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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身残志坚罗斯福-第3章

小说: 身残志坚罗斯福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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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轻的富兰克林·罗斯福热忱地拥护他的堂叔西奥多贯彻“自由主义原则”的这种激动人心的政策;不过,他对新任总统的外交政策,尤其是对“门罗主义”引申的原则有点将信将疑。    
    富兰克林·罗斯福由于在格罗顿就学了大学课程,所以在3年中就读完了获得文学士学位的必修课程。但是,为了利用在秋季这一学期里当选为《红色哈佛报》的主编,他必须继续在坎布里奇呆一个学年。因此,在1903年9月,他报名考进了研究生院,其目的不在于获得更高的学位,而是为了争得主编的职位。他说:“我的全部余暇都用在这份报纸上,我在大学里为从事公职所做的最好准备也许就是办《红色哈佛报》。”当时《红色哈佛报》是一张有4个专栏、4到8页的报纸。在罗斯福参加之前,报纸的内容枯燥乏味,思想保守,不敢得罪校方。罗斯福给它注射了一针“现代新闻学”,加速了它的血液循环,从而也增高了全校教职员工的血压。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文章之一是罗斯福针对哈佛校方写的一篇社论。他要求给哈佛大学陈旧的宿舍配备适当的消防措施。在社论发表后的第13天,芝加哥的伊罗夸伊戏院失火,死了588人,其中大部是妇女和儿童。有一个人给主编寄来了一封不署名的信,暗示校方也同芝加哥的政府官员一样犯了渎职罪,但主编罗斯福并未接受这个意见,仍以克制的措词继续要求给宿舍配备更多的消防设施。他的活动终于在5月份获得成功,从而大大提高了他在学生中的威信。    
    1904年6月,罗斯福从哈佛大学毕业。12月宣布与安娜·埃利诺·罗斯福订婚。埃莉诺属奥伊斯特湾那一支的罗斯福家族,是西奥多·罗斯福总统的兄弟埃利奥特的女儿。1905年3月17日,富兰克林·罗斯福同远房堂妹安娜·埃莉诺·罗斯福在纽约举行婚礼。婚前,埃莉诺给富兰克林写了一封长信。信里引了伊丽莎白·巴雷特·勃朗宁的一首诗。诗中写道:    
    除非你能发誓,“生死不渝!”    
    否则,别称之为爱情!    
    埃莉诺虽然出生在一个豪门之家,但她幼年时的景况是很令人同情的。在她很小的时候,慈爱的母亲就去世了;她的父亲埃利奥特·罗斯福由于贪酒,最终也丧了命。埃莉诺是由她的外婆霍尔太太拉扯大的。外婆家在哈得孙河旁的蒂沃里,住在一幢叫作“橡树台地”的阴森森的大宅子里,靠油灯和蜡烛照明。在霍尔家的孩子中,埃莉诺的母亲排行第一。埃莉诺在“橡树台地”有一位年轻快活的姨母和一个嗜酒如命的小舅舅瓦利·霍尔。她的小弟弟霍尔·罗斯福也寄养在那里。霍尔太太管不住自己家的孩子,于是作为一种补偿,她就以最古板的方式管教这个外孙女。这位老太太死守陈规,严格非凡,埃莉诺差不多就像贵族家庭中的未亡人所喂养的金丝雀那样不能自由。    
    富兰克林·罗斯福从一些零零星星的知心话里发现,埃莉诺童年时代仅有的一点光辉就是对她那迷人而又极不负责任的父亲的倾心热爱。除此而外,她总是闷闷不乐。这位孤寂的不幸的姑娘,直到去英国留学后情况才发生变化。她在艾伦伍德学校读了3年书,这使她的人生观大为改观。在女校长索维斯托的关怀和教导下,她神采焕发,虽说长得不漂亮,却显得端庄娴静,别具一番风度。她博览群书,知识丰富,具有某种独到的见解。在有些问题上,比富兰克林·罗斯福知道的还多。    
