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时代的创作-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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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环》
「华枫,结婚吧,结了婚一了百了!」
「又不是寿终正寝,什么一了百了!」
「呸呸呸,童言无忌,大风吹去!」
华太太嗔视这个宝贝女儿,自小头脑转的方向就与寻常人不同。二十七岁,二十七岁对一个半婚又未曾有亲密男朋友的女人而言,是极具杀伤力的数字,偏偏她一点也不急。
「华枫,你到底在想什么?又不是当女强人的料,也不交个男友早早嫁人,一年厮混过一年,等人老珠黄了,苦的可是你自己!」
「放心!你女儿在三十九岁以前绝对不乏人追,只是我不嫁而已!妈,不要每天净与那些三姑六婆嚼舌根,有空多跳些土风舞,延年益寿。」
「我多活几年好让你气是不是?我告诉你!要是三十岁以前再嫁不出去,就别叫我妈!」华太太每次都是满怀愠怒的回家。
华枫虽说不上艳光照人,但有一股迷人的韵致,配合她秀气的五官是相当吸引人的。她不是反对婚姻论者,一如其母所言,也不是女强人的料。在广告公司当秘书,一当四年都没更动过。她没有强烈的企图心,每日总是安安分分的做好自己的事,下了班就回自己的小公寓发呆。
说实在,她不乏人追,可是没那个兴致。原来──谈恋爱也须视心情好坏来决定。或者,五年前那一段不该有的刻骨铭心,让她若有所盼?否则为何总瞧着自己双手发呆?
「你有一双白晢修长的手,戴上金戒指一定非常美。」事情就从他「冒犯」她那双比别人秀气的手开始,那时心中只是有丝诧异,诧异这个一向视为小弟弟的男孩,何时有了一双厚实有力的手?温温的,含着那么一丝不可理喻的霸气握着她。
「妳知道吗?将这一双手糟蹋了叫暴殄天物!」他把玩她一双手,出其不意吻着她手心、手背,然后轻轻放在脸上厮磨,他未刮的胡子,扎得她手好痒,任一股奇异感在血液中滋生,急起直追的恐惧同时也充塞她感官中。不能这样的,当她明白这恋情,不只是单方面时,她好怕,成何体统?爱上自己的学生!虽然算不上正统的师生,而她才大他三岁,这份家教的差事如何延续下去?
指环,是秋阳西下时他以酢酱草编成的,强自套入她右手的中指:「我是第一个男人,将戒指套入你中指,也是以后的唯一!」一向是她眼中的小男孩闪着痴迷又灼热的眼锁住她。不知是秋阳的光映入他眼,亦或是她点亮了他的眼,使他眼中着了火……,那火一直一直的向她移近……直到遮去她视野,猛然惊觉他的唇像火,印着她的唇,试图引燃她,将她焚烬。不!不!残余的理智使她冲破那魔咒,她……差点成为他的。回到家中审视自己,发现印在她身上的吻痕一个接一个的,交织一个冲不破的网,死死的困住她。那时她恍惚的想,犹如给他下了降头一般,今后,不会再有第二个男人比他更亲密的接近她的身子,接近她的灵魂!而他这个下咒的巫师,何时肯释放她?那一段似乎是激烈的情感,一直没人知道,而在他出国后,一切皆告尾声,没有下文,也似乎从未发生一般,若非那放了多年已干枯的指环仍在,随着岁月的流逝,她自己也怀疑过去是否真的有那一段?是否真的有一个叫沈展宏的小男孩,在短短二个月的时间轻易又霸道的夺取她的心?她是个捉摸不定又有些玩世不恭的女孩,没有人能闯入她心中,这令她想起了亚历山大大帝一剑砍断了无人能解的绳结,成了霸王,用霸道无比的方法。
极少极少会再想起他!经过了那么久,只会偶尔觉得怅然若失罢了!可是不知为什么自己再也不肯在中指套入任何戒指,为中指套指环的权力早被他掠去,只有他能,不是吗?
一早到公司后,跑业务的出去跑业务,美工组的锁在工作室中,顶头上司出去接一笔大Case,说是大公司的生意,接得下来,可吃下半年不必愁。大家都在忙,华枫闲闲的将客户资料一一输入计算机档案中。一只手轻敲着华枫桌面,她怔着抬头,脑中霎时空白,然后她淡笑了,连自己都不相信会是这种反应。
「好久不见。」是沈展宏,他今年廿四了吧?
