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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周作人文集之民俗风物_周作人-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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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也未必叫蓑衣虫了吧,因为在北方蓑衣极少见,其实秋天雨并不小,虽或缺乏棕皮,但也可以用别的草制的,不知何以不用。唐人诗云,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雪,这种情景在黄河以北实在是难被了解,不但寒江不能钓,就是蓑笠也是很生疏的东西,读了不会发生什么兴趣。 

    (1950年9月作,选自《知堂集外文·亦报随笔》)



 园里的植物①

    园里的植物,据《朝花夕拾》上所说,是皂荚树,桑榧,菜花,何首乌和木莲藤,覆盆于。皂荚树上文已说及,桑椹本是很普通的东西,但百草园里却是没有,这出于大园之北小园之东的鬼园里,那里种的全是桑树,枝叶都露出在泥墙上面。传说在那地方埋葬着好些死于太平军的尸首,所以称为鬼园,大家都觉得有点害怕。木莲藤缠绕上树,长得很高,结的莲房似的果实,可以用井水揉搓,做成凉粉一类的东西,叫做木莲豆腐,不过容易坏肚,所以不大有人敢吃。何首乌和覆盆子都生在“泥墙根”,特别是大小园交界这一带,这里的泥墙本来是可有可无的,弄坏了也没有什么关系。据医书上说,有一个姓何的老人,因为常吃这一种块根,头发不白而黑,因此就称为何首乌,当初不一定要像人形的,《野菜博录》中说它可以救荒,以竹刀切作片,米泔浸经宿,换水煮去苦味,大抵也只当土豆吃罢了。覆盆子的形状,像小珊瑚珠攒成的小球,这句话形容得真像,它同洋莓那么整块的不同,长在绿叶白花中间,的确是又中吃又中看,俗名“各公各婆”,不晓得什么意思,字应当怎么写的。儿歌里有一首,头一句是“节节梅官拓”,这也是两种野果,只仿佛记得官拓像是枣子的小颗,节节梅是不是覆盆子呢,因为各公各婆亦名各各梅,可能就是同一样东西吧。 ——

    ①本文为周作人以周遐寿的笔名出版的《鲁迅的故乡》中的一节。这里所说的“园”即“百草园”。将鲁迅《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对百草园的描述与本文对照,可看出周氏兄弟对自然的观察,感受与表达上的不同。 

    在野草中间去寻好吃的东西,还有一种野芒麻可以举出来,它虽是麻类而纤维柔脆,所以没有用处,但开着白花,里面有一点蜜水,小孩们常去和黄蜂抢了吃。它的繁殖力很强,客室小园关闭几时,便茂生满院,但在北方却未曾看见。小孩所喜欢的野草此外还有蛐蛐草,在斗蟋蟀时有用,黄狗尾巴是象形的,苤苡见于《国风》,医书上叫作车前,但儿童另有自己的名字,叫它作官司草,拿它的茎对折互拉,比赛输赢,有如打官司云。蒲公英很常见,那轻气球似的白花很引人注目,却终于不知道它的俗名,蒲公英与白鼓钉等似乎都只是音译,要附会的说,白鼓钉比蒲公英还可以说是有点意义吧。 

    (1951年7月作,选自《鲁迅的故家》)



 周作人文集之民俗风物爆竹

    旧历新年到来了,常常或远或近的听到炮仗,特别是鞭炮的声音,这使我很觉得喜欢。对于炮仗这件物事,在感情上我有过好些的变迁。最初小时候觉得高兴,因为它表示热闹的新年就要来了,虽然听了声响可怕,不敢走近旁边去。中年感觉它吵得讨厌,又去与迷信结合了想,对于辟邪与求福的民间的愿望表示反对,三十多年前在北京西山养病,看了英敛之的文章,有一个时候曾想借了一神教的力量来驱除多神教的迷信,这种驱狼引虎的思想真是十分可笑的。近来不好说老,但总之意见上有了改变,又觉得喜欢炮仗了,不但因为这声音很是阳气,有明朗的感觉,也觉得驱邪降福的思想并不坏,多神教的迷信还比一神教害处小,也更容易改革。 

