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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4127-王小波门下走狗-第四波-第1章

小说: 4127-王小波门下走狗-第四波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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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欢乐宋    
    假如王小波还活着,至少多活十年吧,这个亲爱的死鬼会有怎样的人生际遇呢?如果不是遭遇特殊的事情,王二应该还会坚持写作。毕竟,对他来说,爱写作,就像爱生命。王小波说过,写作的意义在于与人交流,所以他应该还会不停地投稿,说不定会在梅开二度之后,再次拿到《联合报》的文学奖。用一句足球界的黑话来说,那就叫上演了“帽子戏法”。但是,那又能怎么样?毕竟那只是在海外获得一个大陆并不知名的文学奖。他很可能继续郁闷着他的郁闷,去寻找明天的“发表”。    
    好了,让我们假设王小波有一个幸运的收获:他的小说《黄金时代》被一位二流导演拍成电影,却获得奇迹般的成功(张艺谋是没这本事了,张元估计也不行,这样的luckydog在那个圈子里几乎不存在);附庸风雅的娱乐圈及其受众扩大了他的知名度,王小波终于成为炙手可热的“权力人物”;他终于可以挺起海拔不低的胸脯,跟形形色色的“老油条”分庭抗礼了;那些热爱他的编辑朋友们,再也不用因为不得不删改他的文稿而内疚了,因为王先生不需要考虑那些病态的标准了。     
    可以想象,会有很多出版商找到王小波,不论托多少关系,花多少代价,也要请老王吃饭,然后谈“正事”。比如金丽红,现在她已经到了长江文艺出版社。这个平台有足够的实力捧红一位默默无闻的作者,何况鼎鼎大名的王小波呢?老王这时候可以摆谱了:“版税20%,起印30万册,一次性提前付清。”金大姐会说:“哥们,小崔的《不过如此》和小刚的《我把青春献给你》也不过××%嘛,王朔、刘震云出个人专辑都给我面子的。”或者:“市场凶险,先起印10万册,如有加印我们一定不会隐瞒。”诸如此类的话,老王这时候会歪着脑袋想一会儿,然后端起酒杯和老金成交,反正亏不了他,接下来的事情还多着呢……王小波要到各大城市签售。可以想象,老王不会傻乎乎地穿上西装领带,那多像“棒槌”呀。老王更不会化妆,这种事情只有上世纪80年代的后生作者才干得出来。我想,老王多半会吊儿郎当地穿上他的破褂子或者破T恤衫,这种做派才符合他的本性。当然,王小波也会遇到令人头疼的事情,全国各地大大小小形形色色的媒体会找他约稿,或者做个访谈,做个嘉宾什么的。王小波不可能天天掏空心思去写无聊的专栏,多有智慧的人也会被催稿逼得趣味全无,那种便秘强努的感觉不符合王二的本性。当然,王二也有可能会被某个知名网站邀去和网友聊天,他没准就答应了,反正写作也没有灵感了,不如和人聊聊。于是,就有可能出现下面的场景。    
    会有网友问他:“王先生,你觉得你离诺贝尔文学奖还有多远?”    
    王二听到这样的话会很烦,为什么大家都爱提这么傻的问题?这和老子在高校座谈、演讲时傻冒大学生们的提问有什么不同嘛!王二这么聪明的人,有可能会像一位姓贾的陕西作家那样说:“永远。”或者沉默不答。沉默大都是环境逼出来的,不符合人的本性。    
    还会有网友提问。比如王大师在美国留学,为什么要回到中国呢?你如何看待中国的社会现实和发展机会?这网友八成是想出国或者要回国。王小波可以回答:“我是中国人,我热爱我的祖国和儿子。”    
    又会有网友提问:“王老师,你如何看待中美关系和中日关系?”“你在美国的时候好像有汽车呀,什么牌子的,你喜欢什么性能的汽车呢?”“你觉得爱情真的伟大吗?我怎么觉得爱情就是一场游戏,越爱越伤心呢?”“王先生,你喜欢到哪里旅游呢?”“你是我最崇拜的作家,告诉我如何去写作吧!什么是文学呢?当作家要为了文学而写作,还是为了人生社会而写作呢?你觉得韩寒、郭敬明他们的水平怎么样?”如此等等。这些问题没准都会让王小波气得大骂的。    
    …………    
    万一王小波还活着,至少再活十年,没准他依然还属于“沉默的大多数”呢!可以想象,他会过着潦倒的生活,只有极少数的好友可以交流,常常为了小说发表而大伤脑筋。他会像李卫公那样把“费尔马大定理”写到春宫图里,秋波无痕,谁也看不出来。必要的时候,他也会写“大隋皇帝万万岁”,但是考官们总会让他及不了格的。    
    他也有可能会拿着油印的小册子,见到出版社或者书商狂送,哪怕只有7%的版税、8000册的起印量。但出版商也要养活一帮人,他们会让王小波写得更生猛一些,给他贴上“××写作”的标签,甚至让他把裸照发到网上。总之,媒体需要更新选题,不停地刺激读者,噱头不够怎么行呢?    
