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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黑人-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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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并没有因为这件事而分手,但是确实关系紧张了一阵子。直到过了很久之后,邱颢一看到我那引以为傲的赫本头,还是会不由自主地流露出痛心疾首的眼神。虽然只有一秒,虽然他很努力地隐藏,但我还是看得见。即便我拼命压抑心中不悦,他也感觉得出来。 

  正因如此,使他开始深思,我到底是不是他想要的女孩。 

  他联考有些失利,考上第三志愿的物理系,没上电机,所以必须准备转系考;而我却因考上第一志愿太兴奋,好大喜功,比别人多选了四个学分,因此我们两个都是才大一功课就重得一塌糊涂,每天的例行约会都是在图书馆里度过。我还天真地想,两人一起努力用功也是培养感情的好方法。 

  但是我忘了,压力有时可以促进感情,有时却会让两颗心渐行渐远。 

  一切应该要怪阳光吧。纯净的金黄色在你脸上跃动,把你的笑容化成春天的微风,明明只是惊鸿一瞥,已深深吹入了我心里。一瞬间,彷佛闻到了野百合的香气。 

  看着你清亮的招呼声被川流的人潮忽略,伸出去递传单的手也无人理会;我忘了还有课要上,忘了我跟你素不相识,忘了女子的衿持,只知依从身体里雷鸣般的呼声走向你,自告奋勇接过你手上的传单,跟着你在人群中高声叫唤招徕。至今想起来,仍然不敢相信那是自己。 

  〃初识〃 

  期中考的那一个礼拜,我的心情跌到了谷底。过重的课业已经让我有些厌烦了,平常的时候看到其它同年级的人都在快快乐乐地享受大一生活,我却得窝在图书馆里,已经很不平衡了;而到考试期间,同班同学已经考完在庆祝了,偏偏我还有三科,更是郁闷到极点。 

  那天,真的觉得有点喘不过气了,决定抽空到社团活动中心去看书展,经过门口的展示架的时候,顺手拿了一份散文社的刊物,刊名叫做「寒月」。 

  我对这类刊物其实并没有多大的兴趣,只是心里一直有一个隐忧:不知是不是读自然组的关系,我从小读世界文学累积起来的文学细胞,好象已经在六年的中学生活中消耗殆尽了。上「当代文学赏析」的时候,我发现我完全无法进入状况。 

  为什么尹雪艳只是端了一碗豆腐给徐壮图,两人也没讲什么话,徐太太就说徐壮图被尹雪艳勾引上了?然后,为什么接下来徐壮图就莫名其妙死了?是谁杀的?还有,钱夫人到窦夫人家作客,席间唱戏唱不出来,然后宴席散了,大家各自回家,这个故事到底想说什么呢? 

  当我问出这些问题的时候,整个教室顿时鸦雀无声,国文老师跟同学们不约而同地用哭笑不得的表情看我,让我自觉再度成为异次元怪物。 

  总之,国文课的挫败让我自觉有必要加强文学素养。然而,浏览了一下这份刊物,只看到更多让我自觉跟不上时代的文章。就在我打算把小报纸扔掉的时候,眼睛瞄到了角落里的一篇「初识」,作者笔名叫做皎魂。 

  这篇文的大意是,作者有一天偶然被一个在路边发慈善募款传单的男孩吸引,一时冲动竟然丢下害羞鼓起勇气跑去帮男孩发传单,还大声吆喝吸引人群注意。两人相谈甚欢,但是没留下联络方式就分开了。她事后想起自己的大胆,觉得很丢脸,对那个一面之缘的陌生男孩却还是念念不忘。 

  「是阳光的错吧。把你的面容映得太清晰,其它的人事反而模糊一片。没有勇气问你的名字,只能在脑中不断回放你最后的笑容,和那声『谢谢』。至今我仍在那片阳光中飘浮,找不到出口。在街上,在公车上,在商店里,无时无刻不在寻找你的背影。那片阳光是太烈的酒,我醉了四五天,仍是无法醒来。」 

