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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你是我生命的缺口_张曼娟-第1章

小说: 你是我生命的缺口_张曼娟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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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序

    我只是一个恋者

    那是小学堂夏令营一个寻常的午后,课室里坐着的是一群十三四岁的孩子,下课时间,少年们聚在一起玩抽骨牌,看看谁抽出一张骨牌,而让整叠摇摇欲坠的骨牌哗啦倒下,他们就是喜爱这样的游戏,带着点遗憾,与更多的兴奋。

    少女则是聚在一起聊天,都已经有了女人的形貌,与那些毛毛躁躁的小子简直不是同年龄同阶层的。

    然而,少女那儿的气氛突然有些凝滞,她们围成一个小圈圈,守护着坐在中间那个正在哭泣的女孩。“有人在哭。”比较外围的向我们报告了这个讯息,“她失恋了。”不知道是谁又传来进一步的消息。我走到女生身边,首先看见的是围着她的那几个“姐妹”,她们脸上都有一种忧戚的表情,一种“感同身受”的凄惶眼神,那是真正经历过才能有的知解和疼痛。接着,我看见低头啜泣的女生,她的一颗浑圆完整的泪珠,啪嗒,仿佛有着重量与声响,跌碎在牛仔裤上。

    一旁少年抽骨牌到了紧要关头,个个摩拳擦掌,脸红脖子粗;这里的少女。

    我俯下身,轻轻拍抚少女的背,对她说:“别难过了。感情离开了,哭是没有用的,我们会在爱情里面学到很多东西,爱过再爱,你还会再谈恋爱,会遇见更适合你的人。一次比一次爱得更好。爱情会再回来,没什么好怕的。”

    少女吸着鼻子抬头看我,她的眼中闪过一丝诧异,我并没有告诉她,你现在还小啊,根本不懂得什么是爱情,还是应该好好念书啊,这样的话。

    我知道,当她开始恋爱,就已经成为一个恋者。这是毋须教导或传授,没有年龄限制的,一切都是情不自禁。

    我又能规劝或训诫她什么呢?我的恋爱开始得那么晚。

    十三四岁的我,还停留在男生很讨厌的童稚愚昧阶段。所幸,一旦开启了恋爱,便成为永不停止的追寻。

    开始得那么晚的恋爱,却仿佛是永远不会结束的。就像学会了一件最神奇的秘术魔法,怎么也舍不得自废武功。

    我能够知悉每一道爱恋的频率,不管是不是发生在自己身上。曾经有许多次,我像个占卜师那样准确地预言了某某与某某的情爱之萌起或结束。听见的人都觉得我的第六感实在太敏锐,其实,我只是能够感觉到,在平静无波的心湖深处,那一丝丝的漩涡与震荡,关于爱恋的生发或寂灭。

    也因此,我自己的爱恋,时时有着如履薄冰的惊惧,我聆听着热情在深深的夜里一点点冻结成冰;我看见炙烈的眼神在平凡琐碎的日常生活中消失光采;我感觉着恋人握住我的手却已不似往昔的坚定,于是,我在只有自己一个人的心灵荒原放声大哭。

    如果,我们从不曾相爱,也许,我们可以一直相爱。这话听起来矛盾吗?其实一点也不。但是,真真切切地相爱了,哪怕等在前方的是消逝,也比从来不曾相爱要好,好得多。

    以前,一直希望有人可以教导我,怎么才能爱得更温驯,更平静?爱的能量那么强大,有时候甚至是粗暴的,予取予求,让人倾尽所有却还不饶不歇,身心俱疲却仍意犹未尽。现在,我渐渐明白,爱恋的精髓不在于初见的魂飞魄散,而在于漫长岁月中的难舍难离。

