雀斑(出书版) 作者:饶雪漫-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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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出去了,留下那个小红箱子在角落里。躺在小床上耵着 它看了一会儿。我冷不丁打了个寒颤直坐起来。
我禁不住想,我妈是不是疯了?她到底要干什么?
真无法想象,当池振宸再来这里,看到一夜之间竞人去楼空,会是什么感觉。我忽然觉得他好可怜,这些年,他为我们付出了这么多,可是我的妈妈,却只是想着如何不打招呼地逃离他身边。
还有那个池轩,听说他就要来省城读高中了,别墅里有个房间,是留给他周末来住的。我其实还有很多的问题想问他,但我会不会这一辈子都见不着他了?
那一瞬间,我有个冲动——起床给池振宸打个电话,通知他。我知道只要他肯挽留,我妈是不会走的,再说,我真的很害怕那种四处漂泊的生活,怕极了,如果再让我回到堂子街那种地方,我怕是一天都活不下去。
过了一会儿,我妈又推门来催我收拾。我看着满屋子的东西,全都想带走。踌躇半天,最终还是胡乱捡了些东西放到箱子里。我看了看抽屉里我珍藏已久的早已经变色的礼物,终于决定不带上它们。如果这是一个向过去告别的时刻,或许让它们留在这个他曾短暂停留过的地方,与我的记忆一起,永永远远地留在这里。
再见了,神秘人。
把门关好,我掏出手机想给池振宸发个信息,但是,我很快发现,我竟然不知道他的电话号码。因为这几年,我从来就没有给他打过一个电话或者是发过一个短信。我在他的生活里,除了偷偷摸摸叫过他几声“爸爸”,根本就是一个路人,一个不起眼的小角色。如今,想要临阵倒戈通风报信也显得分外尷尬。夜深了,怀着绝望的心情,我蹑手蹑脚地爬起来,想看看我妈有没有睡着,如果睡着了,我准备去偷看她的手机, 找到我想要的号码,就算要走,无论如何也应该打个招呼的,不是吗?
没想到我妈房间的灯还开着,我听到她在里面哭泣。一刹那我有种错觉,我以为池振宸在,但很快我就发现不是的,我妈是一个人在哭,她哭得好伤心,仿佛肝肠寸断。透过门缝, 我发现她在写信,侧对着我的身影微微颤抖着,看着都让人觉 得心痛。我在门口站着等了一会儿,看着她不时停下来掩面痛哭。如果我没猜错的话,那封信她一定是要写到天亮了。
第二天一早,吃过早饭,她又把家里收拾了一遍。最后,她把那封给池振宸的信留在客厅的茶几上,接着对我说:“咱们走吧。”
“去哪里? ”我问她。
“沈阳。”她说,“快点,误车就麻烦了。”
“肚子好痛! ”我捂住肚子说,“我想上厕所。”
“快去,给你五分钟! ”她看上去很生气。
我在厕所里廉了快十分钟,她在外面敲门,催了我三次 这十分钟没有改变我的命运,池振宸没有出现,没有如我所愿地堵在门口说:“你们哪里也不许去! ”
临走前,我只好使出最后一招,掏出早就藏口袋里的铅笔,在马桶上方的墙上用力地划下了两个相粗的字:“沈阳”。我很希望,池振宸,或者别的什么人,能够看得见。 很多年以后,我看了一部电影,叫《肖申克的救,赎》我意外地发现,我妈真的和里面那个男主角挺像像。那个男的是用了很多年的时间来越狱。而我妈或许从跟了池振宸的第一天起,就开始计划着如何离幵他。这个计划不知遒在她脑子里复了多少遍,才让她可以完成得如此完美,天衣无缝。
她不仅骗了他,还骗了我,我们根本没有去沈阳,在那灰色的开得迟缓得不能再迟缓的列车上,我睡睡醒醒最后在一个莫名其妙的小站台,我被她匆匆地拉下了车。
“沈阳到了吗? ”我问。
“不去了,在这里转汽车。”她拖着大包行李和我的小箱子,一个人昂首走在我前面。我闻着站台散发的恶臭气味,目送那辆老旧的灰色列车哼哧哼哧地离开,仿佛是拖着我童年最 后的一点儿幸福时光,慢慢慢慢离开了我的视线。
几经周折,她终于把我带到了一个南方小城。我们带的东西很少,几乎是重新开始。而她早就看好了这里的房价,找到了房屋中介,迅速地买了一小套房子。房子的面积正好能解决我俩的户口问题,于是我在开学的前一天也顺利地进入了当地一所不错的中学,拥有正规的学籍。而她自己,则在小区门口幵了一家小店,专门卖她自己做的衣服。衣服都是手工做的, 只此一件,一口价,爱买不买,生意居然不错。足以维持我俩的日常幵销。
店名是我起的,她很中意。那个小小的招牌,挂在很不显眼的地方,不认真你根本看不见,上面刻着两个小小的字: 雀斑。
第5章
我该怎么来讲我的初中三年?
