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世?算我一个+ 无责任恶搞 + 番外-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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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光可见,城孤烟的脸色变成了铁青色,颜色之纯正,一般人无法比拟。
抹去嘴角的污秽,我装帅的再次抬头对上城孤烟的目光,结果,还是在那一瞬间,剧情再次上演。天啊,我的云片糕。
“我就那么让你恶心?”城孤烟冰冷的声音让我想起李莫愁的冰破银针。
完了,这次落地的是我最爱的香菇油菜。
我发誓,我不是故意的啊。
四周的空气开始变的紧张,美少年们噤若寒蝉的默不做声。
城孤烟嘴角微扬,“侍卫,把他给我关到柴房去。”
柴房?不要啊,柴房怎配的上我这可怜兮兮的纤弱体质。
啊……我想起来了,言情小说里的主角通常情况下见到男主角第一眼都不会给他好脸色看,这样才显得有个性,与众不同嘛。
“哼……”我冷笑,“白痴,你敢把我关柴房。”
“……白痴?……”城孤烟面部表情明显有大起大落的趋势,肌肉运动方向也变得不受他本人的控制了,满园子美少年已经昏倒一半,城孤烟叫住拉著我的侍卫,“不用把他关柴房了……”
呵呵……看,这招果然好用。
“给我直接丢到茅房去。”
呃?~~~~~茅房?天……我晕啊……我可怜的小受形象啊。
“柴房,柴房,我选柴房好了,”我哀求。
没人理我,我理所当然的被丢到了茅房。
欣赏著窗外清净的月光,嗅著茅房里特有的芳香,我欲哭无泪。
切,你关我,我就这么乖乖的让你关啊?
我努力的爬,爬上墙头,想要翻出茅房。
就在我一脚骑上墙头的时候,在墙的另一面,我看见了一个人。
他一身白衣,如一缕清风般挺拔俊逸,明眸皓齿,长发修眉。一回头,满脑袋的海飞丝一甩,又清逸又飘柔,和他一比,我头上的简直就是沙宣。
就在那一瞬间,我感觉到,这就是我命中注定与我纠缠不清的人。
“咳,帅哥,”我骑坐在茅房的墙头,问他,“缺男朋友吗?”
3
我跳下墙头,该死,脚被震麻了,才不过两米多高而已,人家电影里的大侠从悬~~崖~~上~~跳下去都能活蹦乱跳的呢。
揉揉酸麻的脚,脸上还是装酷的不动声色,“帅哥,有没有兴趣交往一下?”
那个人饶有兴趣的看了我一眼,“交往?”
“呵呵……”我笑,“先从自我介绍开始吧,那……比如说,你是谁?”
他扬了样漂亮的眉毛,反问我道:“你又是谁?”
“我?我叫楼心月。”
“楼心月?”他微笑著低吟,“舞低杨柳楼心月,歌尽桃花扇影风。好名字。”
“……?”
“晏几道的词。”
“……”晏几道?谁啊?写词的我只知道林夕和万文山。
“真巧,在下单风。”
“山峰?还是煽风?”我还“点火”呢。
“…………是单风,”他纠正。
“让我猜猜看你的身份,”我雀跃欲试。
“哦?你能猜到?”
“我猜……你是一代武林宗师,前来讨伐魔教。”
“……?”
“啊?不是啊,那……你是当朝皇帝,正在微服私访。”
“……??”
“那……你是……卧底,宝棱宫的敌对势力派来的……”
“……???”单风似乎已然石化,“在下只是宝棱宫区区一名花匠,正在积取肥料。”说著,挥了挥手里的工具。
这样啊,难怪在茅房附近晃悠,看来我想多了啊。
“你呢?”单风问我。
我嫣然一笑,“我是天外飞仙啊……你不认为我的貌美非比寻常吗?”
“在这个宝棱宫,貌美得非比寻常的人只有一种,就是主人后殿的美少年。”
“呵呵~~~~”收回嫣然一笑的妩媚,换上傻笑的白痴样,“一击既中呢,真厉害,这都能猜到。”
“公子,……”焉墨尖尖的声音突然在耳边响起,真是,没看见我正在钓帅哥吗?知不知道棒打鸳鸯是天下最无耻的行为?
