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88-在我母亲家的三天-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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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看到的呢。她一定不希望我才九岁就读《亚马孙丛林的人间猛兽》,一本她不会怀疑含有恐怖内容的书,因为最恐怖的那几页已经被我撕下来了。我之所以把这本书带进我的卧室,与蛇没有任何关系,而是由于印第安人的猎头的缘故,我对那种活动一无所知。我在读那本书的时候,自己仿佛正置身于丛林之中,每时每刻喉管都有可能被一支毒箭穿破,要不就是被一只有螃蟹那么大的蜘蛛或者一队红蚂蚁咬死,《亚马孙丛林的人间猛兽》的作者和读者很侥幸才逃脱了这些危险。去掉一个人的头比人们想像的要容易得多。在敲碎颅骨的时候,要小心翼翼地用棕榈树叶保护好面部皮肤。把敲碎的头骨和脑浆从喉咙的开口处吸出来,然后再把里面好好地刮干净,装进沙子和灰,脑袋几个小时之内就缩小了。这才是吸引一个小男孩的地方,他却不会说出自己的真实意图。而我这一辈子无论如何也不会去读《小王子》那样的书的。
我完全可以连篇累牍地叙述我的童年,我在别的作品中已经写过,我还会继续写下去。这是多么愉悦的事情啊!在叙述自己的童年的时候,是不会有任何风险的,起码在写童年的时候不会有风险,因为一说到童年就很容易把自己也牵连在内。法官和精神分析医生收了钱后才会去倾听人们的童年经历。法庭辩论的口述性原则一直沿用到新的基本司法秩序,只是碰到特例的时候,才允许一个证人借助书面材料出庭作证。重罪法庭在审议厅里,是不会有人携带案件卷宗的。再说,法庭辩论都是自相矛盾的。犯人有权向证人们提问题。为什么用的是复数“证人们”?我只知道我自己,有时为自己作证,有时又不为自己作证,不断地遭受我的“超我”提出的问题的折磨、恫吓和震慑。我到底是证人、犯人、辩护人、法官,还是一名埋头在法庭记事簿上做记录的普普通通的书记员?人们把判决书称之为“法庭记事簿”,里面写了判决词的记事簿,这个词是从一个古老的动词“plumeter”发展演变过来的,作记录、打草稿的意思。就去整法庭记事簿吧。可我该记些什么呢?
我刚才传真了一封信给我的银行,我在信中非常关心我的债务变化。我还在信中向办事处的负责人提及经济学家米勒和莫第格里亚尼的著名主张;这两位经济学家提出,一家负债的公司与一家不负债的公司具有同等价值。我还跟那名负责人讲了查理·昆特即西班牙国王查理一世(1516—1556),神圣罗马帝国皇帝(1519—1556)。1500年2月24日生于比利时,卒于1558年9 月21日。造访奥格斯堡的银行家的故事,那些银行家当着他的面,把他签过的那些借据放进檀香木火堆中焚毁,那是何等的大家气度。查理·昆特寄住在他的银行家福格家族的家里,福格家族对他好得不得了,这个故事属于此刻我正在写的这些书中的一本: 我的银行家先于我的编辑读到这些故事,我觉得是很正常的事。
《在我母亲家的三天》 第二部分有理由发这份传真吗?
我有理由发这份传真吗?传真为我免除了与别人直接打交道的恐惧。我违反了法庭辩论的口述性原则。那位银行家在读了我的传真后,将作出决定,我阻止他在遇到我的时候拥有法律所希望的东西: 与被告有一层私人关系。可是,由于我是作家,我写了这封信。何苦跑去见这个会一再对我说“我不是银行家,而是银行的工作人员,我要与我的主管集团清账”的银行家呢?我的账户显示借方差额大大超过了准许的数目,我不想知道已经有几个月了,我和我的银行家,我们俩都知道,除了等待我出版一两本书之外,没有任何别的办法可行:“我恳请您和我怀抱着同一个希望。”我们上一次通话结束的时候,我这样请求他,他却回答我说:“就算我没有别的选择。”我对他那封挂号信的最后一句话反应强烈,这样的批示只有拿破仑才会做出:“这种状况再也不能继续下去了。”
我取消了与我的全科医生的预约,我本来打算叫他给我开一些补药的——我将设法摆脱困境,不靠他也不靠那些补药,也取消了和我的眼科医生的预约,他试图说服我换戴渐进多焦点眼镜渐进多焦点眼镜是一种矫正老花的新型眼镜。它具有美观、舒适、方便的优点,深受中老年人的喜爱。:“别等到六十岁,到那个时候更难适应。”他们的秘书感谢我提前好几天取消预约。我终于有那么一次把事情给提前做了!
