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百家到一家 -第13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齐宣王见楚怀王如此背信弃义,而且派人骂上门来,不禁愤怒至极。于是,他决定报复楚国,与秦国交好,并约秦国一同进攻楚国。
张仪见大功告成,这才上朝理事,并对焦急万分的逢丑父说:“你为什么还呆在这里,不去取土地呢?”逢丑父莫名其妙:“地在哪里?”张仪故作诧异道:“我有奉邑6里,不是答应献给楚王了吗?” 逢丑父质问张仪为何不是当初的600里。
张仪坦然地微微一笑,道:“那肯定是你的楚王听错了。我说的是我的封地6里。秦王的土地,别说是600里,就是60里,我也没有权力馈赠于他人呀!”
第七节 纵横家(3)
此时,逢丑父才知道受骗只得归报楚王。楚王听后大怒,命人率兵10万向秦国发动了声势浩大的进攻。周赧王三年(公元前312年),楚、秦两国交战于丹阳。刚一交战,齐国便从侧翼向楚国发动猛攻。秦齐两面夹击,楚国惨败,丢失了许多国土。令秦王忧心忡忡的齐楚联盟,秦王不费吹灰之力,只凭张仪一人出使楚国一趟,就使其土崩瓦解,互相残杀。
齐楚反目成仇,楚国元气大伤,秦国征服天下雄心更大了。周赧王四年(公元前311年);为推行连横策略,张仪建议秦惠王主动割让汉中郡一半的地方给楚国,以求两国重归盟好。然而,楚怀王不愿受地,却愿生得张仪以泄往日之恨。张仪听到这个消息后,竟自告奋勇,欣然请命。在楚国,张仪又一次发挥自己天才的演说本领,不仅保住了自己的性命还成功地说服楚怀王与秦国重修盟好。
张仪从楚国回来后,又顺道去了韩国,娴熟地运用威逼、利诱两手拉拢了魏国。
张仪归报秦惠王,秦惠王见张仪不费一兵一卒就使楚国放弃了土地而又和自己结盟,同时又拉拢了韩国,非常高兴。为了表彰张仪的功绩,封给他5个县的土地,并赐号“武信君”。其后,张仪又东说齐王,西说赵王,北说燕王。这样,张仪凭着他的口舌之才,游说东方诸国以后,使他们都互相猜疑,彼此勾心斗角,而又都与秦国友好,使秦国实现了操纵六国的目的。至此,张仪的连横策略取得了卓越的成效。
周赧王四年(公元前311年),当张仪游说东方诸国大功告成,欣然返秦时,一件不幸的事情发生了——秦惠王去世。张仪一回到秦都咸阳。群臣纷纷乘机进谗。
齐国此时又落井下石,特派使臣前来责备张仪。内攻外扰,步步紧逼,张仪的处境岌岌可危。为自保,他设计脱身去了魏国。
在魏国他又成功得运用计谋劝退了齐国对魏国的进攻。魏王对此非常高兴,对他宠信无比,甚至还让他担任了相国。然而,张仪相魏仅一年,便于周赧王六年(公元前309年)死于魏国。至此,一代纵横家张仪的历史画上了句号。
张仪作为纵横家虽然在历史上有着出色的政治经历,却没有留下关于他思想的著作,所以现在流传下来的也就只有他的这些著名的事迹了。终其一生,醉心于权术辞令,在外交上威逼利诱,甚至不惜损毁自己的道德,在中国历史上也算是个奇人了。
文化遗产:
鬼谷子讲堂:为智圣鬼谷子王禅教徒授艺之处。传说鬼谷子曾隐居蒙山之鬼谷子洞,修身养性,长于纵横捭阖之术,著有《鬼谷子》一卷,教授弟子百余人,著名的有苏秦、张仪、孙膑、庞涓等著名军事家。“鬼谷子讲堂”即为当年讲学遗址,今已重修,红墙青瓦,竹篱相围,院内有一古槐,三人合抱方拢,遮地近半亩,讲堂内王禅塑像立于正堂,其五弟子端坐两侧,凝目恭听。“鬼谷子讲堂”隐于深山老林之中,地势险要,人迹罕至,仙草灵气充满幽谷,云雾飘忽,景色深奥奇绝
第八节 名家(1)
