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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被爱情调戏-第14章

小说: 被爱情调戏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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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了,听金民说,上次去的时候被跳蚤咬得全身红肿。    
    我看见阳光铺在这个院子里,我走进了院子里,在这阳光之间穿越而过。    
    乡村招待所的服务员在院子里使劲的搽洗有污垢的开水瓶,嘴里有一句没一句的和我咕噜着她年老痴呆的婆婆,她的丈夫在擦洗他的政府用的吉普车。没有人理会那个穿着民族服装的老太太。    
    那个脸色红润但神色痴呆的老太太,衣服的本来颜色已经快看不出来了,屁股坐在一块颜色陈旧的木块上,靠着水泥的花坛,似哭非哭的语调在哼唱着,胖胖傻傻的脸,让我有些腻味的感觉。    
    我端了条木板凳,坐在服务员身边,我问:“她在哭述什么?”    
    约有30岁的那个女服务员说:“她说没给她饭吃。”    
    然后她用一种很无奈的语言对我倾诉,她说那老太太一见有客人来就喜欢这样,并且向客人投诉说她儿子打她。    
    我有些错觉,我好象看见她用手擦了下眼泪,她说如果真的打她了,她还能坐在这里晒太阳吗?    
    我有些黯然和麻木。金民还没回来,我很忽然感到非常的孤单,我看着这婆婆和儿媳妇的人间肥皂剧,我很不习惯,也无法接上话头。    
    在什么样的地方,都会有人间的肥皂剧出演,谁能评说是非对错以及解决问题?    
    我坐在翠玉乡的招待所的院子里,在暖暖的太阳下冥想,陷入了一个迷幻的状态。    
    这里没有蔬菜,蔬菜需要从外面运进山来,没有水果,最多的是土豆。有南瓜,可我不喜欢吃南瓜。    
    我想起了金民说他以后将长期呆在这个地方,等学校建好之后,开课了,他会在这里做上一年或者两年的老师,安心在这里写一些路上的游记。    
    这个地方的邮件从外地发来,需要一个月,甚至于更多的时间才能收到,曾经有次阿章发来的电报,过了半个月才收到,这样的地理环境,金民要我和他一起呆上几年,我可以吗?    
    二    
    我看着金民大步的走进大门,我站了起来,迎向他,他急急的说,咱们去拍照片吧,阿章刚才又打电话来了。    
    我拿起照相机,跟他走出招待所。    
    白天的小路已经不泥泞了,一早晨的太阳已经把烂泥路晒干了些,我们沿着山道往山沟里走,上过山,又下山,对山的山腰上有座学校。金民指着那学校说:“你看,那些五六岁的小孩子,现在还要走上一个小时的山路到这座学校上学,一般再远点的山沟里的孩子,就干脆不上学,满山遍野的跑,象野生的猴子一样长大了。”    
    我仰头望去,那白色墙壁的学校正建在山腰上,很高的地方,金民笑说:“你想 ,那要是上体育课,踢踢足球,万一要是猛力点踢下了山,跑下来拣球再上山,只怕已经是半天时间了。”    
    我哈哈的就笑了起来,金民也笑,我忽然间就觉得有些苦涩了。    
    山区的孩子都要爬半天,我从城市里来,我要爬多久?    
    他们自己都觉得很贫苦了,我在这里呆得习惯吗?    
    我舍弃了城市里的享乐和繁华,出来一人行走,是因为厌恶了所处的环境,一成不变的生活,现在,一个这样的地方放在我面前要我选择的话,我在想如果真的要我来到这样一个偏僻的山沟里,我会决定留下来,并且喜爱上这里吗?    
