进厨房一看,原来沈月刚才做着半截饭连火都没关就跟我搏斗起来,一锅鸡翅全烧成了乌黑。
我提搂着炒锅哭笑不得地回到客厅:“瞧瞧,饭也甭吃了。”
“饿死你!”她恶狠狠地瞪了我一眼,过了一会儿,又“噗嗤”一下笑出了声,“都怪你。”
这一笑弄得我也没了脾气:“怪我,怪我,咱们先做饭好不好,有什么事儿吃完饭再说。”
饭桌上,我在沈月默默无言的注视下终于缴械投降,不得不尽量简单地把我和曾晴的事儿跟她说了一遍,我知道,早晚也要过这一关,逃避没有意义。我一边艰难地遣词造句一边提心吊胆地注意着沈月在对面的神态变化,随时提防着她会勃然发作,所幸,我担心的一幕始终也没有出现,但我心里并没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放松,相反,却更加忐忑。事实上,刚一开口我就有点儿后悔,我开始了解到这个和我生活在一起的姑娘有多么偏激和固执,在我看来,我说的那些事情除了给她心里添堵之外,不会有其它任何效果。麻烦才刚刚开始,我的做法无异于饮鸩止渴,以沈月锲而不舍的钻牛角尖儿精神,事情知道得越多,越会漫无边际地瞎猜乱想,翻过来再逼我吐露出更多的细节,总之,就是这么一个纠缠不休的恶性循环。
果不其然,以后的日子里,类似的风波又出现过若干次,每次都是以沈月的伤心欲绝和我的全力屈服作为收场,简直是活受罪。当然,我知道,沈月受罪的程度比我更甚,为此,我甚至都狠不下心来说她是自找苦吃,虽然确实就是那么回事儿。
毫无疑问,在所有不得要领的行径里,最傻逼的莫过于对身边亲近的人不停猜疑。理由明摆着:如果得不到自己想知道的那个答案,就会陷入永无休止的嫉妒嘀咕、胡思乱想和自我折磨;而一旦凭借顽强的毅力探索到了最后结局—众所周知—十有八九都是恶果,那就只剩下全线崩溃、万念俱灰的份儿了。总之,一旦沾染上猜疑的恶习,人就像被卷入一条急流直下的轨道,难免不朝着噩梦般的终点滑去。除了全力挣脱出这个圈套,克制着让自己立即中止心里的倾斜念头儿,我认为别无它法,虽然,这并不容易。
有那么几次,趁着争吵过后的风平浪静,我也怀抱着沈月和她分析过这个道理,听得她频频点头,若有所思:“凌晨,我也知道自己这样特别不好,那么小心眼儿。”
“没事儿,知道错了咱们改,何苦让早就过去的事儿影响咱们现在呢?”
“嗯。我老这么和你闹,你不烦我吧?”
“当然不烦。”我温柔地亲她的脸。
“那…你再最后告诉我一遍,到底还有没有瞒着我的事儿,求求你了。”
—操嘚嘞,完全是对牛弹琴,不可理喻!看起来,这事儿算是没个头儿了,我对此束手无策,只求日久天长,时光流逝,沈月能奇迹般地不治而愈,尽管我也知道希望极其渺茫,但总比毫无盼头要强一些吧?
忘了是谁和我说过这么一句话:“人人都有致命的弱点,谁也不可能永远很好地相处。”
我相信这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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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年3月30号—那是曾晴21岁的生日,尽管照片已经被撕得粉碎,但在我的心里依旧完整如初,当然,这些事绝不能和沈月提及。
年近26岁,不得不承认,我们已经在不经意间快步走过了几乎全部的青春,大多数我们发觉应该珍惜的东西早已挥霍一空,丧失殆尽,只剩下片片轻飘的回忆还可以任我们在夜深人静的时候独自回味,我认为那很珍贵,情愿独自把握,永远不与别人分享。可惜,和沈月是无法说明白这些事情的,有时候,我甚至认为此人凭借自己在过去感情领域中的一片空白撑腰—尽管这也只是她的一面之辞—试图霸占我的全部内心空间,从此洗去其它所有杂质,凭什么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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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你(11)
我不认为这样很虚伪。虽然我能理解沈月心里的那些执著小念头儿,偶尔也觉得它们竟有点儿可爱,但我宁愿一直坚守着沉淀在内心深处的东西,谁也别指望我会做出多大改变,我就这样儿。
97年的春天,那时候,我可没有现在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