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待遇不平等审视-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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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工作地和居住地的问题。计划经济时期留下的户籍管制已经严重不适应新形势了,已经严重制约和影响了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追求。
例如在今天的北京市,一个市民如果娶了一个农村妻子,那么生了孩子后连在北京落户口的自决权都没有,还非要到孩子的母亲户口所在地落户口。外地人找北京人结婚,至今也不能自由地将户口迁进北京。这些事例都是没有自决权的现象。好在随着社会改革,中国人的自决权比计划经济时期多多了。但尽管如此,当前社会仍然还有数不清的管制。这些管制有的是合理的,有很多已经不合理,但仍在延续。这些制度和规定为什么仍能延续,说到底是中国人的观念意识落后的原因,是国民待遇标准低下的原因。
'3',工作权。
公约第六条这样规定:本公约缔约各国承认工作权,包括人人应有机会凭其自由选择和接受的工作来谋生的权利,并将采取适当步骤来保障这一权利。为充分实现这一权利而采取的步骤应包括技术的和职业的指导和训练,以及在保障个人基本政治和经济自由的条件下达到稳定的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发展和充分的生产就业的计划、政策和技术。
在获得了工作之后,还要保证享有这样一些待遇:A,公平的工资和同值工作同酬而没有任何歧视,特别是保证妇女享受不差于男子所享受的工作条件,并享受同工同酬;保证他们自己和他们的家庭有符合本公约规定的过得去的生活;B,安全和卫生的工作条件;C,人人在其行业中有适当的提级的同等机会,除资历和能力的考虑外,不受其他考虑的限制;D,休息、闲暇和工作时间的合理限制,定期给薪休假以及公共假日报酬。
总起来看,这一条大家看了可能没有任何异议。工作吗,人成年了之后都要工作,这有什么难的!是的,对于有些中国人来说,的确不存在工作权的问题和困惑。但千万别以为联合国的权利公约是随随便便制定的。可以说公约中的每一条款都有深刻的历史背景内容。之所以制定这些权利都是事出有因。工作权对中国人无关吗?决不!举一个简单的例子,现在各大城市都有许多工种不允许外地人涉足。北京就明文规定一些行业限制使用外地人员,如金融与保险业的各类管理员、业务员、会计、出纳员、调度员、星级宾馆前厅服务员、收银员、话务员、核价员、出租车司机、办公室文秘等,这些工作都不许没有北京市户口的外来人员从事。对于此条公约后面规定的ABCD四个内容,要想做到也不容易。譬如说保证妇女享受不差于男子所享受的工作条件和报酬及给薪休假,上海青浦区发生的陆健一案便反映出这里面的差距。另外C条的规定也很难做到,人人有提级的同等机会,在中国许多企业里或机关里,提级往往并不按一个人的资历和能力,而是由上级或上司的爱好决定着的。
从历史上看,工作权曾经非常突出的表现在种族之间和国家之间。例如,在19世纪80年代,由于美国西部的开发工作接近尾声,就业机会不断减少,导致一些白人无活可干,于是在旧金山这种地方白人闹事抗议的活动增多起来。这种抗议的目标和对象就是中国华工。不久发生了许多排华事件,白人捣毁华工的住所,驱赶和杀死华工。在这种情况下,1883年美国制定出台了排华法,明确规定企业不许招收华工,一般华工不得入境。从此,中国普通劳工便在美国失去了工作权,大约有十几万华工退出了美国。