    金民走在前面,我默默的跟随着他。    
    我看见满山都长满了一米甚至于两米高墨绿色的仙人掌,那是缺水的地区才会生长得如此高大的植物。一般在墨西哥才会看见的巨型仙人掌,我在云南的这个偏远山区看见了。    
    金民回头拉着我,要我走快些,上午时分的光线比较合适拍照,我们要加快步伐。    
    走了约莫两个小时,我们总算是到了凹里落,山坡上是已经发黑的木头院子,大群脏脏头发蓬乱的孩子们正在玩耍,眼睛黑黑的,脸黑红黑红的,开着裂。看见我们来,一直跟着我们的身后几米的地方。    
    我看见正在搭建的学校,已经在砌墙了,有村落里的义务工正在抬砖头,金民快步爬上斜坡给在建中的学校拍照,我在工地上拉住一个孩子想跟他说话。    
    我对小孩子说,你几岁了?    
    小孩子穿着他们的民族服装,破破烂烂的裤子。鼻涕一吸一呼的,他黑黑的眼睛楞楞的看着我,好象不明白我在说什么,我又问了一遍,你几岁了?    
    金民在山坡上喊,他听不懂你说话,他只会自己民族的语言。    
    我觉得好累,是沟通不了的累,村长来了,与金民和我握手。说小孩子没读书,不懂汉语呢。    
    村长把金民和我带到山坡上一间黑暗阴湿的木头平房前,指着房子说,新学校没盖起来,孩子们只好暂时在这里上课了,老师不够,就几个年级一起上课,教完这个年级的课,又上下个年级的课程。    
    我问:今天老师去哪里了?怎么没见上课?    
    村长叹了口气,说老师也要务农啊,这段时间收割,老师都回家去做农活了,孩子们就散了。我掏出在丽江买的十几支圆珠笔给村长,我说:“本来是要交给老师代发的,老师不在,您就帮忙给孩子们吧。”    
    金民站在山坡上,看着学校,我呆呆的看着仙人掌和跟随在我们身后的孩子们,我一走近,他们就后退,我一往回走,他们又跟上来,就象一群小动物。    
    我心中已经乱得不行,金民要在这样的山区里生活,我真的做不到。我眼睛死死的盯住那发黑的木头房子,我想到今后金民就会居住在这样的房子里,给小孩子上课,在这里生活起居。    
    我忽然在心中就得出一个现实的结论:我既不属于城市,又无法融于农村,我徘徊在这两者之间,找不到一个合适的位置。    
    金民拍完照片,和村长讨论着怎么派人夜晚时值班,防止有不良村民偷工厂材料的问题,阿章打了个电话来,说钱的事已经办妥了,钱已经打到乡政府的协助人帐上,工程款和工资的问题已经完全解决了。    
    金民拿着电话,贴在耳边说着话,我听见他说,你们怎么可以按手印呢。    
    我贴在金民的脸边听见阿章说:“我们昨天晚上喝酒,高原做担保,黑藻盖了手印,说保证今天把现金拿来,他今天真的把现金拿过来了。我也放了心,你在山里可以放心施工。”    
    金民无言,我也无言。    
    一切的顺利的表相下是那么的不堪提起,若可以流泪,可以述说,我想让人们都知道,志愿者们都经过了多少的辛酸磨难,才可以保证那些根本与自己无关的偏远地区的学校建成,让孩子们在一个比较好点的环境里读书。


第二部分 《分裂》下篇第31节 请给我自私的权利(2)

    三    
    我和金民又走了两个小时的山路,回到招待所,吃过饭,我对金民说:“你这次准备在这里呆多久?”    
    金民看着我的眼睛,我坐在床沿边,双手撑着身体,我对视着他,等他说话。    
    金民把嘴唇抿了下,说:“今天回丽江吧,我要把照片冲洗出来,赶快寄给阿章。”    
    我想了想,对金民继续问:“你冲洗好照片之后,还要来吗?”    