「我知道你在这里!」他依然帅气无匹,有一副宽厚的肩膀与胸腔,眼中有着豹般精锐与蓄势待发,他一直是早熟的。
「何时回国?」平静无波的表情却掩不住一直发凉的手。当她倒茶给他,他不知有意或无心在她手未放开杯子时,将双手包住茶杯,连带包住她小手,就没有再放开,「你的手好冰!」她想抽回手,他轻一使力,使她跌入他怀中,被他双手牢牢圈住。「展宏,放开我!你无权这么做。」依然如此任意而为,全不管她感受,也不管她已将情密封,非要扯开方才甘心!
「我想知道……你是否依然……」没将话说完,他唇坚定的锁着她红唇,吸吮着六年来未曾被侵犯的领域。他的挑逗技巧明显的进步了,舌头像只灵活的蛇,往她口中探钻。一股不甘心的情绪让她在激情之外产生了抗拒。猛然,他们的唇分开,他那双眼那么诧异又那么饶富兴味的盯着她姣好的脸蛋──她咬了他!
许久许久,华枫的眼中展现笑意,沈展宏低哑道:「你一直是只够味的小野猫!」
「为什么回国了?又怎么知道我在这里?」被他搂抱早已成了一种习惯,她依然被他圈在双手范围内。
「学成就回国了,想找你并不是件太困难的事。」
「尤其是沉家有钱有势,是不?」她挖苦。
「对!」他几乎是忿怒的掠夺她的唇:「向我道歉!」
「不!」
「你这没心少肺的女妖,我回国四个月了!弄来一本你那届的毕业纪念册,向你的同学一个也不漏的追问你行踪,偏你三年前搬了家音讯全无。没错,我是靠自家的财势,将台中广告业界各公司的员工谱收集了来,才找到你。为了不让你有心理准备,不让你逃开,我将公司二千万的广告预算拿来与你上司谈,全台中的广告公司比这家出色的多得是!」沈展宏空出一只手轻将她的右手抓住,这柔美纤细的触感一直让他魂萦梦牵,什么样的魔力让他不曾再对别的女人动心?「妳的手,好美!」他轻吻着。
「展宏,你到底想做什么?向我示恩?」她的心开始乱了,这展宏……总能教她失去方寸。
「不!没什么恩好示,我只要你知道,当年拒绝我的理由现在已行不通了。」当年,她说他未成年,说他不成熟,说他只是纨裤子弟,离开沉家便会饿死,无法娶她养活她,说她永远不会对一个比她小的男孩动真情。
「人都是会改变的──」她欲言,却被他打断。
「别对我说你已有论及婚嫁的男友,瞧你刚才的反应,我知道,比起别人来我仍有百分之百的胜算,我要定你了。」
* * *
每个礼拜六晚上,华太太固定会光临。今天颇令华枫意外,母亲难得的兴高采烈。
「小枫啊,好消息,你王伯母介绍了一个好男孩要与你相亲耶!你知道我一向不逼你,但人家放洋回来,容貌家世都好,见见也无妨是不是?何况男方好中意你呢。」
华枫皱眉,「妈,你是不是拿着我的照片到处现宝?」
「我这也是为你好。明天早上十点,在王伯母开的那家餐厅见,给我打扮好看一点。」
「哎,妈……」
「明天见,不许不来!」门扣上后,华枫苦笑,真糟,明天跑去相亲,沈展宏知道了会怎么样?她有预感,展宏非要她不可!在经过六年之后,他已不是小男孩,他总不会神通广大的知道她明天要去相亲吧?不想让他知道,她需要时间厘清自己的情感,六年来空白的感情生活让展宏更笃定她会是他的,她不喜欢这种弱势的情况,好象痴情苦守一般。而事实上,她的潜意识是否一直在等他?用一种绝望的心情。反反复覆回想从前种种,这夜,失眠了──唯一的意识告诉她──沈展宏一直是她的唯一──再也不可能有别人了,明天要相亲的王八蛋滚到十万八千里的天外天去吧!
