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全注全译本txt全集-第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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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保囤印纷鳌笆市场保酥鹱忠肫湟狻!8〕 “用此”,《谟》作“庸”,即“用”。〔9〕“陟”,《谟》作“勑”(音 ch@),同 “敕”,勤劳之意。“陟天子之命”与《毛公鼎》“劳堇大命”意同(据《覈诂》)。
〔10〕 “维时维幾”,旧《孔传》释为“惟在顺时,惟在慎微”,以“幾”为事之微。
《书集传》曰:“惟时者,无时而不戒敕也,惟幾者,无事而不戒敕也。”总之都是说, 在谨受天命后,在时机上,在大小政事上,都要特别注意。〔11〕“扬”,《谟》作“飏”, 字同。〔12〕“为”,《谟》作“作”,同义。〔13〕“敬哉”,《谟》作“钦哉”。 “钦”,敬。此句下《皋陶谟》有“屡省乃成钦哉”六字,《史记》删。〔14〕“乃更 为歌曰”,《谟》作“乃赓载歌曰”。段玉裁云:“更有转移、相续二训,相反而相成 也。赓之训与音亦同。”“以更代赓,与《列子》合。” 〔15〕 “万”,《谟》作 “庶”。“庶”,众多,此以“万”字极言其多。〔16〕“脞”,音 cu%,碎小(原义 为切肉碎小)。“丛脞”,琐碎而无大略。按,在此句之前“又歌曰”之上,点校本所 据别本误衍“舜”字,通行本无,《皋陶谟》原文亦无。〔17〕“然,往钦哉”,《谟》 作“俞,往钦哉”。《夏本纪》载《尚书?皋陶谟》全文至此句毕。此句下“于是天下??” 两句,是司马迁所加,以完足文意。〔18〕“为山川神主”,此句系从《尚书?吕刑篇》 载上帝派三个天神下来“恤功于民”中的“禹平水土,主名山川”来的。是关于禹的较
原始神话资料,司马迁录入了《史记》中。
帝舜荐禹于天,〔1〕为嗣。十七年而帝舜崩。三年丧毕,〔2〕禹辞辟舜 之子商均于阳城。〔3〕天下诸侯皆去商均而朝禹。禹于是遂即天子位,南面 朝天下,国号曰夏后,姓姒氏。
【注释】〔1〕“帝舜荐禹于天”,自此句以下叙禹即天子位一段,录自《孟子?万 章》上,文字略有修饰。〔2〕“十七年帝舜崩,三年丧毕”,天子死曰“崩”,系据 周代制度。三年之丧,则为儒家所鼓吹的礼制,自非夏、殷所有。〔3〕“辟”,《孟 子》作“避”,辟即避。“阳城”,今河南登封县告成镇所发掘出的春秋战国文物中, 有阳城字样的陶器,知周代古阳城在此。据云又发掘出古代小城堡的城墙基址,尚在探 索中。
帝禹立而举皋陶荐之,且授政焉,而皋陶卒。封皋陶之后于英、六,〔1〕
或在许。〔2〕而后举益,任之政。
【注释】〔1〕“英”、“六”,二地名。“英”地不详,本篇《正义》及《杞世 家》《索隐》谓可能即蓼,在今河南固始县。“六”,今安徽六安县。按鄂东另有英山 县,与六安县相去亦不远,疑与此英有关。〔2〕“许”,古国名,在今河南许昌市。 据《周语》下及《左传》隐公十一年,许为姜姓四岳之后。此言皋陶之后,乃异说或传 讹。
十年,帝禹东巡狩,至于会稽而崩。〔1〕以天下授益。三年之丧毕,益 让帝禹之子启,而辟居箕山之阳。〔2〕禹子启贤,天下属意焉。及禹崩,虽 授益,益之佐禹日浅,天下未洽。故诸侯皆去益而朝启,曰“吾君帝禹之子 也”。于是启遂即天子之位,是为夏后帝启。〔3〕