名家,是注重辩论技巧,探讨名称与概念之间、名称与实物之间关系的一个派别,又称为“名辩学派”。这一学派讨论的问题很多,如“白马非马”等。有些观点看上去极为荒唐,但却揭示着某种真理,反映着一种思维逻辑,对人类的思维训练很有益处。主要代表人物有邓析、惠施和公孙龙等。
邓析
——我国最早的职业律师
人物介绍
邓析(前545年—前501),春秋晚期新郑人,思想家,政治家。
学派
名家代表人物
邓析是中国古代名家的先驱,以擅长辩论著称,他常常以论辩的形式来宣扬自己的思想,其辩论之术无人能敌。因为有出色的辩才他经常帮人打官司,被后人誉为古代讼师的鼻祖。而古代人所说的讼师就相当于我们今天所说的职业律师。
生平:
邓析生于公元前545年,青少年时他就聪明好学,机智过人,很有学问了。成年后他做了郑国大夫,是一个低层小吏。
在他生活的时代,法律曾经完全是由贵族们独自掌握的“专利”,对平民百姓一直是秘而不宣的。法律是贵族们手中的特权,贵族们利用法律愚弄老百姓是常有的事情。
子产当上郑国执政大臣后,以周朝的礼仪作为司法准据,在铜鼎上铸刻刑法,作为国家的通用法令,称为鼎刑。邓析成为郑国大夫后,反对以旧礼作为全社会的价值观念,要求摒弃旧制,进行刑法改革,主张“事断于法”。邓析深受子产铸鼎刑的影响,在吸收很多人的意见后,私自拟定了一部新的法律条文,并把这些法律条文刻在竹简上,在民间传播,进行法治宣传,让人们学习和掌握法律,在守法的同时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利益,受到群众的欢迎。人们称邓析私自拟定的法律为“竹刑”。
竹刑比鼎刑造价便宜,易于传播,使得贵族和平民都能看到法律条文,提高了大众的法律意识,也保护了平民的利益。邓析制定“竹刑”之举,揭开了法律的神秘面纱,促进了法律的传播,具有明显的历史进步性,使法律终于走向了大众。
邓析还积极提倡平民百姓参政议政,引导群众用贴匿名帖的方法揭发当权贵族和大夫们的过失,议论国家的政事。如此一来,那些贵族们便害怕老百姓揭发他们的罪恶,对邓析很反感,便向继子产之后的郑国执政大臣驷颛告了邓析一状,说邓析用匿名帖煽动平民百姓闹事,要造反。于是,驷颛下令老百姓不允许贴匿名帖。
不允许贴匿名帖的禁令并没有使邓析退缩,他又教老百姓改变方式,用“致书”的方式来评议时政,就是把贴匿名帖改为寄匿名信,将议政的内容相互传递,甚至把举报揭发一些当权者犯罪的材料直接送到执政大臣驷颛那里。驷颛又下令不准老百姓传寄匿名信。“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邓析又想出了“倚书”的办法,就是把评议时政的信夹寄在包裹里的其他物品中,继续相互传递,使匿名信一直难以禁止。
邓析做了大夫之后,很关心老百姓的生活。他经常深入田间地头,询问农夫的生产情况。当时,农夫们还是用瓦罐背水浇地,看到他们笨拙的劳作方式,邓析很体恤农夫的辛劳。于是,邓析就和农夫们一起反复研究试验,利用杠杆的作用,发明了一种提水工具——桔槔,就是在田里的水渠边立一根木桩,把一根比较长的木杠横架在直立的木桩上,木杠的一端用绳子系上水桶,另一端用绳子绑块石头作为平衡的力量,由人工操作,把低处的水提到地面上浇灌农作物。
桔槔是当时生产条件下最先进的农具,原来农夫抱瓮一天仅能浇1畦地,用桔槔提水一天能浇100畦地。邓析将桔槔提水的技术推广到了卫国等地,这种提水工具一直被人们沿用了2000多年,新郑人称其为“窝杆”。