    后来才知道,我是擅长等待的。远距离恋爱带给我的感受总是绝对纯粹而丰盛。见不到面的许多日子里,对于爱恋的感受是最完整的,也因此,我常想象自己应该是个很好的单恋者。

    “你可以不爱我,但,爱你是我的自由。你可以不回答,但,等待是我的自由。”有一个人,不无霸道地对我说过这样的话。

    我必须理解,必须尊重这样的自由。我微微颔首,从内心致敬。当我们决定要爱一个人的时候,便已经是一个恋者了啊,毋须认证。

    恋者是最有创造力的人,有时候甚至能创造神迹。恋者说,有光,于是,一颗颗黑暗的心灵就被照亮了;恋者说,有水,于是,那已经干涸的眼瞳又重新蓄积了生命之泉。

    距离第一本散文集《缘起不灭》的发行,已经有二十年了,我的恋者生涯也已经有二十年了。

    我在爱恋中慢慢过生活;坚持着自己的创作与梦想;对世间怀抱着善意与温情,都是因为那些爱着我的人,以及我所爱的人。因此,二十年后,我的散文精选集,是献给恋者的。

    恋者,乃是我族我号。可以爱人与被爱,永远不屈不挠。

    我是一个恋者,我只是一个恋者,我感到无比谦卑,却也无上荣耀。



 忧郁,袅袅飞起

    忧郁,袅袅飞起

    我和多年前相恋然后又分手的男人约在一家咖啡店碰面,栽满绿色植物,充满普罗旺斯情调的店家,在一条蜿蜒曲折的巷弄里。因为怕我迷路,男人体贴地走到巷口来等。我到早了,远远地便见到黄昏里倚着墙正在抽烟的那男人,看见我,他迅速地扔下烟,踩熄,迎上前来,对我微笑招呼。

    那一刻,我恍然以为一切都回到了往昔,他总是心慌意乱地熄烟,因为他每次都告诉我,他要为我戒烟,并且,他已经戒掉烟了。我对烟味相当敏感,绝大多数的时候,他与我见面总能清除掉身上所有的烟味,清新得像一株新生的芦荟。他的衣裳与头发,手指和皮肤,完全嗅不到烟味,我几乎就要相信,他确实成功戒烟了。为了我,为了他自己的健康,他真的做到了。可是,临别之际,他靠近来亲吻的时候,我在他的鼻管里,嗅到了烟草的气味。我于是气恼了,恼得与他闹别扭,好几天不理他,不肯接他的电话,等到我的气消了,他便宣布,在我狠心不见他的时候,他难忍痛苦的情绪,于是,又开始抽烟了。

    像是一种吊诡的循环,戒烟、抽烟,戒烟、抽烟,最终,他还是戒不了。但,我发现自己再不能那样严苛地看待他和他的烟了。我想象着那时候,他为了让我相信他确实戒烟成功,其实花费了许多的努力。他必须计算着与我见面的时间,在那之前就先杜绝抽烟的念头;他必须努力地刷洗自己身体的每个部位,去除残余的烟味。他确实付出过,确实努力过,这是不应该被抹灭的。许多女人可能都和我一样,用了太多气力去对抗男人抽烟的“坏习惯”,耗损的心力比防堵外遇更巨大。

    “一个男人如果太容易戒烟,必然是无情的。”我的朋友瑞瑞对于男人与烟有如此精辟的见解。她以为男人对于香烟的感情是很特殊的,他们把烟当成一种寄托、一种抒发的管道,苦闷的时候、忧郁的时候,烟雾吞吐之间,达到一种升华。

    她记得年少时节,在补习班遇见一个男孩子,两个人很谈得来,常常约着爬上宿舍顶楼的水塔,在月光下聊天。男孩不敢在女朋友面前抽烟,却总是在瑞瑞身边抽烟,瑞瑞向他讨烟抽,两个人仿佛分享着某种秘密,也就滋生了某种暧昧的幽微情愫。后来呢?瑞瑞顾左右而言他:“后来我看见自己抽烟的样子,吓坏了,就戒掉了。”据瑞瑞说,很多台湾女人抽烟的姿态都太男性化,眯起眼,挑起眉,凹陷脸颊的形象,翻版自我们的父亲或兄弟,并不优雅妩媚。这倒是真的,我去西班牙旅行,一路上男女老幼,人手一支烟,薰得我鼻涕眼泪一起来,可是,那里的女人抽烟的姿态确实很美,袅娜撩人。或许因为在那里,女人抽烟的历史够长够久了。

    许多男人尽管自己抽烟,却不许女人抽烟,表面的理由是对身体不好,真正的理由是女人抽烟不好看。我认识许多女人都不在别人面前抽烟,她们被性别所禁制了。在西班牙的洗衣店里,我看见这样的告示牌:“可以任意吸烟,这里不是美国”。我很想送给只敢躲起来抽烟的我的女性朋友,这样的告示牌:“可以任意吸烟,虽然你是女人。”