“我能生活在法国是多么幸运啊!在美国,对作家是不会这么宽容的。”我一边寻思着,一边监视着把我新写的一封信传真给财政局的会计师先生,我发这份传真,因为我考虑到我不会遵守我在应付票据登记簿上写下的付款约定:“您和我有同样的愿望,那就是我必须把所欠的税款交完。对您来说,这是您的工作;对我来说,却是一场噩梦。亲爱的财政局的会计师先生,著名的精神分析学家弗朗索瓦丝·多尔托法国精神分析学家,被誉为“法国精神分析界的教母”。说,那些人写作,是因为如果他们不写的话就会生病。我却恰恰相反,写作害得我疾病缠身。您的支付催告叫我正视现实,我为此对您感激不尽。我必须把手头这本书写完了。”我差一点就补充说明关于我母亲的那本书的症结所在——他了解我的写作计划——那是由于我父亲已经写了好几本和我的母亲,更确切地说是他的妻子有关的书,而我不止一次地发现我在与他较劲。我希望写一本我妈妈老的时候的书,我父亲要是还在世的话肯定要写这样的书,可是他已经去世,这不是我的过错。我非常肯定这不是我的过错吗?他在世的时候,我不是希望他死吗?在我的第一部小说出版之前,我不是跟我的一位医生说过一句话吗?那句话曾让他大吃一惊,以至于他把它记了下来:“假如我出版这本书,我父亲就会死,读我的书他会受不住的。”上面提到的这本书面世几个月后,我的父亲就死了。我对自己说这纯属巧合,却是枉然,日期明摆着的,我为此饱受折磨。
我怀念那套房子,在那里我所有的书都写完了。从那套房子里搬出来真是愚蠢透顶,但我在那里受到约束了。租约到期后,房东让一名法官相信他要把他的家人安排进来住,住在房客也就是我所住的地方。他撒谎了。我核实过。他没有任何家人住进那套房子。我从前住的那套房子如今被分隔成三间,无视房子各间的布局,而这些布局完全可以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为保护遗产——从奥斯曼法国行政官员,将巴黎从古代格式修改成现代模样的主要负责人。那个年代开始,负责室内建筑的建筑师知道自己在做什么——而如今被房东分隔成可怜巴巴的三个单间,三间房里一定增加了三个卫生间和三间厨房,现在租出去的价格也一定高昂得令人不敢问津。我在许多地方工作过,在普罗旺斯,在索洛涅,在巴伐利亚,在伦敦,在威尼斯,在布鲁塞尔,在柏林,在洛桑,尔后我不得不夸张一些,频繁地离开巴黎,离开欧洲。我去了摩洛哥的丹吉尔,塞内加尔的达喀尔,我在东京的赤坂太子大酒店最高一层的一个房间里住了一个月,我在蒙特利尔的甜食咖啡馆楼上租了一个套间,我在墨尔本曾过得非常快活(谁也不愿相信),但我不论走到哪里,都会回到巴黎的那套房间,我把它比做我的剪辑室,在我称之为“拍摄我的书籍外景”的工作结束之后,我就会把自己关进那套房间。我试着把新搬入的套间建设成那套房子的样子。好像行不通。
《在我母亲家的三天》 第二部分萌生出更多的想法
我要去睡觉了。我在睡觉的时候总是非常开心。正是在睡觉的时候,我萌生出更多的想法。满脑子都是主意,绝妙的主意,我把它们收集在一起,因为我知道我使用不上,所以对它们更加体贴入微。唉,我是不可能一边写作一边睡觉的。于是,我睡着的时候,觉得自己真是个天才,而一觉醒来却发现人生很恐怖,两种观点都太夸大其词。
