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古代的发家史-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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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多月后的一天,老爷子突然晕倒在地,在我急急忙忙的送他去医院检查后,才被告知老爷子得了脑瘤,而且还是晚期的。我当时就傻在了当场,老爷子平时可是红光满面、精神矍铄的,照我看来活个百来岁的不成问题,怎么现在突然就得了这种病了呢?
老爷子醒过来后,我也没隐瞒他,把他的病情全部属实的告诉了他,并建议他把银行里的钱取出来去省城治病。而老爷子只是笑了笑,微微摇了摇头,不再说话。任我说破了嘴皮子,他都来了个闭目养神,我一时拿他也没辙,只能在病房里陪着他闷坐。
“阿乐,我今年已经七十多岁了,‘人生七十古来稀’,我也活够了,再说我这病也不是有钱就能百分百治好的。这病我心中有数,我们老许家祖上就遗传这号毛病,一等年老就发作。我的祖父和我一个叔父就都这么死的。现在终于轮到我了,也没什么稀奇的。”老爷子一副知天安命的模样。
“爷爷,话可不能这么说,现在科技都这么发达了,你这病说不定能治好,总要尽量试一试吧。”经过这一年多来和他的相处,我是完全把他当亲生爷爷来看待了,当然不希望他就这么去了。
“唉!阿乐,你不懂得。我一生历经坎坷、尝尽人情冷暖,到现在除了你这唯一一个亲人外,可说是无牵无挂了。我已经活够了,对这个世界也没什么再留恋。银行里的那些钱,虽说不多,但也不少,把它捐给希望工程,能让不少的孩子上得起学,比起用在我身上可实惠多了。”
“你……你真是气死我了,自己都没命了,还顾着什么劳什子工程,那些上不起学的小孩自有国家去关心,你一个平头百姓操的哪门子心呀?还是先把自个儿的命救回来再说吧。”我气鼓鼓的说着。老爷子这份死心眼的固执让我实在是讨厌至极,你说你都被折腾的现在这副模样了,还关心那些国家大事干什么?那么多的失学儿童,你一个七八十岁的老头子能顾得过来吗?
“唉!阿乐,你怎么能这么说呢?要是人人都象你说的这样只关心自己,其余啥事都不管,那我们这个国家还有什么希望呀?正所谓‘国家兴亡,匹夫有责’,没有国哪来的我们家呀?我们虽然是些平头百姓,但能尽自己的一份微薄之力帮助国家,又何乐而不为呢?”
老爷子又开始了他伟大的说教工作,听得我一个头两个大。不同于二伯父的死要面子爱抽人嘴巴,老爷子就像是个封建酸儒,老是抱着他的爱国情操不放,每日三省吾身,自个儿给自个儿找罪受,活的这么累,何苦呢?最后,我没法只得闭口接受他的再次“精神洗礼”,直到他说乏了沉沉睡去。
老爷子在医院住了没到三天就嚷嚷着办了出院手续,回到了许家大院。我拿出自己的私房钱,给他买了些药,死活要他吃。老爷子倒也没再坚持,微笑着接受了。
我陪着他在家静养了半个多月后,不知是不是在西药的作用下,总之老爷子仿佛又恢复了往日的神采,每天照旧早起练拳、散步,似乎我们爷俩原先的平静生活又回来了。
但是,最终的事还是发生了,在一个夏日的午后,坚持着在汇水巷摆摊的老爷子再次突然晕倒,而这一次他再也没醒过来。等我把他手忙脚乱的送到医院时,老爷子的身体已经变得冰冷。
老爷子的葬礼比起二伯父当然不可同日而语,但依旧还是十分的清冷,除了汇水巷来了几个摊主拜祭外,也就没什么人来祭奠了。
