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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一辈子暖暖的好 (出书-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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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尤其是宪文。阿缇自己说起旧事时好像不觉得,我听着很震惊。尤其是她说,好多年她上学放学都是宪文接送的,不论去哪里他都带着她。这也很太难得了。两人真是标准的青梅竹马,如果是这样,我们这样拆开也不好。让不如让阿缇回去吧。”
  “不是什么青梅竹马,你也不是不知道郑宪文这个人。他像是那种无缘无故对人好的人?”孟徵的语气听不出什么感情,“他对孟缇再好,不过内疚和补偿罢了。”
  孔文君“咦”了一声,“什么内疚?你还有事情没告诉我?”
  她声音有点轻微的鼻音,孟徵低低叹了口气,伸手灭掉了床头灯。“事情很长,也完全不让人愉快。明天以和满月,你先睡吧,好好休息。等我找个时间告诉你。”

  第二十四章 惊雷(下)

  灯光暗去了。
  孟缇拖着沉重的脚步和大脑返回自己的卧室。身体一阵冷一阵热。这番话她似乎听懂了,但又完全不懂。有什么东西呼之欲出,类似飘萍或者是终端的思绪,看得到却触不到。父母和哥哥的确有事瞒着她,甚至连郑宪文都如此。人生好像一栋大厦,如今根基变得不稳起来。
  孟缇整个晚上都没睡好,直到天光发白才勉强睡着了一会。
  醒过来时,已经是中午了。她从来没有这么晚起床,看上去怎么都显得懈怠和懒惰;匆忙地洗漱换衣服才下楼。
  到了楼下,先被各种喧闹声吓了一跳,客厅里不少客人,孟徵正在一一招呼。孟以和小朋友在妈妈怀里,皱着个小脸哭闹不止。孟缇这才想起今天是他满月,大概这些人都是兄嫂在美国的朋友,前来祝贺的。而自己这个姑姑却睡到现在。
  她脸顿时就红了,小心坐到孔文君和母亲身边去,张余和看到她,先笑了:“睡够没有?”
  母亲的笑容总是世界上最好的安慰药。
  孟缇吐吐舌头笑了笑,孔文君正在接电话,只能先对着妈妈讷讷说:“妈,你怎么都不叫我,让我起得太晚了。”
  “不过没想到你睡这么长,”张余和哄了孟以和几句,抬头笑话她,“不知道我们在不在国内的时候你是不是周末也睡到现在呢。”
  “怎么可能?”孟缇肯定地摇头,“我每到周末都跟熙如一起上自习的。”
  孔文君今天打扮得非常得体,一身蓝色衣服,完全看不出生产后发福的痕迹;孟缇正想称赞她两句,她顺手把手里地电话递过来,“宪文的电话,找你的。接完电话后过来,我介绍客人给你认识。”
  孟缇点头,拿着电话就到了阳台,状若平常地跟他寒暄了几句。
  她隐约猜到郑宪文要说什么,果然,他很快就提起来:“阿缇,你父母让你留在国内,你怎么考虑的?”
  “我没什么考虑,”孟缇看着阳台外的花园,“按照我爸妈的意思吧。”
  “如果你想回来,我会尽量劝劝你哥和你父母。”
  “没可能的,你劝不动的。我哥哥和父母已经把我之后的路都规划好了,”孟缇平淡地说下去,“他们不愿意我回来,肯定有理由。虽然还不肯告诉我,但是我想,那应该是为了我好。”
  郑宪文极轻地一叹,像是在斟酌如何开口:“阿缇,这是我的私心,我希望你在我身边可以看得见的地方。总之,你考虑一下。”
  满月酒非常愉快,孟缇见到了兄嫂的不少朋友。孟缇虽然有点轻微的走神,从头到尾笑容满面,一点阴霾都看不出。
  一旦决定了不回国,可以做的事情就很有限了。
  她进了个临时的语言学校学英语,没课的时候写论文,孟小朋友满月之后,孔文君回去上班,孟缇也帮着父母带带孩子。毕竟爸妈都是六十多岁的老人了,她也不希望他们太操劳。
  自从她说过短时间内回不去后,从国内打来的电话就变少了。郑宪文工作极忙自然是不会多联系的。赵初年起初倒是电话不断,言谈中总是千方百计劝她回来。
  孟缇拒绝了几次,最后那次握着电话陷入无奈,终于忍不住反驳回去,“他们是我父母和哥哥啊,我不可能不听他们的话。”
  赵初年安静了好一会才说:“你要什么我都给你,这样都不行吗?”