    放烟火(或称为焰火)在各国多有这个风俗,至于炮仗,由鞭炮以至双响,似乎是中国所特有的。有欧洲人曾经说过幽默的话,中国人是最聪明的民族,发明了火药,只拿去做花炮,不曾用以杀人。这话说得有点滑稽,却是正确的。过去中国人在文化上有过许多发明;只是在武器方面却没有,史称造五兵的乃是蚩尤,可知中国古人虽是英勇,但用以却敌的正是敌人的兵器。 

    炮仗起源于“爆竹”,民间祀神的时候,拿竹枝来烧在火里,劈拍作响,据古书上说,目的是在于吓走独只脚的山魈。这种风俗在华东有些地方一直存在,若是使用大竹,那末竹节裂开来,一定声音更响了,不过个人的经验上不曾听到过。过去放炮仗的用意是逐鬼,普通说是敬神,乃是后起的变化,现在只是表示喜悦与庆祝,正是更进一步,最是正当的用处了。 

    现今的炮仗使用得确当,但是过去用于驱邪降福,虽然涉于迷信,我以为也未可厚非,因为这用意总是对的,不过手段错误罢了。驱邪降福,这是一切原始宗教的目的。英国一个希腊神话女学者曾扼要的说过:“宗教的冲动单只向着一个目的,即生命之保存与其发展。宗教用两种方法去达到这个目的,一是消极的,除去一切于生命有害的东西,一是积极的,招进一切于生命有利的东西。全世界的宗教仪式不出这两种,一是驱除的,一是招纳的。饥饿与无于是人生最重要的敌人,这个他要设法驱逐它。丰稷与多于是他最大的幸福,这是他所想要招进来的。”人类本有求生存与幸福的欲望,把这向着天空这便是迷信,若是向着地面看,计划在地上建起乐园来,那即是社会主义的初步了。中国老百姓希望能够安居乐业,过去搞过各种仪式祈求驱邪降福,结果都落了空,后来举起头来一看,面前便有一条平阳大道,可以走到目的地去,那末何乐而不走呢?敬神没有用了,做炮仗是中国固有技术之一,仍旧制作些出来,表示旧新年的快乐与热闹,岂不正是很适宜的事情么? 

    (1957年2月发表,逃自《知堂集外文·四九年以后》)



 泥孩儿

    从前在什么书上,看见德国须勒格尔博士说,东亚的人形玩具始于荷兰的输入,心里不大相信,虽然近世的“洋娃娃”这句话似乎可以给它作一个证明。本来这人形玩具的起源当在上古时代,各国都能自然发生,如埃及、希腊、罗马的古坟据说都发见过牙雕或土制的偶人,大抵是在儿童的坟里,所以知道是玩具的性质,另外有殉葬的一种,用以替代活人,那是所谓“俑”了。由是可知,这种玩具的偶人的起源不可能有一定的地方,应是各地自由发展。可是它又很容易感受外来的影响,现时的洋娃娃服装相貌还没肩和老百姓一样,宋代曾通称摩侯罗或磨喝乐,此是外来语,大概与佛教有关系,虽然还没有考究出它的来源。这在《老学庵笔记》中称作“泥孩儿”,当是指泥制的孩儿那一种,但别处又见有“帛新妇子”与“磁新妇子”的名称,可见也有一种“美人儿”,比现代的洋娃娃式样更多了。小时候在乡下买“烂泥菩萨”玩耍,有状元;有“一团和气”,还有妇女,通称“老满”,即指“堕民”中的女人,因为她们在前朝是贱民,规定世世给平民服役,女人都还穿的古装束,青衣裙青背心,发梳作高髻,称“朝前髻”(平民妇女唯居丧时梳此髻)。土偶作古接,无人能识,所以认错了。现在想起来,这种“老*(左女右满之右)”的烂泥菩萨,着实可以珍重保存,只可惜现今恐怕已经找不到了。 