    金民点头,说:“是的,我还要继续过来这里,一直等到工程完工。”    
    我看着金民黝黑的脸,看着他漂亮的轮廓,我有句话真的说不出口。    
    可我还是说了,我坐在招待所花床单上对金民说:“我想回家了,去了丽江后,我会去昆明,然后回湖南。”    
    金民走过来,抱着我,说:“其实我不用那么急赶回丽江,我知道你想走了。”    
    我忽然就想哭,我非常的舍不得他,一个月的时间里,我们朝夕相处,相濡以沫,做同伴也好,做爱人也好,他都是那么的完美,可他选择停留的地方,不是我要停留的地方,我们没有办法比翼双飞。    
    金民说:“我送你回丽江,我会去看你的。”    
    我微笑,我说,我等着你来看我。    
    我说,我会想你的。    
    金民把右手放在心脏处,然后把拳头握紧,左手拉过我的手,摊开我的手掌,把右手的拳头放在我的手心里,我微笑的看着他,把手掌握紧,贴紧了我的心脏。    
    院子里的阳光正是灿烂的时候。世界是安静的。    
    我知道,终有一天,他完成了心愿后,会来看我,他始终还是城市里生长的孩子,他没有必要把终生都奉献给山区,这是正常的,也是人性的。一切的工作,尽心尽力后,就不枉这一辈子了。    
    我此时所想的,也许就如在梅里雪山看到五彩的云朵时,我所想的,也许有一天,他会来迎娶我。    
    那是一个美丽的预言,我能看见五彩的祥云,我也会等来结果。    
    四    
    从昆明按原路回长沙,两天的火车实在很闷,和不相识的车友打了一整天的扑克牌,有个很帅很帅的男孩子在一起,心情居然很好,好色也是女子的天性,谁说不可以?金民的影子和他混合在一块,我仿佛看见金民与我一同坐着火车,来到长沙。    
    这是一个纳西族的男孩,约20岁,长得象陆毅,我曾经在《永不瞑目》里迷了好一阵子陆毅青春的脸,那种无暇的眼神,至今仍然可以让我沉醉。也只有这样的年龄,对一切还是纯净无暇的看着。    
    夜晚,在归去的列车上,黑暗中我躺在卧铺上,一种越来越明显的空虚,接近我,我无法控制的想家了。    
    我不知道家到底对我来说,有什么意义没有,家是一个空洞的名词,对我来说,家不是家,家应该是一间房子里住了很多的人。    
    可我还是要叫我的那间房子叫家,我自己的家。那里有我睡习惯了的床,和我喜欢的床单,有我用惯了的电脑和茶杯,有凌乱布满灰尘的写字台,有或许已经死掉的栀子花和腐烂了的玫瑰花。    
    我开始想念长沙,摸着心脏想念,我明白到故乡,那是一个很具体的实物,那是一片土地,你脚上可以完全踩着的土地,有灰尘和泥土,还有水泥。    
    故乡于我不是故居,不是老家,不是父母或者祖宗居住过的土地,故乡是自己的那片可以用脚踏在上面的土地,日复一日,你睡眠中安稳而轻松承受你体重的那片土地。    
    到达长沙站,背着大背包下车,站在站台上停留了一会,买了一瓶片片桔,久违的感觉,一路上没有这种罐头卖,达到长沙,吃这里的食品,是一种感受,实实在在可以感觉到故乡的存在,是一个具体的概念。    
    用长沙话跟卖食品的女人说买东西,可她居然听不懂我在说什么,用普通话回答了我,我猛然间有种啼笑皆非的感受,我不是游子,也不是归客,我是长沙城中的一粒尘土,无人识得,却客观存在。    
    这座我居住了十六年的城市,在我去亚丁之前,自始至终,我没有爱上过它,它的一切发展我从不在意,也不关心,甚至于连这座城市里发生的一些花边桃色新闻我都不会留意,哪怕是我的同学或者校友的桃色新闻。    
    在未曾远走他方的日子里,我在这里上学,工作,挣钱,在这里游戏,在这里逗留,在这里堕落,可我从来没有爱上过这座城市,我甚至于对它毫无印象,它轻飘飘的只是我户口本上的一张纸,上面以油墨打印着:玫婷,汉族,如此而已。    
    静静的上了辆红色的富康的士,静静扶窗望渐渐走远的街景,心脏中忽然就升起了一种悲怆感,在漆黑的夜里,隔着车窗,望着长沙星光璀璨的夜晚,一种我从来没有过的情感,在我心中由然而生,从来未尝对长沙有过如此的感觉,虽然不曾真正的离开这座城市,但如果真的要离去,我又如何舍得呢?    