  他不像会说出这种蠢话的人,孟缇无言半晌,希望用沉默告诉他不要再逼迫自己,而他则完全没有察觉到她的无奈,还在等着答复。
  在长久的沉默中,孟缇抬起手,伸手抹了抹眼角,竭力镇定地开口。
  “赵老师,你和我父母兄长,终究是不同的。”
  赵初年一言不发挂掉了电话,那之后完全没有了消息。
  她忙于准备考试,几乎戒了网,最多就是查查资料写论文,电脑常年累月的开着,进行数据运算。朋友顿时就少了,走在路上,往来全不相识。
  这郊区附近的邻居某种程度上说比较容易接近,孟徵孔文君的邻里关系倒是不错,有时候也会有邻居前来拜访,偶尔还会有一些年轻人。孟缇跟他们说不上话,虽然有些年轻人对她表现出了兴趣,独自一人从语言班回来时,时常遇到有人搭讪,有时是金发碧眼的帅哥,她也没什么兴趣,往往就来一句“我英语很糟,听不懂你在说什么”敷衍过去。
  比较而言,完全没有在国内过得轻松适宜。
  然而这些郁闷统统不能诉之于口,一家人为她牺牲很多,如果再不知好歹,恃宠而骄,就太不听话了。
  她庆幸带着范夜的书出来。
  每天被英语大量洗脑后,睡觉前看一点美妙的汉字,这实在是值得安慰的事情。在她把其他几本的书页翻烂的同时,她最后拿起了那本《惊雷》。
  枯槐笔名下的书,只有这本她之前完全没有看过。很久之前曾经翻了翻,发现这本书风格类似《追忆似水年华》,然而还要更意识流一些,或者说晦涩一些。像一本絮絮叨叨的自传加文艺欣赏时就放弃了。她对这样小说始终无法产生兴趣,《追忆似水年华》也是看了若干年才看了不到一百页。
  这本书就像一扇门。
  我一直在思考,我为什么而存在。
  美、知识、智慧,是有些人的答案;爱情、友情、乃至感情是另外一些人的答案。明确的答案是一个人的风向标。而我,仅仅为了寻找它就花了一辈子的时间。
  初次跟人提起这个问题的那年,我大概三岁,又或者四岁,跟我的父母,两个哥哥一个姐姐住在那栋怪异的大房子里。很长一段时间我想不起那栋房子的模样,当我也有了子女后,儿时的记忆一点点的回到脑海,如同倒放的胶卷,虽然还是想不起那栋屋子的名字和所在,但餐厅里那张巨大的桌子在记忆里倒是日复一日的鲜活起来。
  那张桌子很结实,刷着褐色的油漆,配着二十二把高脚凳,每张凳子都比我高,在它们面前,我总是自惭形秽。每到下雨天,就泛着新鲜的蘑菇气息,有时还有点儿雨水、野草汁的味道,好像即将上桌子的菜。
  下雨的时候,我们都没什么事情好做,就会玩捉迷藏。此时桌子下是了极妙的去住。我喜欢捉迷藏,只要藏在桌子下,几把高脚像高大的保镖般挡住了别人的视线,谁都找不到我。
  我就躲在凳子之中,背靠着桌子腿等人找到我。可他们总是找不到。这是很奇妙的一件事情,他们怎么会没有看到桌子下的我。我经常在等待被找到的时候睡着了。外面的雨水成片的跌落在屋檐的石块上,声音被成倍放大,就像催眠曲。
  ……
  书籍最大的妙处,也许就在于让你思考。
  而自传类的书籍最大的好处,大概也是在让你阅读别人的人生,了解别人之所以成为别人,世界上每个人都是不同的时候联系到自己,世界上不是每个人的自传都会好看或者值得看,写自传其实不是为了世界上任何一个人,所以怎么样的梦呓都是无所谓的。
  这是孟缇看得最慢的一本书,而且还要时不时的停下来想一想,这一想往往就出了神,等回过头来,书页还停在原来的地方。
  她在漫长的时间长河里,跟作者重逢——