在种族歧视严重的南非,也发生了禁止华工进矿工作的事情。在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南非由于金矿的发现,吸引了世界各地的淘金者,其中不乏大批的华工。由于华工和当地黑人工资价格低廉,矿主一般都喜欢用低廉的劳动力,这样就抢了一些白人的饭碗。于是带有种族歧视性的抗议活动爆发了。高薪的欧洲血统工人组成的工会提出了控诉,接着发生了罢工。在这种压力下,1911年南非政府改变了原先的劳动政策,通过了矿山与劳动法案,或称“有色人种歧视法案”'Colour Bar Act'。这一法案从文字上读起来似乎是无害的,但在实施中则实际上限制了雇主使用非洲劳动力从事技术或半技术性工作。该法案所颁布的有关条例阻止了德士瓦尔和奥兰奇自由州的非洲人从事许多种采矿职业。这些条例甚至详细地规定监工(白人)同采矿工(非洲人)之间的比例。
这种比例引起了争议。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矿主要求非洲人同白人工人的比例是10.5:1,而工会要求3.5:1。结果于1922年在约翰内斯堡附近的金矿区爆发了一次总罢工。这次罢工及引起的骚乱最后导致保守的南非欧洲人和共产主义、社会主义领导人团结在一项共同事业中,因为他们全都支持拒绝向那些同白人劳动者竞争的贫苦非洲人提供工作机会。南非工党是一个仿照它的英国同业而建立起来的党,它随这次罢工的浪潮而发展起来,并且在联合政府中与主要由南非欧洲人组成奉行白人至上主张的民族主义党实行了联合。这个联盟政府不久便推出了第二个“种族歧视法案”,即1926年的矿山与劳动法案。这一法案也许是世界种族歧视法规史上前所未有的最严酷一章。伴随着该法案的是一种进一步限制非洲人就业机会的劳动政策。
廉价劳动力的竞争是世界性的主题。老板总是与工会矛盾的。任何企业主都喜欢用廉价的劳动力,这就是为什么当今世界跨国公司到处出现的原因。老板们就是要利用廉价劳动力。而工人们和工会呢?就要抗议和抵制。为了反对全球化和工作机会外流,2000年美国西雅图的市民在工会组织的领导下把世界贸易组织的大会搅得一塌糊涂。
国与国之间排斥劳动力还有情可原。但一国之内也排斥异地劳动力或不同身份的劳动者就有点说不通了。有一天我特意上网在北京市政府所办的“首都之窗”查了一下外地民工在京就业的政策待遇。1996年3月28日北京市劳动局颁布的通告第2号里,清楚地规定了1996年外地人员在京务工的范围,允许使用外地务工人员的行业共计12个,工种共计204个。现在我把它们摘录如下:
一、允许从事的行业和工种
1,民政:尸体整容工、尸体火化工、墓地管理员。
2,商业:制冷设备维修工、生猪屠宰加工工、牛羊屠宰工、禽类屠宰加工工。
3,农业:农艺工、果树工、蔬菜工、家畜饲养工、家禽饲养工、孵化工、挤奶工、饲料制粒工、饲料粉碎工、饲料原料清理上料工、农业机械操作工
4,林业:造林工、油锯工、人力采伐工、集材拖拉机司机、集材工、索道工、伐区机修工、带锯工、框锯工、圆、截锯工、选材检验工、木材搬运工、积材工、修锯工、木材干燥工
5,机械工业:钳工、车工、铣工、电工、电焊工、气焊工
6,水力:砌筑工、河道修防工
7,建设:木工、瓦工、抹灰工、石工、建筑油漆工、防水工、钢筋工、混凝土工、架子工、测量放线工、管道工、中小型建筑机械操作工、电梯安装维修工、筑路工、下水道工、道路养护工、管函顶进工、隧道工、液化石油气灌瓶工、热力司炉工、绿化工、道路清扫工(初)、粪便净化处理工(初)、公厕保洁工(初)、垃圾处理工、粪便净化处理工、环卫机动车驾驶员。