故事好像很多,但其实都很无聊。
我始终不知道我妈为什么会选择来这个小城落脚,这里的阳光好像从没热烈过,雨总是说下就下,很长的一段时间,我都无法适应它的潮湿和阴冷。我常常想念北方,肆虐的风沙, 灼热的阳光,林立的高楼以及小区门口新疆烤肉串的浓烈香味,那才应该是真正的城市吧,大气,包容,自由,让你相信一切皆有可能。
但因为她回不去,我就可能一辈子都回不去了。我并不是怨恨她,我只是想不明白,她要的到底是什么,就算不是池振 宸,愿意养她的男人也不计其数,她为什么却宁愿选择现在这样的生活?就算远离了贫穷,孤独也是逃不掉的宿命。
她真的安心于此吗?
我没问过。不知道是不是性格使然,我们母女俩很少谈心,尽管相依为命,我好像也无从去了解她,哪怕她嘴角上扬,也总觉她有满腹的心事。只有一点我从不怀疑,她在怀念某人,那是一定的。
长久以来,每晚服三粒药丸,一粒白两粒棕,是她睡前必须的功课。
我问过她是什么,她答我:维生素。
趁她不在的时候,我研究过她的药瓶,全是英文,有一个词看不慊,到网上查了,明白是“褪黑素”,有助于睡眠。只要不是什么病痛,我便放下心来。但她睡眠不好是肯定的,初三复习最紧张的时候,一般是我比她晚睡,但纵是我再轻手轻脚,上床的时候,她也总是会醒来,披件薄衣,靠在床边问 我:“饿不饿? ”
正长身体的我总是饿的,明知她辛苦,也只能厚着脸皮点头。她便利落地转身,去厨房给我去做蛋炒饭。饭炒得很香, 加了绿色的葱花,一粒一粒,松软可口。我狼吞虎咽地吃下, 倒头就睡。醒来的时候睁开眼,她多半是在阳台上打太极,一 招一式,甚是优美。若时间够,我总是陪她打完一整套,她常 常会半路停下来,微笑着看我打完,不说一句话。
这样的生活,与我理想中的模式相去甚远。我只想赶快长大,去拥有属于自己的人生。那种迫不及待像沸腾的火山暗流,不时在我心里汩汩滚动,催促我快快启程。
拿到天中高中录取通知书的那一天,她让我到维维安家去送礼。我中考的分数差了两分,多亏维维安的爸爸帮忙,我才得到珍贵的扩招名额。我打开袋子一看,礼物是两条中华香烟 和两瓶五粮液。
我问她:“人家不收怎么办? ”
她笑着说:“又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应该会收的。”她穿一件自己做的素雅的洋装,脸上是恬淡的笑容。我心里忽然恶毒地想,她难道不知道最好的谢礼是什么吗?如今什么时代 了,还有人送这么老土的礼物?