    中国历代的“俑”,自六朝至唐,尚留存不少,很可以供给画家和排演电影的人作参考,人形玩具如能保留,亦可有不小用处。但玩具殉葬到底是绝少数,平常玩要过后全都毁弃,古时玩具无由得见。这不但是实物难得,便是文字记录,也极不易找,盖由中国文人太是正经,受儒教思想的束缚,对于生活细节,怕涉烦琐,不敢下笔的缘故。汉人在《潜夫论》中有云:“或作泥车瓦狗诸戏弄之具,以巧诈小儿,皆无益也。”可以代表士大夫的玩具观。我们从佛经中看来,印度就要好得多多。如在《大智度论》中说:“人有一子,喜不净中戏,聚土为谷,以草木为鸟兽,而生爱着,人有夺者,瞋恚啼哭,其父知已,此子今虽爱着,此事易离耳,小大自休。”末句轻轻四字,是多么有理解的话。又《六度集经》中记须大拿王子将二子布施给人,王妃悲叹,“今儿戏具,泥象泥牛,泥马泥猪,杂巧诸物,纵横于地,睹之心感。”也说的很有人情。为了儿童的福利,应该发展玩具制作,特别是人形玩具这一部门古来的“泥孩儿”,“美人儿”,都能有新发展,此外泥车瓦狗,泥马泥猪,也是必要的,这应与新文明的玩具并重,不可落后,因为这些固然是旧的,但正是日常生活中所有的事物。本来想谈谈玩具的事情,却不料只说得偶人这一方面,所以题目也就用了宋人所说的泥孩儿,虽然这一个字不大能够包括人形玩具的全部。 

    (1957年2月发表,选自《知堂集外文·四九年以后》)



 鬼与清规戒律

    从前开始戏改的时候,大概很有清规戒律,特别是关于“见鬼”这一件事,最为忌讳,以为这就是迷信,断乎不可以容许的。所以这一类的戏,如《活捉三郎》、《奇冤报》、《大劈棺》、以及全部《钟道》,都一律干脆禁止,直到今年五月,因为“百花齐放”,这才解了禁。但是,这个不准“见鬼”的清规戒律,似乎并不限于戏剧,流行还要广远,应用及于一般言语,提起来不大有人会得相信的。据安徽一个中学教员的通信说,“不健康的人,似乎半人半鬼”,就有人说是迷信,仿佛说起鬼字,便是提倡有鬼似的,这似乎很值得来研究。 

    中国人的说话里,似乎很喜欢用“鬼”字,凡是遇见莫名其妙的物事,便说是什么“鬼东西”。形状难看或是诡异,行动不测,也常说这人“鬼头鬼脑”,或是说“这人很鬼”,未必是真是看见鬼,所以说头脑有点相像,也只是打一个比喻罢了。“半人半鬼”,近于普通说“三分像人,七分像鬼”,也正是个譬喻。此外如一种小贝壳称作“鬼螺狮”,又日本的子安贝,地方上俗名“鬼见怕”,大概因为样子古怪的缘故,又因了这个名称,却相信它真可以有辟邪的功用。普通又用以称有特别征候的人物,如头大的称为“大头鬼”,吃鸦片烟的(现在当然没有了,但这句话还在沿用)称“鸦片烟鬼”。至于“小鬼头”一语,虽然也是一类,但是用作爱抚的话,用的时候似乎已是没有什么坏意思了。 

    我还记得在解放以前,有一本风行全国的英语书,是美国记者斯诺所著,书名《西行漫记》,报道解放军那时的情形。在中间出现,最得人喜欢的,便是所谓“小鬼”。英文说是“小魔鬼”,未免太言重了,因为中国这个“鬼”是机灵乖巧的意思,不含一丝恶意,无宁是与“因普”这字相近。这大概是军中收留的少年兵,所以活泼可爱,称他作小鬼,想见大家对他的好感,实在比别的名称要好得多了。就只可惜后来不见记录,似乎已经不用了,这也是对的,因为清规戒律来了,恐怕有点不方便。其实这称呼倒是很好的,含有几分亲爱的意思在里头,没有别的译名表示得出的。如今幸而清规戒律已经取消,再也没有什么拘束,以后连戏台上出鬼也已随意,言语自然更可以随意了。 

    (1957年6月21日发表,选自《知堂集外文,四九年以后》)



