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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史记全注全译本txt全集-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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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不能敬命,予大罚殛之,〔2〕无有攸赦。”
〔3〕作《汤征》。


【注释】〔1〕“葛”,古国名,故地在今河南宁陵县北(宁陵就在商丘东面)。
〔2〕“殛”,音 j0,诛罚,诛杀。〔3〕“攸”,音 y#u,虚词,这里的“攸”字用法 跟“所”相近。


伊尹名阿衡。〔1〕阿衡欲奸汤而无由,〔2〕乃为有莘氏媵臣,〔3〕负鼎 俎,〔4〕以滋味说汤,〔5〕致于王道。或曰,伊尹处士,汤使人聘迎之,五 反然后肯往从汤,〔6〕言素王及九主之事。〔7〕汤举任以国政。伊尹去汤适 夏。既丑有夏,复归于亳。入自北门,遇女鸠、女房,〔8〕作《女鸠女房》。
〔9〕


【注释】〔1〕“阿衡”,或谓是伊尹的官号。伊尹在古书中也称保衡。“阿”、 “保”二字都有“保育”之义(这一义的“阿”音 5)。也有可能“衡”是伊尹之名, “阿”、“保”是伊尹的官号(参看俞樾《群经平议》)。依此说“阿”应读 5。〔2〕 “奸”,音 g1n,同“干”,不按常礼见人(多指见地位高的人)。〔3〕“有莘氏”, 上古部落,故地在今山东曹县西北。“莘”,音 sh5n。汤曾取有莘氏之女为妃。“媵”, 音 y@ng,陪嫁。〔4〕“鼎”,古代煮食物盛食物的器皿,多数为圆腹,有三足两耳。 “俎”,音 z(,切割肉类用或祭祀时放牛羊等祭品用的几形器物。这里以“鼎俎”泛指 庖厨割烹的用具。〔5〕“说”,音 shu@,劝说人。〔6〕“反”,同“返”。〔7〕“素”, 朴素。“素王”,当指战国时代道家学派理想中的无为而治的上古帝王。“九主”,九 种君主。据马王堆三号汉墓出土帛书中的伊尹论九主一篇,九主包括法君一、专授之君 一、劳君一、半君一、寄主一、破邦之主二、灭社之主二。其中只有法君是理想的君主
〔《马王堆汉墓帛书》(壹)二十九至三十三页〕。马王堆帛书中的这一篇,当是战国 时代糅合道、法两家的学派假托伊尹之名而作的。伊尹以滋味说汤,伊尹本为处士以及 伊尹言素王、九主之事等说法,大概都起于战国时代,不能视为信史。〔8〕“女鸠、 女房”,汤的两个臣下。女是族氏,《书序》作“汝”。〔9〕或以《女鸠》、《女房》 为两篇。由于原书已佚,无可确考。
 

汤出,见野张网四面,祝曰:“自天下四方皆入吾网。”汤曰:“嘻,
尽之矣!”乃去其三面,祝曰:“欲左,左。欲右,右。不用命,乃入吾网。” 诸侯闻之,曰:“汤德至矣,及禽兽。”
当是时,夏桀为虐政淫荒,而诸侯昆吾氏为乱。〔1〕汤乃兴师率诸侯, 伊尹从汤,汤自把钺以伐昆吾,〔2〕遂伐桀。汤曰:“格女众庶,〔3〕来, 女悉听朕言。匪台小子敢行举乱,〔4〕有夏多罪,予维闻女众言,夏氏有罪。
予畏上帝,不敢不正。今夏多罪,天命殛之。今女有众,女曰:‘我君不恤
我众,舍我啬事而割政。’〔5〕女其曰:‘有罪,其奈何?’夏王率止众力,
〔6〕率夺夏国。有众率怠不和,曰:‘是日何时丧?予与女皆亡!’夏德若 兹,今朕必往。尔尚及予一人致天之罚,予其大理女。〔7〕女毋不信,朕不 食言。女不从誓言,予则帑僇女,〔8〕无有攸赦。”以告令师,作《汤誓》。 于是汤曰“吾甚武”,号曰武王。