在收拾老爷子房间的时候,我发现了他留给我的一份遗书,叮嘱我好好学习、努力上进外,就是把许家老宅留给了我。
以前这许家老宅是老爷子一个人住,而现在却变成了我。像是某种历史的重复,又像是某种宿命的安排。
第一卷 我这一辈子
第九章 十年
第九章 十年
在二伯父去世之后,连着老爷子的去世,这无疑给了我很大的心灵打击。但死的人既然已经死了,活着的人却要继续活下去。所以,在老爷子葬礼的一个星期后,我又开始了在汇水巷摆摊的生活。只是早上没有了那恼人和熟悉的广播声,也没有了拍门叫我起床的叫喊声,生活终究是有点不一样了。
在N次蒙头睡到大中午后,我痛定思痛的买了个闹钟,并且把它放到离床很远的书桌上,时间依旧定在老爷子在世时的六点钟。早早的起来,一个人在院子里拉开架势耍拳,有南拳、军体拳、还有老爷子教的杨式太极拳,聊以重温当初和老爷子一起练拳的情景,再有就是学着老爷子,提着他心爱的画眉鸟出门散步。虽然我年纪轻轻的大清早提着鸟笼在县城里乱逛,多少显得有点不伦不类,但好在现在我脸皮厚得像城墙,这年来的商贩生涯可不是白挨的,对四周的投来异样眼光全当是赞美。
在出门遛了一圈,顺便吃了早餐后,我又提着鸟笼悠闲的往回踱,活像那已过世的七老八十老爷子。相对于二伯父,老爷子更是我心中要学习的榜样和偶像。所以,我现在连他生前走路的姿势都学了过来,而且自我感觉良好。
“我说小伙子呀!你年纪轻轻的怎么就不利索点走路呢?活像个一把年纪的老头子。”终于有那么一位看不过眼的老大爷不满我的作风了。
“我说老大爷,我这样走路碍着你了?你还是管好你自己吧,小心了,前面有坑。”虽说我有敬老的良好品德,但对一些倚老卖老的老头子不怎么感冒。
“唉!现在的年轻人呀!就不学好,你这样迈着个王八步走路,你自己不别扭,别人也瞧着不舒服呀!好好的一个小伙子,我看你也没病没灾的,精神头也很好的样子,干嘛每天要这样半死不活的走路呢?”
“王八步!?”我气得头上青筋直冒,这么有型的步伐叫王八步!?这不是当面骂我是王八吗?
“老大爷!后面好像有个人在叫你。”我很是善意的提醒这位仙风道骨的老大爷。
“哦!哪儿呢?”老大爷不疑有他,赶忙回头后望。
“哎哟喂!”老大爷一脚踩空,跌倒在地。
“哎呀!老大爷,我不是一早就提醒你前面有坑吗?你怎么还是这么不小心呀?”我赶忙上前很是热心的把他扶起来。老大爷脸上阵青阵白的煞是有趣,最后一把推开我,冷哼一声,甩袖而去。敢情身子骨没跌坏,还硬朗的很。
“唉!现在的老人家呀!就是没礼貌,好好的扶他起来,竟然连声谢都没有。”我自顾自的摇摇头,招来一路的白眼……
生活就像一支烟,它总有燃尽的时候。转眼间,离着我刚来县城的时间刚刚好十年了。
回顾我过去的十年,我以十四岁的舞勺之年毅然跟随二伯父来县城闯天下,摆脱了世世代代泥腿子种地的宿命;在欣然的想成为骄傲的工人阶级一份子时,却只能悻悻然的加入了农民工行列;再决然的参加黑道斗争生活时,却又黯然收场;最后我冷然加入了练摊队伍,开始了鸡毛蒜皮、争嘴斗利的摆摊生涯,到现在我还在这汇水巷摆摊。
若说在三年前我可以摆摊发家,但现在我却只能勉强度日了。
在三年前,也就是我二十一岁的时候,老县城还没有城改,汇水巷依旧是矮房子居多的建筑群,那时一条街的商贩最多不会超过一百家,每年的摊位费最多不会超过五百块。加上我的一点小聪明和书上看来的一些经商理念,我是整条汇水巷当之无愧的练摊王。我只花了两年不到的时间就积攒下了四万来块的身家,而就在我筹思着要不要回家娶房媳妇,再在县城中心租家店铺的时候,在建设新世纪文明城市的号召下,老县城开始了轰轰烈烈的旧城大改造行动,不光光是繁华的城西区要改造,连着破落的城东区也要改造。在这股“大风”的鼓舞下,投机分子和房地产商们个个闻风而动,钻营逐利,抛金撒银,成片成片的新式住宅、高楼公寓拔地而起。老县城似乎一下子焕发了活力,物价飞涨、寸土寸金。别说原来的汇水巷生意没得做,连想在别的地方租个好点的店铺都起码要五万来块,一分钱难到英雄汉,一万块钱更是难倒了我。
