魅妆 -连谏-第6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回家,丁朝阳已躺在床上了,紧紧地闭着眼,我趴在他脸上嗨了一声,他飞快张开眼,惊魂未定地看着我。
我看了,就她一个人在家,那套房子里,除了她绝对没有第二个活的生命。确实,我抱着水杯看遍了阮锦姬的家,每个房间都空阔而安静,唯一的活物,就是阮锦姬。
丁朝阳用手合在我唇上:“小豌豆,别说了,我累了,睡吧。”
那一夜,他疲惫地早早睡去了,我知道这并非是因为旅途劳累,而是他的心里装满了惊恐,以往,他也出差,回来后要我时,像饿坏的狼。
我的指,叉进他的头发里,抚摸着他,他说着温暖的话,试图给他一些安慰,他的声音越来越小,鼾声渐起。
我睡不着,为了不让他担心,就假装睡意沉沉了。
过了一会,我听他小声唤我:“小豌豆,小豌豆……”
声音细小谨慎,不似要把我唤醒的样子,倒想是试探我有没有睡沉,我翻了个身,磨了几下牙齿,一动不动,好像梦乡甜美。
我感觉他趴在我脸上,定定地看了一会,就蹑手蹑脚地起床,然后,我听到了一声轻微的咔嗒声,在暗夜里,似有似无地响了一下。我张大了眼睛,屏住了呼吸,倾听隔壁的声音。
我听到了轻轻的走动声,还有,轻轻的说话声,似乎乞求似乎祈祷,漫漫黑夜,时间缓缓流淌,他是不是已确信她变做了亡灵,正在这栋楼上徘徊不去?他的心里,究竟藏着一个怎样的秘密不被我所知?
他回来时,墙上的钟,响了三声,凌晨三点了,也就是说,他在隔壁,待了整整2个小时。
早晨,我假装什么都不知道,坐在饭桌前的丁朝阳有些憔悴,怔怔地看着早饭,一口都吃不下。
待他上班去了,我打开隔壁的门,地板上的灰尘,被踩乱了,地板上,床上,到处都是被剪碎的、像一地落叶似的衣服。
有多少恨意,才能让一个男人把恨意发泄到已故者的衣服上?我试图在这些凌乱的衣服上找到一丝头绪,未果。
壁橱里,依然显得很满,她的衣服太多了,丁朝阳只毁了一部分,大多是内衣,还有那些寻人启示,特别是她的名字,都被他撕得碎碎的,几乎看不清是什么字了。
4
我和阮锦姬成了朋友,她是个奇懒无比的女子,总是打电话让我上楼出品尝她的英式小点心,英式菜品。她阅读了我所有的作品,每当我上楼品尝她的美食,她就会和我讲她的阅读感受,并不只一次说:“你是个聪明的女子。”
我就笑,很多人都这么说,还有编辑告诉我说,读了我的悬疑谋杀小说后怀疑我这样的女人是否能嫁掉,因为睡在我身边是件恐怖的事。
我很得意,能给人这样的感觉是对我作品最好的夸奖。
在丁朝阳不在家的一个夜晚,我曾又在楼道的小百叶门内呆过一次,我再一次目睹按门铃的女子闪进了阮锦姬家。
我没有犹豫,在看见影子飘进去后,去按了阮锦姬家的门铃,这次,不是为了探秘,我只是,想帮她,因为,我确信,她居住的房屋有些邪气,我想给她些提醒。
阮锦姬穿了一件玫瑰红的大睡袍,头上那顶黄色睡帽像花的蕊,她搓着眼睛问我的样子,像个不情愿被弄醒的小孩子,我说:“锦姬,你有没有听什么异常的声音?”
她仿佛清醒了些,莫名其妙地看看我说:“没啊,我睡得很香,怎么了?”
我哦了一声,见我神色凝重,她仿佛意识到我不是玩笑,便拽了我:“今天不是愚人节,你莫要拿编悬疑小说的那一套吓唬我哦。”
我惨淡地笑了一下,说:“可能我幻觉吧,其实,我上一次按门铃并不是因为写小说写得失眠……”
她瞪大了眼睛,探头看了一看走廊,刹那间华容失色,一把抓住我的手,急切问:“那是因为什么?”