“公子,”一见到我,焉墨立刻扑到我的怀里,眼泪和着鼻涕一起蹭到我雪白的衣裳上面,“我还以为再也看不见你了呢……”
我推开他的小脑袋瓜,心疼的揩了揩身上的衣裳,新的啊,浪费,“不就是关个禁闭,至于吗?还看不见我?你当我去见阎王啊?”
焉墨皱眉,“公子,你真的不知道了吗?”
“?”
“主人说的关进茅房……就是要将你当做花肥,要……”
单风轻轻笑了一声,“他们说让我来取肥料,原来是你啊。”
焉墨拉著我的袖子,“看,幸亏我赶过来的及时。要不是主人他心情突然变好,公子你一定逃不过这一劫。”
拿人当肥料啊,我突然感慨万千,由此可见,古代人的农业不够发达,都不懂得做肥料,人的尸体哪够营养,充其量不过那么几种微量元素。我有了干脆投资一个肥料厂的想法,既搞活了古人的商业市场,又扶持了古人的农业事业,一举两得,要知道,这也是为了现代人的幸福生活打下良好的基础。
呵呵~~我觉得自己简直就是个商业奇才。
“公子……”焉墨满脸爬满了黑色的墨线,“你还笑得出来?”
单风低头问焉墨,“主人为什么突然心情变好?我的花可有点等不及了呢。”
焉墨滚了一下水灵灵的眼睛,想想说,“听说是因为一个叫楚歌的少年,最近好像挺得宠的。呀……对了,公子,主人要我们快赶过去绪水堂。”
呃?蓄水塘?
我想,我有必要向你介绍一下宝棱宫的地形。
宝棱宫分为前殿和后殿,前殿就是齐巍堂,是办正事的;而后殿则分成齐园和绪水堂两个地方。齐园是各位美少年的住址,也就是我住的地方,绪水堂是宫主城孤烟的地盘。城孤烟或者前来齐园临兴某人,或者召谁前去绪水堂,随他高兴,反正在这一亩三分地过足了皇帝瘾。
我被焉墨带进了绪水堂的大厅,城孤烟已经端坐在上位,地上齐刷刷的跪了一地的美少年。
大家怎么这么爱跪啊,不过,正所谓入乡随俗,我也来跪吧。
拨开最后一排两个少年,我跪在他们中间,瞅瞅左,这个是风清云淡,看看右,这个是浓妆艳抹,都美啊。
上位的城孤烟道:“楚歌,这里是宝棱宫所有的人,你喜欢哪个,就送你当侍从。”
我从美人梦里清醒过来,抬起头,看见城孤烟正用他结实的手臂圈著一个柔弱少年,仔细看了那人一眼,我的眼睛立刻被闪了一下。
你知道倾国倾城几个字怎么写吗?反正我是直到看见楚歌才了解。一地的美少年加起来也比不上他的一分风采。我有点疑惑,究竟是古代出美人还是美人出于宝棱宫?那天马背上的另一个人似乎就是这个少年。
“随便,”偎在城孤烟怀里的楚歌扭过头,不看他。
城孤烟硬生生掰过楚歌的头,楚歌倔强的又扎转过脸去。
“恩……”城孤烟不介意楚歌的执拗,“没关系,那我来指定好了……楼心月……”
呃?他在叫我?我抬起头,狐疑的看了看他,发现他的目光确实射向我这里。
“听说你有不死之身?那你以后就跟楚歌,好生给我伺候著。”
不死之身?谁说的?造谣!伺候著?难道让我去当楚歌的奴才?那个……虽然我一直坚信工作不分贵贱,做仆人的和做主子的除了工种不同以外基本没什么区别,可是,这工作似乎很累呢……
“那个……”我站起来,“我可不可以拒绝?”
