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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情不自禁捉弄你-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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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纯白丝毯软软的,让她不觉得地板硬;纯白丝毯暖暖的,也让她没感觉地板冷。
  她半裸的背部能清楚知道丝毯的滑顺程度,素雅简单的织法让丝毯呈现俐落的美感,她躺在上头,为她的美丽加成。
  她脸上表情绝对称不上满意,似乎仍有意见,更有些困窘。
  「……我会弄脏你的地毯。」短短一句话,让梁宛歌的脸颊爆红。她根本不敢直视他,说话的音量也小得可怜。
  唐虚怀听懂了她的意思,只是浅笑,笑里有些小小惊讶,他自己已经不是清清白白的童子鸡,当然不会去要求自己的女伴非得是处女,他可以有过去,别人也可以,那是每个人每一段不同的人生经历,没有谁非得有义务要为谁等待,加上从他手中「制造」出来的处女有太多太多,甚至只要一小块沾血棉球就能做出以假乱真的效果,他不认为做爱之后看到落红能激起什么男性自满。
  但是她这种不矫揉造作的羞涩,反而让他觉得自己不够干净,没办法像她一样完完整整为一个人奉献。是因为她看得起他,才愿意将如此宝贵的殊荣赏赐给他,这让他几乎想细吻着她,告诉她,他有多感动她认可他……
  「没关系,我会洗地毯。」他回答得好似很戏谑,实际上再认真不过了。
  梁宛歌缓缓扬睫,脸上红潮并没有消退,但视线至少已经敢直勾勾对上他的。
  她震撼于他漂亮眼眸里的专注,即使那看起来挑情又暧昧,几乎是立即就打算将她吞吃入腹,然而却也更形温柔,她一直以为这种时候在男人眼中看到的,应该只剩下欲望,像一头急于扑食的兽……他看起来也像兽,最美丽的兽,轻柔的舔舐,无法温柔的啃咬,只是让她知道,他有多渴望她。
  她伸手碰触他的眉眼,他像明白她的邀请,低下头,让她吻着她手指抚触过的地方,再三流连在她最喜欢的眼睛、鼻子……
  「你说的噢……地毯给你洗。」
  ※ ※※ ※※ ※梁宛歌昏昏欲睡,热呼呼的洗澡水让她整个人放松得像块棉花糖,一含在嘴里就化掉了。她躺入水里,让水平面盖住她的耳朵,喜欢这样去听水声,有一种自己身处在水里伪装成鱼儿的感觉……小时候每次洗澡都要玩上一次,等起来之后才哭着跑去扯妈妈的裙襬,说耳朵跑水进去了,然后妈妈就会用棉花棒耐心的帮她把耳朵里的水吸干,嘻。
  水摩擦所造成的潮声里融入了刷地毯的声音,害她忍不住想笑。
  她从水里冒出头,下颚靠在曲起的双臂上,笑弯眼地瞅着坐在小凳子上与手工丝毯奋战的男人。
  「还没洗好吗?」她的声音好慵懒好慵懒,慵懒到仿佛一个字都得拖上十几秒才能说完,一边拨着水玩。
  「嗯……我想,差不多好了,看不到血迹了。」
  「从我这个角度看过去,不单单看不到血迹,我还从丝毯中间看到浴室的瓷砖耶。」那么大的破洞是怎么回事呀?刷破啰?她当然没这么问出口直接刺伤他的心,只是那块丝毯看起来不太便宜耶。
  「你一定是看错了。」唐虚怀咧嘴笑,高价的丝毯被弃置在一旁,卷成一大团废弃物似的惨况,它的使命已经完成,可以瞑目了。
  他跨进浴缸,让水位上升。
  「我耳朵进水了……」她用掌心在耳壳外压,想利用最阳春的方式将水给吸出来。
  「洗澡洗到耳朵进水?你是把整颗脑袋都浸到水里吗?」他抽了张面纸,再将她拉过来,面纸卷成细长状,探进她耳里,帮她将灌进去的水给弄出来。
  「嘿,差不多啦。」她顺势侧躺在他臂弯里,这个姿势不但最方便他替她服务,也能让她找到最舒服的角落安置自己软绵绵的身子。
  「另一只耳朵呢?」
  「没有。」别想叫她换边,现在这样躺着,她不想动了。
  掏耳朵一直都是幌子,从小到大都是,那是她惯用的撒娇方法。
  「很想睡?」
  「还好。」没有她想象中的累,只是想这么赖着他。
  他在两人身上抹泡泡,反正刚洗完一大条丝毯,他不介意再多洗两具身体,而且边洗还能边调情,比起洗丝毯更有乐趣——至少丝毯被洗到敏感地带时可不会闷声抽息呢!