【注释】〔1〕“昆吾氏”,上古部落,曾居于帝丘(在今河南濮阳县西南)、许
(在今河南许昌市东)等地。〔2〕“钺”,音 yu8,古代的一种兵器,类似板斧,往往 用作权力的象征。〔3〕“格”,来。“女”,音 r(,同“汝”,你。自此以下至“无 有攸赦”,大体用《尚书?汤誓篇》文。〔4〕“匪”,非。“台”,音 y0,我。〔5〕 “啬”,同“樯”,收获谷物。这一句今本《尚书?汤誓篇》作“我后不恤我众,舍我 穑事而割正夏”。“夏”大概是衍文。“后”与“君”同义。“正”与“政”古通用。 旧说多以为“我后”指夏桀,把“割政”解释作“为割剥之政”。司马迁可能也是这样 理解的。但是从上下文看,这样讲不很妥当。近人或以为“我后”指汤,“割正”或“割 政”当读为“害征”,“害”训为“何”(参看杨筠如《尚书覈诂》)。译文从此说。 下面对《史记》所用《尚书》文字的翻译,可能还有跟司马迁的理解不一致的地方,不 再一一指出。〔6〕“率”,语助词(参看王引之《经传释词》卷九)。〔7〕“理”, 音 l0,同“釐”,赐予。〔8〕“帑”,音 n*,同“孥”,妻子儿女,儿女。“僇”, 音 l),同“戮”,侮辱,杀死。“帑僇”,罚及妻子儿女。一说“帑”同“奴”,当“罚 为奴隶”讲。


桀败于有娀之虚,〔1〕桀儆于鸣条,〔2〕夏师败绩。汤遂伐三■,〔3〕 俘厥宝玉,〔4〕义伯、仲伯作《典宝》。汤既胜夏,欲迁其社,不可,〔5〕 作《夏社》。伊尹报。〔6〕于是诸侯毕服,汤乃践天子位,平定海内。

【注释】〔1〕“有娀之虚”,有娀氏居住过的地方,“虚”同“墟”,其地在今 何处不详。或以为在唐蒲州境内(蒲州在今山西省西南角,其范围北至今河津,东至今 闻喜、运城,治所在今永济),大概是根据鸣条在安邑的说法推测的(参看下条注文)。
〔2〕“儆”,音 b5n,同“奔”。“鸣条”,故地据旧说在今山西运城县安邑镇北,一 说在今河南封丘县东。〔3〕“三■”,国名,也作“三朡”,故地据旧说在今山东定 陶县。“■”,音 z#ng。〔4〕“厥”,音 ju6,代词,用法跟“其”相近。〔5〕“社”, 土地之神。旧说夏以句(勾)龙为社神,汤灭夏后想变置社神,由于找不出比句龙更合 适的,只好作罢。〔6〕“伊尹报”,据旧注,《史记》有一个本子作“伊尹报政”, 可能指伊尹向汤报告各地的情况。
 
汤归至于泰卷陶,〔1〕中瞭作诰。〔2〕既绌夏命,〔3〕还亳,作《汤诰》: “维三月,王自至于东郊。告诸侯群后:〔4〕‘毋不有功于民,勤力乃事。
〔5〕予乃大罚殛女,毋予怨。’曰:‘古禹、皋陶久劳于外,其有功乎民, 民乃有安。东为江,北为济,西为河,南为淮,四渎已修,〔6〕万民乃有居。 后稷降播,〔7〕农殖百谷。〔8〕三公咸有功于民,故后有立。〔9〕昔蚩尤与 其大夫作乱百姓,帝乃弗予,〔10〕有状。〔11〕先王言不可不勉。’曰:‘不 道,毋之在国,〔12〕女毋我怨。’”以令诸侯。伊尹作《咸有一德》,〔13〕 咎单作《明居》。〔14〕

【注释】〔1〕“陶”,大概是衍文。“泰卷”,《书序》作“大坰(音 ji#ng)”, 故地在今何处不详。旧说或谓在定陶,当是据三■在定陶的说法推测的。〔2〕“中瞭”, 音 zh^ng hu!,他书多作“仲虺”,汤的重要大臣。“中”同“仲”。“瞭”是“雷” 的古写,古音与“虺”相近。仲虺所作之诰即《尚书》中的《仲虺之诰》,已亡佚。〔3〕 “绌”,音 ch),同“黜”,贬退,废绝。〔4〕“后”,君。〔5〕“乃”,你的。〔6〕 “渎”,音 d*,大川。〔7〕在比较原始的传说中,后稷等人是有神性的,他们是上帝 从天上派下来为下民(即地上的人)做好事的。“降播”,本来大概指把播种的方法从 天上下传到民间。〔8〕“农”,勉,努力。“殖”,生长,繁殖。〔9〕“后”,指后 嗣。〔10〕“予”,音 y(,同“与”,赞许,援助。〔11〕“状”,情状,事实。〔12〕 “毋之在国”,据旧注,《史记》有一个本子作“毋政在国”。“不道,毋政在国”, 大概是不准无道的诸侯统治他的国家的意思。原文疑有误。或谓“毋之在国”犹言“毋 使之在国”。〔13〕“咸”,皆。据旧说,《咸有一德》讲君臣同德。〔14〕据旧说, 咎单是汤的司空,《明居》是讲明安排民众居处的法则的。安排民居是司空的职责。