【注释】〔1〕“会稽”地名。古有会稽山,《皇览》说即山阴县的苗山。山阴即 今绍兴,是即春秋时越国的会稽所在。秦时会稽郡治移今苏州市,东汉后移归今绍兴。 禹至会稽会诸侯,又说会群神,此又有巡狩至会稽而死的记载,皆故事传说,不必考其 是非。〔2〕“箕山”,在今河南登封县东南。按,自禹崩至启即天子位一段,亦录自
《孟子?万章》上。“阳”,《孟子》作“阴”,意指益避居阳城,在箕山之北,《史 记集解》遂谓此亦当作“箕山之阴”,或作“嵩山之阳”。其实阳城相传为禹避商均时 所居,启继居其地为其都,益避启自不能居启之地。故事中说他躲到箕山之阳,始为合 理,可能是司马迁有意改为“阳”。〔3〕“帝”字为司马迁沿用战国后字义,对夏后 的误称。自春秋以上,帝皆指上帝,不指人王。尧、舜、禹等加“帝”字,系沿袭古代 神话中原称呼。他们成为部落联盟时期选举产生的首领,则并不称“帝某”。至夏后启 才开始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建立世袭的夏王朝,当时君主名称只称“后”而不称“帝”。
夏后帝启,禹之子,其母涂山氏之女也。 有扈氏不服,〔1〕启伐之,大战于甘。〔2〕将战,作《甘誓》。〔3〕乃
召六卿申之。〔4〕启曰:〔5〕“嗟!六事之人,〔6〕予誓告女:有扈氏威侮 五行,〔7〕怠弃三正,〔8〕天用剿绝其命。〔9〕今予维共行天之罚。〔10〕左
不攻于左,〔11〕右不攻于右,〔12〕女不共命。御非其马之政,〔13〕女不共 命。用命,〔14〕赏于祖;〔15〕不用命,僇于社,〔16〕予则帑僇女。”〔17〕 遂灭有扈氏。天下咸朝。
【注释】〔1〕“有扈氏”,东方少皞鸟夷族中名为九扈的部落,其居地商代称雇, 周代称扈(雇、扈同字),即今郑州以北黄河北岸原武一带。旧注疏关于有扈的解释皆 误。〔2〕“甘”,地名,以甘水得名,在今洛阳市西南。夏后氏部落联盟自该族原居 地今山西省境向东发展,到达河南,遇到郑州附近有扈氏的阻挡。有扈氏向西杭击有夏 部落之众,就在洛阳附近的甘水一带发生大战。“大战于甘”为《尚书?甘誓》第一句, 自此至“予则帑僇女”句止,为《甘誓》全文。〔3〕“将战,作《甘誓》”,司马迁 在引录《甘誓》全文时,特加此五字,以说明这是夏启在大战于甘之前所作的誓师词。
〔4〕“乃召六卿申之”,在《甘誓》中此句紧接“大战于甘”之下,又无“申之”二 字,此是司马迁为叙明文意所加。又《墨子?明鬼》下亦载此誓词全文,此句作“乃命 左右六人”,当保持了原文,因“六卿”一词至春秋时期晋郑等国始出现。这只是指左 右大臣,即下文“六事之人”。〔5〕“启曰”,《甘誓》作“王曰”。此处作史事叙 述、故改为直称王名。〔6〕“六事”,与文献及金文中的“三事”同。文献中三事大 夫又称三吏大夫,知六事即六吏,指王左右主管政事的大臣,即上文的“左右六人”(六 卿)。〔7〕“五行”,指天上五星的运行,即以之代表天象。旧释为奏汉以来阴阳五 行说的“五行”,大误。〔8〕“正”官长。“三正”指王左右的二三大臣。旧释为汉 代“三统说”所编造的夏商周历法建首的天、地、人“三正”,是错误的。此两句声讨 有扈氏上不敬天象,下不敬大臣,是天怒人怨的大罪。〔9〕“用”,因此。“命”, 指古代统治者宣扬的王权所承受的“天命”。〔10〕“共”,音 g#ng,同“供”,其义 为奉。“共行”,奉行。〔11〕“左”,车左,即战车左边的战士,主射。〔12〕“右”, 车右,即战车右边的战士,是勇力之士,主执戈矛以杀敌。〔13〕“御”,战车的驾御 者,文献中亦称御戎,皆居车子当中,以便驭马。(据云惟主将或元帅乘车,则御戎在 左。)御者连同车左、车右,一车共战十三人。