我忽然觉得大半夜和一位单身女子说些鬼鬼怪怪的事有点不厚道:“其实也没什么,我就是提醒你,睡觉前一定要锁好门。”
“我胆子再大也不至于开着门睡觉。”说着,她把我拉进去,示范了一下她是怎样锁门的:“你放心好啦,我又不是三岁小儿,不会这么没自理能力,大半夜的,你说些莫名其妙的话,要吓死我啊,让我怎么睡?”
“要不,你到我家睡?”
阮锦姬拍了我一下,说:“一个正是青春当年的年轻女子睡在一对恩爱夫妻家,我更不用睡了。”我的脸一下就红到了脖子,怀疑她是不是有午夜凭栏的习惯,若是的话,当丁朝阳抱我在阳台上求欢,她必然是能听到的。
好在,阮锦姬没在意我的尴尬,只是生生地拉我进了她家,啪啪地按亮所有灯:“让你说的,我有点怕了,作为赔偿,你得陪我挨个房间看看才能放你走,否则,这下半夜,我是不用睡了。”
她用软软的手牵了我,挨个房间看,连壁橱衣橱一概不放过地看了,才长长地吁了口气,说:“以后,你要是再半夜上来吓唬我,我会罚你陪我睡在这里。”
见她笑得这么烂漫,我很难受,因为我绝不怀疑自己的眼睛,而且我都有些确定地相信了有个鬼魂,潜伏在她家里,说不准,现在,她正潜伏在某个角落阴冷地笑着望了我们呢。
想到这里,我觉得心脏都在往外渗着冷冷的汗水。嘴上却虚虚地向她道着歉,检讨说我刚才在网上看新闻,说上海有位白领丽人竟然被小区保安奸杀在自己家里,突然想起她,就想提醒她一声。
她似乎很感动,突然间给了我一个拥抱,感慨地说:“你真好。”
我也用力拥抱了一下她,突然,我闻到了一股奇怪的味道,不是纯粹的化妆品味,怪怪的,隐约地从她身上散发出来。
我下意识地抽了一下鼻子,说:“什么味道?”
阮锦姬好像有点茫然,说:“没什么味道呀?”
不对,确实有股怪怪的味道,阮锦姬的脸有点红,她四处张望了一下,突然释然地就笑了,说:“我明白了,昨天晚上我熬阿胶美容了,它的味道确实不怎么样。”
我信了,因为,她言辞真切,目光诚挚。
回家后,我拼命想,那是不是阿胶的味道?突然想起,有人说有鬼进出的地方会在黑夜里散发出一股霉变的味道,这么想着,我的心就揪了起来。
5
次日中午,阮锦姬打电话让我上楼品尝她的阿胶美容冻,而我,正在为世间到底有没有鬼而大伤脑筋,就去了,她从冰箱里端了一盏给我,我细细品了,味道很美,并没有昨晚的味道,她见我面带疑惑,就笑了一下:“这东西,吃着很美,可,熬的时候,味道让人难以忍受的。”
被她一眼望穿了心思,我有点不好意思,讪讪地笑,去厨房放碗时,我看到了那盒拆开的阿胶,它的下面,还压了一张购物小票,我飞快扫了一眼,购买时间竟是今天上午。
我的心,又忽闪了一下,忽然觉得有些蹊跷,她为什么要叫我上还吃阿胶冻,只有想掩饰谎言的人才会用心去向心有疑虑的人证明些什么,难道她……
阮锦姬在客厅喊:“你在厨房磨蹭什么呢?我的阿胶冻可不是免费吃的,作为回报,你要陪我去看房子。”
她打算开间美容院,最近正到处看门面房,心里一有疑窦,我就甭想写字,干脆,就陪她去了。
随她看了几处门面房,路过老城区时,我突然想起了本市著名的半仙一条街李村路,那是一条依坡而建的石阶路,石头台阶被上上下下的人踩了一百多年,呈现出一片硬硬的光亮。在这些台阶上,坐了许多号称开了天眼的人,逢人就嚷着要给人相面,他们就像生命力顽强的野草,一次次被取缔驱逐,不久,又出现在这里。
我曾那么地不屑于他们的江湖骗术,但现在,因着内心的困惑,我特想带阮锦姬从那里走一趟,看看会不会有人说她身上阴气太重。
我借口带阮锦姬去吃正宗的韩国料理,途径李村路。
我很失望,那些灰仆仆坐在台阶上的人,只说我们脸上有异相,要给我们相面,却没一人说阮锦姬或我身上有阴气。
我心灰意冷地陪阮锦姬吃了一顿石锅拌饭,又陪斗志昂扬的阮锦姬看了几处房子,就回了。
跑了一天,我累得腿酸手软,便没做晚饭,和丁朝阳在外面吃了,吃着吃着,我突然落了泪,突如其来的眼泪让丁朝阳愣了,他握着我的手,说:“小豌豆,你怎么了?”