“要不你去吧。”怕被人嘲笑,我临时打了退堂鼓。有点不情愿地窝在沙发上,假装认真看电视。
她走到我面前,拿眼睛瞪我,不说话。我知趣地怜了袋子出门。其实我内心是愧疚的,如果不是我这么不争气,硬生生 差了这两分,如她这般骄傲,绝不肯放下身段去求人,更何况 是去求一个对她有非分之想的男人呢。
维维安跟我同校同级,但不同班,她是我们学校有名的 “文艺女青年”,整天抱本书在校园里踽踽独行那种。我们都知道彼此,但从没有说过话,更谈不上是朋友。
是的,她爸爸之所以肯这么下大力气帮我,是因为他一直在追求我妈。
维维安的爸爸是个生意人,年纪跟我妈差不多,不算很有钱,但在我们这里还算有点势力,各单位头头脑脑都认识。他很欣赏我妈设计的服装,多次想跟我妈合作办厂,把她的服装 做成品牌,但都被我妈拒绝了。
我妈心里只有池振宸。
尽管当年她义无返顾地从他身边逃离,但她是爱他的,并且只爱他。这一点我确信无疑。那些别的男人,就算对我妈再好,在我妈生命里,也只能是朵朵浮云。
按我妈给我的地址,我敲开了维维安家的大门。她家住在 我们这里较好的小区,电梯公寓的顶楼。门卫盘问了我半天才 让我上楼,好像我是小偷,弄得我很不爽。按了门铃,来开门的正是维维安,短发,睡裙,用身子挡住半开的门,一脸戒备地问我:“有什么事吗?”
我把手里沉盆的袋子递上说:“你爸的。”
她并不伸手来接,只是伸过头来瞄了一眼,淡淡地说:“他不在家。”
“那麻烦你转交。”我弯腰,把袋子放到她家门口。正准备离开,她却突然伸出手抓住我一只胳膊,用温柔却也严肃的语气对我说道:“我可以求你一件事吗?”
她居然用“求”这个字,着实吓了我一跳,但她接下来说出口的话却是我无论如何也想不到的,她说:“能不能请你妈妈以后不要再缠着我爸爸了?”
什么?!我真怀疑她是不是书看得太多所以把脑子看坏掉了。这两三年来,明明就是她爸爸一直在缠着我妈妈,用尽心思地想追求我妈好不好!
就说我读书这事吧,也是他先夸下海口说自己有门路,我妈才请他帮忙的。如果她指望着这点小恩小惠让我从此在她面前低三下四,那她真的大错特错了。我深吸一口气,然后微笑着说:“我看你还是先管好你爸吧,让他别有事没事在我妈店里晃悠。”
她轻轻地哼了那么一声,拎起地。上那个袋子递给我,一口气说逍:“我承认我爸很傻很天真,你妈很美也很有手段。但他们真的不合适,如果你妈能高抬贵手放过我爸,我想我会因此感激她一辈子。礼物什么的就不必了,我们心领了!”
她说这些的时候,眼睛毫无畏惧地盯着我,甚至还带着一丝丝微笑,好像她是个等了很久才可以上场的演员,这些台词早就存她心里滚瓜烂熟了,只等着我这个看客出现,她就可以尽情表演。只可惜她演技太烂,我无心捧场,和她对话半句都是在拉低我的智商。我差不多是一把从她手里抢回那袋礼物,头也不回地下了楼,直接打车到了某家礼品回收店,一阵讨价还价后,换回八百块。
肯定是亏大了,但总好过把它扔掉。
我揣着钱就进了临近的商场。在BENEFIT柜台流连良久,最终将一小支防晒乳液以及“THAT GIRL”光亮面霜收入囊中。其实我很少化妆。我喜欢某样东西,只是因为钟爱它的气质。十六岁的我早已深谙一个道理,要想在总令你沮丧的现实里像公主一样地活着,前提条件就是尽一切可能宠爱自己。
从商场出来,太阳特别毒,我买了一只甜筒边吃边往公交车站走去,街角拐弯的时候我忽然看到了刘翰文。多日不见,他俨然已成功晋级骨灰级小痞子的行列,头发上有一小撮金黄,裤子上差不多有一百个小口袋。蹬一双看上去有十公斤重的厚底鞋,骑在一辆闪得人眼睛发花的摩托车上。看见我,他惊喜地和我打招呼:“嗨,It's me!”