近年考古发掘证实一辆战车三名战士之 说基本是对的,惟车后徒兵数因时因地而有变异。“政”,《甘誓》作“正”,指官长。 “政”为“正”的假借。金文及文献中有“御正”、“马正”等职。“御非其马之政”, 指不胜任本职者贻误御车任务。〔14〕“用命”,听从命令和努力贯彻执行命令。上文 “共命”即奉命,意为贯彻奉行命令。可能“共命”即为“用命”。〔15〕“祖”,祖 庙,宗庙。《墨子?明鬼》云:“虞夏商周三代之圣王,其始建国营都日,必择国之正 坛,置以为宗庙;必择林木之修茂者,立以为丛社。”金文中屡见出征胜利归来献俘献 馘于祖庙,王即于庙赏功,可知因用命建功赏于祖庙,是古时一种制度。〔16〕“僇”,
《甘誓》作“戮”,同音通用。“戮”,杀戮。“僇”,侮辱,假借为杀戮之戮。“社”, 土地神,其神坛遂亦称社。上引《墨子》说建国必立社,以代表该国土地(并见《逸周 书?作雒》、《白虎通?社稷篇》)。国家大典礼、大宗教活动、大刑赏都在社举行。 由于社在丛林修茂之地而又有美盛的音乐,故每当社祭之日,男女杂沓游乐,成为一国 集会胜地,统治者遂于此行刑,以杀一儆百,所以不用命的就“戮于社”。旧释又说有 军社(据《左传》定公四年),大概行军作战中杀人无法回到国社去,故临时设军社。
〔17〕“帑僇”,《甘誓》作“孥戮”。“孥”,音 n*,妻和子。“帑”,原义为金布 所藏之府,以同音假借为孥。“孥戮”,郑玄《注》:“大罪不止其身,又孥戮其子孙。” 这里是说不用命的除本人杀于社外,还连其家属杀的杀,做奴隶的做奴隶。
夏后帝启崩,子帝太康立。帝太康失国,〔1〕昆弟五人须于洛汭,〔2〕
作《五子之歌》。〔3〕
【注释】〔1〕“帝太康失国”,太康失国的故事传说很零乱,《离骚》、《天问》 中有其痕迹,大抵说启之后康娱自纵,其五子失于家巷,或说五子家椋!兑葜苁椋砍ⅰ÷笃吩蛩灯糁遄油碇寺叶灼涔!冻铩泛汀逗亲樱克狄善吩蛩灯簟〉牟恍ぷ咏形骞邸V了韭砬ㄗ酒彼降牟牧希蛩堤凳Ч值芪迦嗽诼鍥I等 着他,作《五子之歌》。这反映古代故事传说的演变分化,难于论定。〔2〕“须”, 俟,等待。“洛汭”,雒水入河之处。启都阳城,在伊雒之南,故此“洛”当作“雒”。
《潜夫论?五德志》说此事云:“启子太康、仲康更立。兄弟五人皆有昏德,不堪帝事, 降须雒汭。”旧《孔传》则谓太康“为羿所逐,不得返国,太康五弟与其母待太康于洛 水之北,怨其不反,故作歌。”这是由于故事的传闻异辞出现的不同说法。《楚辞?天 问》有羿“革孽夏民”之说,《左传》襄公四年说羿“因夏民以代夏政”,当为《孔传》 所本。但另一说羿系夺后相之位而非夺启之位,见下文。〔3〕“《五子之歌》”,古
《尚书》篇名。此处说太康昆弟五人在洛汭等待太康而作《五子之歌》。但《墨子?非 乐篇》引此篇题则作《武观》,显系《楚语》所称“五观”的音转,即《离骚》中启的 “五子”。《汉书?古今人表》载明启子昆弟五人号“五观”,知先秦《书》中即据此 成《五观》篇题。西汉出现古文《尚书》,比今文本多出的“逸十六篇”中有《五子之 歌》一篇,即此处之所本。这一篇题显系由“观”声转为“歌”增益而成。其原文汉时 即不传,至东晋伪古文《尚书》出,乃据此篇题伪撰《五子之歌》五首,与原来的《五 观》、《武观》或《五子之歌》都只是一篇不符合。
太康崩,弟中康立,是为帝中康。帝中康时,羲和湎淫,〔1〕废时乱日。
〔2〕胤往征之,作《胤征》。〔3〕