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当时一些因循守旧的人们由于成见,竟然不肯使用桔槔。面对这种不求进取、甘愿落后的社会现实,邓析于是开辩论之风。他认为辩论可以明是非、分清浊,推动社会的变革和进步。
新郑境内有条著名的洧水。有一年发大水,郑国有个富人渡河时不慎失足落入洧水中淹死了,其尸体被一个穷人打捞上来。富人的家属听说后想用钱赎回尸体埋葬,打捞尸体的穷人了解到死者家里很有钱,觉得奇货可居,就漫天要价,想趁机捞一把。富人不想出那么多钱,双方相持不下,事情就闹僵了。
情急之下,富人的家人便向邓析请教解决的办法,邓析说:你们不要着急,一文钱赎金也别多出。放心吧,对方只能把这具尸体卖给你,因为除了你,没有第二个人会向他买这具尸体,还怕他不卖给你?尸体不能长期存放,只要你拖着,穷人自然会降价的!富人的家人觉得邓析言之有理,就耐心等着,不着急了。过了几天不见富人家来买尸体,那个穷人坐不住了,也来找邓析出主意。邓析对那个穷人说:不要着急,一文钱赎金也不要降低,因为对方除了在你这里能买到那具尸体,在别处是买不到的!穷人一听有理,也不着急了。
这就是有名的“赎尸诡论”故事。邓析因为这有名的“两可之说”,而被后人称为名辩之师。千百年来,邓析创造的这一诡辩的经典辩例一直为人们所津津乐道,他也因此被誉为“千古诡辩第一人”。
邓析乐于为民讲理,他常常以自己的博学和雄辩,帮人书写诉状,帮助老百姓打官司。时间长了,老百姓之间如果发生了什么纠纷,都去找邓析请教解决的办法,当然少不了要送给他一些礼物作为酬金。帮人打官司,邓析约定按照案件的大小收费,大案件收取一件外衣,小案件收取一条短裤,类似今天的收费律师。当时,拿着外衣、短裤前来找邓析咨询诉讼者络绎不绝。据《吕氏春秋》记载,邓析代理的官司总是获胜,每场官司下来,“郑国大乱,民口欢哗”。邓析不但亲自帮助别人打官司,而且还大力进行普法宣传教育,教别人学习诉讼。赵宪立先生说,春秋末期已出现私人创办的学校———私学,邓析也创办了一所私学,他聚众讲学,除了讲授自己的著作《竹刑》,还专门教人怎么打官司,教授给别人讼辩的技巧。据《左传》记载,邓析创办私学,前来向他学习的人数不胜数,可见其私学之兴盛。
邓析还鼓励平民百姓告状揭发贵族和大夫们的罪行,这样一来,打官司的人一天比一天多,使得一些大夫和贵族不敢再胡作非为。他这种官员亲自作讼师投身于诉讼者,在古代是绝无仅有的一位。
第八节 名家(2)
在邓析的倡导下,当时的郑国兴起了一股诉讼的浪潮,却触犯了当权贵族们的利益,致使当权贵族们对邓析怀恨在心。当这种矛盾日益激烈时,作为名家先驱者的邓析便惨遭杀身之祸。郑中智先生说,久而久之,有一些当权贵族和大夫就跑到执政大臣驷颛那里说邓析的坏话,认为他只是“治怪说,玩奇辞”,把他称作奸诈的人,驷颛就视邓析为扰乱民心的祸首。公元前501年,为了维护当权贵族的利益,驷颛将邓析杀害,并展尸示众。
然而,由于邓析的《竹刑》反映了当时社会的需要,驷颛“杀邓析而用其《竹刑》”,《竹刑》还是在郑国得到大力推行。
邓析的思想:
邓析是个了不起的革新家,他与子产都属于当时的革新派,但他们的思想主张并不完全一致。
邓析和子产最显著区别则在于对待周礼的态度。邓析不仅批判和否定传统的周礼,而且对子产的改良也进行抵制和批判。子产以符合礼义作为自己行动的依据,同时还打着先王的旗号进行。邓析的“不法先王,不是礼义”却明确宣告先王及其礼义并非不能改变的圣物,先王的所作所为、礼义的宗法原则也都不是千古不变的教条。