    年轻的罗斯福相当惊讶地发现,自己对这位腼腆、聪敏的堂妹产生了强烈的好感。这种感情既是对她那种自怨自艾的体恤,也是对她的聪明才智的爱慕。罗斯福认为,埃莉诺实在好极了。她待人接物都具有极其严格的标准,可是又不偏执小气。她在社会学方面有着惊人的新颖见解,并且以亲身的经历作依据,因为她在纽约新拓居民区和儿童医院工作,对穷苦大众的疾苦了解得比罗斯福更深透。埃莉诺的活动并不局限于慈善事业。她殷切地希望投身于妇女所能从事的各种活动。和罗斯福一样,她也十分热爱生活,不同的是:罗斯福笑容可掬地面对生活,她则把满腔激情蕴藏在心底里。    
    这一对青年人心心相印、情投意合。只要两人稍长一段时间不见面,罗斯福就发觉自己对埃莉诺莫名其妙地思念不已。相反,当他们在一起时,他俩就变得毫无牵挂,其乐无穷。在罗斯福的友谊的阳光照耀下,埃莉诺就像一朵花苞那样盛开怒放了。但只是在他保证“生死不渝”后,埃莉诺才答应同他结婚。    
    他们的婚礼是在当任总统西奥多·罗斯福亲临主持下进行的。举行婚礼的那一天,宾客如潮,冠盖云集,但大部分人是为了瞻仰总统的丰采而来。当总统的汽车抵达举行婚礼的处所时,掌声如雷,欢声震耳。婚礼主持人是格罗顿的老校长皮博迪博士,新娘保护人是她的总统叔叔。西奥多慈祥地挽着侄女,亲手将她交给富兰克林·罗斯福。仪式完毕时,西奥多·罗斯福向富兰克林·罗斯福表示了亲上加亲的祝贺,然后走向宴会厅。客人们紧跟着总统蜂拥而去。据说,西奥多·罗斯福对这次婚礼和作为总统的威风留下了深刻印象。    
    自此以后,埃莉诺不仅在生活上,而且在政治上成为富兰克林·罗斯福的得力助手,成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位举行正式记者招待会的总统夫人和独立的社会活动家、报纸专栏作家。她为罗斯福入主白宫作出了重要贡献。


第一部分 荷兰后裔第5节 崭露头角(1)

    罗斯福结婚后,在妻子埃莉诺的鼓励和帮助下,更加积极投入紧张的政治漩涡中。    
    1907年他从哥伦比亚法学院毕业后,进入了顾主多为华尔街大商家的著名的卡特—莱迪亚德—米尔布律师事务所,充当初级书记员。这个职位空悬了两年,求职的不少,但没有人入选。进入这个事务所,意味着将来必定名利双收。当事务所负责人听说总统的侄女婿有意在法律界服务,立即招聘罗斯福。但是,对政治颇感兴趣的罗斯福,并没有真正把法律事务所的工作放在眼里。    
    在担任律师期间,罗斯福结识了许多人,参加了许多社会活动。他是一些著名俱乐部的成员,是当地义勇救火会成员,圣詹姆斯圣公会堂教区委员,这些都为他从政作了准备——立足本区,赢得社会名望。对此,罗斯福对一些要好的朋友并不隐讳。他说他不会永远搞法律,一有机会就要去竞选官职,他的最终目的是想当总统,他认为白宫是一个强者的讲坛。    
    1910年早春,罗斯福的机会来了,代表达切斯县的州参议员职位出缺,州民主党的头头们想把这个被共和党人垄断了32年之久的公职夺过来。头头们看中了罗斯福这个28岁的青年人,这除了考虑到他的家族背景外,还因为他们被罗斯福在一次野餐会上发表演说的风度和技巧所打动。民主党负责人帕金斯对他说:“如果你要去竞选参议员,你就得脱去这双黄靴子,换一条像样的裤子!”富兰克林·罗斯福当时没有给予他们肯定的答复。他对民主党委员们头脑里想些什么了解得一清二楚;但是,他一如既往,向来是以长远眼光来观察国内的政治风云。    
