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10-樱花七日-第11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方才的考虑,未免是多余,我何需装作与他初相识的模样?
原本,我们就是初相识。
从世纪大厦回来后,我松掉一口气,心里虽然没有完全释然,心情却好了许多。我下定决心,接下来的日子,我要努力写好专栏,把握尚可把握的机会。
下班前,接到林文夕的电话,约我在樱花吧见面。
事隔多天,我以为他已忘记曾向我求过爱,他却对我说:
“我想知道你的答案。”
第三章 不如相忘于江湖拥有专栏(2)
可是,我的答案,却因为中午与倪天行的一次见面,而变得不那么肯定。
“在知道答案前,我想先为自己辩护一番。”在我踌躇不决之时,他对我说。
“还没有结果,为什么要辩护?”
“正因为法官还没有宣判,所以律师才要辩护,如果判决下来,就只能上诉了。”他笑着说。
“好吧,允许你为自己辩护。”
“你还记得你拨给我的那个电话吗?”
“记得。”
我更无法忘记,他匆匆挂断我的电话,带给我的淡淡失望。
“当时,我挂断电话,并不是因为抽不出一分钟的时间听你的答案,而是担心,如若你的答案不是我满怀期待的那一个,我会没有心情工作,从而待慢我的客户。所以我只能怀着忐忑不安的一颗心,坚持到现在。”林文夕自嘲地笑了笑,而后道,“卓可欣经常说我,天塌下来,也影响不了我的工作,可是,天塌下来不会,你给我的裁决却能。”
林文夕的一席话,让我觉得鼻子酸酸,从来没有人对我说过这么动听的情话。
“那现在呢?你难道不再担心我的答案?”我问。
“从今天下午开始,我已经休假,就算你的答案让我难过伤心,我也有一段长长的假期来平复心情。所以,请你在给我答案的时候,不要担心会影响到我的生活。”
虽然不曾确认过对林文夕的感情,但一直以来,我都认为,他是值得女人托付终生的男人。
事实证明,确是如此。
真正的好男人,面对事业与爱情,总是把握得当,不会厚此薄彼,亦会尽量避免两者相互影响,相互困挠。
真正的好男人,亦不会利用女人的同情与怜悯,只会适当表达自己心中的爱意。
我不知道,是林文夕那句“天塌下来不会,你给我的裁决却能”感动了我,还是那句“你在给我答案的时候,不要担心会影响到我的生活”打动了我,那一刻,我像是站在教堂中央,面对神父那样庄严地说:
“我愿意。”
看见林文夕满面的欢喜,我亦现出满怀的欢笑在脸上。
也许,只有我自己才知道,这三个字,是经历多少的艰辛才能说出口。
此刻,樱花吧里响起那首英文歌:
Istillhearyourvoice;Softlycallingmyname
ButIknowmyanswer'sinvain
CauseIcouldn'tbewithyou
……
“你还想知道这首歌的歌名吗?”林文夕问我。
“不,不想知道了。”我说。
话落,我摸了摸旁边座位上放置的两本杂志,一本是刊有《樱花七日》的样刊,一本是下班时,路过书报摊购买的新一期《WE》。
我记得,在《WE》的目录页上,艺术总监那一栏,印有“倪天行”三个字。
我亦清楚记得,曾经有一段时间,我以为这三个字代表的那个人,会永远印在我心间。
曾经是这样,以后呢?
未晓命运的我们,并不知道,答案不会掌握在我们任何一个人的口中,亦无法由我们的心去左右。
接下来的日子,上下班时间,我再也不用去挤公车,而是由林文夕接送。
他非常准时,每次我走出大门,都能看见他在路边等我。
不仅是卓可欣,就连我们公司的女同事,也忍不住悄悄议论:简乐前世不知修了多少年,今世才有这样的福气,觅此佳偶。
兴许,在别人眼里,我是配不上林文夕的。
他年轻有为,气宇轩昂,而我,实在算不了什么,除去会舞点文弄些墨,我只不过是个公司小文员。
所以,每次下班,经过路边种有的一排银杏树,坐上林文夕的座驾时,我明白我的身后,除了羡慕,亦不缺少的,是嫉妒。
“天天这么接送我,你不累吗?”某一天下班后,我忍不住问他。
第三章 不如相忘于江湖拥有专栏(3)
换作是我,一年难得的休假,断不会将时间浪费在穿行于各条马路上。
“下个周我就要上班,以后我再也没有时间,天天接送你了。”他替我系好安全带,将我头发上沾着的一片银杏叶摘下来。
“可是,你已经养成我懒惰的习惯,没有你的接送,我会偷懒不想上班。”
“那更好,嫁给我,让我养你。”他说。
“不行。”
“为什么?”