8,冶金工业:翻车机工、炼焦工、焦炉调温工、运焦工。
9,化学工业:硫化物焙烧工、氯化氢合成工、盐水工、蒸吸工、纯碱碳化工、重碱煅烧工、纯碱石灰工、变电整流工、烧碱电解工、氯氢处理工、烧碱蒸发工、固碱工、液氯工、电解槽修槽工、合成氨总控工、水煤气工、合成氨转变工、合成氨净化工、合成氨气体压缩工、氨合成工、甲醇合成工等。
纺织工业:清花挡车工(熟)、梳棉(毛)挡车工(熟)、并条挡车工(熟)、粗纱挡车工(熟)、细杪挡车工(熟)、络筒挡车工(熟)、并筒挡车工(熟)、捻线挡车工(熟)、摇纱挡车工(熟)、转杯纺挡车工(熟)、整经挡车工(熟)、浆纱挡车工(熟)、穿扣挡车工(熟)、结经挡车工(熟)、织布挡车工(熟)等。
建材工业:水泥生料制备工、水泥烘干工、水泥均化工、水泥供料工、水泥熟料煅烧工、水泥风机工、水泥回转窑轮工、水泥煤粉制备工、水泥熟料冷却工、砖瓦原料工、砖瓦成型工、砖瓦装窑工、砖瓦干燥工、砖瓦码窑工、砖瓦烧火工、石材加工工、石材制造工、石材装修工、石棉精选配料工、石棉梳纺工、石棉纺织工、石棉盘根工。
矿山采造业:采煤工、支炉工、爆破工、充填固收工、水采工、采煤机司机、液压支架工、输送机操作工、液压泵工、井筒掘砌工、巷道掘进工、装岩机司机、锚喷工、钢缆皮带操作工、绞车操作工、电机车司机、拥罐工、信号工、翻罐工、矿井轨道工、矿井通风工、巷修工、洗选供料工、筛选工、手选工、采掘电钳工、抓岩机司机。
有关行业:公路、铁路、粮食及运输部门的各类重物、危险品装卸搬运、倒码工。
二、限制使用外地人员的行业、工种:
金融与保险业的各类管理员、业务员,会计,出纳员,调度员,星级宾馆前厅服务员,收银员,话务员,核价员,出租车司机,各类售票员,检票员,计算机录入员,办公室文秘。
三、对未经明确的行业、工种需招用外地务工人员的,必须首先招用本市常住户口的劳动力,如招用不足的,凭市、区、县劳动部门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开具的证明,向市、区、县劳动局申报使用外地人员的计划,经批准后方可招用。
刚看到这项规定的第一个行业工种“尸体整容工、尸体火化工、墓地管理员”,我心里就直想笑。我们的劳动部门也真好意思将这些工种内容公布出来,也真好意思将这些人身歧视大白于天下。早听说中国人到日本打工,最差的工作但收入较高的工作是背死尸。今天我们的农民在伟大首都也只能干这样的工作。真使人不知是什么滋味。时代已经进入21世纪了,难道一个国家的公民在择业方面还要有这样的等级差别吗?难道外地民工天生就只适宜干“粪便净化处理工、公厕保洁工、垃圾处理工、粪便净化处理工”一类的工作吗?自1996年起,北京市劳动局每年都会发布新的限制使用外来劳动力的行业和工种。这些行业和工种从1996年的15个,增加到1997年的34个,1998年的36个,直至2000年的103个。这种带有歧视性的就业政策同时又配以严厉的治安行政手段。
工作权是有关人类生存最重要的权利,在中国这样的国家,由于劳动力大量过剩,因此今后工作机会的争夺是残酷的。如何解决这一问题,还需要全民来进行讨论。那一天我在中国政法大学做报告,有一学生提问:广东一些地方靠内地廉价劳动力发展起来,现在又限制这些劳动力,排斥这些简单劳动力,这与当年美国的做法有什么两样?用华工开发了西部,开发完后又一脚将华工踢开。这一问题提得好尖锐,真使我无言以对。
