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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魅妆 -连谏-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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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给我朋友做个皮肤护理。”
  小绿用职业地微笑看着我,所了个请的姿势,阮锦姬突然插话道:“我们先聊一会天,要做的时候我叫你。”
  小绿甜甜说着好的,退身出门,阮锦姬喊:“把门带上。”
  她看着小绿把门带严了,才转头,目不转睛地盯着我说:“其实我的真名叫朱槿。”
  刹那,轮到我手慌脚乱,我不曾想过,阮锦姬会以这样坦白,毫无前兆地让我顿陷被动。
  阮锦姬扬着眉毛,看我,不说话,眉宇间的得意仿佛是成功地打了我一拳,过了一会,又低头修指甲,一根跟葱茏的手指翘起来,举到我面前:“很美吧?”
  我点头。
  “以前他也夸过我的指甲漂亮。”她挑着目光,看我。
  轰的一声,我的心里,响了一下,知道她说的他是指谁,我咬着唇,看她,泪水在眼里打转:你一直在骗我。
  她用鼻子嗯了一声:“那么,你觉得我该怎样?像个傻比似地跑到你眼前说你爱的男人是个混蛋,他打着爱情的幌子伤害了我?然后,你以胜利者的姿态狠狠地嘲笑我死不要脸,活该是被甩的垃圾货?”
  “我没想你像得那么恶毒,但是,你可以换一个方式,至少你不该骗我不该把我当傻比利用。”我已泪流满面,不是为丁朝阳的感情路上多出一个曾经的女人,而是,为自己的自作聪明,自认为找到了一柄犀利的武器,握着它,在一团团迷雾中扒拉真相,却被真相团团包围。
  每一个真相,都是杀心的刀。
  我的自以为是多么的荒唐。
  阮锦姬,不,是朱槿,用那么冷的目光看着我,那么冷的目光里,竟涌出了奔流不息的液体。
  在泪流满面里,她一字一顿说:“|你不知道我有多嫉妒你多恨你,尽管这并不是你的错。”
  纵横在她脸上的泪水仿佛全在诉说着疼,是的,她曾欺骗我利用我,扰乱过我的生活,我却没法恨她,因为我是女人,因为我知道,对于天生是感情动物的女人来说,天大的伤害也抵不过感情的伤害来得更是凛冽更是刻骨铭心。
  少顷,她像一只暴怒的兽,掀翻了我的默默注视:你不必用怜悯的眼神看我。
  不。我轻轻摇头:“或许我不该出现,我不知你一直在等他。”
  她瞪着眼,突然地呸了一声:“他在等我?!如果是这样,就是死了我也心甘情愿,他从没认真对待过我,我却把他的游戏当成了生命的全部。”
  后来,我打电话告诉丁朝阳,晚饭取消了。
  在阮锦姬的办公室里,我知道了一些过去。
  2
  6年前,阮锦姬,不,我应该改叫她朱槿,年轻的朱槿刚从一所职业学校毕业,学的是美容专业,她心高气傲,不愿到美容院做美容师,她热爱化妆,仅限于自我服务而已,低三下四地看顾客的脸色行事,她做不来。
  女人的敌人永远是女人,她宁愿躺在男人的身下媚态百出也不愿意去伏侍那些有钱有闲却没了青春的老女人们的刁难。
  从学校毕业后,她在酒吧与床之间辗转流连,以唱歌谋生。
  当然,在宣凌霄的酒吧里混得时间最久,因为有他罩着,不太会有人欺负她。
  不,你们不要意会错了,她不是卖笑女子,只是,看哪个男人顺眼,而她看着顺眼的男人对她又有意思,她会让他顺利搭讪,一起喝酒调情,她同时和很多男人保持着若既若离的暧昧,却不跟他们上床,她喜欢看这些素日里冠冕堂皇的男人们一边表演着绅士风度一边琢磨着怎样快速剥下她衣服的滑稽嘴脸。
  她总是懒洋洋地摇晃在酒吧的舞台上唱歌,台下的男人们为她如丝的媚眼疯狂尖叫,偶尔的,她会恶作剧一样边唱边一寸寸地剥下上衣,露出雪白圆润的肩颊,台下的男人,就一浪一浪地呼唤着她的名字:“朱槿……朱槿……”
  她再得意地用嘴角叼着冷冷的媚笑,慢慢拉起衣服……兀自婉转歌唱。
  也会有贼心不死的男人在酒吧外堵了她,她不惊也不惧,漫不经心地说:“我不喜欢男人的。”
  大多男人就识趣而去,这一招不成,她就会在夜色蒙胧的街边慢慢解了衣扣,说:“现在就来么?”