 不倒翁

    不倒翁是很好的一种玩具,不知道为什么在中国不很发达。这物事在唐朝就有,用作劝酒的东西,名为“酒胡子”,大约是做为胡人的样子,唐朝是诸民族混合的时代,所以或者很滑稽的表现也说不定。三十三年前曾在北京古董店看到一个陶俑,有北朝的一个胡奴像,坐在地上弹琵琶,同生人一样大小。这是一个例子,可见在六朝以后,胡人是家庭中常见的。这酒胡子有多么大,现在不知道了,也不知道怎样用法,我们只从元微之的诗里,可以约略晓得罢了:“遣闷多凭酒,公心只仰胡,挺心惟直指,无意独欺愚。”这办法传到宋朝,《墨庄漫录》记之曰:“饮席刻木为人而锐其下,置之盘中左右欹侧,儯'然如舞状,力尽乃倒,视其传筹所至,酹之以杯,谓之劝酒胡。”这劝酒胡是终于跌倒的——不过一时不容易倒--所以与后来的做法不尽相同,但于跌倒之前要利用它的重心,左右欹侧,这又同后来是相近的了。做成“不倒翁”以后,辈分是长了,可是似乎代表圆滑取巧的作用,它不给人以好印象,到后来与儿童也渐益疏远了。名称改为“扳不倒”,方言叫做“勃弗倒”,勃字写作正反两个“或”字在一起,难写得很,也很难有铅字,所以从略。 

    不倒翁在日本的时运要好得多了。当初名叫“起来的小和尚”,就很好玩。在日本狂言里便已说及,“狂言”系是一种小喜剧,盛行于十二三世纪,与中国南宋相当。后来通称“达摩”,因画作粗眉大眼,身穿绯衣,兜住了两脚,正是“画壁九年”的光景。这位达摩大师来至中国,建立禅宗,在思想史上确有重大关系,但与一般民众和妇孺,却没有什么情分。在日本,一说及达摩,真是人人皆知,草木虫鱼都有以他为名的,有形似的达摩船,女人有达摩髻,从背上脱去外套叫做“剥达摩”。眼睛光溜溜的达摩,又是儿童多么热爱的玩具呀!达摩的“趺跏而坐”的坐法,特别也与日本相近,要换别的东西上去很容易,这又使“达摩”变化成多样的模型。从达摩一变而成“女达摩”,这仿佛是从“女菩萨”化出来的,又从女达摩一变而化作儿童,便是很顺当的事情了。名称虽是“达摩”,男的女的都可以有,随后变成儿童,就是这个缘故。日本东北地方寒冷,冬天多用草囤安放小孩,形式略同“猫狗窝”相似,小孩坐在里边,很是温暖;尝见鹤冈地方制作这一种“不倒翁”,下半部是土制的,上半部小孩的脸同衣服,系用洋娃娃的材料制成。这倒很有一种地方色彩。 

    不倒翁本来是上好的发明,就只是没有充分的利用,中国人随后“垂脚而坐”的风气,也不大好用它。但是,这总值得考虑,怎样来重新使用这个发明,丰富我们玩具的遗产;问题只须离开成人,不再从左右摇摆去着想,只当他作小孩子看待,一定会得看出新的美来的吧。 

    (1957年7月发表,选白《知堂集外文·四九年以后》)



 羊肝饼

    有一件东西,是本国出产的,被运往外国经过四五百年之久,又运了回来,却换了别一个面貌了。这在一切东西都是如此,但在吃食有偏好关系的物事,尤其显著,如有名茶点的“羊羹”,便是最好的一例。 

    “羊羹”这名称不见经传,一直到近时北京仿制,才出现市面上。这并不是羊肉什么做的羹,乃是一种净素的食品,系用小豆做成细馅,加糖精制而成,凝结成块,切作长物,所以实事求是,理应叫作“豆沙糖”才是正办。但是这在日本(因为这原是日本仿制的食品)一直是这样写,他们也觉得费解,加以说明,最近理的一种说法是,这种豆沙糖在中国本来叫作羊肝饼,因为饼的颜色相像,传到日本,不知因何传讹,称为羊羹了。虽然在中国查不出羊肝饼的故典,未免缺恨,不过唐朝时代的点心有哪几种,至今也实难以查清,所以最好承认,算是合理的说明了。 

    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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