  文字里的世界渐渐变得立体,孩童时代的自由随着年龄的增加而逐渐缩小;大量的阅读慢慢剥夺了他并不多的快乐;书里昙花一现的美丽的少女逐渐变得面目模糊。范夜追忆着那些转瞬即逝的美丽,所以他说,只有失去的乐园是永恒的。
  这本书好像微弱的呼唤,作者就站在时间的那头,持续不断的呼唤着,不是为了寻求知己,也不是为了找到共鸣者,不过是一种倾诉。
  一本书和一个人的缘分总是会奇妙的达成。如果自己现在就在国内,对这本《惊雷》的感触未必那么深刻;可现在自己身在异乡,即使家人都在身畔,还是偶尔觉得失落。
  她无数次想起那天晚上兄嫂的谈话,隐约一种直觉浮上心头,也许,自己的人生开始出了岔子。
  在这期间,她平稳地渡过了自己二十二岁的生日。
  她反复的看着那本《惊雷》,对这本书的熟悉程度超过了以往的任何一本。很多句子甚至都能随口说出来。
  她又开始失眠,每天晚上都辗转反侧。光怪陆离的梦境就像是复发的病症一样,好了一次,再来的时候就会加剧和加重。坐在书房里写论文、背英语单词中就容易陷入某种虚幻里去。
  伏案做试卷的时候,铅笔往往脱离她的意志,回过神时,试卷的边角下就莫名地写下了《惊雷》那本书里的句子——“再富有的人也买不回自己的过去,更何况我一贫如洗”。
  那几个月里,她无数次拿起电话打算拨给赵初年,最后还是放弃了。

  第二十五章 归来(上)

  孟缇在答辩的前几天,也就是六月初回了国。
  已经是初夏,天气很热,下了机场,滚滚的热气扑面而来。来机场接他的是郑宪文,这是在美国时就已经确定好的。虽然她表示自己是个已满二十二岁的大人,可父母还把她当成了小孩子。
  这样炎热的天气让郑宪文来接她,孟缇连连道谢。
  郑宪文接过她的行李,存心打趣,“两三个月不见,你真是越来越客气了。”
  孟缇心里一惊,立刻否认:“没有的事情,嗯,郑大哥,我不想麻烦你。”
  然而到底听出一点异样的情绪,郑宪文看了她一眼,依稀觉得她精神状态不太好,也不跟她多话,“我看你坐飞机累得很了,回去休息后再说。”
  “好的。”
  很快就到了家,原以为两三个月没人住的屋子早已积满了灰尘,没想到还是窗明几净。
  郑宪文笑着解释:“想到你要回来了,昨天我叫钟点工来打扫了一下。”
  他一直想的都很周到,孟缇看着帮她放行李的郑宪文,所有的言语都显得贫乏,只能说一句:“谢谢了。”
  “你跟我客气成这样,我真是不习惯,”郑宪文说,“下楼跟我去吃点东西。”
  “不用了,我只想睡一会。”
  “那不行。”
  她窝在沙发里不想动,久违的家让她觉得异常温暖。加上转机的过程,她在路途上差不多花了足足一天,长久的失眠,真的有点累。郑宪文也不再强求,叮嘱她好好休息就下了楼。
  回到了家,躺在睡了十几年的小床上,比起飞机上十几个小时的颠簸好了很多,但真躺在床上,也还是失眠得厉害。她闭着眼睛想了一会,习惯性的去摸枕边的书,下面空空如也。又不想去柜子里拿出行李,眼睛一闭,强迫自己睡觉。
  身体疲惫,短短一个下午就在多次的醒来和继续睡过去中渡过,等到恢复了精神和体力,这个下午也差不多走到了尾声。
  她随后想起自己还有事情要做,下了楼,沿着校园里的林荫大道骑车过去,柏油路上,斑驳的、阴暗交错的树影就从车轮子下匆匆划过。六月的学校已经颇有毕业的气氛,一天中最热的时候已经过去,不少宅居在宿舍一天的毕业生已经在道旁拉开了家子,垫上几层报纸,铺上一条床单,把书一字排开,开始大声吆喝贩卖;而学校的小公园里,标志性建筑和雕饰旁也时不时看到拿着相机的声音。
