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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聆听巴格达-第2章

小说: 聆听巴格达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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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进。”屋内传来的声音淳厚而优雅,又带着点慵懒的意味,短短两个字就可以听出他迷人的中音。


路修远表面上还是理所当然向接待小姐表示感谢,大摇大摆地向电梯走去。
一路摸索寻到总经理办公室,在秘书的带领下敲开房门。
“请进。”屋内传来的声音淳厚而优雅,又带着点慵懒的意味,短短两个字就可以听出他迷人的中音。
秘书替他开门,示意他进去,他环视了一下宽敞的办公室,心情立刻变得舒畅。墙纸是天蓝色的——路修远最喜欢的颜色,屋角放着一棵小棕榈树,仔细一看竟然是真树,一旁的真皮沙发暗示着主人的阔绰,而迎面的落地玻璃窗,则能眺望繁华的上海街景。
钻石坐在大地夸张的办公桌后,好整以暇地望着他,他身着一件深灰色半高领的羊毛衫,眼神是超出一般人的精明和锐利,使路修远有种曝光在强光下的感觉,嘴角的笑容很是令人玩味。
曾经向张梅华问了很多关于季文正的事情,张梅华的回答无非是:帅、好帅、太帅了!
在路修远看来,帅是陈唯林那种,而眼前的男人绝对不是用帅来形容的,而是种超越了一定境界的完美,已经不能用具体的语言来描述了,怪不得张梅华翻来覆去都是平乏的词汇。
果然是钻石亮晶晶啊!哎哟,我眼睛都睁不开了!路修远心里鬼叫,脸上还是维持着友好的笑容。
“您好,路先生,请坐。”钻石起身向他伸出手,握手的力度轻柔礼貌,好像蜻蜓点水。
“谢谢,季总您客气了,这是我的名片。”
季文正双手接过,看了一眼:“路先生……”
“叫我小路就好。”路修远实在不习惯被钻石级人物恭敬地叫路先生。
“小路?可我不喜欢人家叫我‘小鸡’。”季文正顽皮地眨了一下眼睛,路修远不得承认他每一个表情都是极具杀伤力的,他心想:要是伊拉克人都长他那样,美国人肯定一败涂地。
“咳咳,季总,您说笑了。”
“路先生的报道我有看过,有些看法很有见地,能与您面谈真是荣幸。”
明知是生意人的客套话,路修远还是忍不住得意一番,结果得意过头,脱口而出:“您也看报纸?”他本来想问的是,您看报纸的时候连报道员的名字都看?没想到兴奋之下,问出如此没有常识的问题,害他当场想买豆腐撞死。
季文正是何等人?商人最讲究的就是一双火眼金睛,在谈判桌上对方一个眼神一个小动作都是判断底线的依据,而路修远这一系列表情的变化被他尽收眼底,于是笑意更深了:“路先生真有意思,我虽然不是文化人,但还是识字的。”
“不,不,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想说……”
“路先生,因为您没有事先跟我约好时间,所以我只能给您半个小时。半个小时后鄙公司有个重要会议,您有什么事请长话短说。”季文正忽然抬高了音量打断了他的话。
路修远惊叹于他变脸的速度,一下子适应不过来,刚才还一副和蔼可亲的样子,一转眼就变成了奸商。
幸好他在路上打了腹稿,于是简单地把自己任职告诉季文正,并说出了拍摄纪录片的想法。他一开始还强调纪录片能给天筹创造良好形象,可说着说着就偏离了正题,大谈他对拍摄的构思,要去采访哪些人哪些地方,准备用什么角度来叩问灵魂,看似平凡的脑袋里有无数的花火在跳跃。
季文正始终保持着一成不变的微笑,静静地听路修远的长篇大论,甚至萌发了把他招聘进来,培养为谈判专家的念头。
不着痕迹地瞟了眼桌上的台钟,整整二十分钟,路修远没有停顿过。季文正眼睛微微眯起,看着他的眼神有了微妙的变化,坐在面前的人完全沉浸在了自己的世界里,全然不顾听众的感受,认真地像个小学生。
对,就是个小学生,一个身穿格子西短裤,带着小黄帽的小学生。终于,他忍不住嗤笑。
“季总,我说话有这么可笑吗?”路修远面色难堪。
“哈哈哈,对不起,我实在憋不住了,路先生您实在是太可爱了。”
从来没有人这么形容过路修远,以他的敏感来说,可爱二字对男人来说绝对不是一个褒义词。路修远灰了脸,可又不好得罪他:“季总,您夸奖的方式真特别。”
“路先生,不要浪费双方的时间。您的意图我已经了解了,您想在巴格达任职期间拍一部纪录片,想让鄙公司作为赞助方,对吗?我想提一个问题,您有没有想过这样一个纪录片是否会给鄙公司带来负面影响?”