在停业了大半年之后,改造过的汇水巷面目全非,加宽了足有十多米,加长了足有两百米,当然的加多的摊位更是递增了两倍有余,而原先几百来块的摊位费一下子坐火箭般的乘了十几倍不只,最佳地段的要上万来块,最差的一年也要好几千。
在这样的政策下,原先的一些商贩们纷纷转了业,或者干脆回老家种地去了。而留下来的一批也是以前生意做的比较好的,其中就包括了我,咬咬牙补交了一整年万把来块的摊位费。心里还幻想着现在物价上涨,我们卖的这些小玩意价格当然也上涨,相应的以前一年的纯利润也要翻个倍,这摊位费的损失一下子就赚回来了。
但幻想的再好终究还是幻想,在我们这一批老商贩入住这全新的汇水巷不久,就一下子涌进来了一大批的新商贩。这些新商贩们好多一看就是县城里的人,年龄普遍要低于我们原先这批老商贩,素质当然也要普遍高于我们这些泥腿子出身的老商贩,他们其中甚至还有好几个戴眼镜的,这意味着什么?这意味着学问。到后来才知道这些新商贩大多都是所谓的“下岗”工人,对于这个新名词我嗤之以鼻,失业就失业呗!还下岗,偷换概念,骗骗以前的我还行,现在怎么说我的水平也是初中达标的,这点常识和学问还是有的。不过,郁闷的是后来我知道了,这批新商贩中有几人居然是大学毕业的。大学生是什么概念?那是高级知识分子呀!国家的栋梁和精英呀!而现在他们居然沦落到跟我们这些泥腿子们抢饭碗。我以前赖以凭借的小学文凭和初中知识水平,在这一刻被无情的蹂躏了一番。
第一卷 我这一辈子
第十章 就这么死了吗
“这世道全乱了!”这是在这批新商贩入住汇水巷后,我们这些老商贩们集体发出的感概。
而这些新时代商贩的入住,无疑宣布了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拉开了帷幕。僧多粥少的情况下,大家纷纷祭出拿手绝活来,有去外地进些稀罕货的,有捞些偏门暗地里收购脏货销赃的,有开发新品种卖起伪劣家用电器的……一时整个汇水巷表面看起来比之以前是更见热闹和繁华了。
因为我在这老县城可说是举目无亲,又没有什么熟人朋友的介绍和帮衬,这路子难免就窄了点,所以我只能照旧去广安镇进货,买些乱七八糟的小玩意,虽说价格是上涨了营业额也高了,但到了年底一合计,除去半年停工和摊位费,净赚八千多,跟以前的差不多,也就是说在物价上涨、货币贬值的情况下,相比以前我的生意是变差了。我用从旧书看来的一点经济学常识最终分析出了这个结论。这无疑是个十分糟糕的结论。
转行?一要有路子,二要有本钱,虽说我现在也有三四万块的身家,说多不多,说少也不少,但保不准哪天路子不对,把这些身家全搭进去。照现在这个摊位费,我就没有这么好回来了。
我琢磨来琢磨去,最终还是安安分分的做起了老本行,呆在了汇水巷。不过,一年后我从“黄金地段”的摊位,搬到了中等地段,再一年我又从中等地段,搬到了巷子底的最差地段,当初汇水巷“练摊王”的响亮名头,似乎已是一个很遥远的称呼了。
在一个夕阳西下的黄昏,老天爷也不知怎么了,天空突然的乌云密布,又是打雷又是闪电的,不一会儿哗啦啦的倾盆大雨就洒落下来,整个世界淹没在雨幕中。这让我本来准备夜市的打算胎死腹中。
