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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中国大审判-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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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叛变了”,诬陷周扬是“内奸”;江青还点名诬陷了齐燕铭、王昆仑、荣高棠、田汉、钱俊瑞、廖沫沙、孙泱、陈光、陈荒煤、刘白羽、阿甲、王昆等是什么“特务”、“叛徒”、“反革命”、“里通外国分子”。致使他们遭到残酷迫害,有的被关押长达六七年之久,有的含冤去世,有的老婆孩子都遭受株连,家破人亡。    
    审判员审问江青,这是不是事实?江青不敢正面回答问题,却胡搅蛮缠说:“可能是你们的记录搞错了吧?”    
    法庭当即宣读并播放了江青1968年9月18日接见中国京剧团、中央乐团等单位代表时的讲话录音,播放江青1970年7月3日的讲话录音。    
    审判员问江青:“是不是你讲的?”江青不得不承认是她的声音。    
    被害人,原北京市副市长、全国政协副主席王昆仑由女儿王金陵扶进法庭前来作证,由女儿代他宣读控诉书。王昆仑说:“在监狱里,江青、康生、谢富治一伙指使专案人员大搞逼、供、信。强迫我招认是‘特务’,是‘反革命’。我从30年代开始就在党和周恩来等中央同志的直接领导下工作,曾经跟蒋介石面对面斗争过。他们竟然诬陷我是‘特务’、是‘反革命’。我坚决抵制,他们就对我横加摧残,戴上背铐,拳打脚踢,我的牙被打断,头被打肿,双腿不能行走。同时,我的全家都受到迫害。他们一伙不仅把我爱人曹孟君看作‘特务’,还要把我的兄弟姐妹,我的女儿金陵,统统打成‘特务’及‘特务嫌疑分子’,甚至连我的第三代,当时只有十四五岁的外孙女儿也受到株连之苦”。    
    中共北京市委原统战部长廖沫沙今天也出庭作证。他说,江青说他是“特务”,而且是“很厉害的特务”完全是无中生有,凭空捏造。    
    廖沫沙说“我从十几岁在湖南当学生的时代起就参加革命工作,一直在党的教育培养下长大,几十年中一天都没有离开过党的领导和指示,一天都没有停止为党和人民工作。1933年,我在上海左联的时候,江青刚到上海就认识我,不久又同住在田汉的楼房里,她还多次到我住的房间来闲谈过。1955年初,我生病住在北京医院里,江青还到我的病房来,谈起过去上海的情况,还津津乐道,达一两个钟头之久。我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她完全了解。可见她是故意诬陷我,制造冤案。我被无辜关押了八年多,流放劳改了三年。挨批斗也有几百场,肉体受尽了酷刑,我的满口牙齿都被打落了……”    
    廖沫沙还叙述了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迫害中共北京市委第二书记刘仁、北京市副市长吴晗、著名作家老舍等人致死的情况。他说,北京市的干部和群众受到株连迫害的就有10289人。    
    王昆仑、廖沫沙都指出,江青这样诬陷迫害干部和群众,是为了阴谋篡夺党和国家的领导权。他们要求特别法庭对犯有累累罪行的江青,决不宽恕,坚决依法进行严厉惩办!    