  然后,在男人的瞠目结舌里,掩上衣衫,冷笑而去。
  男人总是这样,他们喜欢用攻克城池的方式呈英雄,如果城池主动打开,他们反而无措了,像盲目自信的人一下闯进了不知东西南北的迷宫。
  在朱槿眼里,男人一点都不可怕,全是贱人。
  他们那么热衷于扮演英雄,费尽心机去抢中意的一切,而那些送上门来、唾手可得的东一切,太缺乏刺激的游戏性质,倒是让人索然了,所以,已婚男人喜欢搞外遇,因为老婆是自己的了,合法使用,毫无刺激可言。在没有了战场的和平年代,男人们都把情场当做战场去冲锋陷阵。
  每当被心怀叵测的男人拦截,她会主动送身上前,做宽衣解带状,男人也就落荒而逃了。
  他们忍受不了谣传中的冷傲险峻山峰,在抵达的一刻,突然变成了一抬脚就可迈过的土堆。
  22岁了,朱槿的身体,依然完好无损,没有成功送出过。
  一个秋天的下午,天空显得高而远,心情很好的朱槿去找宣凌霄,在电梯里,她遇见了丁朝阳,这个身材瘦长的男人之所以引起她的注意,是因为,她进电梯时,这个男人用脑袋抵着电梯墙壁,一声不响,好像睡着了。待她半个小时后回来,他居然还在电梯里,姿势不变,朱槿觉得好笑,怎么会在电梯里睡着呢?
  她犹豫着是不要是要唤醒,电梯到一楼,她迟疑片刻,没出电梯,随着进电梯的人,再次上升。
  她随着电梯上到了顶层,又下到底层,丁朝阳依然保持原姿势不动,她决定唤醒他,于是,手搭在他肩上:“嗨,醒醒,回家睡吧。”
  令她大吃一惊的是,丁朝阳缓缓转过了头。她看到了一双看似伤感却无比清醒的眼睛:“我没睡。”
  他声音低得充满了忧伤。
  朱槿不好意思地张着嘴巴,说:“打扰你了,对不起。”
  丁朝阳疲惫地笑了一下,看看电梯外,没头没尾地说:“有时间陪我喝杯酒吗?”
  朱槿就知,遇上了一个愁肠百结的男人,她原本想拒绝的,把不字说出来,是件多么快意的事。
  可,在这一天,她不忍了,觉得不字像把刀,会把这个原本伤感的男人再杀伤一次。
  他们说,在男人面前,女人的悲悯是母性发作,母性一发作,女人就要犯贱了,一犯贱,就先输掉了半拍。
  后来,她才知道,丁朝阳是她的劫数,笃定了要在她22岁的秋天发生。
  老城区的一间休闲餐厅里,在邓丽君的婉转歌音里,她像个安静的乖孩子,托着下巴,听完了他所有的故事。
  通过高考成功闯进城市的乡村孩子,风平浪静地生活,又遇上了温婉而家世雄厚的妻,在他时刻感谢着上帝的恩遇时,蓦然知道,自己永远也做不了父亲,更残酷的是,他用自身的生理缺陷剥夺了妻做母亲的权利。
  说完这些,他木木地看着朱槿:“我从没像现在这样厌恶自己的身体。”
  朱槿微笑地看着他,不知该说些什么宽慰他的心,就随着餐厅的音乐,轻轻地哼唱邓丽君的歌。
  唱了多久?她忘记了,只记得丁朝阳像傻了一样看着她一张一合的红唇,然后,慢慢探过头,轻轻的吻了她,她没躲,也没觉得厌恶,甚至无师自通地回应了他的吻。
  那天晚上,她没去酒吧唱歌。
  丁朝阳带她去了酒店,极尽柔情地打开了她22岁的身体。
  他那么投入,那么伤心,一边爱抚着她的身体,一边问她幸福吗?