 伞,海角天边

    我喜欢伞,因为伞骨总亲昵地靠在一起,撑开来又有着那样美丽的圆弧形状。小时候穿着雨衣的我,为了有一天可以撑伞,期待长大。念中学开始,我摆脱了湿淋淋气味酸腐的雨衣,书包里放着一把折叠伞,很有些沾沾自喜。几年之后,渐渐不耐烦带伞出门了,有一次和一群同学从视听教室出来,准备搭公车回家,豆大的雨点落下来,将廊檐敲得叮当响,我们都没带伞,挤在檐下避雨。忽然一位学长说:“你们这些女生怎么搞的?竟然一把伞也没带?”其他的男生一起附和,身边的女同学很不好意思地解释,说是出门时没想到会下雨嘛……沉默的我有着小小的困惑与不平:谁说带伞是女人的责任?

    如果下雨时,有个男人体贴地为我撑伞,我想,我一定会爱上他。

    这想法很快就面临挑战了,大学里有个男生常常会在我上课的教室附近晃荡,有时候托人送来一颗苹果,或者是一包蜜饯,当然,也送来他的诗,那些诗有时候还会登在校刊上。当我在台上排戏的时候,他坐在台下发呆似地盯着我看,那晚排完戏,下起大雨来,我照例没有带伞,他撑一把黑伞,在礼堂门口等着送我去搭车,我不肯和他一起走,他不肯我淋雨,僵持之中他忽然将伞塞进我的手中,很快地跑开,消失在黑夜里。我托同学将伞还给他,并且请他不要再等我了。过了一段时间,校刊上他的诗这样写着:“为你撑伞/却当我是有毒的蘑菇。”从那时候我就明白,并不是一把伞,就能让我爱上一个男人。事情绝不会那么简单。

    伞,也让我学会比较坦然地面对失去——人的一生到底得丢几把伞呢——我们丢掉伞又捡到伞,许多伞在不同的手中流转。“管它是谁的?能遮雨就好。”我的朋友瑞瑞很少淋雨。我不捡别人的伞,甚至在下雨时还会想念我曾经拥有过的那些伞。某个阶段我特别喜欢折叠式的小伞,轻便好携带,不下雨的时候也不会显得多余。我偏爱一把质材很轻,内里与外表的花色完全不同的折伞,我撑着它去上课,将它放在讲台旁晾干,学生常常会歆羡地赞叹,好漂亮的伞。那把伞有一次被我遗忘在教室里,就此遗失,学生们都有种歉疚感,仿佛未善尽督护之责。

    我还有过一把金黄色的欧风长柄伞,手把处像一个花苞,镶嵌着一颗红宝石似的琉璃,像一柄宝剑,当我带着它总会吸引不少目光。从此我爱上长柄伞,不仅是装饰,还可以防身,这伞跟了我很多年,最终还是遗失了,令我好生惆怅。然而,惆怅何止于此,我曾经和一个男人进行着一场秘密的爱恋,我们到异地旅行,遇雨,我挑了一把伞,他付了钱。他希望我带伞回家,而我坚持不肯,他不明白一个女人在爱情里怎会有这么多的忌讳?我不明白为什么我们那么小心翼翼还是散了?那柄伞依旧在他的办公室,我们却各自流转到不同的爱情里了。

    走过海角天边,遇过许多带伞不带伞的人,如今,身边有个优雅的男人,下雨的时候总会为我撑伞,他不觉得带伞是女人的责任,他总有许多细心体贴的举动,但我并没有心动,我知道他是一个gay,而我喜欢与他共撑一把伞,那种相依相伴的感觉。



 通往天堂的指纹

    和我的朋友瑞瑞在购物中心闲逛,靠着二楼的栏杆往下看,一个色彩缤纷的摊子前,聚拢着一群人。我拉住瑞瑞说:“看!那是卖‘蜡手’的。”瑞瑞一边被我拖着往楼下凑热闹,一边狐疑地问:“真是什么都有得卖,还有卖‘辣手’的?卖不卖‘摧花’啊?”

