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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家明与玫瑰-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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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明与玫瑰 by:穆卿衣 


(上) 
——这就是我知道的一点事情 
生命是盲目的 
幽灵是飘动的 
而那些发生过的事 
永远也无法再挽回 

那时候,我不过是刚刚毕业的一个大学生,在一家小报社做着一个小小的编缉。 
那是一个冬至的傍晚,天黑得特别早。办公室里的灯光白惨惨的,而窗外已经冰冷深黑如午夜。同事们早已经走得干干净净。因为我孤身一人在这个城市,没有地方可以吃团圆饭,所以就留在办公室里赶稿。 
这一期的特刊是关于同性恋的话题。现在这个问题已经像湍流底下的礁石一样,渐渐浮出水面,社会上人们的态度,已经开始由最初的避而不谈转向重视。 
虽然开着暖气,但是空荡荡的办公室依然让我感觉到冷。我抽了半包烟,写了几行字,只觉得心里毫无头绪。 
闭门造车终究无法解决问题。 
于是我扔开笔,拿起外套走了出去。 

才不过七八点钟,街上已经冷冷清清没什么商店行人了。很大的风,卷起地上的碎纸从我身边擦过。我缩紧衣服,走在橙黄|色的街灯下,如同走在一个无人之城。冬至这天中国人讲究吃羊肉进补,因为据古法说这一天是至寒之日。但也有人喜欢吃狗肉。我走在街上,想象着有多少狗或羊在这一天变作了亡魂,无端端的,竟有了一种诡异的感觉。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将要前去的地方,才让我有这种奇异之感。 

这间有名的同性恋酒吧开在市体育馆背后的一条小街里。外表看上去冷冷清清,推开门走进去却让我吃了一惊。 
里面挤满了人。 
一对一对的,猛一看以为是妖艳的男男女女,定睛一看可以发现他们全是男人。高大的身材,化了浓妆的粗糙皮肤,男人的喉结,男人的手掌。怎样也无法掩饰。然而他们挤在一起,在舞池里跳舞,在吧台调笑,在阴暗的转角处拥抱亲吻。空气里混合着一种奇怪的味道,像是由烟味,酒味,脂粉的香味和男人的体味,汗味,厕所的气息浑浊在一起,织成一片暖意扑面而来。 
这些人彼此应该很熟悉,乍一看到像我这愣头愣脑的生面孔走进来,立刻感觉得到许多诧异的目光投射过来,然后开始有人向我露出微笑,有人和我打招呼。 
我局促地环视了周围的情况,发现靠近窗的地方独自坐着一个男人,三四十岁上下,穿著普通的灰色外衣,独自抽着烟。在这个错乱颠倒的地方,他看上去算是最正常。我决定我的采访由他开始。 
“我可以在这里坐下吗?”我走到他身边问他。 
他抬起头来看着我,露出一副无可无不可的表情。 
“你一个人?”我向他露出笑容。 
他也不回答,深深的吸烟,透过烟雾看我。很突然地,他说:“我和你们不一样。” 
他的话让我一愣,随即我笑了,他一定是误会我了。 
我也不说破,笑着问他:“那你为什么还来这里?” 
“我在等一个人。” 
“男人?” 
他的眼光投向贴满恶俗的七彩窗花的窗户,算是默认了。 
那有什么不同,我有点鄙视的想。 
也许他感觉到了我的态度,转过脸来说:“不一样的。” 
他的脸上有一个奇异又黯淡的微笑:“只是因为你没有见过玫瑰。” 
他的话引起了我的兴趣。 
玫瑰,很明显的是一个女性化的名字,可是他刚才分明说他正等待一个男人。一时间我眼前出现了许多男扮女装的变装癖,那些怪里怪气的人妖形像。作为正常男人很难想象男人与另一个奇形怪状的男人产生感情是怎么回事。 
后来的一个星期,我夜夜都来到那间酒吧,坐在那个人的身边,喝一样的酒,分享同一包烟。 
一来二去,彼此似乎很熟悉了。而我也渐渐习惯了身边怪异的环境,对男人与男人搂搂抱抱,亲亲吻吻也开始熟视无睹。在那天夜晚他突然问我:“子杰,你猜不猜得到我是做什么的?” 