    当时美国国内形势错综复杂,人心浮动。1908年,西奥多·罗斯福曾授意选择威廉·霍华德·塔夫脱作为共和党总统候选人,以便继续推行他的改革政策。随后,西奥多·罗斯福就大摇大摆地穿过非洲食肉动物聚居的原始地带作了一次有趣的旅行。当他回到美国时,他发现塔夫脱已经落入政治庸人之手。这位新总统的精神和他圆滚滚的躯体一样,毫无棱角,根本不是那些鼓吹“一切维持原状”的老油子们的对手。党又被那些原地踏步的顽固保守分子抓了过去。1910年,西奥多奔走全国,将那些他认为背叛他的人骂了个狗血喷头。共和党内的进步分子站在他一边,全国厌恶反动倒退。在新泽西州,被列入民主党候选人名单的普林斯顿大学校长伍德罗·威尔逊宣称:美国“政府容忍邪恶冒头,这使我们许多同胞对我们制度的自由产生怀疑,并且鼓吹通过革命来反对这些制度”。富兰克林·罗斯福谨慎地审度了形势,鉴于共和党的分裂,他相信这股普遍不满的情绪,会像正在升起的飓风一样,把民主党的迪克斯吹上纽约州州长的宝座,甚至风会越刮越猛,在他的选区里刮出一名民主党参议员来。至少这是一个机会。当晚,富兰克林·罗斯福给帕金斯主席送去了肯定的答复,三天后正式提名。这是罗斯福第一次在政坛上的搏斗。    
    但是,罗斯福的母亲和多数亲友都反对罗斯福去作一次他们认为“毫无成功希望”的竞选。只有她的妻子对他的决定毫不怀疑。她表示,凡是丈夫愿意干的事,她都支持。当时,埃莉诺刚生了孩子,大部分心思花在孩子身上,但是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使她赞成丈夫所作的决定。罗斯福决定试一试。他给住在奥伊斯特湾的西奥多·罗斯福打了个电话。    
    “特德(西奥多·罗斯福的爱称)叔叔,我准备竞选纽约州参议员。”    
    “干得好,我的孩子!我早就说过,像你这样的人应该进入政界才是!”    
    “不过,我是在民主党的候选人名单上。”富兰克林补充说。    
    一阵闷雷般的怒吼声几乎震得电话线都在颤动。    
    “你这个卑鄙的兔崽子!”西奥多咆哮道,“你这个叛徒!你不想想,这不是在开我的玩笑吗?这不是故意和我作对吗?再说,你作为一个民主党人是不可能获胜的!”    
    富兰克林心中有数,他对获胜并没有绝对的把握;但是他的秉性就是这样,一旦决定,就力争获胜。他把竞选建立在对农民提供同情的援助和反对按党魁意志办事上面。作为政治家的休斯州长曾经是一个诚实的资产阶级改革家,他揭露过北部各城市的共和党机构按党魁意志办事的情况,那比纽约民主党操纵市政的坦慕尼厅还要臭不可闻。罗斯福充分利用这一点,他在接受提名的演讲中说:“正如诸位所知,我接受被提名是绝对独立的,我并不效忠于任何个人,我不受任何势力集团的影响。”他强调一切政府包括联邦的、州的、县的以及镇的,全部根基在于它们的地区代表性。他反对那些蛮横的党魁们贪污腐化、结党营私。    
    罗斯福想一鸣惊人。他一心想打破先例,有声有色地表演一番。这位初出茅芦的政治家,和前总统西奥多·罗斯福的关系是他竞选中一笔很重要的资本。他租了一辆红色的旅行车,插上许多小旗。这还是地方选举中第一次使用汽车进行竞选。罗斯福在竞选演说中面对农民听众大骂城市的两党大亨,攻击塔夫脱政府的高关税政策,使农民贱卖农产品,贵买国外进口的制成品,严重损害了农民的利益。他的讲话受到农民们的热烈欢迎。    
    罗斯福一天要跑好多地方,发表10多次讲话。埃莉诺对丈夫的竞选活动十分关心,她经常挤在会场里听罗斯福发表竞选演说。当她看到高个子的丈夫走上讲台时,着实为他捏一把汗,紧张得像一根扯紧的钢索。他讲得很慢,有时停顿得很长,以致使她担心下面的一句话会接不上来。尽管富兰克林·罗斯福当时还不是一位演说家,但是,他却以诚恳的力量抓住了听众。埃莉诺为他感到非常自豪。    