    江青在被害人面前不但不认罪,反而无理取闹,继续诽谤、诬陷,甚至辱骂证人。审判长多次制止,江青不听,不断扰乱法庭秩序……    
    审判长命令将江青押出法庭。    
    12月23日,第一审判庭开庭继续审问江青诬陷迫害老干部的罪行。    
    法庭出示江青犯罪的证据,幻灯放映了几张照片:一位老干部头上戴着60斤的铁帽子,胸前挂着写有“彭真死党”的牌子,跪在地上,正在任人凌辱和批斗。这是目不忍睹、骇人听闻的场景。这是在批斗张霖之。    
    张霖之是位红军时期的老革命,1929年参加中国共产党,原任煤炭部部长、中共八届中央候补委员、第一、二、三届全国人大代表。1966年12月14日,江青在人民大会堂接见北京大专院校群众组织代表时,诬陷他是“彭真的死党”。张霖之在病中关押的33天中,据有记录可查的逼供、审问就多达52次。1967年1月21日,张霖之被迫戴着铁帽子,举着牌子,在北京矿业学院校园内外游斗。晚上又遭刑讯,身上被打伤30多处,头部被打得伤口露出骨头,当夜就含冤惨死。    
    法庭宣读了原北京矿业学院地质系学生、该院“红卫兵总部”头头王洗尘、原矿业学院教师杨志伊的证词。    
    现任煤炭部中共机关党委副书记的杨克出庭作证。他述说了张霖之在煤炭部工作十年间所取得的成绩,证明他是中国工业部门的一位优秀领导干部。他受江青诬陷迫害致死,至今煤矿广大职工仍在怀念他。杨克指出,江青诬陷张霖之是“彭真的死党”所造成的恶果十分严重,煤矿职工从工程技术人员、区段长到矿长、矿务局长、省管理局长、机关的处长、司局长、副部长等一大批干部和群众被打成张霖之的“死党”、“黑干将”、“黑爪牙”、“代理人”,长期被揪斗批判、关押,受到残酷迫害,有的被迫害致死。    
    法庭还宣读了煤炭部副部长钟子云的证词,谈到了张霖之死后,周恩来总理对他十分怀念。一次周总理在接见群众代表时愤慨地说:可以把我们三四十年的老干部统统一概打倒吗,统统靠边站吗,这次革命运动怎么能把老干部统统去掉呢?不可设想。如果这样做,是犯罪的。周总理对张霖之的惨死感到很难过。他说,老干部是党的财富啊,对老干部不能用敌视的眼光看待,你们觉得现在可以统统抛开,你们可以为所欲为吗?    
    江青在1966年11月28日,在“首都文艺大会”上讲话,指使人点阿甲的名,诬陷他破坏《红灯记》,是“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从此阿甲就陷入了没顶之灾。


第三篇 唇枪舌剑江青在庭审中的丑恶嘴脸(8)

    77岁高龄的阿甲出庭作证,他说,1968年6月江青在一次会上又说“阿甲这个人很坏,是历史反革命,又是现行反革命,你们把他斗够了没有”?又说“他老婆也很坏”。从此,阿甲天天遭批斗,还在各单位轮流游斗。阿甲说,他患有冠心病、高血压,还不准看病,就是准看了,证件上还得写上“黑帮”的字样。阿甲的夫人方华被江青点名后,惨遭毒打,胸部被打伤,血和棉衣凝结在一起,脱不下来衣服,后来被迫害致死。    
    阿甲指控说,江青一有机会就一再点我的名,恶狠狠地说“阿甲这个人不好斗,你们要狠狠地斗,天天斗!”    