他没戴眼镜,皮肤白净,下巴剃得干干净净,衣着也整洁,看得出来是受过高等教育的知识分子。但我猜不出他是做什么的。因为他看上去太普通太正常了,一个普通正常人却晚晚坐在男色酒吧,你实在很难断言他的身份职业。 
但他的手指。他的无名指的皮肤,有那么细细的一圈,颜色比周围的皮肤较浅。 
很明显,那是长年戴着结婚指环留下的痕迹。 
几天前我就想问他了。 
“虽然我猜不到你的职业,但是看得出你有家室?” 
他有些诧异的闪了我一眼,但随即平静。他的目光投向无名指,眼光里露出一点茫然凄凉的神情。 
“我是一名医生。” 
“我和我老婆从小学开始就是同学。然后升同一所中学,报考同一所大学,毕业后,分配在同一间医院做医生。她是妇产科,我在病毒科。这大约就是人们平常所说的“青梅竹马”了。所以,工作之后,我们结婚也似乎就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婚后的生活很平静。医院给我们分了房子,两口子拼命赚钱,计划存够了钱再要个小孩。如果没有遇见玫瑰,我想我这一生也就这样过了。和所有普通的男人一样,我没什么好抱怨,也没什么好期待的。” 
“但是那一天,偏偏叫我见到了玫瑰。” 

那一年我们医院成立了市第一所爱滋病研究中心。因为我是学的病毒学,年轻又有冲劲,于是被调去研究这个对我们医院来说的新领域。 
真正的接触到临床方面的时候,我才吃了一惊。我没有想到我们市里的爱滋病患者或带菌者原来是那么的多。男男女女,老人婴儿,血液体液唾沫遗传,各种途径。家里有钱的又好些,可以保持治疗,有些穷苦人,比如妓女或男妓,来看过一两次,就消失了。不知是静静的死在某个地方,或者又继续传染他人去了。 
反正中心不缺病人,生意一直很好。 
那一天与平常的一天也没什么两样。我为了多赚钱,留在医院当夜班。 
这时候一个穿黑衣的年轻男人走了进来。 
他的脸色很不好,像病人,很苍白,下巴尖削,嘴唇削薄。他戴了一副很大的墨镜,我只看得见他半张脸。 
“曾家明是不是在这里,你带我去见他。” 
他一开口就直直的说,没有半点商量或询问的口气,完全是在命令。 
他的声音非常的低,甚至有点沙哑。 
“现在太晚了,已经过了探视时间……” 
我的话还没有说完,他已经露出了一个很厌烦的不耐的神情。 
他打断了我:“曾家明他妈的到底是不是在这里?” 
他在大墨镜后面狠狠的逼视着我。 
曾家明我很有印像。 
他几乎可以说是我最好的病人。在他初来我这里看病的时候,他是长个得很清秀的男子。虽然他是通过同性性茭途径感染病毒的,但他谈吐文雅,通情达理,丝毫也没有女气。病发后又积极配合治疗。只是在半年前,他出现了肺结核症状,两个月前,我建议他留院观察。 
入院差不多一个多月了,我从来没有见过谁来探视过他。他总是一个人,一个人拿着搪瓷饭盒到住院部伙房打饭,一个人拎着盐水架慢慢走去上厕所,一个人蹲在水池边吃力的洗衣服。他好象没有亲人,他也不与任何人说话。有一天夜里护士看他一手扶着点滴一手摇摇晃晃的拎着开水瓶,走过去帮了他一把,他很有礼貌的说谢谢。 
没有人来看望他,没有人关心他,没有人在意他。 
当医生宣布你患上爱滋病的时候,也就等于宣布了你失去一切。一无所有的人最最孤独。 
我看得太多。 
早已无动于衷。 
黑衣的年轻人嘴唇失血般的苍白。他看着我,我突然明白粗鲁无理的剑拔弩张不过是因为他此时的紧张和脆弱。我很怜悯家明,于是对眼前这个深夜戴墨镜的怪青年也起了一点怜悯。 
于是我带他去见曾家明。但病人已经休息了,我们都要轻轻的,不能发出一点声音。 
只看一看就好。 
墨镜后,看不出他的表情是要哭还是要笑。 