【注释】〔1〕“羲和”,此处羲和是主管天文历法的官员。其实羲和在古代神话 中最早是上帝的妻子,是生太阳的女神(见《山海经?大荒南经》)。又因语音之变, 分化为上帝妻娥皇、常羲二女神(见《大荒南经》、《大荒西经》)。娥皇又演化为舜 妻(见《尸子》、《列女传》);常羲则为生月亮的女神(见《大荒西经》),又变为 羿妻,最后仍飞回月宫为嫦娥(见《淮南子?览冥训》)。随着母系进入父系社会,羲 和由生太阳的女神演化为太阳本身,又成为太阳的驾车者(即日御,见《离骚》、《天 问》等)。及至由神话降到历史中,羲和、常羲两女神,便由日、月的母亲,变为黄帝 手下主管占日占月的两个男性官员羲和、常羲(见《吕氏春秋?勿躬》、《世本》等)。 再继续演化,羲和由黄帝手下一人,变为尧手下司天文历法的二人或六人(羲氏、和氏, 及羲仲、和仲、羲叔、和叔)。到夏仲康时,则又变回来为主管天文历法官员一人。(本 文明为一人,《集解》据《尚书传》释为二人,误。)“淫”,过,邪乱。“湎”,音 mi3n,沉溺于酒。〔2〕“废时乱日”,由于天文官羲和淫湎废弃职守,造成对日食的 测报时日错乱。这次日食即《左传》昭公十七年引《夏书》所载的“辰不集于房”。“辰”, 日月所会。“房”,所舍之次。旧释谓辰不集于所舍之次,即日食。(亦有释房为房宿 者,不确。)〔3〕“胤往征之,作《胤征》”,“胤”,郑玄释云:“臣名。”伪《孔 传》释为“胤国之君”。既不知为何地何国,说胤国之君实无据,郑泛释为臣名,较可 信。胤奉王命往征羲和,写了记此次事件的《胤征篇》。按,此篇题见汉代古文《尚书》 “逸十六篇”中,其文当时未传,晋代伪古文编造了这篇,其中采录了《左传》昭公十 七年所引《夏书》文句。
中康崩,子帝相立。帝相崩,子帝少康立。〔1〕帝少康崩,子帝予立。
〔2〕帝予崩,子帝槐立。帝槐崩,子帝芒立。〔3〕帝芒崩,子帝泄立。帝泄 崩,子帝不降立。〔4〕帝不降崩,弟帝扃立。帝扃崩,子帝厪立。帝厪崩, 立帝不降之子孔甲,是为帝孔甲。
【注释】〔1〕“子帝少康立”,古史传说中有一“少康中兴”的故事,此处未载, 因而《索隐》、《正义》都批评此处疏略。按《左传》襄公四年载后羿夺夏后相之位, 但又为自己之臣寒浞所杀。浞占羿妻生两子浇、豷,分处过、戈两地。夏臣靡杀浞而拥 立相之后逃往有仍所生之子少康。少康灭浇于过,其子杼灭豷于戈,恢复夏王朝。《左 传》哀公元年则记此故事之后半,首尾有出入。西汉之世此故事不大流行,《史记》未 采入《本纪》,而于《吴世家》录伍子胥述此事梗概。古史故事本难弄确实,不遑深考。
〔2〕“予”,《左传》及《国语》赞作“杼”。他曾灭豷于戈。《国语》赞为“予能 帅禹者也”。《世本》则作“帝伫”、“季伫”。〔3〕“帝槐”,《世本》作“帝芬”。 “芒”,《索隐》云:“音亡,邹诞生又音荒。” 〔4〕“帝不降”,《世本》作“帝 降”。
帝孔甲立,好方鬼神,〔1〕事淫乱,夏后氏德衰,诸侯畔之。天降龙二, 有雌雄,孔甲不能食,〔2〕未得豢龙氏。〔3〕陶唐既衰,其后有刘累,〔4〕 学扰龙于豢龙氏,〔5〕以事孔甲。孔甲赐之姓曰御龙氏,受豕韦之后。〔6〕 龙一雌死,以食夏后。夏后使求,惧而迁去。
【注释】〔1〕“方”,向,向往。〔2〕“食”,饲。自“天降龙二”、“孔甲 不能食”至“惧而迁去”一段,全录用《左传》昭公二十九年蔡墨之语,惟文字稍有删 省修饰。〔3〕“豢”,音 hu4n,以谷饲养牲畜。据《左传》昭公二十九年,董父替舜 养龙有功,舜赐董父姓为豢龙氏。这是古代传说。近代或以为古代豢龙可能是驯养鳄鱼
(见《博物杂志》一九八一年第二期)。〔4〕“陶唐既衰,其后有刘累”,“陶唐” 为古史传说中的一个氏族,始见于《国语?晋语》及《左传》襄公九、二十四、二十九 等年。《吕氏春秋?古乐》历叙古帝名号,自朱襄氏至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