  这篇文章可算是我自从上大学以来,最得我心的文字。一来那天寒流来袭,冷得让人全身关节都结冻,读读「冬天的阳光」感觉比较均衡了些;二来,欣赏纯情少女的暗恋情怀,正好可以缓和我因考试压力而一片鸦鸦乌的心情。 

  那天晚上我把文章拿给邱颢看,他拿着小报纸一遍又一遍地读,最后才冒出一句:「真无聊。」 

  「怎么会无聊?很浪漫啊。」 

  「本来就是。莫名其妙自己跑去帮人家发传单,不吓死人了?随随便便在路上碰到一个人,她就对人家这样朝思暮想,根本是太闲了。还『闻到野百合的香气』,我鸡皮疙瘩掉满地哦!」 

  「你懂什么?这叫一见钟情!」 

  「我看是感情太过丰富吧。你们女人就是这样,一点小事也感动半天。」 

  我十分不悦,他以前从来不说什么「你们女人」这种话的。 

  「是你自己太没情调吧!」 

  「要情调是吧?类似的情况,要是换个时间地点,换个女主角,你可能会认为那女的是花痴;但是今天她只不过是文笔好一点,把她自己写得很可爱,你就认为是浪漫?你还是念医科的耶,不觉得这样很不理性吗?」 

  「这跟文笔没有关系,也用不到理性,恋爱是神圣的!」 

  「像这样完全不了解对方的背景内涵,只凭外表就爱得死去活来,你觉得很神圣吗?」 

  「你是说,人一定要知道对方的内涵,才能谈恋爱吗?」 

  我的王子斩钉截铁地说:「没错!」 

  「哦」我挨到他耳边轻声说:「那你跟我在一起,也是喜欢我的内涵吗?」 

  「不是,是因为你被吕昭瀚背下山的时候,脸上的表情笨得很可爱。」 

  什么嘛!我本想搥他,转念一想,我当初会喜欢他也是因为他穿小熊拖鞋的样子很好笑,应该也算扯平了。 

  搞了半天,我们两个念理工科的人,谈起恋爱也没理性到哪里去。 

  虽然讲不过邱颢,考完试后,我还是写了封信给皎魂,大意是我很喜欢她的文章,祝福她早日跟她的「传单王子」重逢。 

  为何我会如此思念你,你的身影犹如我呼吸的空气,无所不在。 倾慕 

  经由介绍,我认识了皎魂。她本名高之玲,跟我同年,念外文系。老实说,我很惊讶,因为我直觉认为她是中文系的。她的脸是小小的鹅蛋脸,淡淡的柳叶眉,一双眼睛虽然是单眼皮,却是形状完美的杏仁形,眼波盈盈似水,配上如淡粉红珍珠的薄唇,显得温柔婉约,正是如秋水一般无骨的女子。 

  第一次见面时天气很冷,她穿著厚厚的灰色夹克和牛仔裤,半长的头发用橡皮筋扎了个马尾;我却不由自主地想象,她穿著飘逸的白色长裙配薄纱衬衫,头发披肩,戴着红色发箍的模样。外文系的女生向来以活泼大方,打扮入时著称,但她却是出奇的腼腆文静,笑的时候总是不自觉地垂下头。这点我倒是能理解,正因为太内向害羞,不善表达自己的感情,写起文章来才会如此热情洋溢。 

  她说她的笔名「皎魂」的意思是「雪白的灵魂」,我顿时想到,那我的名字不就是「漆黑的凡人」吗? 

  她为我写信鼓励她致谢,脸颊不知是因为寒风还是因为害羞而泛红:「我到现在还是觉得自己好花痴。」 

  我实在不敢告诉她,我男朋友正是这么想的。老实说我也很不平,男生只要看到顺眼的女孩,马上就会大动脑筋想泡马子,为什么女生对陌生人倾心,就得背这种心理包袱? 