房间很暗。墙角有一盏夜灯。就是那么一点点的光,照耀着病床上无声无息躺着的那个人体,和静静站在他身边的两个黑影。 
空气里带着药物与排泄物的气味。病床上的人变得很干,好象枯萎的青草,很长很乱的头发,皮肤灰白,他的嘴唇和脖子开始烂了,带状疱疹长满了全身,卡波济氏肉瘤在他的脸上,手上留下一块块深红的斑痕。我看着眼前这个瘦小萎缩的男人,实在没有办法把他和当初那个高挑清秀的男子联系起来。 
但黑衣男子一眼就认出他来了。我不知道他是怎么做到的,他就是认得他。似乎就算他烧成了灰,化成蝶,他一样认得出他。 
“这是家明。”他轻轻说。 
“家明。” 
他柔声叫他,那是一种拼命忍住眼泪的声音,嘶哑,带着浓重的鼻音。 
在那一刻我突然就明白了他们俩的关系。 
他摘下墨镜,用手指挡住眼睛,肩头不住的颤抖。我不知道他是不是在哭,但他那个样子看上去好象很痛,很痛,好象被病毒占领了全身的那个人是他自己。 
曾家明睡前一定使用了安眠药品。他睡得很沉,昏迷一样的沉睡。 
“来,我们出去,不要吵到他。”我拖着这个年轻人的肩头,将他带到病房外面。 
“你说要看一眼,现在已经看到了,回去吧。” 
因为是深夜,住院部的长廊里空荡荡的,白灼灯发出嗡嗡的声音,光线把人的脸色都照得青灰。在那个时候我突然看清了他的脸。那是一张给人印像非常深刻的脸,因为很少有男子会长得如他那样漂亮。那时我有一点明白了为什么他会在夜里也戴着一副墨镜,如果不是这样,他大概无法挡开世人惊诧的注视的目光。 
他就是玫瑰。 
他用力地挣开了我的手。 
“我不会离开。” 
他就在病房门口,靠着墙根坐下。 
“既然找到了他,我无论如何也不会再离开。” 
我拿他没有办法。就运用手上一点小小的权利,在曾家明的病房里加了一张钢丝床。 
晚上的时候,玫瑰合衣躺在上面,床很小而他很高,蜷着身子。 
我看到过他给曾家明抹身,已经溃烂了的肉体,他动作小心翼翼,表情专注而珍惜,好象面对的仍是当初爱人那美丽的躯体。他喂家明吃饭,用手指擦去糜烂的嘴角流下的汤汤水水,他给家明剪指甲,一只一只的,像在哄个孩子,他给家明倒便盆,洗了之后要擦得干干净净……在其后的日子里,他一直留在医院,陪着曾家明。他对他的照顾,竟然比许多妻子照顾生病的丈夫无微不至。曾家明的嘴唇已经烂了,而他还是会吻他,曾家明会别过头去,他自己也知道,他有多么丑,嘴那么臭。 
在那一段日子,我几乎天天都见到他。然而他好象已经不怎么记得我了。他眼里心里只有家明。 
尽管如此。曾加明还是一天天的瘦下去。 
他不停的发烧,淋巴肿得像拳头一样大,连呼吸都困难。 
肺穿刺的结果出来了,他的确患了卡氏肺囊肺炎,这是爱滋病患者最常见的一种并发症。 
与此同时,巨细胞病毒侵犯视网膜神经,失明是迟早的事。 
深夜路过曾家明的病房,略一驻足,从门口的探窗口永远可以看到,玫瑰附在加家明的床前,握着他那已经近乎完全腐烂的爱人的手,就那么静静的,渡过他们两个人的时光。 
这个病房一直都很安静,无论怎样的痛苦,从来没有人听见过家明的呻吟。 

晚上十点多回到家,五十瓦的白炽灯开得通明,灯光蓦地耀得我睁不开眼睛。原来是老婆的爸爸妈妈和大姐来了,劈哩啪啦的在搓麻将。爸爸不抽烟,但爱吃零食宵夜,我回来了,正好。 
安平你去厨房帮我们下碗面,我们晚饭也没怎么好好的吃。 
安平我不要吃面,你给我煎两只鸡蛋。 
安平我那一碗面不要放葱。大姐尖着嗓音叫。 
我觉得得有点耳朵痛,我听得到,她为什么说得那么大声。 
我在死亡与病痛的气息里忙了整天,觉得筋疲力尽,头发和皮肤仿佛都是消毒水或抗生素的味道,我实在渴望好好的洗个热水澡,好好的在床上躺一躺。 
然而不行,我还得下面,还得煎鸡蛋,还得对我的外父外母笑脸相迎。 
安平你搞错了,我不是说不要放葱的吗? 
