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只眼睛看中国+(德)洛伊宁格尔-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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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心理上的厌恶感。加之干部中的一些人作风腐败,已经很难以身教人。但是无论如何,思想说服这种社会工作方法是可用而且必须要使用的。在中共历史上这种方法曾产生过巨大的社会效力。60年代初期的全国性大饥馑和工农业生产结构的大调整,毛泽东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做思想教育工作说服全社会团结一致渡过难关的。那个年代中国居然没有发生饥民暴乱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
企望思想说服工作能够在90年代继续发挥作用,中共除了要搞好干部的廉洁之外,它还必须改进说服的手段和方法。最重要的是当他们在面对民众时,他们必须做到诚实。诚实,就是把一切真相都告诉民众。虚假的乐观就是欺骗,哪怕是出于鼓舞士气这种善良的愿望也不允许再一次蒙骗民众。
当一个社会已经发生了事实上的分化时,大多数民众能够保持冷静是因为他们发现政府的权力仍在政府手中。政府在社会分化中有一个很重要的选择,即它的立场问题。中国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全民普选制度,民众无法通过选举议员来确定自己对政策的选择。即使如此,政府近凭良知也应该明确意识到自己是代表最一般民众的。
无论是否承认社会分化或阶级分化,中国社会的利益分化是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企业的生产只有在计划经济条件下进行产品生产,它们的生产目的才是社会主义经济学教科书中规定的“为了最大限度地满足全社会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而企业一旦进入商品生产的轨道,有了它自身的单独利益,那么这种利益必然与社会利益发生某些方面的冲突。这种冲突并不是至类似逃税或提高物价等法与非法的黑色较量, 而是良性压迫与对良性压迫的拼死反抗。 李鹏于1989年底推行的“双紧方针”,财政与信贷大规模紧缩是对市场的一次良性压迫。在增强竞争力度的情况下,它要求企业必须进行良性调整,即提高产品质量、提高企业技术水平并采用新技术,并在此基础上降低能耗和产品成本。只有企业在这种良性压迫下完成了自己的技术更新。以产品的新价格和新面目投入紧缩了的市场参加竞争时,企业的利益才与社会公众的利益取得了一致。
但是,李鹏遇到了最激烈的抵抗。企业采取的抵抗手段卑劣而又疯狂,1989年后中国至少出现了三个全国性的社会问题。企业以行贿手段开展非法竞争引致官员腐败大面积发生;企业强行进入无资金无市场生产引致全国性的债务危机和库存危机;企业为进行非法竞争采用仿制滥造手段引致全国性的假冒伪劣产品泛滥。非法竞争只要能够赢利就具有了导向作用,一批循规蹈矩的企业主管人员因“无能”或无胆量或太有良心而被企业职工弃用。李鹏的两年经济调整期没有引发全国性企业技术意识增强和技术革新热潮的发生,在这个意义上它是失败的,因为它无法避免另一次无奈的调整期的到来。
事情并没有就此完结,企业即它们的代理人——地方观念浓厚的地方政府还在不断向中央政府施加压力,要求尽快结束调整期,刺激市场的复苏。这种压力也反映在全国人民代表会议上。一个非常值得注意的情况是,仅仅是以地方普选方式选举出的人民代表并不真正代表“人民”的意志。这些“国会议员”中的大部分是地方政府官员或企业主管人。少数普通劳动者身份的代表引起文化和政治素质问题很难在关键性政策问题上做出代表“人民”的选择。而这些人之所以被选为代表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地方政府的器重和信任,他们也不可能形成一个有影响力的声音。
中国的最高决策层的决策运作过程也许是世界上保守得最好的秘密之一。在地方政府和企业的压力下, 决策圈子内部究竟发生了什么争论是不得而知的。 但是“松动”却是悄悄地发生了。
中央政府运用权力的方向不应是针对民众或银行的出纳台,它必须首先用权力迫使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同心同德。权力与法律的作用是不同的,它对地方的制约更简练有效,因为它可以仅凭结果而不必寻找证据就对干部予以处置。当一个地区可以制订地方性法规认定“行贿”是合法行为时,法律尤其显示它的苍白无力。