当她睁开眼已是正午十二点过三十五分,华枫并不十分介意,顶多被母亲骂几句,换了衣服上妆出门,到了地点就见母亲气极败坏的迎面骂过来:「华枫,你是怎么搞的,让沈先生等了一早上。」华枫见到母亲指的方向走来一个熟悉身影,猛然楞住!竟是他,沈展宏。
「你耍我。」华枫有丝愤怒!双方家长赶他们到外头联络感情,压根儿不知道他们早已相识,当初华枫应征家教,沈夫人也只见过一眼,本身工作忙,早忘了华枫。
「我没耍你!我只不过找了个双方家长最易接受的方式来进展我们的情感,才不至于唐突!」
「我不打算去进展我们之间似有若无的情感,我也不会嫁给你!」华枫别过脸,没看他。沈展宏从身后抱住她,抓着她双手,「不嫁我?骗谁呀,华枫,除了我之外,谁有资格为这双手套上指环?」那么霸道的表示出他对她全然的占有欲。华枫不知道该编什么理由去打击他的信心,而自始至终她的心总在他手中被握得好紧,而从来她就没考虑过与其它男人的可能性,所以此刻她实在不必要再去拒绝他,为手指套上指环只是表面形式的完成,而内心,早在六年前就被那草心编成的指环束缚在道德尺寸内,使她等着他,六年来不曾为其它人动心,怕形成一种背叛。她早知道的,她终究会是他的。可是她怎能原谅他小她三岁的事实呢?哦──去他的!反正她华枫就栽在沈展宏手上了,眼见双方家长着手准备让她成十月新娘,心中有份喜滋滋的踏实感。
在一个风和日丽的周末下午,有着秋的微风相伴,在红地毡的那一端,沈展宏将那只美丽的戒指,套入他期望六年的那双白玉小手的中指,终于,她是他的了。在最后一个仪式过程中,他肆无忌惮的给了她毕生难忘的拥吻──相爱的传奇,就从那双美丽的手散发出难以抗拒的诱惑开始。
《释放》
玫瑰的花语是什么?爱情吗?那束玫瑰躺在那边有一会了!在年少置身梦幻的世界中,一枝野草也会教人打从内心叫喊造物者的神奇!
那时候,玫瑰是有资格代青爱情的!而今,在精美的包装下,它是那么廉价而伧俗。这世界的步子太快了,快到爱情也可以变成速溶咖啡般轻易与效率。
淡淡的花香沁入我感官中,这束火红的玫瑰。记得第一次看到所谓的蝴蝶即是那淡淡略带粉状的野蝶,也感觉到淡黄身子散发的花粉香,多伟大的工作──播种。
「蝴蝶!」我惊呼。
「丑死了!改日我们到木栅蝴蝶馆,里面的蝴蝶种类之多,品种之美才值得妳如此开心的大叫!」他嗤之以鼻,强自搂我走开。
哦!他不懂的!他怎么会懂呢?他懂得只是沈浸于金钱的游戏中,或者打扮成雅痞去参加单身贵族的聚会,以及每一位名流的酒会,或者,拿着大把钞票钻入时下流行的俱乐部中──。他不会懂得,关在蝴蝶馆中的蝶那有这些自由自在的蝶快乐呢?而美丽往往是由快乐造就而出的。
玫瑰此时也是最美丽的,却是垂暮时的回光返照,宁愿看它在属于它的土地中迎风展笑,生气盎然,在该消逝时片片归根化为春泥──。
他说他要挣脱都市的牢笼,倘徉于世外中,他终于是挣脱挤公车、风吹雨淋的小市民生活,却将自己锁入一个更狭隘、更可怕的炼狱之中,在钞票制成的城池中纸醉金迷,他不明白自己已经以另一种庸庸碌碌的人生──他向来所厌恶的形式活着。
将一朵有生命的花摘下,是一种摧残;将蝶保护于馆中亦是一种摧残,而试图将一个人的自由束缚,何尝不是一种可怕的凌迟?虽然花总会枯,蝶总会死,人总会有珠黄老去时,但都不该假他人之手的。这世上,谁有权去操纵谁呢?
回过神时,那束艳得叫人心悸的玫瑰花竟有丝狂死前的狰狞,似是哀号,似是控诉。无能为力的我只能投以凄凉的神色,除此之外,不晓得该不该送它一杯水延续它苟延残喘的垂暮?也许我该送它一杯水的,生命原本可爱,何苦让它消逝?然而花儿果真需要我这自以为是的仁慈?
我怔怔然的看着屋内金壁辉煌的装饰──然后依然让花躺在那里,没有水分,第二天它颜色褪了,丰润的花瓣像老太婆脸上干而枯的皱纹──它已消逝!同时,我拿着属于自己的东西走出这一片华丽,不必再犹豫──我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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