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张:爱玲画语_安意如-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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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家庭虽说是书香门第、大户人家,但在她父母看来,读书毕竟不是女儿家的正经职业。虽然苏青一九三三年考入国立中央大学(即现在的南京大学)外文系。但是她依然不得不早早地就辍学,嫁给了徐崇贤为妻。两人在同一所高中念书,通了两年的信,却连个照面都没打过。美其名曰自由恋爱,其实不过是信中二人称呼逐步变得亲昵而已。
旧式婚姻虽然隔绝,却有一种陌生的神秘。新婚燕尔,徐崇贤对她还恩爱有加,然而,那薄雾似的爱毕竟是不能持久的,待到两人走近,面贴面以后,就冷冷地散去了。
苏青与爱玲可有一比:一般的受过高等教育,一般的从小在优渥的环境中长大,一般的对于生活而言十足的低能。
爱玲的委屈是内生的。仅就爱而言,胡兰成的出现十分突兀,让她措手不及。她的青春期是被截断的。从父母之手到爱人之手,虽过程短促,稚嫩苍白,却简单明了。虽然有一纸婚约,二人依然是“一个金童,一个玉女”。胡兰成父母双双亡故,不用伺奉公婆,承欢膝下,少了几多口舌是非。这对拙于交际的爱玲来说自然是好事。
苏青则没那么好的运气。这受过新式教育的少奶奶处理家务常常手忙脚乱,心浮气躁。且公婆健在,怀孕生下的又是女儿,未能给徐家延续香火。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内不能见容于夫君,外不能见容于公婆。她的处境好比一脚踩空在阁楼上,上不得,下也不得。
如果丈夫帮她还好,起码还有人对题《钗头凤》,共唱《东南飞》。像我母亲虽与我奶奶不和,但父亲疼爱她,好歹不孤单。其实我父亲这样做是最明智的,因你是要共妻子生活的,帮了妻子,事情就有转圜的余地,即是帮了母亲。
偏偏是苏青的丈夫另有新欢,恨不得她自动隐身下堂去。背靠娘家也是枉然,嫁女如泼水,已为徐家妇,好好歹歹自己处着去吧!父母竟也做了袖手旁观人。
爱黯淡下来,生活便显露出斑驳狰狞的气色。丈夫只顾在外花天酒地,不养家,也不负责任,碍于面子,还不许她在职业上发展。纵使她有再多的戒指也供不上这样坐吃山空。无奈之下,她向他要钱以作家用,竟挨了丈夫一记耳光。他是彻底不爱她了,一颗心硬成了石头,再风化成粉末,风一吹,飘飘洒洒散落开来。
对于苏青的这段婚姻,爱玲有自己的看法:“其实她丈夫并不坏,不过就是个少爷,如果能够一辈子在家里做少爷少奶奶,他们的关系是可以维持下去的。苏青本性忠厚,她愿意有所依附,只要有千年不散的宴席,叫她像《红楼梦》里的孙媳妇那么辛苦地在旁边照应着招呼人家吃菜,她也可以忙得兴兴头头。”
“离婚吧!彼此好过。”十年之后,终于有一天苏青昂然对那个自己叫丈夫的男人说。她要去寻找自己新的生活。
一九四三年,苏青开始在《风雨谈》上连载自传体长篇小说《结婚十年》。书中有许多关于婚姻生活中女性性心理的真实描写,在现在来说算不得什么,在当时却可谓前卫。一时她被社会称为“大胆的女作家”,大红大紫,风头大大盖过今天一帮用身体写作的美女作家们。其实,不过是标题和内容用得十分大胆,真正读下去,却是写得很干净。恰如胡兰成所评:“女娘笔下这样大方利落,倒是难为她。”
说起来,《结婚十年》我没看完,但我实在是喜欢苏青,喜欢得不得了。她身上几乎集结了所有我喜欢的女人的特征:率直、独立、坚定、大气、忠贞。
苏青为人率直,连写作都不喜欢用二三人称的,“我我我”地直身而上。她与爱玲都是上海“孤岛”时期走红的作家。日本投降后,两人都受到非难。苏青曾做过这样的表白:“我在上海沦陷期间卖过文,但那是我适逢其时,盖亦不得已耳,不是故意选定这个黄道吉日才动笔的。”
苏青个性独立,乱世中一个女子,拖家带口,也真是难为她。如她所言:“我房间里的每一样东西都是自己挣钱买的”。然而紧接着的一句却是:“可是我回头一想,这有什么值得高兴的呢?”哀而不伤的一句话,背地里或许是泪如雨下。亦说她做高官的情妇,她身边走来走去一个又一个的男人,欣赏她的红颜美貌,欣赏她的才气爽直,就是没一个人肯为她留下。
一九四六年夏初,上海的局势稍稍和缓,有人请苏青去编副刊,条件只有一个,就是要她改名。爱玲冷静客观地劝慰她说:“现实也得考虑!你去当主编,我也有条出路可走!我是不介意改名的,我这名字是一直都嫌它俗气,趁机改了也好!”