  「你不要越洗越兴奋,料理你自己就好,我刚刚就已经把自己洗得干干净净了。」梁宛歌在水底拍开抚摸着她臀部的毛手。
  有鉴于市面上言情小说的教导,在浴室里最好不要太招摇,不然下场通常不会太好,她现在只想要好好泡个澡,不想尝尝水中做爱的滋味。
  梁宛歌突地抱紧他的背,不是因为她一时「性」起,洗着洗着洗出了欲望,而是因为他把手指……
  「你,不要太过分!」她脸红瞪他,他则是笑得好恶意。
  「我没在做什么呀。」
  「你不适合做出这么无辜的表情啦!手、手快拿走……」还说没做什么?!是敢做不敢当吧!
  「明明是妳坐在我的腿上,我只是在洗自己的腿,很不小心……碰到妳。」
  「很不小心碰到我?」她挑眉,想斥责他,可是被他长指拜访扰乱的花心抽搐,让她无法板起严肃脸孔。
  「都……这样了,还叫不小心?」她咬着唇,喉咙里有呻吟要冲出来,他的舌头窜进她嘴里,就是要逼出她最魅人的声音,不准她隐藏起来。
  结论一,如果要避免在浴室被吃掉第二次,最好的方法就是——千万不要和男人共浴,一定要把他关在门外,否则下场就是这样。
  梁宛歌在心里记下第一条重要注意事项。
  「你会再弄脏我的……」她好不容易才把她身上的唾液、汗水和分泌物都洗干净的。
  「没关系,我帮你洗。」唐虚怀抬高她的身子,吻上她胸前蓓蕾时,同时让自己与她合而为一。
  「……你是说像洗那条地毯吗?」她迷蒙的眼抽空瞄向浴室一角正滴滴答答淌水的地毯团。那也是她将面临的下场吗?她刚刚才亲眼看到他刷地毯的粗鲁样耶……
  「专心一点。」他粗喘,不满她的分心。
  「我只是先研究一下……被你刷洗过后,我是不是也会躺在那里……」凄凉的晚景呀……
  他低低在笑,在这种时候她还有多余的力气胡思乱想,是他不够卖力吗?呵,收到她的暗示了——水花激起暧昧震荡,随着两人的动作而无法平静,他的额头抵着她的,汗水交融,他的嘴吮着她的,唇舌交缠。
  「你的眼睛好蓝……」她眯着眼,望进距离她好近的蓝宝石双瞳,它们的颜色似乎比平常更深浓。
  「别告诉我,你今天才发现我的眼睛是蓝色的。」
  「我一直都有看到呀,我又没瞎……」
  「我是隔了好几代的不纯混血,数不出来我哪一代的祖宗是希腊人。」遗传到他时,只剩下这对眼睛的颜色还有外国血统。
  「说实话,我比较喜欢东方人的眼睛……黑白分明,那才是最漂亮的对比色……唔……」她皱鼻,是因为他的动作越来越猛烈,也是因为她用表情在强调她的好恶。
  「你就是要告诉我,你不喜欢我的眼睛?」
  她说不出话,因为现在的嘴巴只有空发出娇吟,她讨厌这种嗯嗯呀呀的声音,听起来真吵,而且好像完全受制于他,弄不懂是在邀请他,还是在媚求他……
  可是他似乎非常喜欢她的声音,总是边吻边撬开她的牙关,让她根本藏不住羞人的嘤咛。
  呼,激情终于暂时呜金收兵,她一喘一喘地调匀呼吸,身子还在轻颤,小脸埋在他的颈窝,分不清现在激烈狂乱的脉动是她的还是他的。
  「我向来不喜欢其他颜色的眼珠子,有些颜色看起来好冷,有些又好像硬玻璃,一点温度也没有。」她的气息仍有些乱,但已经能继续闲聊,将方才中断的话题接下去。「可是我喜欢你的,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可能是你常常在笑,所以看起来很温暖。」
  「还好你有补上这句话。」
  「喔?为什么?」因为谄媚到他吗?