“不法先王,不是礼义”中的“法”即效法;“是”即肯定;“不是”即不承认、反对的意思。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先王”的所作所为,并不可能为万世所效法。礼义也不见得正确,没有必要非遵循不可。“不法先王,不是礼义”是邓析主张改革,反对周礼的理论基础和思想主旨。
邓析还是一位民主斗士,他主张政治民主公开,积极倡导老百姓参政议政,他发明的匿名帖就是最好的证明。
邓析思想里还有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辨析法律概念。他私自制定“竹刑”不仅同贵族的“先王之礼”大唱反调,而且施展自己能言善辩的才能,用于研究和制定法律。
成文法的公布,为人们研习法律与诉讼创造了前提,从而出现了民间研究法律的现象和以助人诉讼为职业的人。邓析很重视法律,对法律也很有研究。由于他不满子产对周礼的改良,因此对于子产刑书也持否定的态度,于是私自编定了一部更能适应新兴地主阶级要求的刑法。因为写在竹简上,所以称为《竹刑》。他的《竹刑》实施之后产生了明显的效果,即使在当时也受到人们的称赞。
邓析的哲学逻辑思想十分丰富,被举为先秦名辩思潮的创始人。他将这种察名、正名以及辨析概念和名实关系的思维方法用于法律,从而使他的法律思想从形式到内容都别具特色。
邓析的这种思想集中体现在“赎尸诡论”的故事,这场尸体讼案充分显示了邓析的口才,邓析的辩说技巧由此可见一斑。同一个事实,邓析却推出了两个相反的结论,每个结论听起来都言之有理,这种诡辩的手法确实很厉害,他诡辩的目的在于希望当事人相持一段时间后,能够找到一个双方都可以接受的价格平衡点。而他揭示事物的矛盾统一现象;具有深刻的辩证法思想;对古代的逻辑思想的发展有很大贡献。
第九节 杂家(1)
战国末期的综合学派,是指混合各家学说而自成一家的门派,以期取各家所长,避各家所短,以吕不韦召集门客各派学者合著的《吕氏春秋》为代表作。杂家的学者本身并不自认为自己是杂家,以目前所知的资料来看,此一名称是班固在《汉书˙艺文志》中最早提出的。
吕不韦
——经营政治生意的商人
人物介绍
吕不韦(?—前235年),卫国濮阳(今河南濮阳西南)人,商贾出身,政治家,思想家。
学派
杂家的代表人物
在中国历史上,有一个人物是需要大写特写的,他就是战国末期,出身商人的吕不韦。吕不韦是一个谜一样的传奇人物,他经商成巨富大贾,从政成显赫的丞相。作为一个商人,他开创了商人从政的历史先河;作为一个丞相,他摄政、攻城、编书,是秦完成最后统一的大功臣。作为有史以来的最大投机家,虽然几千年过去了,但他的一生经历,对后人的影响极大,而他的这一切皆源于一笔最大的商业买卖。
生平:
吕不韦约生于公元前290年至280年,他的家世无史可考。成年后的吕不韦奔走于各国做生意,后来经商到了韩国,因为贱买贵卖而累积了千金的家产,成为阳翟的大商人。
秦昭王末年,秦昭王以其次子安国君为太子,安国君立爱姬华阳夫人为正夫人。安国君有儿子二十几个,公子异人(后改名子楚)就是其中之一。他是安国君姬妾所生,因为得不到安国君的喜爱而被作为秦国的人质居住赵国。当时因为秦国数次攻打赵国,所以异人在赵国备受冷落。
异人作为普通公子中的一员,在赵国做人质,经济很不宽裕,生活用度方面十分拮据,再加上在赵国没有什么帮助他的人,日子就过得很悲惨。
公元前265年,即秦昭王四十二年,吕不韦到赵国都城邯郸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