“负面影响?怎么可能会有负面影响?这纪录片当然是好的啦,我想让大家看到战争的残酷,唤起更多的人的良知和……”
“路先生我想您还不是不明白我的意思。”季文正摇着手指道,“不错,鄙公司的确在传媒影视上有所涉及,但我不希望公司所作的任何一件事情沾上政治意味。您有没有想过这样一个部纪录片会给鄙公司带来什么影响吗?”
“我并不认为已经到了牵涉什么政治的地步。我并不想教导什么宣传什么,生命或脆弱或顽强,战争或残酷或光荣,我是个新闻工作者,我只记录真相,至于背后的含义则由看的人自己体会。”他毕竟是个精于文字的记者,关键时刻他知道如何避开锋芒。
季文正自知低估了他:“好,退一步讲,我对您的能力存有疑问。您的主业是新闻写作,而不是影视拍摄,我并不怀疑您的职业技能,但怀疑您是否能够拍出一部像样的纪录片,而且达到像您说的那种效果。”
质疑一针见血,眼力近乎毒辣,路修远无处藏匿:“我当然可以做到……”
“凭什么让我相信?”
“我热爱巴格达!”
这一句话,犹如宣言,信誓旦旦,坚定不移。
沉默不期然而至,季文正斜斜望着他,似乎要把他严肃的模样翻印在脑海中,眼神在一刹那间有些飘忽。路修远注意到了他的小动作,十指交叉而握,大拇指互相敲击着,低声笑了笑,就在以为他松口愿意出钱的时候,他摊了摊手说道:“对不起,我还是不能接受您的建议。我很忙,今天很高兴能与你交流,以后有机会的话我会关注您报道的新闻的。”
路修远茫然,拍摄纪录片的钱对于他来说是一笔能让他倾家荡产的巨款,但对天筹这么大一个集团来说,根本微不足道,为什么他把这点钱咬得这么紧呢?他到底想为难自己什么?
对路修远来说,季文正这个人是他琢磨不透的,他时而亲切好像跟你几十年老朋友了,一转身又像个冷酷无情的判官。关于他的评论不少,在有些崇拜者眼中他是个能呼风唤雨的神人,或许也只有像他这样的人,才能在风云变幻的商界立足。面对老奸巨猾的季文正,一门心思写新闻的小记者怎是他敌手?
看到路修远一脸落寞,季文正已经把他的心思猜了个大概:“路先生,请您记住我是个商人,您活在理想中,而我活在现实中。”
“多谢季总指点,耽误您时间了。”路修远丢下这句话,近乎狼狈地逃出总经理办公室。
季文正默然看着他离去的背影,脸上依然维持着无懈可击的微笑。
门再一次打开,是他的秘书:“季总,开会时间到了,可以走了吗?”
季文正点了点头,收拾着桌上散乱的文件。
“刚刚那个就是张小姐说的记者吗,就是昨天打电话说可能会来的。”秘书好奇地问道。
“是的,张小姐说得没错,的确是个有趣的人。”季文正似回味般一笑。
“这是什么?”秘书走到桌旁,从地上拾起一本书,“是不是刚才那位先生不小心掉的?我立刻通知接待处!”