汤乃改正朔,〔1〕易服色,〔2〕上白,〔3〕朝会以昼。〔4〕


【注释】〔1〕“朔”,音 shu^,阴历一个月的第一天。“正朔”,一年的第一 天。“正”,音 zh5ng。据说夏、商、周三代的正朔都不同,夏以建寅之月(旧历正月) 为一年之首,商以建丑之月(旧历十二月)为一年之首,周以建子之月(旧历十一月) 为一年之首。〔2〕“服色”,古代各个王朝为车马、祭牲等物规定的最受重视的颜色。 据说夏尚黑,商尚白,周尚赤。〔3〕“上”,同“尚”。〔4〕“朝会”,臣属们一起 朝见君主。


汤崩,太子太丁未立而卒,于是乃立太丁之弟外丙,是为帝外丙。〔1〕 帝外丙即位三年,崩,立外丙之弟中壬,〔2〕是为帝中壬。帝中壬即位四年, 崩,伊尹乃立太丁之子太甲。太甲,成汤適长孙也,〔3〕是为帝太甲。帝太 甲元年,伊尹作《伊训》,作《肆命》,作《徂后》。〔4〕

【注释】〔1〕我国统治者生称帝,始于战国时代(帝喾、帝舜等是传说中的人物, 不在此例)。《史记》认为商代称帝,是错误的。〔2〕“中壬”,他书或作“仲壬”。 “中”,音 zh^ng,同“仲”。下文“中丁”之“中”同。〔3〕“適”,音 d0,同“嫡”。
〔4〕“肆”,陈。“徂”,音 c*,往,死亡(后一义同“殂”)。《伊训》、《肆命》、
《徂后》三篇皆已亡佚。据旧说,这三篇都是记伊尹训诫太甲之辞的。《肆命》陈述天 命以诫太甲。《徂后》称述已逝先王(或谓即汤)的法度以诫太甲。
 

帝太甲既立三年,不明,暴虐,不遵汤法,乱德,于是伊尹放之于桐宫,
〔1〕三年。伊尹摄行政当国,〔2〕以朝诸侯。


【注释】〔1〕“桐宫”,桐地之宫,旧说在偃师之亳附近。一说桐与汉代虞县南 的桐亭为一地,故地在今河南虞城县南,近于商丘之亳。〔2〕“摄”,代理。“当”, 音 d1ng,掌管。


帝太甲居桐宫三年,悔过自责,反善,〔1〕于是伊尹乃迎帝太甲而授之 政。帝太甲修德,诸侯咸归殷,百姓以宁。伊尹嘉之,乃作《太甲训》三篇,
〔2〕褒帝太甲,〔3〕称太宗。


【注释】〔1〕“反”,同“返”。〔2〕《书序》作《太甲》,无“训”字。〔3〕 “褒”,音 b1o 赞扬,夸奖。


太宗崩,子沃丁立。帝沃丁之时,伊尹卒。既葬伊尹于亳,咎单遂训伊 尹事,作《沃丁》。
沃丁崩,弟太庚立,是为帝太庚。帝太庚崩,子帝小甲立。帝小甲崩,
弟雍己立,是为帝雍己。殷道衰,诸侯或不至。 帝雍己崩,弟太戊立,是为帝太戊。帝太戊立伊陟为相。〔1〕亳有祥桑、
穀共生于朝,〔2〕一暮大拱。〔3〕帝太戊惧,问伊陟。伊陟曰:“臣闻妖不 胜德,帝之政其有阙与?〔4〕帝其修德。”太戊从之,而祥桑枯死而去。伊 陟赞言于巫咸,〔5〕巫咸治王家有成,作《咸艾》,〔6〕作《太戊》。帝太 戊赞伊陟于庙,言弗臣,伊陟让,作《原命》。〔7〕殷复兴,诸侯归之,故 称中宗。〔8〕

【注释】〔1〕“伊陟”,伊尹之子。〔2〕“祥”,吉凶的预兆。“穀”,树名, 即楮(音 ch()。此字从“木”“殼”声。〔3〕“拱”,两手围握,常用来比拟树干的 粗细。〔4〕“阙”,音 qu5,缺失,过错。“与”,音 y*,同“欤”,句末疑问语气 词。〔5〕“赞”,告,称道。“巫咸”,太戊的大臣。〔6〕“艾”,音 y@,同“喭”, 治理。〔7〕旧说原是臣名,《原命》是命原之辞。由于此篇已亡佚,内容无法确考。
〔8〕甲骨卜辞提到已死的商王时,屡称“中宗祖乙”(祖乙是太戊之孙,见下文), 又有“中宗祖丁、祖甲”之文(祖丁、祖甲亦见下文),但是称太戊为“中宗”之例在 卜辞里尚未发现。此外,古本《竹书纪年》也以祖乙为中宗。《史记》可能有误。