我说不出话,只是哭,我觉得我的生活被一个巨大的阴影笼罩住了,无法挣脱。
丁朝阳放下筷子,和我一起失神。回家后,我所有的忍耐,在这个夜晚终于崩溃。
我勾着他的脖子,一字一句地问:“亲爱的,其实你知道那个按门铃的女子是谁,是吧?”
他看着我,满眼都是失魂落魄,讷讷着,慢慢低下了头:“不,我不知道她是谁。”
一团又一团的疑窦,像缭绕的花,在我的心里,纷纷扰扰地开放。其实,我早就在寻人启示上知道她的名字的,许芝兰。而丁朝阳,却抵死都不肯承认自己早已知道了她的身份。
当一个男人誓死要守卫一个秘密,我又能如何?
6
阮锦姬依然忙着到处看房子,看着她不知所以地快乐着,我会有些难受,很多次,我想告诉她:“知道么,我曾看见一个女鬼在午夜里飘进了你家。”
但每一次,都没说,毕竟是没影的事,我何必多拽上一个人心下惶惶?逛街时,我常常买一些所谓辟邪的挂件,在丁朝阳家挂一份,再送她一份,不管是不是真的有用,就当做是心理安慰吧。
开始,她还收下,见我像个辟邪挂件贩子一样没完没了地往她家里折腾这些怪模怪样的东西,她不干了,说好端端的家,给弄得跟巫婆的祠堂似的。说完,就把挂件收起来,一古脑地塞进一只垃圾袋子,没好气说:你愿意送就送吧,送了我就扔。
我有些委屈地默默看着她,见状,她有些不好意思,晃晃我的肩,半是撒娇半是认真地说:“好啦好啦,我知道你是为我好,拜托,凡事总得有个度,你不觉得这些灰头土脸的怪物很难看吗?”
我不作声地从垃圾袋里掏出几个挂件,重新挂回墙上,她抱着胳膊,远远看着我。见我理直气壮地看她,她吐了吐舌头,把手竖在耳边,做了个投降状,跑过来,抱着一摇一晃的我感慨着说:“还是回国好,在国外,从没人对我这么好。”
我不写字,阮锦姬也不出门时,我们就在她客厅里就着满地的阳光聊天,她懒懒散散地说着英国的见闻,我说给她讲我的小说构思。她时不时地插一句,应该说,她是个满机警逻辑思维满慎密的女子,有时,我构思一个故事,正愁着支离破碎的情节不能环环相扣呢,经她一点播,马上就巧妙得天衣无缝了。
偶尔,我会说起丁朝阳,她很安静地听着,笑得很恬淡。她总是称丁朝阳为你先生你先生,我心虚,就红着脸坦白了,说我和丁朝阳只是同居,并未结婚。
她愣了一下,半天,才说:“这样啊……”
若有所思的样子。
说着就点了一颗烟,她抽烟的样子很美,袅袅的烟在指尖上盘旋,使她看上去更是性感了。我就笑她,这么美的青春年华,就这么孤单着,是多么大的浪费啊。
她不屑地弹了一下烟灰:“就是荒成枯草也不能便宜了配不上我的臭男人。”说着,眼神就冷了,定定望着窗外的残阳,兀自缥缈地笑。
我忽然觉得她有些神秘,起身去卫生间,按冲水按钮时,不经意间,瞥见地上有枚猩红的东西,亮而光洁。
我以为是她不小心遗落的一枚发夹,便替她捡起来放在梳妆台上。
捏在手里时,我的心,一下子冰住了,那不是一枚发夹,而是一枚彩绘指甲套,它像一枚楔进我记忆的钉子,那么牢固地被我铭记着,因为,我曾无数次在深夜里看它随着一声声的冷笑,探向猫眼。
我的大脑一片空白。
阮锦姬在客厅喊:“嗨,小姐,要不要我把你从马桶上打捞起来?”