  「不然我只能劝你消极接受,你必须和我这个拥有讨人厌蓝眼珠的男人一辈子相看两不厌。」
  「那还真是万幸。」一辈子吗?听起来是一段好久好久的日子呢。
  「好了,现在轮到把你洗干净。」软刷打上肥皂泡沬,搓揉出满手的白色泡泡,恶作剧地先把第一批泡泡全往她黑发上抹,十指开始认真工作。
  她抢过软刷,也努力搓揉出泡泡,也朝他头上擦。
  两人就像在玩游戏,两分认真的清洗对方,八分不正经在调笑,不过她毕竟手臂没他长,要维持高举双手帮他洗头很吃力呢,所以她干脆拿软刷替他刷身体。
  他的身体线条不是过分粗犷型的,但非常性感——肌理结实,却没有夸张贲起的累累肉瘤,包在衣服里像是随时都会挤出来。她喜欢这种毫无累赘感的身体,尤其在她亲手涂上奶油,不,是肥皂泡泡时,看起来更是秀色可餐。
  她刷着他的手臂,刷着他的颈子,刷着他的胸肌,动作忽然停了下来。
  「你身上有伤口……」她突然发现。
  「开盲肠炎时留下来的吧。」唐虚怀瞧也没瞧。
  「你的盲肠长在这里吗?!」她戳着他的胸口,那里有一条好几公分长的淡白色疤痕。
  「仰头,我要冲水了。」他将她的小脑袋挪到浴缸边缘,扭开莲蓬头,适中的水温冲掉她满头的泡泡。
  「你还没回答我,那是什么伤口?」
  「水会不会太热?」他好像没听到她问什么,忙碌地服务她。
  一颗头都快洗完了才问水温,不嫌太晚了吗?
  「唐虚怀,那是什么伤口?」梁宛歌非要追根究柢不可。那道伤口的位置非常危险,几乎逼近心脏。
  「男人身上总要有一、两条伤口才帅呀。」
  一听就知道他在敷衍她。梁宛歌不再说话,抿着红唇看他。
  唐虚怀知道这是她开始赌气的表情,摆明就是——好,你不说,我也不再说话了。
  「以前发生小意外时留下的小伤,也值得你追问?」他拿了一条毛巾将她的湿发包起来。
  「以前?」好熟悉的推诿句子……对了,玉玲姊也曾经有一回将句子停顿在「以前」,然后就死都不肯说话,她嘴里那段「以前」和唐虚怀这段「以前」,是不是同一段?
  「你这么担心我吗?」他啾了她一口。
  「什么以前?」她不否认。
  「不怎么重要的以前。」他避开话题的味道很明显,不怎么重要就等于没什么好说的。
  「既然不怎么重要,就当做纯聊天好了,拿出来闲磕——呀!」梁宛歌以尖叫收尾,小脸又涨得火红,可见在水面下又有人开始不规矩了。
  结论二,洗完澡,不小心在浴室里被吃完第二次,一定要尽可能赶快离开这个案发现场,绝对不要再给对方制造第三次机会,不然会在浴缸里泡到皮都皱掉还出不来噢……
  切身之痛。
  ※ ※※ ※※ ※梁宛歌与囡囡一左一右坐在秋千上闲荡,一旁的豪哥拄着拐杖在大枝桠的另一端架上大一号的秋千,虽然行动不便,但他婉拒大小女孩的帮忙,自己一个人俐落地系麻绳、绑木板。
  梁宛歌这才知道,原来整个前院的手工物品都是出自于「豪哥」陈俊豪之手,他虽然寡言,但是几乎过没几天就会替前院添一样物品,也许是好几张能让人坐着晒太阳的木椅,也许是草丛里几只刻工精美的小兔子、小梅花鹿,也许是一株漂亮的花草……没有人要求他辛苦做这些,但他似乎乐在其中,像这回的新秋千,梁宛歌或囡囡根本没跟他开过口,他却因为大小女孩挤在同一个秋千上安全堪虑,而主动再绑个适合梁宛歌坐的秋千。
  梁宛歌感动归感动,但是现在没太多心思去为了一个秋千痛哭流涕,她心里悬着昨天在唐虚怀胸口上看到的疤痕,耿耿于怀,偏偏那男人四两拨千斤的功夫了得,总是在她想追问出什么之前就……
  啧,她这算不算是有把柄落在他手上呀?