中宗崩,子帝中丁立。帝中丁迁于隞。〔1〕河亶甲居相。〔2〕祖乙迁于 邢。〔3〕帝中丁崩,弟外壬立,是为帝外壬。《仲丁》书阙不具。帝外壬崩, 弟河亶甲立,是为帝河亶甲。河亶甲时,殷复衰。


【注释】〔1〕“隞”,音 2o,他书作“嚣“或”“敖”,故地在今河南荥(音 x0ng)阳县北。在荥阳东南的郑州市曾发现了规模很大的商代古城遗址。有人认为商代 的隞范围可能比较大,不一定局限在荥阳北面,郑州商代古城可能就是隞都遗址。但也 有人认为郑州商城是汤所都的亳的遗址。〔2〕“亶”,音 d3n。“相”,音 xi4ng,故
 
地在今河南内黄县东南。〔3〕“邢”,旧说读为“耿”(《书序》“祖乙圮于耿”), 耿的故地在今山西河津县东南。近人多不从此说,认为这个邢就是邢丘,故地在今河南 温县东。依后说,邢仍当读 x0ng。

河亶甲崩,子帝祖乙立。〔1〕帝祖乙立,殷复兴。巫贤任职。〔2〕


【注释】〔1〕“河亶甲崩,子帝祖乙立”,据关于祭祀先王的甲骨卜辞来看,祖 乙应为中(仲)丁之子,而不是河亶甲之子。〔2〕“巫贤”,或谓是巫咸之子。


祖乙崩,子帝祖辛立。帝祖辛崩,弟沃甲立,是为帝沃甲。帝沃甲崩, 立沃甲兄祖辛之子祖丁,是为帝祖丁。帝祖丁崩,立弟沃甲之子南庚,是为 帝南庚。帝南庚崩,立帝祖丁之子阳甲,是为帝阳甲。帝阳甲之时,殷衰。
自中丁以来,废適而更立诸弟、子,〔1〕弟、子或争相代立,比九世乱,
〔2〕于是诸侯莫朝。


【注释】〔1〕“更”,音 g5ng,变更,轮流更替。“诸弟子”,或以为“弟” 与“子”并列,“诸弟、子”指王之诸弟与诸子,或以为“弟子”当解释为弟之子。译 文从前一说。〔2〕“比”,旧音 b@,接连。“九世”,当指中(仲)丁至阳甲九王。


帝阳甲崩,弟盘庚立,是为帝盘庚。帝盘庚之时,殷已都河北,盘庚渡 河南,复居成汤之故居。〔1〕乃五迁无定处。〔2〕殷民咨胥皆怨,〔3〕不欲 徙。盘庚乃告谕诸侯、大臣曰:“昔高后成汤与尔之先祖俱定天下,〔4〕法 则可修。舍而弗勉,何以成德!”乃遂涉河南,治亳,行汤之政,然后百姓 由宁,殷道复兴,诸侯来朝,以其遵成汤之德也。


【注释】〔1〕盘庚迁都,依《史记》之说,应是从黄河以北的邢迁到黄河以南的 亳;依古本《竹书纪年》,则是从黄河东南的奄(在今山东曲阜,为南庚、阳甲所居) 迁到黄河以北的殷(在今河南安阳市西北)。今人多从《竹书纪年》之说。〔2〕“五 迁”,指商汤到盘庚的五次迁都,具体说法有分歧,如商汤迁住亳、盘庚迁殷(依《史 记》也是迁亳)是否算在五迁里,就有不同意见。〔3〕“咨”,叹息声,这里似乎应 该当叹息讲。“胥”,音 x&,皆。〔4〕“高后”,时代早的先君,“高”与高祖之“高” 同义。


帝盘庚崩,弟小辛立,是为帝小辛。帝小辛立,殷复衰。百姓思盘庚, 乃作《盘庚》三篇。〔1〕帝小辛崩,弟小乙立,是为帝小乙。

【注释】〔1〕《尚书?盘庚篇》所记为盘庚在迁都前后对贵族和民众的训话(但 已经过后人改写),《史记》此处所说似有问题。


帝小乙崩,子帝武丁立。帝武丁即位,思复兴殷,而未得其佐。三年不 言,政事决定于冢宰,〔1〕以观国风。武丁夜梦得圣人,名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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