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个恋爱的季节-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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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了!”
我一扬脖儿把酒喝光,然后一头扎向沙发,人事不知。我迷迷糊糊地感觉到石光拍着我的脸和我告别,一个人独自离去,姚远和凌晨又聊了一会儿,然后把我抬到床上,还和我约好明天来帮我搬家。
只剩下我一个人了。他们走的时候忘了关灯,可我一点儿也动弹不了,只能就着模糊的光亮昏沉睡去,慢慢地,我的眼前终于变得一团漆黑。
在梦里,我来到了一片冰凉的海滩,刺眼夕阳照射在奔腾不息的海面上,把浑浊的海水映得血红。狭窄的沙滩上散落着无数零乱的贝壳,被海水冲击得支离破碎。
“谢天,站着别动,我给你照张相。对对,就这个姿势,这样儿你可真傻。”
我的身后是连绵不绝的石滩,黄色的、褐色的、灰色的鹅卵石浑圆厚重,踩在上面脚硌得生疼。我们手拉着手一直跑到石滩的尽头,气喘吁吁地靠在栏杆上,就着凄凉的海水声温柔地接吻。
“我爱你,每天都想跟你在一起。”
“我也爱你。”
我想不起来那是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但我确定它是真实的。天快亮的时候,又接连做了数不清的怪梦之后,我突然惊醒—没错儿,那是99年初冬的大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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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见不散(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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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年底,我接了一个去大连的会议团,为期一周。临走的时候,樊星一如既往地摆出一副依依不舍的可怜样儿:“又走一个礼拜呀,烦死你这个破差事了。”
“那怎么办?咱也不能在家躺着等天上掉钱吧。咱是穷人,没辙,必须奋斗呀。”
“你就吹吧,德行,还奋斗呢。”
“你等着,还别瞧不起人,我不把那帮西班牙孙子钱包扎出血来我对不起你。”
带会议团很清闲,白天把客人往会展中心一送,跟方方面面交待一下,就没事可干了。闲极无聊,我溜出去大街小巷地胡串,我是头一次来大连,对这个海滨城市印象良好—到处干干净净,不像北京那么乌烟瘴气,在人民广场上我甚至还能看见成群的鸽子,这要放在天安门,非让密密麻麻的人堆踩死不可。
那天下午,我正在商场里转悠着想给樊星买件帽衫,接到了她的电话。
“喂,干嘛呢你?”
“工作呐,我挣钱一族能像你那么闲。”
“你猜我在哪儿呢?”
“猜不着。”
“我在火车站呢,刚买了一张去大连的票,晚上咱们就能见面了!”
“你疯了吧?说来就来呀,课不上了?”
“旷了旷了,我想和你一块儿看大海。”
“那、那就赶紧着吧。”
“我问你:这几天想我没有?”
“想了想了想了想了……”