“你娘咧!”我伸手朝天空比划了一个最近很流行的手势——竖中指。
“妈的!今年要是还没赚头,还是干脆回家种地算了。”我非常郁闷的收拾起摊位。我这个想法可是有根据的,据说三年前一个回家种地的老商贩,去年因为一口气承包了几十亩的水稻田,刚刚好赶上中央开始重视农民弟兄的生活来,免了农民杂七杂八的各种税收,又调高了粮食价格。所以,那老商贩一年下来净赚了十来万,相比起摆摊,这可是大生意了。
我穿着雨衣,推着帆布盖着的大木板车,一路咿呀咿呀的往许家老宅走。今天这暴雨下的有点邪门,清早起床的时候听天气预报可说没下雨的,而且在白天的时候也是天气晴朗、万里无云的,怎么太阳刚一落山,就下的这么厉害呢。
身上虽然穿着雨衣,但我在这雨中没走几步路,全身就湿透了。
磕磕绊绊的总算家门在望,我不由加快了脚步。
就在距离许家老宅的大门不到五六米的时候,斜刺里突然冲出一道人影,直奔向我,在我的一个愣神间,我看见一把明晃晃的钢刀直向我刺来。我本能的身子向旁一侧,刺啦一声响,钢刀带过雨衣的碎片和我腰部的一块碎肉,飞溅的鲜血洒落地面,马上被大雨冲刷的干干净净。不过,也幸亏这临时的一躲,不然的话我肯定被扎个透心凉,变成了糖葫芦。
我忍着腰部传来的剧痛,伸手用力一扯板车上的帆布,劈头盖脸的就罩向借势冲出几步远的人影。这帆布可是结实耐用的很,我当初可是磨破了嘴皮子才向一位转行的老商贩买来的,这一用就是三年多,任是没破过,比起那些塑料玩意可顶用的多。
不过,不知是不是这帆布用的太久了,还是那把钢刀太锋利了,连着几声的刺啦刺啦,这块结实耐用的帆布被钢刀大卸八块,露出里面一张狰狞的面孔来。
我用手捂住流血不止的腰部,直觉汩汩的鲜血顺着大腿直流到地上,感觉自己的体力正渐渐的消失,生命也正在慢慢的流逝。
但在这一刻我的头脑却清醒无比,我没有逃,也没有歇斯底里的大声叫喊救命。我知道,如果我转身而逃的话,根本就逃不过对方,在流血不止的情况下只有更早送命的份,我大声叫喊更是没用,许家老宅,之所以有个“老”字就是这里的一片都是老建筑,都属于文物范畴,当初旧城改造的时候,政府和那些个开发商们任是没能把这个地方给改造了,原因就是这里的建筑群都很“老”,老的没有几个人住,老的有些个房子据说已经有三四百年的历史了,在这样一个地方拚命叫喊,加上这打雷闪电加暴雨的,有人听见才叫怪,相反的这样做更会激起对方的凶性来。
透过蒙蒙的亮光,我终于看清了对方的长相:和尚头,虽然是五短身材却长得极其精悍,给人一种利刃出鞘的感觉。他赫然就是当初在茶楼上挡住我对刘大毛致命一击的家伙,他当初冷酷的照我一刀砍落的情形历历在目,仿佛就像是昨天。而事实上我知道距今已经差不多六年时光了。很显然对方是找自己报仇来了,也不知当初警方哪根筋不对,六个大小头目都枪毙了,却任是放过了这个精瘦汉子,我朦胧中记得他只判了几年的有期徒刑,想来他是刚一出狱就找自己算账了。
“飞鹰帮?”我平静异常的声音阻止了对方的再次动作。
“不错,你认出我了吧。”精瘦汉子狞狞的对我一笑,“当初我大哥在茶楼上说的话,你还记得吧。”
我心里不由咯噔了一下,本来失血过多的脸色更见苍白。
“你……你这个王八蛋,你难道……”我一下子忘记了痛,刚才装出的镇定功夫完全的消失无踪,伸出染血的手指直指对方。当初刘大毛要灭告密者全家的威胁,至今犹在耳边,眼前这人要是在杀我之前就杀向我老家的父母兄妹,这……这情形我不敢想像。
“哈哈哈,你怕了吧。刚刚还装出了鸟样,你以为你是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