从二十世纪的最后那几年开始,每年夏天,报纸都会发布我的一本小说将在秋天出版的消息: 我的名字赫然印在图书的封面上——是我结束老写不完的状态、把自己变成这部小说的作者的时候了。我可能会改写维克多·雨果《死囚的末日》的开头部分:“写完我的书吧!我和这种想法在一起生活了四年,总是独自与它生活,被它压弯了腰!从前,我和其他人没什么两样。我可以为所欲为,无拘无束。到如今,我只有一个信念: 我必须写完这部小说。”
我绝非第一次选择一名作家作为我作品的主人公。我跟一位作家在一起,比跟一名系列谋杀案的杀手、一名外科医生或者一位部长在一起,要更自在一些。我小说中的那些作家越来越意志消沉,正在与金钱、家庭以及工作观念进行殊死搏斗,他们的工作观念与所谓永恒的真理大相径庭。我下一本书的主人公每天晚上都把自己关在一个房间里,他打算在那里工作,但他总是沉湎于别的事务,这些事务——我将替他说话——人家以为对他目前的工作有所帮助。“可你整夜整夜的在干什么呢?”他的母亲忧心忡忡。他不敢告诉母亲,在他这把年纪,他仍然在手淫,而且不是他作品中那种转义的手淫,而是本义,如果用纸巾擦净在肚皮上、屁股上和地板上的精液可以用本义这个词来解释的话。做文化工作的话,在放弃更直接的满足的同时,也要付出代价,这是一条规律,而我的主人公把精力都分散了。他借助一本古旧的韵脚词典(跟夏尔·佩吉夏尔·佩吉(1873—1914),法国诗人、哲学家。那个已经退出竞争、缺乏灵感的诗人使用的是同一本词典),写一些蹩脚的诗歌,并把它们传真给他的朋友们;他在马丁·海德格尔的一部作品中寻找一段文字,黑格尔说一双撕烂的袜子比一双缝补的袜子更可取,这句话在那段文字中被海德格尔做了点评,他问自己一部预告要出版的小说是不是比一部已经出版的小说更可取;他从一份意大利周刊中剪下了对那位把比萨斜塔重新竖起的工程师的专访,在专访中,那名工程师厚颜无耻地把自己比做比萨斜塔,像它一样倾斜得厉害,也像它一样需要重新扶正;他听李佩姬李佩姬(1920—2002),美国20世纪最重要的爵士女歌手。的那首《天哪!是桑巴舞!》,因为歌名吸引了他,他买下那张碟也是因为这首歌的歌名,当然那首歌本身并没有达到歌名的高度;他听莫尔顿·费德曼莫尔顿·费德曼(1926—1987),美国作曲家。的一首持续了四个多小时的弦乐四重奏,心里纳闷的是那些演奏者,他们怎么能做到在四个多小时里既不抽筋也不想上卫生间,却把这支使人厌烦、使人沮丧的曲子演奏完。他夜里写作时,会换上另一张碟,是埃夫琴尼·柯洛里奥夫埃夫琴尼·柯洛里奥夫(—)俄罗斯钢琴巨擘。用钢琴演奏的巴赫的曲子,这位俄罗斯钢琴家在《哥德堡变奏曲》的演奏中战胜格伦·古尔德格伦·古尔德(1932—1982),加拿大钢琴演奏家。,他觉得这对格伦·古尔德很不公平,于是他重复听了格伦·古尔德,格伦·古尔德演奏得的确很好听;他将柏拉图的《宴会》与色诺芬的做了一番对比,更喜欢色诺芬(这需要论证,但他会做的,为什么不在《火山》中论证一番呢?);他重新阅读一个他已经十五年没见过的女人写给他的信,信中要他一边想着她,一边达到性欲高潮,他寻思在过了十五年后再来做这件事一定非常刺激,就像用拇指顶着鼻尖同时摇动其他四指,嘲弄流逝的时光一样;但时光不会流逝,流逝的是我们自己。