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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黑人-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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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哦。」 

  他求恳地看着我:「对不起。」 

  「哦。」 

  他很担心,显然怕我受不了打击,但我一派平和。照理我应该很忿怒,很激动的,但我就是站在那里,清清楚楚地明白他的意思,却还是心如止水。 

  人生就是这样,有输有赢。重要的是,我有勇气一战。 

  「我跟你说,我认识几家大医院的院长,如果你愿意,我可以去替你问问看,哪一家缺骨科医生……」 

  「怎么?婚结不成就要把我踢走啊?太现实了吧?」 

  「不是!」他急着分辩:「我是怕,跟我同一家医院你会不好受……」 

  这可真奇怪了,婚姻出轨的人是他,回头是岸的也是他,为什么不是他调走,而要我走? 

  不过这话大可不必出口,我更想说的是另一句话。 

  「不必了,真的,谢谢你的好意。」我摇头,微笑着说:「我已经决定了,一辈子心甘情愿当个黑人。」 

  〈全文完〉 



  后记 



  再一次,我深深地体会到自己的极限。 

  会动笔写「黑人」完全是偶然。在前作「都是后母惹的祸」发表后,不少读者来信反映很欣赏书中的后母黛民,还有人想看以她为主角的故事。我原本只是一笑置之,直到有天忽然想到:「黛民」不是也能解释成「黑人」吗?就在这一秒,开场白「我是黑人」就自然而然地出现了,一个故事正式成形。 

  我曾经说过,写作是因为情节自动浮现在脑中,不写下来不痛快,讲得好象写作是件再自然不过的事。这回我的报应来了,让我知道那句话是多么狂妄。因为「自然浮现」的情节只有一半,另一半完全空白。 

  我弟弟对我说:「我不怀疑你的文笔,但你的生活经历不够,恐怕很难写出好作品。」还真给他说中了。一大堆我完全没有概念的情节,第三者、婚姻问题,全都离我很遥远,根本不知从何描写起。如果是古装或幻想小说,还可以发挥想象力掰一掰,但故事背景是在现代,要写得有真实感又带戏剧效果,简直是要我的命。 

  最糟的是,为了配合「后母」的设定,女主角黛民跟情人都是医生,相遇生活的空间都在医院里,我这个对医学一窍不通的人,到底该怎么拗啊? 

  因为灵感严重缺乏,我也只好凭着直觉跟从媒体上得来的印象硬着头皮写,生出一堆呼天抢地歇斯底里的对白,回过头一看,喝!怎么这么像「台湾xx火」啊!难道说为了真实感,就逃不出「芭乐、老套」吗? 

  惨的是,我常常连芭乐老套的情节都没得写。一连好几天对着计算机东摸摸西摸摸,一下子上网看新闻,一下子读读朋友的信,有时干脆往棉被里一钻一睡解千愁,以逃避现实──写不出来。因为那时打算参加某出版社文学奖,截止期限是四月三十,我到三月初还写不到一半,朋友们听了,异口同声非常爽快地说:「我看你等下次吧!」 

  真的不行的时候,我会把涂鸦本拿出来,把脑子里所有能挤出的一丁点线索写下,不管它再夸张再无聊再不合理都照单全收,然后再试着把它们串成一条线。整个过程就像坐车经过崎岖不平的山路,震得我头昏眼花。 

  这几个月来,恐惧和迷惘跟我常相左右,有生以来第一次觉得结局总是离我好远好远,好象再写下去会淹死在文字的海里。怕赶不上期限,更怕自己走错了方向。既然自己的本事终究只有这一点,为什么还要浪费时间在这条危险的路上窜呢?毕竟年纪不小了啊! 

  然而我终究还是继续写下去。一来故事结构一旦出现,就会一直盘踞在脑中,唯有写出来才能解脱;二来我认为人一生总该有几次,放开现实的考量,到较少人行走的道路去走一走,否则,一辈子都不会知道是否已找到自己真正位置。 

  话虽然说得悲壮,其实我放弃的,不过是一次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不会上的升等考罢了,算不得什么牺牲。只是,没想到更离谱的代价在后面。 

  某日我去开庭,照例是拖庭拖到地老天荒,我坐在等候区,百无聊赖,便开始想下一步的情节。这一段是讲黛民跟情人在遭遇一连串乌龙事件后,终于确认彼此的心意。事件必须要够倒霉,够好笑,还要是现实生活真的可能发生的状况,着实伤透脑筋。为了编这段情节,我逐渐进入神游状态。 

  因为当天下雨,我便设定故事里也是雨天,雨天所以公车会塞车,捷运人很多,地上又会泥泞……最后我总算一点一滴地把结构设出来,得意洋洋地回到现实,随即发现一件事:我的伞不见了。 

  够夸张了吧?怎么会有人光天化日之下在法院里偷别人的伞啊! 