我觉得头隐隐的痛。 
哦,对不起对不起,我再下一碗。 
那这碗你吃了吧。老婆说,然后嘻嘻的笑。奇怪,有什么好笑。 
原来是她和了,脸上发光,推倒了牌,然后又是劈哩啪啦劈哩啪啦。 
安平给我们加点茶,安平你下楼去买点糖水消夜,安平去给我拿件衣服过来。 
我一个人对着电视,慢慢的吃已经凉掉的面,只觉得胃里鼓鼓的,嘴里机械的嚼着浆糊一样的面,咽不下去,只想呕吐。我把电视声音开得很大很大,屏幕里,一个肥胖儿和一个傻老头对着你呲出一口白森森的牙,“牙好——胃口就好——” 
玻璃窗发出嗡嗡的共鸣。 
我无意识的盯着电视,根本不知道它在说什么。但渐渐的,牌桌子那边就静了。 
亲戚们大约是觉察到了什么,一个个讪讪的站起身来,告辞。我不知道他们是怎么离去的,因为我根本没有往那边看一眼。 
老婆直直地走到我面前来,啪的一声,关了电视。 
屋里一下子好静。 
已经是深夜了,万籁俱静的深夜。 
“许安平你他妈想干什么?” 
老婆叉着手站在我面前。 
“你摆出这副嘴脸是做给谁看?” 
“我爸我妈难得来这边玩一次,你做出这副嘴脸什么意思?叫了你早点回家吃饭你不回来,那么晚才回来你回来又在这里发什么丧门气?” 
她新近烫了头发,一个个卷卷在她头上随着她越来越大的声音而颤动,摇摇晃晃,张牙舞爪。 
我看着她,这个三十出头的女人,平胸细腰,红毛衣上有一块污渍,那是上个星期吃火锅时弄上去的,趿着一对粉红兔头拖鞋,眼镜后的眼睛圆睁着,鼻翼一张一翕的,她脸孔被强烈的灯光照得扭曲起来。 
这个女人就是我的老婆?我从中学一直到大学的恋人?我的初恋,我的唯一? 
第一次见她的时候,她穿著一条粉蓝色的裙子,小小的白鞋儿,背着和她人差不多高的大包包。她成绩很好,我考第一她考第二名,但她都不和我说话。后来上了中学,全班同学就我们俩互相认识,她当物理课代表,得罪了不交作业的同学,放学了,他们想欺负她,我拉着她的手就跑。 
那是我第一次拖女孩子的手,好小,好软,心里砰砰乱跳。 
错了,一开始就错了。 
突然间,有一个念头像闪电一样击中了我。 
我不应该和她恋爱,不应该和她结婚,那么一直到现在,她就仍然是那个害羞的粉蓝色裙的小女孩,那个和我手拖手在夕阳里奔跑的少女。然而她现在叉着腰站在我面前,乱蓬蓬的头发,那么愤怒而骁勇。红色的嘴唇不停的张张合合,我只看见白色的牙和搅动的舌头。牙缝里还夹着一丝绿色,吃面后留下的菜渣。 
如果一切都没有发生。 
都是我的错。是我的错。 
我只是缓缓地抬起手,将手上那碗吃剩的面对准眼前那嘈杂的声音发出地,用力扔过去,好象如此就可以关上一个音控开关。 
红色的嘴骤然躲过了,碗摔在电视机上,发出砰的一声巨响,碗碎成几块,四溅开去。屏幕完全爆裂,呈一个放射的核心,破裂的纹,像冰。 
那坨软塌塌的面挂在电视机上,然后落到地上。这下没有人再去吃它了,我的胃放心了。 
自那夜起老婆就搬回娘家了。 
我倒也不是特别在意。至少我重新获得了安静。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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