  「不会啦,女孩子主动一点也很好啊。那你有没有去找他?」 

  「没有。我不知道该怎么找,就算找到了也不晓得该说什么。这样子去找人家太唐突了。」 

  「你不要怕,勇敢一点。」真是好笑,我向来是被别人嫌没用的那个人,现在却在劝别人勇敢。「像我男朋友就是我自己追来的。」 

  「你怎么追的?」 她很好奇。 

  「这个嘛…我拿刀架着他脖子,逼他跟我在一起。」 

  她先是瞪大了眼睛看着我,随即笑了出来。我对我耍宝的功力满意极了。 

  最后我建议她,那个男孩子既然发的是保护动物协会的传单,不如她也去保护动物协会当义工,这样就可以很自然地认识他。她照做了,但是参加了四五次活动,一直没有遇到她的心上人。打听之下,发现协会里根本没这个人。 

  我对我的馊主意感到深深的抱歉,她只是微笑着叫我不要介意,看着她暗淡的眼神,我暗自发誓以后决不多管闲事。 

  事实上我也没力气去管别人了。我忙着进行一件特别艰苦的小组报告,每天没命地找资料,开讨论会,连跟邱颢见面的时间都没有,只能每天短短地通电话。 

  报告终于结束后,组上的同学决定去看MTV慰劳自己。那天是周六,我们痛痛快快地狂欢了一晚,电影一片接一片地看,直到凌晨才解散。 

  等我回到家,才刚开始补眠没多久,邱颢的电话来了。一开口就是一场惊天动地的大吵。从我不该玩通宵,到我整整半个月没跟他见面,一有空居然就跑去跟同学鬼混,最后竟扯出我念医学系就看不起他的歪理。 

  这简直是鬼话连篇,没有半点逻辑可言,至少在当时看来是这样。我气冲冲挂了电话,想了很久,其实征结点也不过就是「半个月没见面,我跟同学出去让他找不到人」而已。 

  半个月没见面是因为我太忙,累得心力交瘁,他却只知道抱怨自己被冷落。至于跟同学出去玩?他自己还不是每个星期都会跟他那群哥儿们去打撞球,把我丢在家里等他电话?为什么我就不可以有自己的生活圈? 

  他根本不在乎我的立场,只晓得要我配合他,为什么以前总是会主动替我设想的人,现在却满脑子只有自己呢?我越想越火大,要不是电话被姐姐占住几个小时,早就打回去直接分手了。 

  星期一,我余怒未消地打开最新一期的「寒月」。 

  从来没看过流星雨,但是在想象中,总是一连串炫光如怒涛般坠落,一道道白光足以划破天际。那已不是『目不暇给』所能形容,而是全副心神都被冲刷殆尽,全身血液跳跃沸腾的壮观。只是,流星雨过后的天空,必然是死寂空虚得让人害怕。恋爱的心情也是如此,时而欢欣鼓舞,有时却又莫名地空洞心寒,焦躁不安。 

  倾慕 皎魂 

  我忍不住想告诉高之玲,也许她不该去找那个男孩。爱情总是在暗恋的时候最美,一旦到了手就全不是这么回事。就像流星雨也是在天空燃烧的时候,才有那种勾魂摄魄的魅力,等它落了地,你想去捡拾的时候,才发现那也不过是颗灰扑扑的石头。 

  真的,只要一点点小事,就能让流星雨黯然无光。我真的很希望,就算要吵架,也应该是为万年国代要不要改选,国会乱象谁是谁非之类的事情争执,偏偏烦扰我们的,都是些谁太晚出门、要不要看哪部电影等等的芝麻小事。这样到底有什么意义呢? 

  到了周六,邱颢带着一束花来向我道歉。「我们以后应该多多在一起。」 

  我当然也想多抽点时间陪他,但是现在才大一,就已经弄得鸡飞狗跳,到了五六年级上医院实习的时候可怎么办呢? 