  一支伞是不值几个钱,不过当一个人好不容易买到一只合用的伞,用不到一个月居然在司法殿堂里被人干走,总是会忍不住产生一股空虚的感觉。还好雨停了,否则我就得一路淋回办公室。亲自下海跟小说主角一起受苦受难,我这么够意思的作者很少见吧? 

  经过雨伞惨剧之后,故事也进入尾声。当我打上了「全文完」三字,只觉脑中一片空白,精神彻底虚脱。修稿的时候,将小说反复看了两次,心中的矛盾挥之不去。矛盾在于,我完全说不上来,我到底满不满意这部作品。要说满意的话,我清楚地知道哪些地方不够犀利,哪里不够深入,但是有个大问题,我根本不知从何改起。只能说,这是最接近我本性的作品。 

  我并不是说黛民是我的化身,事实上我跟黛民可说是天差地远。真正像我的,是这整篇小说。里面的迷惘、冲动、胡涂、暴躁,还有种种胡说八道,全都是我的一部分。眼前的我就是如此,是好是坏,都只能听天由命。 

  虽然说我不是黛民,不过书里多少有我的真实经历。例如国中准备联考的点点滴滴,也的确有一位让我非常崇拜的班长。因此,国中求学的情节,写起来总觉得特别有感情。此外,作者本人也确实有在小说里客串演出,有兴趣的读者不妨猜猜是哪一个。 

  有位朋友读后,说她觉得黛民抢人丈夫的情节很残忍,元配太可怜了。我想会有这种感觉的读者一定不在少数,这我也只能说,我很抱歉,但是我一点也不觉得黛民有错。一般人在面对感情出轨事件时,总是口径一致责难第三者,顺便加一句「女人何苦为难女人」。 

  但有没有想过,第三者有什么错?情场如战场,她只是为自己的爱情而战而已。如果对方不接受她,她还拼命纠缠,当然是她不好,但如果对方也以爱回报,那就是另一段爱情故事,何罪之有? 

  况且如果真要追究责任,责任最大的应该是跟元配有承诺的那个人,而不是不相干的第三者吧?不是女人为难女人,是中间的那个男人背弃了他的誓言。除非第三者曾经跟元配签过「绝对不抢你老公」的条约,否则没有人有权利责怪她。 

  话说回来,变心的人,不一定就有错。有谁能够确定,自己当初选择的那个人,就是他的一生一世呢?我想真正能够「从一而终」的人,要不是特别死心眼,就是特别幸运,一次就中大奖。黛民自己遭遇男友被抢的惨剧,后来却又介入别人婚姻,绝对不是为了报复;我要表现的意思是,世事难料,人的角色是会流动的,没有人是永远的加害者或被害者。 

  况且同样的情节,在每个人身上都有可能发生。克贤为黛民拋弃雅萍,看起来的确是无情无义,但是如果某个时空的某个因素稍微更动一下,可能会是雅萍遇到另一个男人,在爱情和家庭间犹豫不决。到时她又该如何抉择呢?若是只能一次又一次地重演「麦迪逊之桥」,岂不是太悲哀了吗? 

  我曾亲眼见到,在一年之内,几位至交好友都毫不犹豫地离开了相交数年的男友,投入另一个男人怀里。那时我真的觉得她们太狠了,居然就这样斩断已经稳固的恋情,这样伤害一个好男人的心。 

  然而事实证明,那些迟到的男人,才是她们的真命天子,她们每个都非常幸福。既然如此,又有谁有权利要求她们为了道德,为了不要伤人,放弃真正的幸福去从一而终呢?若是她们真的做了,岂不是等于放弃自己的人生?到时谁会为她们负责? 

  我想,辩解了半天,我的爱情观终究还是难逃「残忍」二字。因为我相信,认清爱情的残忍面并加以接受,才能得到真正的幸福,虽然我现在也还在摸索。 

  现在的我,小说奖没上,工作也辞了,再也不用升等考。因为我想要对自己更负责一点,把自己一点微薄的能力发挥到最大,而不是继续在不适合的位置上苟且偷安。 

  我不晓得这到底是勇气还是鲁莽,只知道,这是我从小到大的梦想,不管再愚蠢都得拼了。既然是我要的,无论结局如何,都不能后悔。我的选择到底是对是错,只有读者可以告诉我。 

  最后,感谢读者花时间读一本这么长的小说,祝大家都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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