  所以她只好向这栋屋子里的其他人旁敲侧击。
  「囡,我问你噢……」她递上一根薯条巴结囡囡。
  「问呀。」拿人手短,吃人嘴软,小孩子还是很懂这个道理的。
  「以前发生过什么事?」
  「呀?什么以前?」这个问题没头没尾的,很少有人能反应过来吧。
  「就以前呀。」再奉上第二根薯条。
  「哪个以前呀?你这样问,我不知道你是要问什么。」
  「你知道唐虚怀胸口有一道疤痕吗?我想问的是那段「以前」。」第三根薯条又送过来。
  接薯条的手顿了顿,收回来,不再去拿梁宛歌的贡品,囡囡吸了一大口可乐。「我不知道噢。」
  那种粉饰太平的嘴脸明明就是知道些什么嘛!
  「囡,你也不肯告诉我?!」
  「我就不知道呀,有什么可以告诉你的?呀?先生胸口有疤痕噢?」
  「囡,太假了啦,你这个吃惊的反应要在前两句做,我才有可能相信你什么都不知道。」现在只有一句成语可形容——欲盖弥彰。
  「你不要忘了,你想知道的那段「以前」,我可能还是个不懂事的小孩子耶,我今年才五岁,和蜡笔小新一样大。」
  「我越来越怀疑那段「以前」到底是什么情况……」尤其她又看到豪哥慌忙收拾所有工具,撑着拐杖想逃离现场,好似担心她的下一个目标会锁定他来追问,所以他要先闪人。
  「那个伤痕看起来像是被刀捅进去的。」梁宛歌自言自语地猜,然后同时听到囡囡和豪哥倒抽凉气。
  他们的反应是在证实她猜对了吗?
  看来是的。
  「谁捅的?」
  两个人又装傻,梁宛歌只好自行推敲。
  「我猜是女人捅的。」以那种刀痕,要是出自男人的力道,唐虚怀大概已经重新投胎了。
  又是两声抽息回答,宾果!
  「我再猜,是情杀!」
  这回的抽息声加重到让梁宛歌再度证实了她的猜谜能力。
  「他同时脚踏两条船,所以在被发现时,其中一个女人翻脸,掏出预藏的刀子捅他。」
  说完,没听到激烈的抽息声,表示这个假设被推翻。
  「他玩弄少女的感情,搞大了人家的肚子还不负责任,苦情小花化身为复仇女王蜂,亮刀杀人!」
  再说完,同样没得到两人心虚的证实,这个情况也不成立。
  梁宛歌偏着脑袋在想,又归纳出另一种桥段——「有个女人疯狂爱上他,也许曾经是这屋子里的某个病患,对他偏执地迷恋,所以面对满屋子全是他的爱慕者,又是王贞梦又是高雅惟,导致她精神方面出了问题,有一天她向他求爱不成,抱着「我得不到的东西,别人也别想得到」的想法,与他——玉石俱焚!」
  这次仍没有倒抽凉气的声音,因为囡囡吓楞到手里的可乐洒了满地,豪哥则是差点被掉下来的刻刀给刺穿脚掌,反应远远超越震惊抽气的程度。
  喔——原来这个就是「以前」那段故事的大纲呀。梁宛歌恍然大悟地点头,心里总算有了个底。
  不过那女人也太狠了吧!别人不想爱她也不行吗?一刀子就往他的胸口刺,没死真的是命大,光看疤痕还能猜想那柄水果刀有多大支!
  要是让她遇到那个女人,她一定会狠狠、狠狠地甩她两巴掌,让她知道——有些你没资格碰的男人,最好有多远就离远一点,那男人身上已经被贴上专属标签了!
  叽——突如其来的紧急煞车声冲进了前庭,车势几乎是在大门口才停下。
  唐虚怀飞奔下车,难得慌张的模样让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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