“等等!”季文正扫了一眼书皮,是一本《一千零一夜》,他扬了扬眉毛道,“放在桌上吧,我们先去会议室。”
 

心情不好的时候,连天空都是灰色的,路修远无精打采地在大街上闲逛。
他好不容易厚着脸皮去向人要钱,却铩羽而归,还受一顿奚落,虽然本就没有指望能有什么好结果,但心情还是从山颠跌倒了谷底。
幸好他生性乐观,调整着心态向超市走去。好久没有为陈唯林做饭了,中午出门的时候发现家里连葱都没有,角落里堆着整箱整箱的方便面,想想这两年把他一个人扔在家里,实在委屈他了,今天一定要大显身手,补偿补偿。
但一想到几天后又要动身外驻,这一去还不知道要多久,长期和男友分居,难免心里又伤感一番。
等陈唯林回到家,几样色香味俱佳的家常菜已摆在了桌上,光是看冒出来的热气,就让陈唯林有了种想哭的冲动。
路修远还在烧最后一道菜,他伸长了脖子从厨房里探出来:“这么早就回来了?以前不是六点半到家的吗?”
陈唯林脱下外套,摸进厨房:“那都是什么年代的事情了?我半年前跳槽到另一家公司做,离家近了一些,你看你一点都不关心我,我的事情你一点都不知道。”他用埋怨的口气说着,脑袋在爱人的颈窝里拱来拱去。
路修远顿了顿,歉意涌上心头:“这两年难为你了……”
陈唯林笑嘻嘻地从背后抱住他,像小鸡捉米似地吻着他嘴角,路修远扭头迎上他的唇,伴着油锅滋滋的声响,他们无所顾忌地吻着。
他们两人是在大学里认识的,相识七年,同居六年,像他们感情稳定有七年之久的,在圈子里可以说是凤毛麟角。
相识好像还是发生在昨天,永远都像刚结出来的果实般新鲜。
图书馆的自习室里,那个帅气的男孩故意碰翻自己的东西,然后煞有介事地说:“同学,你的书掉了。”土得掉渣的搭讪方式他也好意思用,在很多年以后,一直都是路修远取笑他的话题。可陈唯林却引以为傲,说这是自己单纯的最好证明。
最初,路修远不相信陈唯林是真心追求自己,一方面不敢相信在学校这个狭小的圈子里就能找到恋人,另一方面,比起自己,陈唯林实在太出色了。论相貌,陈唯林是白马王子,而路修远只是普通的英俊,论才干,陈唯林是学生会主席,路修远是小老百姓,论体魄,陈唯林十项全能,路修远毫不起眼,唯独学业比陈唯林好上一点,但这似乎并不成为喜欢的理由。
你喜欢我什么?路修远问他。
我很早就在自习室注意你了,我喜欢你认真思考时的样子!陈唯林回答地也很认真,他心中有个羞于出口的秘密,在无数个傍晚,喜欢的人在金色的夕阳下聚精会神地学习,而他像个情窦初开的毛孩,傻傻凝望那人,拥挤的教室再也看不到其他人……
“我今天做的都是你爱吃的菜,希望你口味还没有变。”路修远把菜端了出去,并嘱咐他拿啤酒,“你以后一个人在家少吃点泡面,都是防腐剂!你自己不是会烧菜嘛,不要这么懒!”
“喂,我不是懒啊,问题是我烧了菜没人吃啊!”陈唯林争辩了一句,但马上笑逐颜开,“不过没关系,以后不会了!现在你回来了,我们的生活又可以恢复到从前的样子了。”
路修远心里咯噔一下,像被狠狠踹了一脚。久别的重逢,让他们过于沉浸在喜悦之中,还来不及告诉他下一个行程。眼见他满心期待着温馨的二人世界,还怎么忍心说出离别?
“哎哎,你想什么呢?啤酒都倒出来了!”
陈唯林唤回了他的意识,才注意到因为过于出神,而忽略了手上的事。路修远就是这样的人,同一时间只能专心于一件事。一阵手忙脚乱之后,才把桌子收拾干净。
“哎呀,知道我现在赚得比以前多了,也不要这样浪费啊。”陈唯林开玩笑道。
路修远则全无心思,一脸正色地说:“唯林,我有事情要跟你说……我要去巴格达,最多再在上海呆一个星期……”
陈唯林难以置信地抬头:“是不是你们领导派你去的?我这就打电话给你们总社,你才刚回来凭什么再要你去那种地方,难道就没有别人了吗?”
“不是这样的,是我自己的决定!”路修远忙拉住他,“之前社长也劝我考虑一下,是我执意要去的!”