苏青显得很沮丧,创办《天地》那意气风发的神采已然不见了。她悲苦地说:“你算好的!有个姑姑给你挡一挡,靠一靠,我这一转身,老的老小的小,谁让我靠?现在又这样恶名在外,再嫁也没有人敢沽问斤两,我预备把自己挂在绳上,就这么风干了算了!”
天地茫茫,我要靠谁?谁能为我所靠?即便是这样的凄凉,她也熬过来了。爱玲远走他乡,她却留了下来。她还要撑着,还有子女要靠她。但靠了她又怎样呢?后来因涉嫌“胡风案”,至亲骨肉都与她划清界限,断绝往来。丈夫负,到头来依旧是一个“负”字。一生儿女债,想想真是惊心,伤心!
苏青晚景凄凉,她老病缠身,也不服药,但求速死。一门关煞,种了些草花,“这些花是我生命末期的伴侣”。她说。
一九八二年,苏青六十九岁。孤独地死去。
“这篇文章本来是关于苏青的,却把我自己说上许多,实在对不起得很,但是有好些需要解释的地方,我只能由我自己出发来解释。”这段文字录自爱玲的《我看苏青》。
这本书是关于爱玲的,却把苏青说了许多。因为我也有好些需要说明的地方,只能由苏青出发。因为苏青对于爱玲,实在是太重要了。
苏青比爱玲大,成名亦比爱玲早,却因爱玲才被广泛念及。爱玲对于苏青的评价虽有溢美之辞,却其情可谅,大概是出于某种知遇之恩吧。
借用某位女士的话,虽然伧俗,却也能说出原委来。“张爱玲的被发掘,是苏青办《天地》月刊的时候,她投了一篇稿子给苏青。苏青一见此人文笔不凡,于是便函约晤谈,从此变成了朋友,而且把她拉进文坛,大力推荐,以为得力的左右手。果然张爱玲也感恩知进,不负所望,迈进文坛以后,接连写了几篇文章,一时好评潮涌,所载有声,不久就大红大紫起来。”
又算起来,苏青是爱玲与胡兰成惊世之恋的媒人。能被爱玲和胡兰成两种不同性格的雅人喜欢并视为知交,可见她确是不俗。再有胡兰成因事下狱,亦是她拖着爱玲去说情。(彼时爱玲还不太认识胡兰成,只是偶闻其才名。)她倒是实心实意,事后也不见得了什么好处,言语上有什么炫耀之意。苏青这样的侠义,男子亦要自惭形秽。生在古代真是薛红线、张红拂之流。就是污风秽雨的上海滩,她也照样是金石玉磬响当当的。
至于二人的交往,可谓是君子之交淡如水,是交浅言深。
“如果说她同我不过是业务上的关系,她敷衍我,为了拉稿子,我敷衍她,为了要稿费,那也许是较近于事实的,可是我总觉得,也不能说一点感情也没有。我想我喜欢她过于她喜欢我,是因为我知道她比较深的缘故。那并不是因为她比较容易懂。普通认为她的个性是非常明朗的,她的话既多,又都是直说,可是她并不是一个清浅到了一览无余的人。人可以不懂她好在哪里而仍旧喜欢同她做朋友,正如她的书可以有许多不大懂它的好处的读者。”爱玲如是说。
爱玲洒脱而寂寞,华丽而苍凉,为众人所青睐。而苏青,一如爱玲所言:太正常,太普通,太朴实,当然也亲切,有一种古往今来的无所不在的妻性和母性。
我想,民国荒凉的世界里,有这样两位女子,也不枉为热闹一场。在喧嚣和落寞之间,二人竟然逼肖《红楼梦》中的“钗黛”终局。
格物致知