  她羞涩地点头,他契而不舍地问:“是真的吗?”
  他对自己能否给于女人幸福感产生了质的怀疑,她拼命点头,身体像飘在云端一样,醉了,每一寸肌肤都干渴的要命。
  街灯璀璨地照进来,他缓缓进入身体的瞬间,朱槿闭上了眼睛,两滴清泪,悄然滑下,她有点伤心,在女人的人生历程中,她竟是这样地,为宽慰一个对妻子充满了内疚的男人,结束了处女时代。
  那时的朱槿没想到,从此以后,她变成了一柄锋利而勤奋的铁锨,在这个男人的心上,不但挖深了那口对妻子内疚的深井,还又挖出了一口良心之井。尽管,她善解人意地压住了那朵洇开在身下床单上的淡红色花朵,可,那口良心之井,已在了。
  离开酒店前,丁朝阳已清醒了,他低着头,抱着她,一直抱着。
  后来她才知道,这个拥抱不是因为爱意,而是,接下来的一切,他不知该怎样处理才好。
  他问了她的名字和年龄。
  又问职业。
  她如实相告。
  他竟,长长地舒了口气。
  很久很久的后来,她才知道,他长舒一口气,是在得知她是个在欢场混迹谋生的女子后,突然有了如释重负的感觉。
  欢场中的女子,对男女之事,是习以为常的司空见惯吧,哪有真情可言?他大可不必内疚。
  他们还是相互留了电话。
  待她回家,才见,包里多了一叠粉色的钞票,还有一张纸条,要她原谅自己的荒唐。
  那些钞票,被她一张一张地摆在床上,她坐在地板上,看着它们,哭了。
  她不是那种一定要把处女之身留给丈夫的人,她只是,一直没找到合适的人相送而已,但,她不能忍受这样的屈辱,这与那些衣着袒露地坐在酒吧沙发里,待价而沽的风尘女子有什么不同?把这肉身,让男人用目光称量一下,酌价卖掉。
  一直,她是蔑视这些女人的,觉得她们像一堆失去了尊严的肉,谁出得起钱,就可以拎回去蹂躏一顿,再扔出来。
  所有能标价卖掉的东西,都是贱的。
  只有无法用金钱衡量的东西,才是高贵的,比如爱情,多少金钱也办不到让一个人对另一个人无条件地喜欢。
  当然,那时的她没指望过得到丁朝阳的爱,她也不爱他,萍水相逢里有了故事的一对男女而已。
  他可以不爱她,但是,她不许他不敬她。
  他不仅不敬她,甚至还亵渎了她,用那叠钱。
  她决定电话他,斥责他一顿,她做不到像个那位香港女作家说的那样,看透人间凉薄,谁想拿钱来辱没自己时,那么,让他辱没好了,她弯弯腰,把钱捡起来,又算得了什么?
  在22岁的女子眼里,肉身关系和爱情一样洁净而神圣。
  她气势汹汹地电了他,他回应得很是恍惚,仿佛早已忘记,他曾在某个心意郁郁的夜晚抵达过这个女子的身体深处。
  她怎能不愤怒?