    人们不禁要问,为什么江青要致阿甲于死地?就是因为江青要窃取中国京剧院副院长阿甲带领全院戏剧工作者创作的京剧现代戏《红灯记》为己所有,欺世盗名,为其篡党夺权捞取政治资本。    
    江青在1968年曾诬陷文化部原艺术局长周巍峙“替法国人审讯政治犯”,诬陷周的妻子、著名演员王昆“里通外国”,致使周巍峙和王昆长期遭到隔离审查、批斗。江青还在1970年诬陷原中共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副书记孙泱是“军统特务”;诬陷原文化部副部长陈荒煤“叛变了”;诬陷原文联副主席刘白羽为“特务”,致使孙泱冤死,陈荒煤、刘白羽冤狱六年之久。    
    法庭宣读并播放了江青诬陷这些文艺界著名人士的讲话和录音。在证据面前,江青不得不点头表示承认是她的声音。    
    1966年12月27日,江青在接见北京红卫兵头头时还诬陷北京市环卫工人、全国著名劳动模范时传祥“已完全是工贼”。时传祥遭到残酷批斗,被迫害致死。    
    法庭宣读了“造反派”头头、在押犯蒯大富的证词。    
    时传祥的儿子时纯利出庭,怀着满腔愤怒,控诉了江青迫害他父亲的罪行。他说:“我爸爸时传祥,是个饱尝了旧社会辛酸之苦的掏粪工人,是中国共产党把他从苦海里解放出来的。在党的培养下,他不怕脏、不怕累,为首都环境卫生事业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地工作了几十年。他入了党,当选为劳动模范,出席过全国群英会,当选为人民代表,出席过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1959年我爸爸出席全国群英会的时候,刘少奇主席跟他握过手,照过相。1966年国庆节期间,我爸爸还作为毛主席请来的客人住过中南海,受过毛主席和周总理的接见。党和人民给予他崇高的荣誉。”    
    时纯利说:“但是,就在1966年12月,‘打倒刘少奇’的口号在北京街头出现的时候,江青无中生有诬陷我爸爸说:时传祥已完全是个工贼,被收买了。万万没有想到,爸爸受到毛主席和周总理接见刚刚一个多月,就被扣上‘工贼’、‘粪霸’的大帽子,挂上牌子、戴上高帽子挨批斗,在短短的时间里游行、揪斗达500多次。不时还用皮鞭、棍棒拷打,被打得皮开肉绽,死去活来,……迫害了五年之久,生活不能自理,还被遣送回原籍……终于被迫害致死,而且还株连我们全家……”    
    歹妇之心,何其毒也!不就是因为刘少奇和时传祥握过手、照过相吗!    
    江青今天在法庭上同过去几次一样,态度十分恶劣,她不仅多次打断审判长、审判员和检察长的讲话,而且胡搅蛮缠、无理取闹、攻击法庭,继续诬陷国家领导人。法庭一再严厉警告江青:她的这种拒不认罪、扰乱法庭的行为,罪上加罪。    
    公诉人江文在发言中指出,法庭调查证明,江青为了达到篡党夺权、颠覆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的目的,始终把矛头指向党和国家的领导人以及各级党政军领导干部,犯下了极其严重的罪行。江青的一系列罪行都是同林彪一伙勾结起来干的,江青对这些罪行负有直接的责任。    
    江文还指出,在今天的法庭上,江青竟然攻击、诬蔑经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决定成立的特别法庭和任命的庭长、检察长,这是新的犯罪。他建议法庭必须追究江青的刑事责任。    
    审判长曾汉周最后宣布:第一审判庭对江青犯罪事实的调查全部结束。


第三篇 唇枪舌剑法庭辩论 江青对抗法庭(1)

    法庭辩论,江青对抗法庭,拒不认罪,罪上加罪    
    一、混淆黑白,颠倒是非,江青坚持反革命立场    
    1980年12月24日上午9时开庭,法庭对江青犯罪事实进行辩论。    
    公诉人江文首先发言,他说:    
    审判长、审判员:    
    特别法庭第一审判庭就本厅指控被告人江青在“文化大革命”中篡党篡国、推翻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的反革命罪行,从11月26日到12月23日共进行了6次庭审调查。通过审问被告人、出示和宣读证据、听取证人证言、播放江青的讲话录音,完全证实了本厅对江青反革命罪行的控告。江青是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主犯,是“四人帮”反革命集团的头子。现在,经过调查可以确定她的主要罪行是:第一,她伙同康生、谢富治等人诬陷迫害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刘少奇,制造了全国最大的冤案;第二,江青肆意点名诬陷大批党政军领导干部和群众;第三,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江青勾结林彪进行大量的反革命活动……    
    江文控告:“文化大革命”中,江青勾结林彪,害死了刘少奇、贺龙、彭德怀、张闻天、王稼祥等一大批党和国家领导人。任弼时建国初期逝世,罗荣桓元帅“文化大革命”前去世,他们躲过了劫难,可他们的家属仍未躲过江青一伙的魔爪。实际上,周恩来、陈毅也是被江青迫害死的。    
    江青的迫害欲简直到了丧心病狂的地步,甚至害到毛泽东头上。    
    毛岸英在朝鲜战场牺牲后,毛泽东把儿媳刘思齐认做女儿。因感情笃深,刘思齐十年不嫁,毛泽东一再劝她改嫁,并亲自托人为刘思齐物色对象。    
    当时,空军学院强击机教研室教员杨茂之被推荐给毛泽东。毛泽东派人了解后,对杨茂之很满意,就介绍给刘思齐。刘思齐对杨茂之也有好感,也就同意了。1962年2月,两人正式结婚,婚后杨茂之常陪刘思齐去看毛泽东。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江青居然指使人把杨茂之、刘松林(刘思齐改名)关进监狱。毛泽东知道后大发雷霆,责令江青:“立即放人!”    