“因为你还没有替我找到天上的天秤座。”我随便找了一个理由。
“这个理由听上去很牵强,”
“因为我送给你的第一份礼物是画在沙滩上的天平,可是,那座天平,却是画在沙滩上的,总有一天会消失。只有天上的天秤座,才能永恒,用永恒替代短暂,一段爱情才会长长久久,我也才会嫁给你。”我漫天胡扯道。
“这算不算是诡辩?”
“你可以不听。”我可恶地说。
能够如此任性,大概是笃定他的爱能包容一切,就算我再可恶十分,他也不会与我计较。
“听可欣说,这些天,你半夜三更都在写小说。”他问我。
“嗯,难得我能拥有自己的专栏,所以要更加努力。”
“这样,应该很辛苦吧。”
“我的梦想是当一名小说家,有一天拥有自己的一本书,为了这个目标,多辛苦也不怕。”我豪气干云天。
“你一定可以的。”
吃饭的时候,我忽然想起,我用来写小说的文心牌稿纸已经没有了。
饭后,林文夕将车驶进超市的地下停车场。
我去文具区,拿了厚厚一沓稿纸抱在怀里。不知为何,我非得用文心牌稿纸才写得出来小说,而这种品牌的稿纸,并不多见,整个城市,好像只有这个超市有售,所以每次光临,我都会买上许多。
回过身,我突然看见一个似曾相识的面孔正在向我微笑。
我亦笑着笑着向她点点头,与她擦肩而过。直到看见林文夕推着一满车薯片向我走来,我才想起,方才与我打招呼的女人是林乐。
记得那次在木木餐厅聚餐,卓可欣曾告诉我,林乐深爱着林文夕,也一直不留余力的追求他,我也亲眼看见,那个晚上,她是如何缠着林文夕不放。
如若今天,她知道我与林文夕的关系,不知还会不会向我微笑。
回过神,林文夕已经来到我身边,他接过我手中的稿纸,堆在薯片上,然后一手扶着薯片上的稿纸,一手推着推车向收银台走去。
“方才你傻傻地站在那里,在想什么?”他问我。
“我在文具区遇见一个女人,好像是林乐。”
“林乐?”
“听可欣说,她好像很喜欢你。”
“哦?”
“你这样哦哦哦,是不是也喜欢她。”这一刻,我突然变得蛮横无理。
“你是不是在吃醋?”林文夕轻笑一声,问。
“你好像很自信。”我生气地走在前面,过不久,还是忍不住停下来问他,“你究竟喜不喜欢她?”
他微微摇头。
“真的?”
他笑着再点点头,大概觉得我的问题过于无聊吧。
其实,我心里明白,林文夕对林乐,没有感觉,否则,他怎会弃近求远,来追求我?
只是,面对爱情,女人向来如此,自己心里本已清楚的答案是不作数的,非要男人亲口肯定,那才会当真。是以往往,许多女人宁愿深信男人的谎言,而非自己的直觉。
“为什么买这么多薯片?”我问林文夕。
第三章 不如相忘于江湖拥有专栏(4)
“你不是习惯边写小说边吃薯片吗?你现在要努力实现梦想,我无法帮你,只能为你提供粮食。”
“看来,我以后要换一张带有大柜子的书桌,否则你买给我的粮食根本没有地方放。”我笑着说。
“就算你的柜子再大,我也能保证将他填满。”
“你还得保证,它永远不会变空。”
“嗯,我保证。”他温柔承诺道。
来到收银台,我替他掏出钱夹付帐,找零之后,我发现钱夹夹层里,藏着一张泛黄的黑白相片。
相片上应该是一家四口,一对男女的怀里,各自抱着一个眉目清秀的小男孩。
“这是你们家的合影?”我指钱夹里的相片问。
“对。”
“哪个男孩子是你呢?”
“左手臂上有疤的那个男孩子,是我的哥哥。”
“你还有个哥哥?我怎么没听你提及过?”
“在我很小的时候,母亲就带着他离开了我们。”林文夕怅然一笑,然后问我,“你还记得我带你去的那片海滩吗?”
“记得。”
“我父亲的骨灰,就是从那里洒入大海的。”
林文夕的话,让我觉得没头没脑,直到他解释下去,我才明白其中的关系。
原来,他父亲在年轻时,非常好赌,偏偏赌运不佳,于是,每逢赌输就借酒消愁,喝醉了,便拿妻子出气,最后,他的母亲终于忍受不了,带着大儿子离家出走。
“母亲走后,父亲非常后悔,于是戒赌戒酒,改过自新,他甚至都不曾搬离旧宅,害怕母亲回来时寻不着他。可是,直到临终前夕,他也没能等到母亲,于是吩咐我在他死后,将他的骨灰撒入大海。”
“为什么要将骨灰撒入大海?”