  她在电话里骂他,让他把他的臭钱拿走,否则,她会天天在公寓楼的电梯口等他。
  他的声音一路低下去……
  她再次见到了丁朝阳,约在一间茶馆,她看住他躲闪的目光,姿态泼辣,把钱抽出来,一张一张地数,啪地摔到他面前:“一张不少。”
  丁朝阳讪讪收起,说:“你误会了我。”
  “应该是我说你侮辱了我。”因为愤怒,她的鼻翼忽闪忽闪的。
  丁朝阳隆重地向她道了歉,她没再刁难他,不知为什么,他眼里的抑郁让她有点心疼,总想用掌心拢拢他的脸,也真这么做了,丁朝阳愣愣地看着她,他的手也合了上去。
  那一晚,她又没去唱歌。
  有很多个夜晚,她不再去酒吧唱歌,她越来越迷恋这个大男孩一样的男人,这是种奇怪的感觉,明明的,他比她大8岁。
  她那么喜欢在她的调皮下,他的脸上终于露出笑容,那笑,让她很有成就感。
  渐渐然,丁朝阳好似明了她不是那种轻浮女子,待她,愈是心疼起来,在某个夜晚,他说:“以后,莫要再去酒吧唱歌了。”
  她心里一暖,这样的话,从没人和她说过,连母亲都没有,母亲最喜欢的事就是检查她存折上的数字和帮她数钱包里的现金。至于这些钱是怎么来的,她不管,母亲无比想做个有钱人又无比仇恨有钱人。
  母亲揣着做个有钱人的理想和一位有妇之夫好了,为了逼他离婚,故意怀了孕,死活不肯流产,得到的结果是,朱槿生下来 ,男人跑了。
  丁朝阳说好女孩子不该混迹在声色场所。
  她到丁朝阳的公司做了个文员,没多久,顺风顺水地做了专卖店店长,看上去,有了些虚荣的风光,她却不快乐。
  因为不能忍受有人与她分享丁朝阳。
  她想和他在一起,无时无刻,哪怕,化做一枚火机,一张纸片,只要能被他堂皇地随身携带就好。
  每次约会做爱,丁朝阳都会小睡片刻,再由她叫起,穿戴整齐不留任何痕迹地回家。望着他渐渐消失在夜幕中的背影,她的心里,蔓延着被整个世界遗弃一样的凄凉。
  慢慢地,她开始动了些心思,丁朝阳睡着时,她随他一起睡,故意让他睡到很迟很迟;她还故意藏起他的手机,用棉被包了一层又一层,这样,许芝兰电他,也就听不见了。
  次数多了,丁朝阳渐渐觉察,或明或暗地开始了疏远。
  他太轻视了朱槿,她是多么的年轻气盛,从来都是她负天下人,哪轮得到她认输?
  她像个坏孩子,丁朝阳越是要严严地包起背叛不让别人知道,她越是要破坏。猜丁朝阳可能在家时,故意打电话,她无所畏惧,希望引起许芝兰的怀疑,和丁朝阳吵闹,一直把丁朝阳吵烦了,突然觉出她的好。
  可是,许芝兰仿佛佯聋扮盲,朱槿希望发生的,一概不曾发生。
  到后来,恼了的倒是丁朝阳,他要她收起一肚子的阴暗谋划,冷冷逼她辞职,随便她开价要钱,但不要指望他会离婚。
  不得已,她辞了职,把丁朝阳打到她卡上的钱,原封不动退了回去,依然去酒吧唱歌,故意和男人勾三搭四,以为这样会刺激得丁朝阳受不了,来求她不要这样,毕竟,他们曾那么亲密。
  事实却是,她再一次过高估了自己。
  丁朝阳没来。
  她觉得自己被骗了,在丁朝阳那里,她曾是一块洁白无菌的纱布,在他心灵遭受创伤时,捡了她,糊在伤口上,而后来,他像扔掉一块破抹布一样,扔掉了她,毫无内疚,毫不珍惜。
  她疯狂地想要报复他,千方百计接近许芝兰,得知许芝兰是某家健身会所的会员后,她在第一时间成为了那家会所的会员。
  然后,成功地认识了许芝兰,和她做了朋友。
  3
  说完这些,朱槿平静地喝了一杯茶:“你曾经因为爱某个人爱到连生命成本都不计算吗?”
  我想了一下,好像没有,哪怕是丁朝阳,我是天生的悲剧性格,惯于冷静,我承认我迷恋和丁朝阳在一起的时光,但,我不会为了爱,不计算生命成本。
  再惊世骇俗的爱情又算得了什么?不过是一男一女争取同睡一床的权利而已。这样的想法,让我苍凉,这就是爱情的真相。所有披荆斩棘不过是为了享用对方来取悦自己。
  朱槿用叹息般的声音说:“我接近她的目的,不过是让她窥破所谓虚假幸福的真相,离开丁朝阳,如果不能,那么,给我机会,被我杀死。”
  我讶异于她的坦白,但,我也知道,所谓坦白,并不是无路可退的最后选择,而是,有些坦白是最好的障眼法。
  她轻描淡写地笑了一下:“许芝兰是个不错的女人,可,爱情这东西会让人良心发昏,和她在一起的日子,我想得最多的是怎么杀死她于无形。”
  “你和她在一起,丁朝阳知道吗?”
  “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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