    所以,王小波会更加忧郁,像一位愁容骑士。“一切都在无可挽回地走向庸俗”,所以他“不得不强忍着绝望活在世上”。李银河不在身边,王小波离群索居,一边写作,一边不停地抽烟,健康继续恶化。但是,他的读者和未来的读者有福了,因为,这家伙再写下去,鬼神都会夜哭的。


流氓家史流氓家史:徐皓峰(1)

    作者简介:徐皓峰,1973年生,1997年毕业于北京电影学院,1999年开始发表小说。    
    20世纪末年的一日,一个十岁小孩站在北京王府井百货大楼前,嘴里叼着冰棍,手里拿着烟,边吃边抽。他叫张招考,他爸爸叫张金贵,他爷爷叫张天霸。    
    在2000年,得了老年呆痴症的爷爷非常肯定地说:“是我杀了宋教仁。”全家人极度恐慌,查了历史书,发现那时爷爷应该还在卖苹果或梨。过了一个月,爷爷异常坚定地说:“闻一多是我杀的,你们查了历史书我也这么说。”父亲只好随声附合,但建议把“闻一多”三字改成“汪精卫”。爷爷在口头上杀了他知道的所有历史名人后,便死去了。死前一闪念,悟到了自己原来是荆柯。    
    爷爷在他这岁数,中国还没解放。在解放前,时兴打日本,爷爷没有打过日本,但他经常打人,他就是个打手,人在青帮。打手之前的生涯,是卖水果,每日嚷无数遍“一块钱三斤”。再之前,因年代久远,爷爷又不说,考证不出来,但肯定是个穷人的孩子。    
    爷爷因为整日数梨,脑子得到锻炼,一日灵机一动,想明了一个问题:要想活的行,去找黄金荣。黄公馆的人还没把他的名字问清楚,就带他去打人了。那时候爷爷还不会打人,一个瘦瘦的青年告诉他:“只要你使劲,不管打哪儿,别人都会疼。”    
    爷爷成了个打手。那个瘦瘦的青年日后我们知道,叫杜月笙。    
    爷爷在上海这地方没女人喜欢,生活空虚。后来学着黄金荣这位流氓大亨,喜欢上了京剧。有一天他看上了个唱小旦的,跑到后台与小旦套瓷,不料在后台发现了另一个流氓大亨———张啸林。爷爷没敢多事,就和一个老旦聊上了天。这个老旦日后就成了奶奶。    
    奶奶嫁给了爷爷,奶奶是个标准的戏子,每天在家中吊嗓子。爷爷一天到晚在外面出生入死,爷爷是个流氓。上海滩,赌场、马场、电影厂。他有空就去电影厂,爷爷喜欢女明星。有个跑龙套的女演员经常吃不上饭。当时最贵的小吃是冰激凌,爷爷用一个月打人挣的钱给她买了个冰激凌,希望能够得逞。女演员边吃边流泪:“想不到我也能吃上冰激凌,等我红了,天天吃冰激凌。”    
    爷爷听了一阵心酸,想想自己也是个苦出身,强压住非分之想,悲伤地走了。后来听说这个女演员要求进步,四处贴新思想传单,被特务扔下了黄浦江,从此爷爷就再也不吃冰激凌了。多少年以后,爷爷由于历史原因需要交代个人历史,想想当初要是霸占了她,就少了个进步女性,便写上了“曾对进步事业作出贡献”。    
    上海的女明星都要求进步,所以爷爷的明星梦始终没有实现。他和奶奶多年没有孩子,对此爷爷深为烦恼。那时的爷爷,已积累了多年的打架经验,黄金荣把他由打手提升成了杀手,恰巧此时日本人来了,围住了租界。这一年爷爷已三十六了,正好是96年足球明星马拉多纳的年纪,该换个活法了,他当了汉奸。    