我拍拍他的车:“够酷,哪儿弄的?”
“找朋友改装的。”他得意地说。“上来try try?”
我该怎么介绍刘翰文呢?关于刘翰文的传说多半都是跟他爹有关的.比如他爹是我们这里的首富。他爹有七个老婆.他爹请一次饭花了十万块。他爹每次揍他都把他吊到天花板上用鞭子抽????和他爹比起来,他的个人标签就显得简单太多了。就三个字:富二代。
我已经想不起来怎么跟他认识的了,应该是在一次朋友的朋友的朋友的生日聚会上。他看上了我,跟人吹嘘三天就能追上我,如今两年快过去了,他依然毫无建树,在这期间他也谈过无数次恋爱。也有女生曾经为他要死要活,但是他依然对我心存意念,原因很简单,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
只可惜,他不是我喜欢的那种型。一眼就能看透的男生,没意思。
天太热了,我本来都想跳上他的车让他送我回家,但就在这时候我看到了维维安,她正从街边的一家小书店走出来,看了我们一眼就往前走去,她的眼神翻译过来分明就是:“你就整天跟这样的人混一起吧。”于是我临时改了主意,冲刘翰文摆了摆手,矜持地微笑了一下,快步跟在维维安的后面。
他得来追我,这是必须的。
摩托车的轰鸣声在后面响起,刘翰文果然不负重望地追了上来,我第一句台词还没有酝酿好,他车子已经在我和维维安面前一横,直接拦住了我们的去路。
“你要干嘛?”抢在我前面说话的人居然是维维安。
“你说昵?”他反问她。
维维安用手里的书用力拍了他大腿一下,大声说:“我都说叫你别骑这样的车出来丢人现眼了吧,整个一街头流动小丑!”
刘翰文笑得像个太监。谄媚又讨好。
紧接着,只见维维安以非常矫健热练的姿势跨上了刘翰文的车,抱住了他的腰。“拜拜!”他回头跟我打了个招呼,不过短短几秒,两人已经风驰电掣般的消失于我的视线中。
这两个人居然认识?这是演的哪一出?
不过我才不要友情客串。让他们自娱自乐去吧。
“送完礼”回到家中,发现我妈特意关了店,要带我去买新手机。我真心想要一台iPhone4,但它显然完全不在她的考虑范围之内。连看都不多看它一眼。这么多年过去了,她用的始终还是当年那个诺基亚,边都磨白了,还常常死机。我怂恿她说:“你手机也该换了,不如换个苹果吧,很好用的,玩游戏。”
“我没事玩什么游戏?”她举着她的古董对我说。“我用手机顶多就是给你发发短信,这个挺好,用得顺手,换一个还不会使。”
最终她给我挑了一个小小的三星。一千元左右。
“女孩子用这个好。”她高兴地说, “小巧,又漂亮。
我不喜欢,但仍然双手接过,装出微笑跟她说谢谢。不知道从何时开始,我耻于当面跟她提任何的要求.我早已习惯在她面前藏起我所有的欲望,仿佛这才是懂事体贴的唯一象征。我出自真心不想为难她,所以宁愿为难我自己。
本来都说好买完手机在附近吃小火锅。谁知道她看了看贴在门口的价格表,拉我一把说:“还是回家吧,昨天烤鸭还在冰箱呢,不吃多浪费。”
我懒得抗议,是因为早已经习惯,明白抗议也是无效。
这三年来,我不时会想起池振宸和他曾带给我们的那种生活。他对生活品质的讲究和他用钱的大方甚至挥霍总是不免让我有一种被珍视的嫩觉。但我知道那只是幻觉,而且那样的生活再也不会有了。他没有找来,我想大概也再不会出现吧。
不过那晚我居然梦到他,梦里我又回到我的小姑娘时代,他却已经是满头白发,牵着我的手走到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