  这一切的景物都那样熟悉,声音是熟悉的知了叫,甚至连气味都是熟悉的,熟透了梧桐树在阳光下蔫蔫地耷拉着耳朵。这才是她成长、生活、学习了这么多年的校园。
  从教职员工宿舍区去文学院必然要经过体育场,她骑车经过,忍不住被体育场的室外蓝球场吸引了目光。大概是有什么比赛正在进行,场上真是人满为患,叫好助威声也是此起彼伏。所有的人忽然不为高温所苦,人群围了里三层外三层,全是黑压压的人头,在阳光下闪着黑黝黝的光。
  这才是大学应该有的节奏,孟缇忍不住留了心,多看了场地几眼,一个出挑而熟悉的背影跃入眼中。她低低“咦”了一声,恰好一群女生齐心协力的高呼“赵老师加油”震响了场地。
  孟缇一愣,迅速把自行车停在路旁,一路小跑体育场走过去。
  远看觉得观众极多无比,近看更是如此,同学们简直是见缝插针的站着挤着,孟缇在外围转了两圈都不得其门而入,她身材在女生中算高,可跟男生比起来完全不够看,只能看到场中的人头奔跑,具体是谁完全不知道。
  她咬咬牙,眼睛一闭就开始挤进人群,凭借着削瘦的身材和城墙厚的脸皮,也算杀出了一条血路。这样的行为肯定会引起不少人的不满,男生还好,往往是满脸不悦地转头,看清楚她后很快就闪出窄窄的可共同行的道路;女生的态度则糟的多,眼看着就要到了球场内圈,前面那个女生忽然侧头,不耐烦开口:“喂,你这人怎么乱——”
  孟缇连连道歉:“很抱歉,我太——”
  两个人都是一愣,下一秒同时大笑出声,双手飞快地握在一起。
  “阿缇,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看着杨明菲那张因为看球而激动地满脸通红,眸光闪烁的脸,孟缇扬着嘴角笑了,解释说:“今天早上到的,累得很,在家里睡了一觉才出来。”
  杨明菲了然地点点头:“这几个月我可想你了。当时我记得你说是去两个星期吧,怎么就变成了三个月?我昨天跟熙如还在说呢,你再不回来,几天后的答辩可怎么办。”
  孟缇抿嘴笑,正要开口说“现在不是就回来答辩了吗”,却被忽然响起的欢呼浪潮打断了,那欢呼声就像海啸,刺激得孟缇鼓膜发疼。
  “啊,”这阵子欢呼让杨明菲有所顿悟地睁大眼睛,错拉错身子,一把把她从后面拉到自己身边,伸手朝球场一指,“快看快看,你家赵老师,那边高个的,穿蓝色球衣的,刚刚抢到了球!”
  根本不需要杨明菲的提示,她就已经看到他了。他拍着球闪过了对方的球员,一抬头扔给了己方的另一个球员。
  孟缇见识过赵初年的惊人身手,知道他身体素质绝对是一流水准,不过那时候太暗,她知道他动作利落潇洒,出手极其迅速,却不知道到底可以快到那个份上;此时在球场上,但不知道他打球也这么好,就刚刚带球过人,她一双眼睛都没看明白他是怎么从对方前面转移到后面,传球的动作倒是很优美,手肘轻轻一抬,几乎没怎么用力,球就飞了出去,动作完美得就像那条抛物线一样。
  孟缇怔怔看了几秒,才侧过头问:“这是篮球比赛吗?到底是怎么回事?”
  杨明菲视线不离球场,“你啊,在国外几个月,错过了一场好戏啊。这是咱们学校的青年教师篮球队之间的比赛,每个学院一支球队,球员都是老师,学生们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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