猛然之间,我的腿窝处不知被谁重重的顶了一下,不自觉的,我又跪了下去,偷眼看,竟然是焉墨那家伙。焉墨用力的将我的头按到地上,我的额头就和地板亲密接触去了,天,那可是十足的石头地,疼啊,我怀念起我家的长毛地毯起来。
“多谢主人,”焉墨将我的头捣蒜似的往地上按,自己也跟著一起磕头,“多谢主人,公子一定尽心尽力……”
妈的,焉墨,你想我英年早逝啊?
城孤烟不理会楚歌的挣扎,一把打横抱起他纤柔的身体,站起身,“明天起,你就到绪水堂……”话音未落,人影已经飘走,不愧是武林中的知名人士,大小是个腕级的人物,这腿脚是快。
焉墨放开我的脖子,“公子,你不要吓我了,要不是今天主人心情特别好,你早死无全尸了。”
死无全尸?都死了还要什么尸体啊?摸摸我生疼的天灵盖,恩,目前我倒是想要那个叫什么金创药的东西。
“所以你就做了楚歌的侍从?”单风问我。
“是啊,”我一翻白眼,其实这个工作也不是十分累,原本绪水堂的仆人就很多,不差我一个,而且焉墨也跟了过去,基本上不用我伸手,我要做的就是跟在楚歌的身后,一遍遍的问:公子你要喝什么?公子你要吃什么?啊……你什么都不要啊,那我自己吃了……很闲,所以才有时间摸鱼溜出来找单风。
“你知道吗?”单风将手里的一枝牡丹泡在水里,引来了一只轻盈鲜灵的蝴蝶,修长幽雅的手指映在花朵的阴影下,害我又看呆了,“能进绪水堂是很多人的梦想,尤其是象你这样做得宠之人的近身侍从。”
……?想不通。
“因为这是能够接近主人的一种好方法。”
……?好可怕的想法,有点自虐呢。
单风递给我一个精致的碗,里面盛了一堆花瓣。
“这是什么?”
“我做的花羹,用清晨剪下的各色花瓣,和上蜂蜜砂糖银耳大枣汁,用陈年雪水在锅里蒸一个时辰,最后放到深井里镇凉,就成了花羹。”
我拿起银羹匙,挑起一点放到嘴里,甜腻的口感立刻盈满口腔,味道好棒,“大厨,手艺不错。”
“过奖,”单风对我略微一笑,“常吃这些东西很养的。”
“养颜?”
“养嘴。”
“呵呵~~果然了解我,”我边幸福的品尝着花羹,边和单风聊起花边新闻:“说起来,城孤……主人他有点不正常呢。”
“怎么了?”
“也不知道他怎么想的,楚歌明明都告诉过他无数次人家名花有主了,他还死缠烂打,非要人点头不可。”
“名花有主?”单风皱了皱眉,“我都没听说过。”
“小道消息啊,我曾经听到楚歌在睡梦里喊一个人的名字,”我把一勺浓香的花羹放到舌头上,轻轻卷起,再慢慢的咽下,那些添了化学制剂的冰激凌怎能和这美味相提并论,“第二天我问他,结果他哭了呢。”
“噢?”单风突然嘴角上扬,轻笑,右手拇指和中指轻盈的向中间一夹,手里的剪刀就把一枝残缺的枝条修剪下来,我顺手拾起那上面飘落下来的花瓣,“原来你有偷听的恶习啊。”
“没有,没有,才没有呢,”我嘟着嘴,“明明就是他自己念来念去,我不小心听到而已。”
单风粲然一笑,我晕,那笑容和娇艳的花朵相映成辉,此刻风景如诗如画,呃……如果不加上在一旁流着口水傻笑的我的话。
当我把最后一口花羹徐徐咽下,又意犹未尽的舔了舔舌头之后,我终于想起了自己的身份。
“天啊,”我惨叫一声,“主人说过让我差不多这个时候过去伺候的,我全都忘了~~”
“唔……那你等死吧,”单风哧哧的笑。
“太无情了吧,竟然咒我?”我把盛过花羹的碗丢还给了他。
“再不走,真的来不及了~~”
一顿疯跑,我进了绪水堂的大院,天,千万要在焉墨那个罗嗦鬼找过来之前赶回去。
在绪水堂,我的身份大概相当于《红楼梦》里的大丫头,平日里的小事轮不到我动手,只是没事陪陪主子,一早一晚更更衣,铺铺被的,而基于我的懒惰和楚歌的放纵,我基本上无事可做,只不过一旦这个叫城孤烟的家伙进了楚歌的屋子,之后的事情就非要我去亲自动手不可了。
一进绪水堂,焉墨就哭哭啼啼的抱着我,“公子,你哪去了?亏着你回来了,要是再晚一会儿,你恐怕真的要没命了……”
至于吗?不就是迟到吗?扣个薪水,炒个鱿鱼之类的还不够啊?