我像烫着一样,飞快把它扔在地上,是的,我确定,鬼魂是不需要戴指甲套的,是的,这些日子的交往使我确信,这套房子里只住着阮锦姬一个人。
阮锦姬懒懒地换着电视频道,说:“亲爱的,不是我的红茶把你的肚子喝坏了吧?”
见我没反应,她在我眼前晃了晃手:“你怎么了?”
我揉了一下眼睛:“没什么,可能坐太久了,有点头晕。”
我坐下,一对嗲声嗲气的男女正在电视里打情骂俏,我盯着电视。电视里演了什么,却一点没看懂,脑袋在快速运转,我在想这个叫阮锦姬的女子,是的,在她搬进2207之前,我们的生活风平浪静一片祥和。
而且,第一次敲门,她就热情而礼貌地接待了我,所有善意的反常背后,一定是有原因的,我甚至开始怀疑,阮锦姬不是她的真名。
那么,那个午夜按门铃的女子,难道是她么?
我不时用眼稍悄悄看她,试图在她身上,找出一点破绽,她盯着电视,看得很是投入。
她究竟是谁?
过了一会,我又去一次卫生间,捡起那枚指甲,塞进牛仔裤口袋里,然后,借口该买菜了,告辞出门。
7
我没有去买菜,回家后,翻开电话本,翻到了李长风,在高中时,他曾给我写过数封情书,临近毕业,他曾苦苦追问我不接受他求爱的理由,我看着脚尖,想了半天,说:“我不喜欢爱吃零食的男生。”
他愤然离去,他总爱把薯片偷偷塞进我的桌洞,其实,他从不吃零食,那些薯片是他省下零花钱买的,因为我爱吃薯片。
其实,爱与不爱的理由,从来都是借口。我们都习惯了给所有的事安上一个理由,他不能忍受,我将他三年如一日的爱,当成了用来拒绝他的缺点。
而在7年之后,我却是那么迫切地需要他,因为,据说他大学毕业后分到了本市的公安户籍管理处,我需要他的帮助,验证我对阮锦姬的怀疑。
我报上名字,李长风长长地沉默了一会,就笑了,说:“其实我不爱吃零食。”
我说知道,请原谅我吧……
李长风的声音,暖得像三月的阳光,和我东扯葫芦西扯瓢地说了一会话,他有些误会我打电话的意思。或许,他以为我是在经年之后,突然想起了他的好,感慨之余才给他打了电话。
我耐着性子,听他讲某某同学的恋爱修成了正果,某某和某某终于分道扬镳,又回忆了一会往事,才小心翼翼地试探道:“豌豆,这些年,你过得怎样?”
我说还是老样子。
他笑了笑说:“怎么会呢,你的每一本书我都认真拜读呢。”
我倍觉汗颜,当你不爱一个人,而另一个人一直不能放下对你爱的期望,他的好和关注,在不爱者这里,就成了尴尬和愧疚。
我干干地咳了两声,清嗓子,表示有事需要他帮忙。他爽快而期待无限地说:“你的事就是我的事,豌豆。”
我让他通过公安户籍网查一下上海是否有阮锦姬这个名字,我跟他说是哪几个字时,他突然问:“为什么要查这个名字?
我浅浅地笑了一下,说:“我想了解她。”
哦。又玩笑道:“不会是情敌吧?”
我呵呵地干笑了两声,说你真会联想,他说职业病么,查完就给我电话。
果然不出我所料,上海并没有阮锦姬这个名字,同音不同字的倒是有两个,但是,一个是50岁的中年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