用工问题的确处处存在,不仅在国际国内,甚至在一个企业里到处都可以发现工作权问题。请仔细理解联合国公约的这句话:“本公约缔约各国承认工作权,包括人人应有机会凭其自由选择和接受的工作来谋生的权利,并将采取适当步骤来保障这一权利”。要做到“人人应有机会自由选择工作”实际上是很难的。不要说计划经济时期了,就是在今天,要想找一个称心如意的工作也要费尽心机。许多家长为了孩子就业找好工作,走后门拉关系,请客送礼递红包。尽管如此,能达到心愿的也不多。
我在年轻时代深深尝受过不能自由选择工作的苦恼。例如,我们文革中那几届学生到了1968年被统统剥夺了继续学习的权利,被统统分配到农村、工厂或农场。1968年那年我才16岁,还未到法定的工作年龄,身板骨也不结实,不适合干沉重的体力劳动。尽管这样我还是被分到济南456厂工作。这是当时五机部的一个下属企业,主要是制造矿用硝胺炸药和TNT炸药。厂里最苦最累的活就是装药车间,我偏偏就被分配到这一车间。这个车间不仅累,而且有毒。说累是指它的工作量,一上班就坐在装药机前一管接一管的装药。搞过爆破的人都见过那种管状硝胺炸药,这种炸药我一天装过大约上万根,曾创造过车间的最高记录。那工作状态就和卓别林电影中的一个角色一样,整天机械地拧螺丝,最后整个身体动作都成了一种机械地拧动状态。这就是马克思说过的单一职业对人的“异化”。刚进厂的那一年我才16岁,用今天的眼光看还是一个身体十分单薄的中学生。
这个车间令人最不愿干的还有另一原因,那就是有毒。硝胺炸药中掺有TNT,TNT这种东西通过呼吸、食道和皮肤进入人体后,能破坏人的肌体,导致贫血和肝炎等病症。所以,我们上班前第一件事情就是去更衣室换衣服,把平常穿的衣服从里到外统统扒光,换上一套完全在车间里穿的衣服。然后再戴上帽子和厚厚的大口罩,将领口、袖口、裤口都统统扎严实。因为硝胺炸药是用粉碎了的药面做成的,车间里整天弥漫的是炸药的粉尘。工人们所穿的工作服就是为了挡住药面粉尘进入人体。但要想阻挡粉尘不进入人体是不可能的。口罩再厚也有粉面被呼进肺中。衣服再厚,也有粉尘侵入。特别是到了夏天,不管天气多热,都要被衣服包裹得严严的。一出汗,粉面都沾到了衣服上,顺着汗水向皮肤里渗透。所以,工人们抵挡毒害的最后一道屏障是下班后回宿舍喝茶涮肠子,到食堂吃大肉强壮身体。当时我们那个车间每个工人每个月的保健费是9。5元,这可是一笔不少的数目啊。在那个年代一月伙食费也不过十元八元的。尽管如此,这个厂的老工人多患肝炎等病。肝炎是厂里最常见的现象。幸亏我只干了三年就离开了这个车间,如果时间长了真不知自己的身体会怎么样。
现在回想起这些经历,使我感到十几年的工农兵生活对自己获益匪浅。最起码使我体验了社会上各种苦脏累毒的工作,知道了社会上工人农民是怎样生活和工作的。记得在工厂那个期间整天羡慕的就是那些车工、钳工和电工的工作,人家不用接触TNT,不用整天戴大口罩,那是一种什么滋味啊!所以,现在我到一些工厂参观,用我年轻时的眼光看,感到这些工人真是过着天堂一样的日子。
后来好不容易通过当兵入伍离开了工厂。几年野战步兵生活后,我利用父亲到青岛工作的机会复员到了青岛。当时最大的愿望是不回456厂,一想起那段生活就不寒而栗。就是因为有着456厂那么一段生活,以致在我后来的潜意识中留下了某种恐惧,这种心理经常在梦中反映出来,动不动就梦到又要复员回工厂,一梦到回厂就是一阵痛楚。这种痛苦直到大学毕业分配到北京后,还时时在梦中萦绕。
但是,从部队复员到青岛后是否能获得喜欢的工作呢?也不能。也就是说在那个年代,个人完全没有选择工作的权利。复员军人就是等劳动局的分配。分到哪,就到哪。结果我被分到了青岛邮电局到火车上搞邮件分理和押运。这是一趟新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