据美国哈佛大学的中国专家们提供的材料,中国政府官员甚至是普通体力劳动者都认真地读过政治经济学教程。北京的一些官员也证实了这一点。他们中的一些人能熟练地背诵马克思的一些著名经济学警句。但是令人十分费解的是在那里竟没有人清醒地意识到资本快速集聚正在加速着中国的社会分化,而社会分化的结果就是阶级对立。可惜,没有人为此而忧虑。政府主管经济的部门的官员悠然自得地说:秩序加强宏观调控,把牢供求总量平衡这道关口,一切都将顺利进行。
是的,顺利地完成“过程”。
邓小平曾一再强调要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决不引进资本主义制度”。这一点对中国来说是至为重要的。根据中国的特殊条件,一旦这个社会分化出不同阶层的话,它们之间很难采取共生形态,阶层之间的斗争很可能以比较野蛮的形式进行。这将是中国和世界的共同灾难。
横向攀比心理也是社会分层的一种必然性意识反映。这种社会心理由一般性社会情绪向危险的爆发点发展。这个过程的阶段性特征恰好是社会分层状况的衡度计。
在初始阶段,表现为一种向上的情绪,社会出现了明显的“上层社会”的圈子,年轻人和老年人都以能进入这个圈子为荣,富翁阶层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成为社会的时尚,被先是城市后是乡村的人们争先效仿。高消费品成为荣誉和地位的象征,超出购买能力的追求高档消费品成为一般家庭的苦恼。
社会分化的这一阶段的明显标志是:专为社会上层人士设置的消费场所的建立。例如,私立学校,高收费诊所和舒适病房,贵族体育俱乐部及高价精品商场等等。这些场所的设置不仅仅是为了提供高价然而是舒适优良的服务,它们的出现的客观作用是为上层人士提供了彼此熟识交往的社交场所,使这些人数虽少但却富有能量的人物得以组合成“团体”。
发展阶段,表现为一种沮丧或绝望情绪。黑社会犯罪组织、嬉皮士青年和落魄文化人团体大量出现。对服装的追求是两极化趣向,奇装异服、肮脏衣装和华贵西装都拥有大量的喜好者。酗酒现象将相当普遍,开始出现城市型流浪汉和无家可归者。在这一阶段社会下层人物已经不再关心政治,但是针对社会的报复和发泄性的犯罪行为开始发生,特别是类似对公共建筑物的爆炸、纵火和投毒等恶性案件将时有发生。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往往能得到公众舆论的姑息和同情,舆论和道德发生分裂。
可以确证社会分化已进入这一阶段的明确标志是:因为经济困窘而发生的离婚案件和由一切原因构成的自杀案件数量急剧上升,非遗传性精神病发病率增长明显。
完成阶段,社会表现出沉默和消沉情绪。这一阶段的明确标志是:皈依宗教的人数激增,秘密政治团体、激进的文化人团体、城市武装小组相继出现。非法的或合法的反对党成立并有不断壮大的趋势。
在上述关于个阶段特征的分析中,没有列入军队在社会分层过程中的特殊表现,这是因为不同国家的军队有着各自完全不同的基础,难以做统一的特征归类。而在事实上军队在这一过程中的变化是十分鲜明的,几乎可以作为一个单独的衡度计测试社会的变化。随着不同阶段的临近,军队在政权中的地位、对文官政府的权力制约状况、纪律、职业化和官兵关系等方面都有着方向特定的变化。社会分层,军队自身也会出现裂痕,但是部分军队发生武装反叛的情况只有在国内战争已经爆发时才会出现。
中国目前已进入社会分层的初始阶段,这个判断应该是无可争议的。令人吃惊的是它在进入这个巨大历史变化的前沿阶段时表现出来的积极、兴奋和迫不及待,几乎所有的典型特征和非典型特征在短短的几年内全部显现出来。社会平静地接受了变化。对于这种情况所能做出的合理解释是社会对于进步的本能性迎合和渴望,因为一个贫穷的又及庞大的社会在长达40年的时间里竟人为地保持了统一而没有发生社会分层毕竟是非常不自然的。(城乡之间以及干部和民众之间已经具备了分层条件,由于同样的人为原因而没有形成真正的分离)。
但是,社会分化的速度过快和民众态度的过于天真和乐观,实在是蕴含着台大的风险。因为当完整地完成了这一阶段的各种变化以后,社会将在惯势作用下,加速度地进入下一个分化阶段,光中的心理根本来不及做出调整,无法接受哪些接踵而来的“不合理”的社会现实。政府大约会针对某些社会现象进行反击以安抚民众,但是这类反击只能是治标不治本的,不可能取得效果。
因此,最令人担心的是中国社会在进入分层的第二阶段时,社会环境将发生恶变。不仅一般的对抗行为会以更激烈的方式进行,而且某些至应该在第三阶段才可能出现的特征性行为也会提前出现。
激烈、政治化和非理性,很可能成为中国在社会分层过程中的行为特点。
无法建议中国政府应该采取什么措施制止社会的这种自然滑动,因为作为一个自然过程它是无法扭转的。中国人曾做过努力。1978年开始进入改革进程以后,几任政府首脑和当的总书记都非常明智地甚至是带有预见性地对社会的“堕落”进行过严肃的斗争。这期间曾开展过几次以净化道德、纯洁意识为目的的社会性运动,包括重提学习雷锋、五讲四美三热爱运动、建设精神文明活动以及反对精神污染、反对和平演变等等,如果再计入先后几次开展的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运动,那么这十几年的时间几乎是由一连串的运动组成的。然而,这些社会运动显然带有太多的官办色彩,最热情的一方是政府本身。关于这些运动的效果,官方与民众的评价也相去甚远。官员们在对外国来访者的谈话中坚决否然这些运动没有达到预期效果,似乎一切都是满意的。一般青年知识分子却乐于看到官方的努力付诸东流。