爱玲在《天才梦》带有自嘲的口吻说:“我是一个古怪的女孩,从小被目为天才,除了发展我的天才外别无生存的目标。然而,当童年的狂想逐渐褪色的时候,我发现我除了天才的梦之外一无所有——所有的只是天才的乖僻缺点。世人原谅瓦格涅的疏狂,可是他们不会原谅我。”
“如果加上一点美国式的宣传,也许我会被誉为神童。我三岁时能背诵唐诗。我还记得摇摇摆摆地立在一个满清遗老的藤椅前朗吟‘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眼看着他的泪珠滚下来。七岁时我写了第一部小说……”
曾经也有一个人对我说:“其实人活在这世上极是普通,若老天稍微赐予一点能力,他往往出色地身不由己。”
我便在想,天才是什么?怕是天生的聪明,佛家所言的慧根,世事于别人手上蠢笨难行,到他手上却翻云覆雨,掌握自如。譬如,文字的灵性之于爱玲,便是老天惠赐,不得不服。文字在她笔下才有了流光溢彩的生命,真正的活起来。七八岁大小,很多人为写作文憋个半死,她已经轻巧地写出了《摩登红楼梦》。
爱玲是天才,在我只是浅浅说,这一节,有一个人却说到了骨头缝里了。读《今生今世》,胡兰成有这样的评论:“张爱玲论人,总是把聪明放在第一位,与《大学》的把“格物致知”放在“诚其意”之先,正好偶合。”
我心下便对“格物致知”起了意思,但不甚了了,于是翻出原文。《大学》开篇有这样的句子:“古之欲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
又担心人不能解其意,将话倒过来说了一遍:“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
治国平天下之大志,于我这等小女子不过笑谈。我之俗人,只是眷恋儿女情长,如梦如幻,只想着有一个人爱,稳稳当当地齐家。偶尔拿出小聪明献媚于人,就很是满足。这样没出息,气死老夫子也未必不可能。
先说这“格物”二字。郑注有云:“格,来也。物,事也。直白连在一起,竟然是“来事”两字。今人说某人“会来事”,褒义上有“聪明”之意。
虽然与全句的正大恢宏相比,显得有些不相伦类,甚至有些附会牵强。但我却以为是对胡兰成论爱玲最好的解证,于是,有一种小聪小慧的窃喜。觉得又有可献媚之素材了。原来爱的珍重之中竟有这般滑稽可笑的心思。
这种解释自然与儒学正统一派的求知穷理不对,今人更是将这句上升到认识论的层次。但我以为,古人对世界宇宙的认知,所关涉的是人与天的关系。格物也相应的是因其天赋异禀所引致,而非“穷理”的勤奋努力。
其中性智的天分是最主要的。故所谓“格物”之“格”,可作“感通”解。某种天赋的对万物的体悟冥会,能够推出种种对人生世界的认知。简单点讲,一种天生的聪明,加上一点努力和用功,就能通晓世界了。
这又成了胡兰成的考语。真是泄气!他言道:“张爱玲是民国世界的临水照花人。看她的文章,只觉得她什么都晓得,其实她却世事经历得很少,但是这个时代的一切会来与她交涉,好像‘花来衫里,影落池中”,如同那花果山石头里蹦出的孙猴儿,天地万物已在心中了。只待师傅打开天灵盖点拨,万事自来交涉。
有了“格”之聪颖,“致”之推极,由此及彼,由内推外,就并非事事要体验。格物是一种天赋,悟性也不是依靠勤奋得到的。