“他大概认为,海水可以带着他,见到母亲吧。”
“你恨不恨你父亲?”我总觉得,没有母亲照顾的孩子,非常可怜。
他微微摇头。
“恨什么呢?他已经为他的作为承受了苦果,更何况,他教会了我,爱一个人,就要在拥有的时候珍惜,失去后,再后悔,都来不及了。”
说这句话的时候,林文夕牢牢地看着我,仿佛在对我承诺:我会永远珍惜你!
看着他手里提着的几大包薯片,我突然眼眶泛湿。
“你怎么哭了?”
“没什么。”我擦掉眼里的泪,对他说,“只是觉得你父母的故事太感人了,你母亲最后应该回来。”
“傻丫头。”他怜惜地看着我,叹道。
卓可欣在美美餐厅吃了约莫半个月的晚餐后,终于放弃计划的第二步,直接跳到第三步。
她倦在客厅的沙发里,给认识施文的老客户打电话。
那个客户,是位三十几岁的女人,她们从天气聊起,然后谈到护肤品与服装换季大甩卖,最后卓可欣终于转到正题。
“再换季甩卖都没有用,我最近又胖了不少,大概已经没有合适的尺码让我穿了。”卓可欣说。
我们的电话有点毛病,所以坐在沙发上的我,能听见那位太太从听筒里传来的声音。
“你哪里胖了,只不过稍许有点丰满。”
“那是因为你最近没看见我。”卓可欣向我吐吐舌头,而后故作烦恼地叹了一声气,用一种近乎绝望的声音说,“本来想节食或吃减肥药,但前些日子看新闻,说有人因为节食住进医院。”
“年纪轻轻节什么食?最好的方法是多运动。”
“说到运动,最近我倒是想买一部跑步机,但是那么多牌子,却不知道选哪一种好。”
“你还记得施文吗?他就是做这一行的,请他帮你挑选,绝对不会错。”太太在电话彼端献良策。
鱼儿落网,卓可欣满面欢喜,但她还是压着兴奋,装作很担心。
“当然记得,不过,这会不会太麻烦他。”
第三章 不如相忘于江湖喜新厌旧(1)
“前段时间你托朋友替他预留一套户型楼层都不错的房子,这次要他陪你选跑步机,他一定义不容辞。不过,这几天他刚好出去旅行,等他回来,我再联络你。”
卓可欣喜滋滋挂断电话,翘着腿拿过一袋薯片撕开包装了吃。
“难怪我在‘美美’等了这么久,都遇不到他,原来他去外地了。”她边吃边说。
“你这层心思如若用在工作上,肯定会替你们律师楼赚一大笔钱。”我觉得她这样费尽心思去结识一名男子,真是不可思议。
“还没有正式成为我的老板娘,就已经替老板管员工了。”她朝我瘪瘪嘴。
我冷哼一声,转身回房里写小说。
卓可欣提着薯片,跟我进房,盘腿坐在床上。
“你与林文夕的关系好像发展得不错。”她说。
“当然,你手里的薯片就是他买的,不过不是买给你吃的,而是买给我的。”我狠狠瞪了她一眼,这个时候,她正在吮吸右手泛着油光的食指。
“喜新厌旧,看来不是男人的专利。”话罢,她向床下面使了个眼色。
我明白她的意思。
新是指林文夕,旧是指樱花男人,但喜新厌旧这个词,用在这里并不妥当,因为,倪天行并不是我的“旧”,面对他,我没有选择的权利。
我现在能做的,只是尽量去珍惜值得我珍惜的人,不再想他。
新一期的《WE》杂志发行,中午就餐前,我习惯性的在公司门口的书报摊上买了一本。在快餐店里打开杂志,一幅插画引起我的注意。
那是一幅手绘海景画,很简单的颜色,蓝色的海配上黄色的沙滩。
也许只有我会觉得这幅画独特吧!
因为,只看一眼,我就认出,这幅画,是我与倪天行初相识那几天,他一直在画的那幅,也是他承诺要送给我的那幅。
彼时彼刻,他送我画在沙滩上的海天一线,而我却认为画在沙滩上的画转瞬即逝,于是,他便承诺送那幅画给我。
那个时候,他说,“改天,我再送你一幅能带走,永远不会消失的画。”
而我,却没有机会带走他送我的画。
此刻,他将本该属于我的画刊在杂志上,与之相配的,却是一篇介绍各大海岛的文章。我的心,突然有些难受。这幅画,不是应该配我的那篇《樱花七日》?
合上杂志,我有些食不知味。
不是决定不再想他?为什么随随便便一幅画,就又引发我对他的思念。
可是,这幅画,又怎会随便?
它是他欠我的承诺,唯一的承诺。
回到公司,前台告诉我,有我的一个快递,她已经替我放在办公桌上。
快递的包装非常特别,看上去好像是一个卷轴。在我第二眼望向它时,心里突然有一种强烈的感觉,那是一幅画。
虽然我的直觉告诉我,这是倪天行送我的画,但是理智却告诉我,这不可能,因为倪天行根本不知道我在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