幸灾乐祸是一种对抗情绪,也是心理是衡的反映,无非是以恶毒来发泄而已。
承认分化并找出造成分化的加速度进行的真正原因,这是中国领导人目前应该致力的一项工作。
西方的专家们认为中国领导人在观念上犯了一个重要错误,他们似乎根本不能理解政权内部也有一个利益对抗和分层问题,而且这种对抗是一种天然行为。
中国人正在重犯他们的祖先在纪元前一千年时的“错误”。周天子裂疆封侯,是因为中央政权没有力量有效地治理如此广阔的疆域。因此天子给了公爵、伯爵和南爵们以相当充分的自主权,调动他们开发封地经济的积极性,希望枝荣而本固,中央政权和中央之国可以收到更多的税奉因而更富强。但是事与愿违,演化的结果是诸侯纷争,百家争鸣,中央政权一再衰败终成傀儡。
中国人人为那个时期是本民族最值得骄傲、最辉煌的时期。天子、诸侯、大夫、家臣,层层分权,层层架空。当最终失去了权威和中央控制之后,生产发展了,思想学术空前繁荣(诸子百家即出现在这一时期),社会迅速进步,由残酷的奴隶制过渡到比较文明的封建制农业社会。
中国在进行经济体制改革时强调的是简政放权,给地方或企业以自主权和积极性,其出发点与三千年前相似,希望枝荣而本固,或用《人民日报》引用的民谣语言:小河有水大河才有水。
在改革初始,中央政府即规定了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以国家利益为重的收益分配原则。1983年这个原则又被具体为“个人拿小头,企业拿中头,国家拿大头”的指导性分配方案,各地方政府甚至用文件形式从法律上确定了“大头和小头”的百分比率。但是,十几年的执行结果却是大头与小头的倒置。国家的相对贫穷和地方及个人的绝对富裕成为鲜明的对照。
问题发生在观念上,传统的共产主义道德教化竟使政府主持者陷入认识的误区,他们天真地认为在共同理想的大旗下国家、地方(企业)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天然一致;而不是天然对抗!
一个地方政府的领导人没有任何理由要牺牲地方利益去效忠,特别是当官吏任免权下放给地方政府和地方的人民代表会议以后,地方官吏与国家利益的“一致”就完全失去了一切基础。他不再和国家或全局利益有任何道义伦理的关联。
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刻性这时得到了最充分的体现。国家将地方政府官吏的选拔权和任免权交给急切盼望迅速致富的地方上的“人民”,又将选择企业主管人的权力下放给地方政府。干部权绝对是资产权,因为一切干部从来都只向直接有权任免他的“人”负责。干部任免权的这种变动,从一开始就表明中央政府决心牺牲资产国家所有制的完整,以换取较高的经济效率。或许中央政府仅仅想到了效率而对其深层后果茫无所知,不懂得干部任免权的迁移完全等同于资产所有权的迁移,企望从新增效益中由国家收回“大头”。这是天真的。党指挥枪是因为党有决定干部命运的权力。当党中央放弃这项权力以后,枪只能听命于各个山寨中的“山大王。”
1958年,毛泽东、刘少奇等中国领导人曾被各级地方干部虚夸浮报成绩的恶劣行为气得捶胸顿足。如果按照下面上报的“成绩”进行估量,中国仅仅再用3、5年的时间就会“超英赶美”,实现了经济现代化的梦想。毛等人后来在经济指导上一再犯错误,肯定与地方虚报成绩有关,他们无法看到真实。30年以后,中国的地方基层干部仍在向上封锁,但他们这一次却是瞒报收入、产量和增长。瞒报的目的无非是封锁财富以利己利地方。中央政府仍无法看到真实,低数字汇总隐瞒了超速增长的客观事实。
依据马克思的观点,人类社会分配有两个古老的公平原则,即按劳分配和按资本占有产品。当一个社会的分配制度中前一个原则从属于后一个原则,即通过劳动来分享和占有生产成果从属于按资本占有产品,那么这个社会就完全具有了资本主义公平准则的特征。
中国是否已经进行资本主义改造,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中国政府有责任有义务把正在发生的事情向它的国民讲清楚。一方面是事实上的不平等在不断生产出来,并不断积聚成富裕和贫困的分化,另一方面又用“共产主义世界观”去教育国民。观念的虚幻和无依据,与现实的残酷和不可逆转形成了巨大的落差。而这种落差却在很大程度上是人为制造出来的。一旦虚幻破灭,社会将处于受骗被愚弄的绝望之中,一般公众和干部的心理是无法承受这种打击的,这是中国社会面临的最大危险。
1989年以后,邓小平一再告诫他的继任者必须时刻警惕“舆论导向”问题,绝不在新闻自由问题上后退半步。但是在以后的几年中中国的官办传媒却从两个方面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