    这是已经流行了一阵子的新玩意,玩来玩去最好玩的还是自己,用温热的蜡铸出一只自己的手,再染上不同的颜色,可以做成相片架或是手机台,又或者是送给情人当成纪念。许多蜡手陈列在台子上,有竖起大拇指的;比出V字形胜利手势的,当然也有昂起中指的睥睨表情。

    我想到的却是那些在我的生命中经过的手,和我自己的手所经过的那些人。

    我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觉得手是人体中最有趣的部分的呢?一定不是当我坐在钢琴前面,怎么努力也弹不好的时候。我的手指比一般人都要柔软许多,我在握笔和弹琴的时候总比其他小朋友吃力些,老师于是说,我老是心不在焉,并没有察觉到我的异样。后来,有些朋友握住我的手,眼中闪动着惊奇,啊,你的手好软,我才知道自己的手确实与其他人不同。也是从那时候开始,我有意识地注意着别人的手:我悄悄打量那个男人骨节粗大的手,我注意着那个女人秃秃的指甲,我惊讶地发现那男孩的手比女人还秀气。

    我体验到很多生命里敏锐的感觉,是透过手传递而来的。爱着一个人的时候,我的知觉全被他摄了去,每次呼吸都有高危险的相思浓度,却还不够,仍企求更多,更多濒临崩溃的快乐和痛楚,永不餍足。直到在漆黑的暗巷里,在人声鼎沸的街道上,在电影播放着最煽情的片段,忽然,握住他的手。两只手的相遇,让灵魂安定。我的另一个忧虑同时缓缓升起,被这样牵着手的我,往往失去自己的主意,只想跟着这个人走到海角天边。

    世界上每个人的指纹都不一样,我想象着每个时刻,自己在不同的地方留下了同样的指纹。我的杯子和台灯;我的电脑和档案夹;我的风衣和情人,都是我的指纹,虽然看不见,却存在着。

    瑞瑞说过,她年轻时与挚爱的情人不得不分离,那一夜他们裸身相拥,沉沉睡去。男人的手掌犹为霸气地握住一只她的乳房,天明后他们醒来,男人的掌与她的胸已紧密贴合,仿佛皮肉在一夜之间交互滋生,男人的手掌抽离时,她痛得落下泪来。男人离去之后,她总觉得乳上犹存着男人的掌痕,时时发烫,还能感觉到脉搏的跳动,曾经她以为,这痕迹将永不褪除,已经成为身体的一部分。

    于是我也想到我的身上遗留下来的那些指纹,那些爱过我的温柔抚触,深深浅浅,使我喜悦或令我疼痛的,肉眼看不见却可能是永恒存在的指纹。当我死去之后,仍布满着我的身躯。我不知道究竟怎样的人才能上天堂?人皆自私,人皆软弱,人皆恐惧,但,爱与被爱的时刻,情人的手轻轻碰触,我忽然觉得勇敢,变得坚强而慷慨。烙印着这些爱人与被爱的指纹,天堂之门,是否将为我开启?



 濡湿以后

    躺在沐发椅上,我瞥见邻座年轻女孩乌亮的长发,在热水冲洗之下,化成一条条黑色的蛇,蛇身旋转着,落入池中。同时,我嗅到洗发精的气味,从我濡湿的发根漫延开来,于是,我闭上了眼睛。我闭上眼睛的刹那,记忆张开了眼,小小的我头上全是肥皂泡,母亲正用药皂抹在我的头上,一边揉搓着,让泡泡生出来。有时候肥皂泡流进眼睛,我便扭着身子哭叫起来,好痛好痛……母亲总是机会教育,告诉我,用肥皂洗头已经很幸福了,当她像我这种年龄,都是用碱洗头的。我只知道碱可以做成棕子,蒸馒头也需要碱,却不知道碱也能洗头。

    然后,一包包的洗发粉出现了,我最喜欢耐斯的气味,国中时代,许多不快乐的晨昏里,撕开耐斯的瞬间,都能带给我难以述说的愉悦。到国中剪短头发之后,才学着自己洗头的我,起先无法将洗发粉溶解开来,有时候洗完了还有颗粒留在发间,母亲教我必须先将头发完全濡湿,再一遍遍地揉了再揉,粉末才能渐渐溶成泡沫。我将头发浸在温热的水中,让每根发丝都濡湿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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