    但当了汉奸,孩子也没生下来。那时的国民政府提倡新生活运动,取缔了妓女,妓女们就转行做了舞女。但有个别妓女不会跳舞,失业在家,爷爷去求失业的妓女:“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帮我生一个吧。”    
    他求的人多了,大姑,二姑就有了。当把这两个孩子抱回家时,奶奶寻死觅活,跳了黄浦江,却怎么也沉不下去,原来肚子里已有了东西。八个月以后,父亲张金贵降生了。    
    家里一下子有了两个野种,一个正茬,虽然是汉奸,也猛地感到了生活的艰难。此时上海已是“若想活得行,去找杜月笙”了。爷爷去找了。杜月笙对他委以重任,一阵腥风血雨笼罩了上海,一家人的日子渐渐好转。    
    “恶人自有恶人磨”是旧社会的规律,那一年,“杀手之王”王亚樵受一群青年志士之托,决心做一件有益于社会的事,拔掉社会毒瘤———杜月笙。杜月笙准备先下手为强,让爷爷去杀王亚樵。爷爷有生以来第二次思考,结果是,去杀王亚樵无异于自杀。因为,虽然专业技术仲伯之间,但王亚樵常混迹于文化人中,受了熏陶,经常灵感不断,突发奇想。    
    为了避免被“奇想”,爷爷逃去了北平,留下了生死不明的杜月笙。后来听说杜月笙给了王亚樵一笔钱和一个美女,王亚樵就丧失了灵感,最终被一群三流杀手弄死在一个一流宾馆里。    
    2    
    爷爷带着五口之家出了北平火车站,吸着不同于上海的晨气,悲哀地想到自己结束了杀手生涯,决定再去当汉奸。北平的日本人给他的第一项任务,是请大画家张大千为日本人作画。    
    爷爷来自十里洋场,最会吓唬人。他把一个地雷埋在张大千院子中,一只脚高悬其上,意思是“你要是不画,我就一脚踩上去”。张大千从此闭门不出。爷爷金鸡独立了七天之后,实在太困了,就跑到一边睡了个觉,醒来后忘了地雷埋在哪儿,他一蹦一跳地想溜出张家小院,但还是踩在了地雷上……    
    自那以后,爷爷的汉奸生涯也结束了,五口之家落拓在北京。五口之家靠着爷爷当打手、杀手、汉奸挣下的血汗钱度过了一年,就没钱了。大姑、二姑长成了一对姊妹花,奶奶望着她俩,一咬牙左右手各拉一个上了马路,开始了卖唱生涯。每天傍晚时分,母女三人化装成老太太沿着长安街一路唱去,后来被人贩子看破,卖给了外国人,几经周折,被法国人弄成了艺术大师———这是后话。    
    家里只剩下父子两人。看着父亲,爷爷决定叫他张金贵,盼望他能挣钱。父亲不愧是流氓的后代、杀手的儿子、汉奸的种,在大马路上,两次从人贩子手中逃出,两次打倒了人贩子,两次威吓住了人贩子,两次骂了人贩子,两次说服了人贩子,最终认识了贩人集团的头儿。头儿是个研究西洋哲学的人,上过北大,他对父亲讲明了他干这行的原由:    
    “西洋哲学非常辩证,讲的是‘物极必反’,坏的开始往往有好的结果,开始越坏,动机越不良,收到的成效就越好。贩人这一行,够坏的吧?可使中华人种遍布世界的也是我们,这叫人口流通,比货币流通高级多了。”


流氓家史流氓家史:徐皓峰(2)

    父亲折服了,决定把爷爷卖到美国。丰富的杀手生涯使爷爷在单腿蹦的情况下躲过了无数次熏香、暗袋、闷棒、冷枪。每次当父亲在家中数钱时,往往爷爷的单腿也进了门。这个打不倒的汉子,使父亲悟到了一点:中国的东西能卖得出去的是国宝,卖不出去的就是民族的根了。    
    3    