  读了皎魂的新文章,更让我百感交集。 

  「我现在,有两种同样程度的害怕。一来怕再也见不到你,二来,怕真的见到了你,却发现之前的心动只是南柯一梦,早已随着那天的阳光烟消云散。到时,我将再也不敢信任我自己的感觉,再也不敢放任自己勇敢追求。难道,真的是不要再见比较好吗?难道得不到的真的比较美吗?难道人真的就是犯贱吗?」 

  我几乎要当场大点其头,没错,没错!梦想总是比真实美好的。然而我静下心来,仔细回想,我这短短一生,可曾真正魂牵梦萦地渴望得到过什么东西?同学的认同?上明星高中?减肥?念医学系?这些都是因缘际会,似乎是自然而然地得来的,几乎没有一件是我刻意造成的结果。我真正发了疯想追求,也真正行动去追求的,只有邱颢而已。 

  而现在我排除万难,成了邱颢名正言顺的女友,我快乐吗?我满足了吗?我想到种种争吵,想到不断的互相限制,委屈自己的意愿配合对方,想到孤孤单单等电话的寂寞,但我不能说,这一切都是不值得的。 

  交往三年来我们一直并肩作战,老师们三番两次的劝阻没有拆散我们;好几次被我母亲抓包,闹得家里鸡犬不宁也没分手,更别提他那群朋友在他耳边说了我整整三年的坏话,都没能破坏我们的感情。 

  毕竟相识已久,我在他面前已经不会再心跳加速,呼吸困难;我的脑子不再没日没夜地只想着他,还得分更多空间给压死人的课业。但是当我望着他的时候,我仍能感一股暖流包围着我,让我心情平静;报告写不完的时候,靠在他肩头休息一下,可以让我加速回复精神。我早已认定,这段恋情就是我的一生一世。 

  我写信给之玲:「俗话说,没有梦想的人最悲哀,我倒不这么认为。人的悲哀有两种,一种是梦想永远不能实现,另一种就是实现了,却发现不及自己想象的好。若是做一个完全没有梦想,一切随遇而安的人,那也没有什么不好。但要是你成不了这种人,你就要觉悟,今生要继续梦下去,并且怀抱希望,因为这是你的人生。你既然有超乎一般人的热情,就必须适当地抒解,否则只会在抑郁中枯萎。在见到他之前,一切都是未定之天,之于见到他后会怎样,到时候再说吧。」 

  之玲回信道谢,并送给我一个手制的精致友禅纸娃娃。信上告诉我,其实我看到的文章是她两周前写的,她上一周已经见到了她的意中人。原来他并不是保护动物协会的义工,之前只是帮他学长发传单。这次他临时来参加协会的活动,两人就这样相遇了。 

  「我看到他向我走来,几乎没办法呼吸。」她写道:「第二次见面的感觉跟上次大不相同,不过并不是失望,而是沉重。他看起来有些阴郁,笑得也很勉强,显得心事重重。他还记得我,并且很亲切地谢谢我上次的帮忙。我好想抚平他微蹙的眉头,但是上次的勇气早就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 

  回家后,我一遍又一遍地听着『在你背影守候』,以前只觉得只觉得这首歌曲调优美,词意感人,声音有磁性,现在听了,却觉得心里一片酸楚。『我要如何面对你覆雪的容颜,用我的脸,用我的眼,还是我的泪。你的眉宇之间,锁着深深的伤悲,却也锁着我对你深深的爱恋。』听到这句词,眼泪忍不住掉了下来。他是为什么烦恼,为谁烦恼呢?他的忧愁彷佛在提醒我,我们不过是一面之缘的陌生人。」 

  我心想,何必这么自寻烦恼,搞不好他是为找不到新打工,或是教授出了一堆写不完的作业在头痛呢。〈我果然是崇尚实际的自然组学生…〉 

  我再也不敢取笑缘份了。如果你没有临时替你学长发传单,我们不会相遇;如果你没有心血来潮参加聚会,我不会再见到你。这一切,莫不是缘份的安排。 

  但是,缘份会不会捉弄我呢?为什么我老觉得你的视线停留在我身上?为什么你彷佛总是看着我欲言又止?是我的错觉吗? 

  重逢 皎魂 

  「传单王子」向之玲借了一本原文版的「窗外有蓝天」,并且在下一次见面将书还她的时候,正式成为协会的义工,还跟她同组。也就是说,以后多的是机会见面。 

  你说,这不是个爱情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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