晚上,我在火车站接到了樊星。我们在市中心吃了一顿当地著名的海鲜烧烤,然后搭上古里古气的有轨电车漫无目的地游荡,在那些欧洲风格的圆形广场上,我们照了差不多有一卷照片儿,拿回北京洗出来一看,大多模糊不清,只好扔掉了事。
直到半夜,我们才想起回酒店。冷冷清清的街道上路灯稀疏,我们穿行在还没掉光叶子的树木阴影下,感觉整个城市好像只剩下了我们两个人。
“明天咱们一块去海边儿吧。”
“得等我下了班。”
“那得几点了呀。我不管,我一人先去,在海边儿等你。”
“你不怕让人拐跑了呀?你这智商的人家可一拐一准儿。”
“不怕,拐到村儿里我还有花棉袄穿呢。”
樊星说到做到,第二天下班我给她打电话的时候,她果然一个人去了海边,只是在电话里换上了一副委委屈屈的腔调儿:“你快来吧,这破海边儿一点儿意思都没有,冷死了。”
我飞速打车赶到,老远就看到寂静的海滩上只有樊星一人,她正缩头缩脑地来回踩着步子,毛衣领子紧紧围住了下巴,头发被海风吹得散乱不已。我跑到她身前,一把把她搂进怀里,她的一双小手冰凉。
“瞎折腾吧,瞧给你冻的。”
“要不是为了等你,我早回去了。我还没和你在海边儿照过相呢。”
天边挂着晃眼的夕阳,阳光照射在奔腾不息的海面上,把浑浊的海水映得血红。狭窄的沙滩上散落着无数零乱的贝壳,被海水冲击得支离破碎。
“谢天,站着别动,我给你照张相。对对,就这个姿势,这样儿你可真傻。”
樊星执著地拉着我在原地停留,非要在海边留下一张合影再走。所幸的是,快被冻死之前,我们还真盼来了一个当地渔民,在我手把手地教会了他怎么按快门之后,樊星的小心愿总算得了逞。
“来,咱们暖和暖和。”
我拉起樊星跑向身后连绵不绝的石滩,黄色的、褐色的、灰色的鹅卵石浑圆厚重,踩在上面脚硌得生疼。我们手拉着手一直跑到石滩的尽头,气喘吁吁地靠在栏杆上,就着凄凉的海水声温柔地接吻。
“暖和点儿了吧?”
“嗯。”
“谢天…”
“什么?”
“我爱你,每天都想跟你在一起。”
“我也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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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了大半年班,因为抄上了几个肥团,我小有积蓄。当时私人买车风气大涨,天天被层出不穷的各类汽车广告不住挑逗,我不由也动了心思。我从石光家抱回一摞《汽车之友》杂志,挑灯夜读,挑挑选选,加上四处打听,最后决定买一辆新款“捷达王”。
樊星和我的意见强烈不统一,在她看来,我脑子进水了。
“买什么不行呀,我最讨厌捷达了,难看死了,跟棺材板儿似的。”
“你不懂,捷达好开,马力大,据说比我还有劲儿呢。”
“你怎么那么流氓呀,人家跟你说正经的呢。咱们买富康吧,富康看着多顺眼啊。”
“我觉得还是捷达好。”
“富康好!”
“捷达好!”
我们唧唧咕咕地掰扯了一夜,好几次言辞激烈,差点儿翻脸,最后由于严重缺乏汽车常识,樊星只得向我屈服,附加条件是车的颜色必须由她决定,我当即同意。
一大早,樊星去上学前掐着我的脸和我亲嘴儿:“什么都得听你的,讨厌死了。那我今天就回家去拿钱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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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资金不足,我们俩的父母都让我们先从家里拿一部分钱,省去分期付款的麻烦。我们商量好,一人先向家里借四万块钱,等以后尽快还清。