    六岁的父亲在头儿的资助下上了小学———“牛烘烘小学”。这所学校是北平的贵族学校,集中了达官贵人的下一代。父亲与这批自小见金玩银的家伙比起来,有着太多的社会经验,很自然地成了班长。    
    这批小孩的父母都是人中龙凤,一个月的零花钱够建造三所北大。父亲稍微收收班费,日子也就好起来。父随子贵,在父亲的大力推荐下,爷爷成了贩人集团的技术顾问和众多权贵的保镖指导。爷爷虽残了一条腿,但多年的实践活动使他具有一种杀人不眨眼的人所没有的威严,令北平人士肃然起敬。他是个难得的内行,经他指点的杀手充斥着北平的大街小巷,北平人民的生活危险程度飞速向上海靠拢。    
    威严的爷爷征服了权贵的心,经常被请去复述当年的传奇岁月,爷爷是个无口才之人,但不是个无心之人,为了生活得更好,他经常到茶馆去听一部叫《福尔摩斯》的评书。    
    爷爷的回忆大受欢迎。“在一个有风有雨的夜晚,听一个独腿老流氓讲述杀人的故事。”———这一场面在20世纪40年代初,成为北平人追求的时尚。爷爷成为了社会中的坐标:年轻人以与爷爷握过手,向女友炫耀“我也不是吃素的”;中年人以与爷爷喝过酒,作为自己成为社会强人的起步;老年人以不认识爷爷,表明自己一世清白;日本人因爷爷有过汉奸经历而自豪,逢人便说“那是我们的人”。    
    爷爷因社会活动太多,顾不上父亲了。父亲犹如一棵野草,全无顾忌地成长着。他的才能随着身高而增长,当他成功地把二百三十名韩国妇女卖给在东北的日本人,把三百二十名流亡在上海的犹太人卖给在苏联的德国人后,北平贩人集团发展成了国际企业。    
    父亲终于和同学们一样有钱了,但还是总收班费,以至引起抗议。父亲早有准备,带着全班同学去春游。在风景区的山顶,父亲指着远方说:“那里是欧洲。”众公子小姐立刻号啕大哭。    
    他们去了欧洲。从此父亲就一个人听课了,但直至小学毕业也没人追查此事。父亲看得很准:那帮龙凤们每日花天酒地,事事如意,唯子女是后顾之忧,转瞬间下一代烟消云散,生活变得完美,他们高兴还来不及呢。    
    父亲小学毕业后上了北大附中。这里是知识的海洋,父亲浸学不已,给贩卖人口这一行当增加了新的理念。他所在的贩人集团把全国人民调动了一遍,使得河南人说广东话,四川人说陕西话,四方口音交融,逐步形成了普通话。    
    一山不能容二虎,学了几何、历史、地理的父亲在内讧中,把原来的头儿,那个研究西洋哲学的家伙卖到了灾难深重的台湾,台湾当时被日本霸占,他给日本人砍木头去了。    
    父亲上初中时,北大流行“实证主义”,父亲受到极大启发,从此稳坐贩人集团主席,平定了所有不安定因素,将不顺眼的人都卖了。事过多年,父亲把实证主义归纳了一下:“偷偷摸摸,少说多干。”    
    在父亲十六岁升上高中时,遭受了有生以来第一个挫折。父亲品学兼优,有勇有谋,多年的贩人活动,使他视人如草芥,气宇如王侯。为了纪念自己顺利升上高中,决定干一件爱国的事。一个风高月黑的夜,父亲从日本大使馆劫走了七个日本小孩,他们被扎入麻袋准备以高价卖给非洲人。当时北平的汉奸很多,“张金贵”的名字很快送到日本军部,军部司令批示“要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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