“你脑子有毛病啊!太平日子不过,偏要跑到鬼地方!”他猛地扔下筷子,面色阴沉至极,“你是不是故意耍我?跑回来就为了告诉我,你一个人在家守着吧,我还要在外头呆个三年五载!”
“我就是为了看你才特意回来的,否则就直接从耶路撒冷去巴格达了!”路修远辩解道。
“再过十天就是春节了你知不知道?这年还让不让人过了?你还想不想跟我过日子了?” 陈唯林瞪着眼睛吼,他很少发脾气,一旦生气就特别可怕。
过日子……
毕业那天,他抱着自己说,我们一起过日子吧,于是整个人都酥酥麻麻的,比跌在糖罐里还甜,可现在听起来,却是那么地锥心。
路修远苍白着脸,要不是他提醒,还真忘了就要过年了:“要不……要不我申请晚几天再去……不行啊,机票都买好了,浪费了多可惜啊……”
陈唯林冷笑一声,也不再怒骂,拾起筷子一个劲地夹菜。
“你别这样啊……”路修远央求道,“那浪费就浪费吧……大不了我自己出钱重新买,我过完年去好吧?”
“吃饭!”陈唯林把碗敲得叮当响。
“别生气了,我对不起你,等我从巴格达回来……”
“我说吃饭!”他再一次暴吼。
路修远不再说什么。这顿饭也许是迄今为止最沉闷的一次,两人谁都不说话,什么美味佳肴都味如嚼蜡。
想要过几天甜蜜日子,偏偏求而不得,路修远数着米粒,偶尔朝陈唯林瞟几眼,偷看他神情。其实陈唯林的要求从来不高,只要能陪在他身边,过着安稳的日子白头偕老就好,可这唯独是自己做不到的。
天生长了颗流浪的心,必定要踏遍千山万水。
“我们做吧。”陈唯林忽然提出这个要求,怒与欲,同样是火,烧得他心烦意乱。
路修远有一点被他吓到,刚夹起的青菜掉在桌上。
“我们做吧,就现在。”陈唯林凑到他身边,捏着他的手,逼他松开筷子。碗筷卷落在地,在那破碎的瞬间,唇被他擒住,舌尖已撬开他的齿,手臂在他牵引下环上他的腰。
爱情与怨恨,源自同一个种子。
一瞬间天雷勾动地火,语言哪里及得上人的本能,两人迫不及待地拥入卧室。 

天筹大厦内,灯火已熄了大半,唯有季文正的办公室还亮着。
他看完最后一份资料,疲倦地揉了揉太阳|穴。不是因为忙碌,只是不想回家,一想到回去要呆在毫无人气的屋子里,就从心底里厌倦。打开手机,一个个号码搜索过去,一张张情人的脸在脑海中晃过,只觉索然无味,干脆关上手机。
开启一瓶红酒为自己倒上一杯,让酒香慢慢在口中弥漫,季文正站在落地窗前,眺望上海夜景。景观灯如成串的珠宝,摆在黑色天鹅绒上,流动的色彩渲染着迷幻的气息。耀眼的白织灯可以驱逐一室的黑暗,但驱不散内心的漆黑。在这个无眠的城市,他也同样无眠。
他望了眼墙上的挂钟,收拾起桌上的文件,无意中看见纸堆里埋了一本书。
是《一千零一夜》,路修远落在这里的。
没想到这个大记者除了有脱口秀的天赋,还有丢三落四的坏习惯。他无奈地摇着头,回想起他说话是生动的表情,笑意又浮上脸颊。随手翻了几页,书中梦幻般的故事扑面而来,唤醒他童年的记忆。
他幻想过坐上飞毯,周游世界,幻想过念着神奇的咒语“芝麻开门”,得到无尽的宝藏,也幻想过得到阿拉丁神灯,许上三个愿望。
想象插上翅膀,在宇宙浩瀚中遨游,只有悠久的文明才能创造出这样一部史诗般的巨作。可十几年来,一千零一夜的故乡在战火中哭泣,在文明与利益的权衡中,天平往往倾向于后者。
脑中冒出的念头把季文正吓了一跳,他做人的原则一向是事不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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