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个恋爱的季节-第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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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快28岁了,已经拥有了自己的家,自己的生活,我就这么平庸又忙碌地活在这个世界上,微不足道,可有可无。我知道,我已经很难再让自己做出什么改变,我有些自私,有些软弱,有些稳重,还算善良;我相信一些东西,不相信一些东西;我拥有不少,也失去很多,但无论如何,我明白,自己没有资格得意嚣张,也没有理由抱怨牢骚,没有谁强加给我什么,现在的一切都是我自己选择的结果。对此,我还能再说什么呢?—我只想说,我甘心接受、也愿意投身而入到这段属于自己的生活里埋头前行,直到生命的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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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你(20)
当然,从今以后,在这条漫长的人生道路上,将会有一个人总是陪伴着我跋涉或者漫步—她是沈月,我的妻子,我正在爱着也应该一直爱下去的姑娘。我侧过身看着那个在黑暗中隐约可见的白皙背影,她的呼吸细长均匀,我不知道她是在装睡还是真的已经睡着了,但我知道,即使在睡梦里,我也已经成为她心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也会一再闪现在她的眼前。
我愿意和你在一起,一起走过欢乐,走过平静,走过痛苦—我终于把手轻轻地放到了沈月温暖柔软的身体上—我还记得对你说过的那些情话,还记得对你做出的那些承诺,我们要一起在这间被你装扮得温馨舒适的小屋里共同生活下去,还要一起到遥远的西班牙去享受南欧的碧蓝海水和绚烂阳光;我们要去看看那座美轮美奂却永远也不会完工的圣家教堂,还要在遍布精美瓷砖和迷人建筑的桂尔公园里牵手漫步,相互微笑……
“我爱你。”一片漆黑之中,我听见自己低沉又清晰地对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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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
我有一副心爱的小眼镜,我给它起名叫做“别较劲”,随着年岁的增长,我越来越喜欢戴着它穿行在我一天又一天的生活之中,去面对着那些不停轮换、交替而来的兴奋满足和忧伤无奈,去面对着一切我应该和必须面对的事情和人。透过镜片的折射,我发现,生活在我的眼中变了颜色,它不再那么拧巴和混乱,当然,更说不上缤纷和美好,不过就那么回事儿;透过镜片的折射,我也在尽量越来越平静地去看待置身其中的整个世界,我认为这样才更适合自己。
用了将近一年半的时间,我完成了自己的第二本小说—《在那个恋爱的季节》,写下最后一个字,我已即将年满28岁,我知道,自己的青春也将到此终结,一去不返。当然,除去对个人而言,无论是小说的完成还是青春的逝去都显得那么微不足道、不值一提,我既无必要、也没兴趣在这里夸夸其谈对这两件事情的心得与感慨,那可太事儿逼了。
毫无疑问,这本小说是个无聊的产物。我是说,正是由于过去一段生活的无聊与乏味,我才捡起耐心和兴趣开始写下这些文字并最后把它完成,由此可见,小说本身除了无聊之外也难以再有什么其它内容,关于这一点,用不着别人提醒,我自己心里有数。
回想起来,产生写这本小说的想法的时候,我还对爱情和自身抱着一腔可笑的狂妄和热情,那还是在遥远的2001年,我依然鲜活,仍旧混蛋,也正是在这种状态下,我才会积攒着满肚子的废话想要一吐为快。然而,四年的时间就这么过去了,和身边的每一个人一样,我的生活和头脑中的想法不可避免地出现了种种变化,一些曾经息息相关的朋友和姑娘也终于渐渐远去、不见踪影,于是,和生活本身一样,这本小说也终于以一种面目全非的形象出现了在我的眼前。
但是,无论如何,这些文字最终出现了。我想说,它不够好,但正符合我的能力;它不够有趣,却并不比我本人更乏味,所以,我正好拿它送给那些已经消失在我的视线之中和那些至今仍停留在我身边的朋友们,但愿这本小说能给你们带来一丝只有在我们之间才能体会到的安慰。很多时候,也仅仅是从这一点上,我才会认为这本小说还存在着点滴的价值。
也是在四年前,我写过一本叫《像狗尾巴一样晃悠的青春》的小说。出版之后,我收到过一些读者的来信,信里几乎千篇一律地在询问我书中提到的那些内容是否曾真实地发生过,说实话,对这个问题我不胜其烦。未雨绸缪,这一次,关于这本小说的真假虚实,我提前回答:就不告诉你们。
书中的照片、插图和封面图案都是我的朋友赵宇帮助我完成的,感谢在此不必多说,我只想说:我很喜欢;小说原来的名字叫做《在这个晕了的年代》,是借用朴树那首《我去2000年》中的一句歌词,我觉得这句话挺有劲儿,可惜由于出版的原因,只能作废。
没什么可说的了。
就此打住。
最后,顺手拿来威廉·萨克雷在《名利场》中的一句话送给所有看到此处的人:“我们这些人里面谁是真正快活的?谁是称心如意的?就算当时遂了心愿,过后还不是照样不满意?来吧,孩子们,收拾起戏台,藏起木偶人,咱们的戏已经演完了。”
2005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