“时间,”他心想,“是我永恒的问题。”也是浮士德的古老主题。他又看见了那双蓝眼睛,在20世纪末被他称做“我甜蜜的夜莺”的那个女人的眼睛,她是说英语的,她吻了他一下说:“再跟我说一下‘夜莺’两个字,你生来就是说‘夜莺’两个字的。”他再次想起他刚刚在巴塞罗那的里兹大饭店里度过的半个月时光,当他还非常非常年轻的时候,也是在这家饭店,在电梯里面,他见到了格丽泰·嘉宝,那时她已经是一个年迈的老妇人了,如果不是楼层的服务员告诉他那老妇人是谁,他可能不会认出来。他才和那个年轻女人一起在巴塞罗那过了两个星期,那女人凑到他的耳朵边,对他说:“在我们之间发生的,不是爱情故事,而是屁股故事,这样挺好的!”那段日子,他们没有走出饭店,他们叫人送菜和香槟酒到房间里,这一切花费的都是他的版税预付金,不和女人做爱的话,怎么写得完一部小说呢?他对那个秀色可餐的多罗莱丝说:“我该工作了!如果我的编辑看见我这样……”她回答说:“他会嫉妒死的。”
《在我母亲家的三天》 第二部分我想抛开一切
这就是我往我的主人公的脑子里灌输的东西。他有时也从家里走出来,看看蓝天,走走逛逛。他朝王宫走去,那是最理想的散步目的地,但他刚走了三百米,就觉得后悔了。他觉得离开自己的工作台应该受谴责。散步,那是今后的事情。书出来之后,他有的是时间散步。于是他往回走,回到了家里。有时候,到了晚上,我会允许他离开我把他关在里面的那个房间,在凌晨两点钟的时候,这个可怜的人一头扎进“美酒加气泡”酒吧,那是法国人大街上的一个酒吧,他和他的伙伴们、当地的房东们在一起,喝上两三杯朗格多克产的含14。5%酒精的葡萄酒作为镇静剂,在此期间,我一边等他回来,一边喝着中国的绿茶,一种可怕的兴奋剂。我也许应该读一些像《驯服你的压力》一类的书,那样的话精神状态会更好一些。但我不想走到那一步。有一天,在地铁里,一个非常漂亮的女人坐在我对面,我马上就想请她吃晚饭,好让她讲一讲她的生活经历,省得我老惦记着自己的处境。我已经看见我和她坐在卡普里餐馆里面。这时,她从包里取出一本书。我一看到那本书的书名,就打消了跟她说话的念头了,那本书叫《通过积极的思想获得成功》。
两三年前,我母亲对我说:“你必须出书了。否则,那些人会以为你死了呢。”亲爱的妈妈,我不会被人遗忘的。这个星期,我收到我从前的一位老师的来信。他的年纪应该跟你一样大,他记得我是他最优秀的学生:“在法国文学方面,你比我了解的要多得多,但你却从未让我感觉到。”(说我没让他感觉到,我真的很吃惊,可他既然这么说了……)我猜想,这位在教堂的忏悔亭里度过了数小时的神甫(这让我这个当作家的很眼红),对我的拖拉性格非常了解。我必须给他回信。他这封写了四页纸的信是神意吗?他还记得我爱迟到。他说我迟到在学校是出了名的,在教师会议上还提到过。
我想抛开一切,出去旅行。
旅行!多么诱人的字眼啊!这个词一说出口,就再也找不到比它更美妙的词语了,虽然它一出现,稍加注意的话,其他所有的词也会同时出现。旅行的概念,不完全脱胎于朝圣和十字军东征,它和另一个发明——小说——同时诞生和发展。好主题。我一面考虑这个主题,一面让我的小说人物去旅行。真正的旅行者是好冲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