    江青30年代在上海有过一段污秽的历史,与毛泽东结婚时中央派人调查过,但被康生隐瞒掉了。为了不影响她的政治生活,江青把当时知情的上海地下党的同志全部打成特务害死,把了解她底细的著名电影演员上官云珠、舒绣文害死。上海市副市长潘汉年、公安局长杨帆被关了起来。潘汉年夫妇冤死狱中。杨帆侥幸活下来,但被折磨得双目失明,精神失常。多么惨痛的人间悲剧啊!    
    江青的脸色煞白,两手发抖,她猛地从座位上站起,指着江文谩骂:“你这个讼棍,你们是法西斯!……”    
    江文轻蔑地扫了江青一眼,不屑理她,继续控告。    
    江青知道宣判自己的末日的时刻到了,她能用来挣扎的最后一招就是:泼妇骂街的手法,撒泼耍赖,无理取闹。在近两个小时的庭审中,一会儿说法庭指控她的那些罪行“都是小事”,是在鸡蛋里挑骨头;一会又说“逮捕我,审判我就是丑化毛泽东主席。我是执行捍卫毛主席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一会儿把自己装扮成反林彪的英雄,宣扬自己如何一直同林彪反革命集团做斗争;一会儿又叫喊“审判我就是丑化亿万人民,丑化亿万人民参加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一会儿又大言不惭地说她30年代在上海的“历史是光荣的”。总之,东拉西扯,乱说一气。    
    江青自恃有特殊的身份和特殊的“贡献”,常常肆无忌惮。“文化大革命”初期自不必说,1974年“批林批孔”,就很是施展了一番。她以个人名义给军委和全军写信、送材料、派联络员,到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放火烧荒”,煽动打倒十届中央委员会副主席李德生,随后便是以批判林彪、孔丘为名把矛头集中指向周恩来。    
    检察员江文高声指控:“江青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九十八条,第一百四十四条,构成了组织领导反革命集团罪,阴谋颠覆政府罪,情节特别恶劣,应当根据《刑法》第一百零三条从重判刑。”    
    讲到这里,江文清了一下嗓子,特别提醒法庭:“在这里还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江青在法庭调查时拒不认罪,公然多次继续诬蔑国家领导人,攻击诬蔑法庭和法庭工作人员,肆意扰乱法庭秩序,已构成继续犯罪行为。请法庭在量刑时从严判处。”    
    检察员发言完毕,审判长曾汉周宣布:“被告人江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的规定,你有陈述和辩护的权利,你还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江青一听,顿时咆哮起来:“我不要什么陈述,就按你的那个根据去定罪吧!我听候你们的审判。有本事你们把我弄到天安门广场公审、枪毙!”    
    曾汉周严肃地说:“是不是枪毙你,法庭将根据你的犯罪事实依照法律判决!”    
    江青撇撇嘴,嘲弄地说:“你不要装腔作势演戏了,没有我这个道具,你这场戏演不成啊!你要有胆量就把你的后台导演请出来。我要和他当面对质。”    
    “我警告你!不许你谩骂法庭。”曾汉周大声严厉地申斥江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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