    我看着身后流逝过去的星星点点路灯,看着扩建后的五一大道,绿草环绕的五一广场,深夜仍然闪动着的大屏幕电视,我产生了一种对这城市的爱情。    
    我忽然就想到,如果,如果真的要我离开这城市,我无法断然离开。    
    原来,世界上很多的情感都是如此,在转身离开的刹那,才会真实的感受,这东西对你的重要性。    
    才明白,原来真正领悟某个物质对自己的重要性,必须是要离去后,回头再望,才会切实的感触到,一切的东西,对你的生活,原来是那么的重要。


第三部分 《被爱情调戏》第32节 不要和我谈爱情

    你们不要和我谈爱情。这世界,爱情已经绝迹。…'题记'    
    一。     
    我边吃鱼边含糊的说,我准备去西藏,粱虎一下拉过我的手,对我说,“如果你去西藏能活着回来。咱们就结婚。”在我看来,他现在面目峥嵘。    
    我差点被鱼刺噎着。    
    梁虎是省出版公司的。今天出差到我们市,我被文学青年小林拉来做陪客,也好,反正要认识他们的。    
    我抽出我的手,没答话,继续吃我的酸白菜炒红薯。    
    他不过是我认识了才一个小时的男人,我厌恶这样的玩笑,并且还拉我的手,简直是无耻。    
    “我的手是你可以拉的吗?”我在肚子里这样咕哝,没说出来,我比较有修养。    
    “我爱的人在西藏等我去,他虽然没说过在等我,但是我就是知道他在等我。”想起这我心里就暗喜,十分盼望着那一天的到来,也许我结婚时我的手花是珠峰上的绿色雪莲。    
    不过,我没有喜形于色,我还是在继续吃我的芋头蒸辣椒,除此之外,我找不到可以把嘴巴张大的理由。    
    吃到一半,来了个穿吊带背心,长头发的年轻女子。梁虎介绍:“这是**报纸的小雪。”    
     “哦,久仰久仰,你不是我的衣食父母吗。能见到你,并且一起进餐,荣幸之至啊。”为以后约稿多些机会,我赶紧马屁拍上,她微笑点头,有修养之极,含蓄是东方美,我有些汗颜,我虽是东方人,却少了些传统文化的底蕴。    
    她好象正好就坐在了梁虎的旁边,很贤良的乖巧模样,低眉垂帘,吃了简单的菜,少言寡语。    
    哦。是了,他们本来就认识,一个系统的嘛。    
    吃完饭,出得红楼的门来,小林站住热情提议,是不是继续进行些易智活动,他说我请你们去洗头吧,我一看几位男士,好象头发都很稀少,心里就觉得有些可惜,容园洗头费用很贵啊,光洗头加洗发水的价格就每位一百多人民币,并且,我是短发,今天出来时才洗过了的。    
    这时小林又加了句:“大头,小头都可以。”    
    一阵哗然,小林自己也笑得仰头朝地的,原来是玩笑。    
    我没吓着,到是把才认识的几位男士吓着了,刚才都赶紧报上了年纪,原来是小朋友,小朋友们当然不会喜欢成年人的娱乐活动。    
    小雪一直站在梁虎的边上,没出声。    
    于是我热情的问:“你说去哪里玩?”    
    还是低头微笑,不置可否。    
    我觉得有些累了,大家年轻人,何必这样生疏,应酬很累人,伤神。    
    大家闹了一会,站在满是红色捷达出租车的街口,叽叽喳喳的讨论,最后决定:边走边想想。    
    我与小林走在前面,商量到底去哪里合适,后面他们停停走走,路上很黑,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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