樊星家我去过一次,她父母请我吃了一顿便餐,席间气氛拘谨,我规规矩矩,有问必答,饭只吃了一小碗,下午自己出去又找补了一顿“肯德基”才觉得圆满。据樊星后来向我汇报,她父母对我印象不错—“他们说,一看你就是个老实孩子。”
说完这句话,我们躺倒在床上哈哈大笑,然后异口同声:“真是有眼不识泰山。”
新车到手那天,我和樊星依次去接上我的朋友们,五个人一起大呼小叫地去郊外兜风。那时候,石光还在中关村当着那个毫无前途的软件工程师;凌晨刚和好了四年的大学女友分道扬镳,情绪低落;姚远由于是五年学制,还没走出校门,终日游手好闲;只有我春风得意,姑娘在怀,房车到手,三人对我艳羡不已:
“小谢,咱们中间可就你搂着大张儿了,还是你丫能混。”
我心里美得滋歪滋歪的。
樊星快毕业了,我开着新车带着她往返于不同的面试单位中间,4月底,她终于找到了一个称心如意的工作—去一家招牌唬人的演艺公司当部门助理,具体工作是负责联系西班牙和拉美的文化交流项目。
2000年春天,我和樊星相识了整整一年。我们床上圆满,床下和睦,感情稳固,工作称心,总之,我们的一切顺风顺水,不识“忧愁”二字。我比毕业时胖了十多斤,那段儿日子,樊星见我必称呼“猪头小队长”,然后捧过我的猪头一通亲吻,恩爱之情溢于言表。
13
没什么了不起的,真的,一切都没什么了不起。
世界冰冷无色,遍布矛盾,不会因为你的欢乐变得更好,也不会因为你的痛苦变得更坏。我混迹其中,既不引人注目也不丢人现眼,和每个人一样行色匆匆,步履繁忙,随波逐流,不知所终。除了这么混,又能有什么别的法子呢?起码,我想不出来。
所有情感碰撞迸溅的火花,所有分别离散激荡的痛苦,所有心愿得逞带来的兴奋,所有挫折失意引起的消沉,不过是穿插在漫长无聊的生命角落里的一些标点符号,就像恰巧被扔进一潭死水中的几颗石子,除了在心里荡开几圈波纹,让你瞎激动一段儿,或者掉下几滴不值钱的眼泪,还能留下什么?—别想了,什么也没有。
但是,但是,那些欢乐和痛苦,笑容和泪水,那些甜言蜜语,那些伤人言辞,还是在我的心里不容商量地留下了鲜活的模糊的痕迹。在无边无际的空虚中,我可以把它们拿出来随意翻看,细细回味那些已经褪了色的香甜和苦涩,好像一下抓紧了片片虚无缥缈的过眼云烟,尽管我知道,它们是如此的不值一提,不可对人言说。
14
“谢天,把你那些不可告人的事儿跟我说说吧。”
“我没什么不可告人的事儿啊—除了认识你。”
“讨厌!你别打岔啊,说说,说说。”樊星不知何故突然来了兴致,一下坐到我的腿上,笑眯眯地看着我。
“真没有,不骗你,没有你不能让我编吧。”
“不用编不用编,你的实力有目共睹呀。就说一段儿,好不好,我保证不生气。”
“一共就那么几档子,我不是都跟你说过了吗,说来说去的你不烦呀?”
“不烦不烦,每次你都能说出点儿新鲜东西来。”
面对樊星,这种事儿躲是躲不过去的,好在我早就把自己的恋爱史整理出了一个简易版本:初中高中大学各交过女友一名,三人和我都是糊涂相识,平淡交往,最后不了了之地分手。总之,我的原则是,模棱两可,语焉不详,遇到关键细节一概推说年代久远记不清了,一笔带过。
我知道,樊星并不是非要把我的过去调查得点滴不漏,谁会傻到没事儿生给自己添点儿堵玩呀?毫无疑问,有些事儿说出来对谁都没有好处,还是让它们自生自灭吧。
每回听完我的忏悔,樊星总会捏捏我的鼻子,或者掐我一下,然后总结性地发言:“以前的事儿我管不了。反正你现在和我在一块儿了,你要再敢有什么偷鸡摸狗的,小子,你等着瞧!”