    当时自由主义的潮流正处于高涨时期。富兰克林·罗斯福尽管是初出茅庐,却是一名具有说服力的竞选家,结果他与康内尔双双中鹄。这股强大的潮流还把约翰·迪克斯推上了州长的宝座,使民主党在近20年中第一次取得了纽约州参众两院的多数票。罗斯福在3万张选票中以多于对手1140票当选为纽约州参议员。全国一半以上的州长职位由民主党人担任,包括新泽西州,当选为该州州长的是普林斯顿大学校长伍德罗·威尔逊。    
    运气与机会伴随着富兰克林·罗斯福到了奥尔巴尼。他甚至还没有对任何一个法案投票之前就已经成了纽约人所皆知的政治人物了。他是一个新当选的州参议员。按照路易斯·豪的说法,是“第二个罗斯福走上了30多年前西奥多·罗斯福就已赢得声誉的舞台,这是不能等闲视之的事情”。记者们匆匆忙忙地发表关于这个穿高领衣服、带金色夹鼻眼镜、热情洋溢的年轻贵族的专题报道。《纽约时报》驻奥尔巴尼一位老资格的记者W·阿克塞尔·沃思在1911年1月4日是这样描绘他的初次露面的:    
    “富兰克林·德·罗斯福在本届议会开幕的那天,轻松地步入参院大厅。他有一张证书证明他有资格坐在保留席的一个座位上,他来认这个座位了。他不引人注目地来到白色标记的26号桌子边,坐进了桌子后面那张有座垫的大皮椅子里。这是参院里代表哥伦比亚——帕特南——达切斯选区的代表席……从此,这张桌子和坐在这张桌子后边的人就成了公众注目的地方。”    
    当时,富兰克林·罗斯福首次在参议院会上露面时才29岁。他的仪表和从容不迫的举止引起了民主党党阀们的注意。纽约州总部坦慕尼厅的头头蒂姆·沙利文看着罗斯福的背影,对手下人说:“又是个罗斯福家族的人。这家伙还年轻,在他翅膀还没有硬的时候,把他搞下来是不是更保险点?”但是,罗斯福却不是一个容易对付的强者。    
    在资产阶级尔虞我诈的社会里,当一名州参议员并不需要多大才能,当时州参议员中大多数人是浑浑噩噩、无所事事,年薪只有1500美元,而且有一半时间要住在开销比较大的州首府,大多数人都感到经济拮据。罗斯福则既非饱食终日的平庸之辈,又不是靠薪俸为生的寒酸小吏。他在州参议院力主改革,呼吁建立一个任人唯贤、不受政党机器控制的廉洁的好政府。他的许多主张与19世纪80年代兴起的平民主义相似,但又注意不吓跑中产阶级。西奥多·罗斯福任职时提出“公平施政”的口号——保证公平无欺地发牌给每个人,人人都可以过上好日子。但是,到他退职时,穷人的境遇并未改善。富兰克林·罗斯福作为一名州参议员,无力对全国政治施加影响,但他却有力量引起全国舆论对他的注意。    
    罗斯福要进一步打出自己的旗帜,于是一场标新立异的造反斗争开始了。原来州议会要推选一名联邦参议员去接替昌西·迪普,他的任期到1911年3月4日就要结束了。党魁们内定了绰号叫“蓝眼睛比利”的希恩。看来中选的就是“蓝眼睛比利”了。但是,希恩是一个标准的雇佣政客,在政治上有一段令人沮丧的趋炎附势的历史。罗斯福决定不投希恩的票,哪怕自己的政治生涯未曾开始就告结束。他打算不顾核心小组对自己的成员拥有绝对约束力的这条党规,毅然采取这种立场。那些大都来自州北部的独立不倚的民主党人围绕希恩的问题形成了一个反对派;通过自然选择,他们公认富兰克林·罗斯福为领袖。在民主党议员中,只要少了20张票就足以使州议会陷入僵局,无法选出希恩。就这样,在众、参两院联席会议举行表决时,以富兰克林·罗斯福为首的造反派投了其他候选人的票,希恩因缺少20张票而落选。于是全部火气都发泄到20个“造反”分子的头上。坦慕尼厅的首领们陷入一片混乱。    
    党魁们对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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