我掀开香雾缭绕的纱帐,里面一片淫靡的景色,白痴也知道发生了什么。
城孤烟裸着身子盘坐在帝王级超宽大的床上,他身边的楚歌含着泪沉睡在棉被里。天啊,看这样子,楚歌那单薄的身子恐怕要好几天动弹不得了,该死的城孤烟就不知道什么叫做节制吗?
“更衣,”城孤烟十分不耐烦的对我说。
我拿过之前焉墨递给我的衣物,凑上前去。连穿个衣服都要人家伺候,久了容易患老年痴呆症的,我在心里犯嘀咕,不我犯懒,我是为了你的切身利益做考虑啊~~~~。
我伸手,再往前探身,该死,床太大,我够不到他。抬头看到他已经开始发怒变色的脸色,我只好爬上了床。
离近了瞅,发现城孤烟的身材不是一般的好。平时隔着衣服就已经显得很强壮了,脱了衣服看,更是壮硕。偷偷数了数他的腹肌,竟然有八块,一般的健美先生也不过六块而已。看着他发达的腹肌,让我遐想无限,唾液开始横流。呃~~~好象昨天焉墨从厨房偷来的母闸蟹肚子上的壳,提起昨晚的闸蟹呀……
唉~~再谗,也要工作啊,看,城孤烟的脸色又开始变化万千了。
我抖开衣服,险些再次晕倒。看到手里一堆莫名其妙的布料,我深刻了解到什么是古人和现代人的服装在形制上的根本差别,眼前的衣服,我一件也不知道是用来做什么的。我连自己的衣服都没全穿明白呢,何况眼前这些布料和我身上的东西长得真的很不一样。
我拎起其中一条带子,开始研究起来,呃~~应该不是腰带吧,因为旁边那条皮制的东西看起来更象,也不象是围巾啊,这又细又长的造型,要是绕在脖子上,与其说象围巾,不如说更象上吊绳,总不会……是裹脚布吧,我看了眼他起码有四十九码大的脚……。唯一可以发展的地方就只剩下头顶一个地方了,说起来也很有可能啊,你没看见少数民族同胞们十之八九都会在头上缠满了布条吗?谁知道这个神经有问题的城孤烟是不是突发奇想,想要搞什么创新。
我扑过去,拿起那条带子,在他脑袋上七零八散的开始造型工作。
“你在干什么?”城孤烟狂怒,一把闪开我的胳膊。呀~~我的成果,我的作品啊~~我一年也难得几次这么认真的。
我弄错了?可是没关系,我对他露出一个宇宙无敌的职业笑容:“这是今年最新款流行啊~~~”
城孤烟吊起眉毛莫名其妙的看了看我。
“看,本款服装,乃是世界顶级大师的倾力巨作,借鉴了兄弟民族服饰之长处……”做了那么久的设计人员,我总结出一条绝对好用的经验,那就是,当你的设计不足时,就用充分的设计说明进行填补,正所谓三分设计七分说,我开始如滔滔江水般连绵不绝的介绍起了自己的新款服装,“充分体现了主人您的聪明与睿智……”
“?~~~”
我不停的说,我就不信,凭我的三寸不烂之舌搞不定你,想当年,我可是曾经成功的让一个脾气坏得可以的客户兴高采烈的拿走了一个已经被废除到纸篓里的设计方案。
而这一切成败与否的最重要也是决定性的条件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