爱玲就是这样的天人合一,一切了然于胸的锦心绣口。如她自己所言:还没有过何种感觉或意态形致,是她所不能描绘的,惟要存在心里过一过,总可以说得明白。一件桃红单旗袍,她可以看出“桃红的颜色闻得见香气。”视觉出嗅觉,甚至出味觉。使万物自语,让人叫绝。
又譬如说读书,爱玲也非博览,却将一本《红楼梦》熟读如泥。爱玲说要以一奉十,实在是一点不虚。读过了它,恰如虞信赋里说的:树里闻歌,枝中见舞,恰对妆台,诸窗并开,遥看已识,试唤便来。世间事便成竹在胸,有与人说不尽的妙处。
妙玉爱玲
《红楼梦》里妙玉是个独人,为世人所厌。书中第五十回“芦雪庵争联即景诗,暖香坞雅制春灯谜”,李纨命宝玉去乞梅,说得格外分明:“可厌妙玉为人,我不理她。”六十三回“寿怡红群芳开夜宴,死金丹独艳理亲丧。”宝玉去给妙玉回礼,路遇邢岫烟,又借邢岫烟之口将她放胆品评一番;说她:“放诞诡僻”,“僧不僧,俗不俗,女不女,男不男”,“成个什么道理”。
花两个晚上读完了刘心武的《红楼望月》,没有大的意外,但小小惊喜还是有的,恰似长长午睡后慵懒地伸个懒腰,不甚紧要却很能叫人满足。关于秦可卿的探佚是主流,但可卿之死谈得过多,只是一溜地看下去,及看到“元春之死”,“妙玉之死”有种拾遗补缺的舒畅。毕竟他是下了心血的,虽然文法上写得通俗鄙陋,和红楼差了天上地下,但在细节上却能看出下了一定的功夫。为妙玉、元春雪恨,恨那高鹗,蓄意改动红楼,害了多少红颜公子蒙怨受屈,真真死不足惜!
他对妙玉的研究便能当得一个“好”字,探佚她为报宝玉和贾家知遇之恩而去找忠顺王爷,以财宝才色动其心,最后与之同归与尽。这个写法真是好!
妙玉虽是“可怜金玉质,终陷淖泥中。”但这样的红颜真是侠烈。有始有终也不枉来世上一遭。
今日之清高女子也多喜欢妙玉,爱她“气质美如兰;才华阜比仙。”亦不觉得天生孤癖有什么不好,大抵是现在物易近人难近,哀鸿遍野到处是孤独。妙玉所为,转了几百年后,竟可为世俗接受,乃至成为风尚,可叹。
我看爱玲亦像妙玉,天生颖悟,是金玉质。出淤泥而不染,其心坚韧,经岁月磨折而无损其辉。世人言爱玲皆是清高孤寒,世俗难近。
一九五二年,上海召开第一次文学艺术界代表大会,爱玲应邀出席。在全国一片蓝布和灰布中山装的大潮中,她赫然背弃了这种装束,在旗袍外面罩了件网眼的白绒线衫,淡漠地坐在后排。即使普通依旧桀骜,给人“高处不胜寒”的感觉。此时的打扮,尽管由绚烂归于平淡,但在一群蓝蚂蚁的对比之下,依旧是触目惊心的。
有人说她冷漠,其实她面寒心热。譬如在外滩看见警察打人,忍不住气塞胸膛,一气之下,想去做官,或者做主席夫人,给那警察两个耳刮子。
又譬如,作家柯灵当年被日本沪南宪兵队关押在“贝公馆”里。贝公馆坐落在贝当路上,是美国学堂旧址,原来是雪白的建筑,碧绿的草地,纯净得像天堂。对门是庄严肃穆的国际教堂,紫酱色的斜屋顶,墙上爬满长春藤,幽雅安静,是情侣散步的好地方。日本人选了这么一处来做现世地狱,叫人两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