我不知道她要让我等着瞧什么,也没太在意,不就是偷偷摸摸操几个姑娘嘛,这事儿是我强项啊,我还真没觉得有什么了不起的。和樊星好了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里,我的生活规律,心满意足,一直没和别的姑娘再有过什么来往,也没带着一副吃着碗里看着锅里的馋相儿去到处柳蜜。当然,话说回来,如果锅里真有什么好货,还要我强行管住自己,据我对自己的了解—没戏。
樊星上班没多久就开始频繁出差,不是去联系活动就是陪着各式各样的演出团体到外地巡演,成天摆出一副空中飞人的造型,精力旺盛,乐此不疲。我全身上下从围脖到袜子,连带兜里揣着的ZIPPO火机,都是她从各地给我带回来的战利品。加上我的工作也无非就是陪着各路游客全国乱转,我们常常一连几个月的时间离多聚少,好几次我们都只能在机场一起吃顿饭就匆匆分别,各自踏上征途,忙得不亦乐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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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见不散(11)
只有到天冷下来的时候,整个旅游行业进入了淡季,我才能闲下来。导游工作有这么一个特性:忙能忙死,终日起早贪黑,机场景点穿梭不休;闲又能闲死,整个冬天恨不得接不上一个团,把人闲置在家,只差浑身长满绿毛。如此情形之下,我工作以后的每个冬天都只好寻欢作乐,游手好闲,昼伏夜出,醉生梦死。
那两年一到淡季,我通常都是下午起床,吃一顿樊星给我做好的凉透的早点,然后开上车满大街瞎转,要不就约上姚远去切台球,混完晚饭,再马上转战到几个同是做导游的狐朋狗友那里开始聚赌。我们玩的无非就是“老三样”—麻将、斗地主,或者“砸金花”,一上牌桌,气氛马上凝固,彼此勾心斗角,阴招此起彼伏,一夜下来,赢钱的强忍笑容,东倒西歪;输钱的面色青绿,摇摇欲坠,总之,和这么几个鸡贼混在一起,游戏变得激烈又让人厌烦,但转念想想,时间在牌局中如此轻而易举地就能被打发,总也聊胜于无。
我在牌桌上的运气一向不好,有次“砸金花”,我的“枪金”被敌人的“顺金”擒个正着,一举输掉了“三本儿”巨款,事后想起,悔意连绵,悲愤不已。当然,此种倒霉事我是不会和樊星提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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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范雪带上床是在2001年的新年头一天,由于日子特殊,我记得清清楚楚。
范雪是我的同事兼赌友方宇的大学同学。据她后来向我介绍,从一上大学,方宇就开始对她死缠烂打,大有非在这一棵树上吊死的架势,不巧的是,这棵树比较灵活,非但没让他吊住,反而把他钓得够呛,多年来一直没容他得了手。那天性交完毕,我靠在床上听着范雪在我身边的喋喋不休,深感扬眉吐气:谁让丫方宇老他妈赢我钱来着。
2000年年底,樊星陪一个杂技团去西班牙演出,这一趟要走一个多月。临走前一天,我亲自下厨给她做了顿饭,两冷两热,吃得她眼泪汪汪的:“到那边我想你怎么办呀?”
“我打车过去找你。”
“别讨厌了,我每天都给你打电话。”
“不用不用,咱老夫老妻的就别走这形式了。”
“就打就打!响过三声你要还敢不接我回来可罚你款。”
“得,那我明天先取点儿钱去。”
樊星手托饭碗歪着脑袋看了我一会儿,突然朝我一瞪眼睛:“我出去的时候你可规矩点儿,回来要让我逮着你不老实的,咱们没完!”
第二天,我就认识了范雪。
那天在方宇家我一反常态,手气出奇得好,四圈下来把两个人都抽“立”了。三名鸡贼一看形势不对,齐声嚷嚷着要解散牌局,改为出去喝酒,还得由我买单,我心里一万个不情愿,但寡不敌众,只好带着条件同意:“那你们丫得叫几个姑娘才行。”
我们到三里屯的时候,范雪已经在路口等了半天,东张西望,一脸焦急,看到方宇跑过去,嘴撅起老高:“你可真行,迟到了半个钟头,我都快冻死了!”
“这你得怪他,”方宇转过身一指我,“丫车开得跟老太太遛弯似的。”
“怪我怪我,一会儿我请客。你可别客气,喝暖和了算。”我在一边打着圆场,心说:谁让你丫非大冷天抖骚,套件皮搂儿就敢上街。范雪身上穿着的ESPRIT皮夹克我挺眼熟,著名的“又贵又薄”,有一回我陪樊星在“中友百货”把那件衣服试了半天,最后还是决定放弃了事。
那天晚上方宇表现得异常亢奋,像个小丑似的跟每个人不住聒噪,还非拉着我拚酒。拚就拚吧,我怕你?我二话不说,先和他对吹了三瓶,气氛顿时热烈起来,范雪本来要了杯橙汁,还没喝完一半,也被我们撺掇得拿起了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