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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约翰·克利斯朵夫-第48章

小说: 约翰·克利斯朵夫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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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某一时期内,克利斯朵夫成为他风魔的对象之一。曼海姆什么都相信他,到处把他的名字挂在嘴上,在家人前面把他恭维备至。据他说来,克利斯朵夫是个天才,是个了不起的人,写着古怪的音乐,关于音乐的议论尤其精妙,才思焕发,——并且是一表人材:一张秀美的嘴,一副漂亮的牙齿。他还补上一句,说克利斯朵夫很佩服他。——终于有一晚他把克利斯朵夫带到家里来吃饭了。而克利斯朵夫也就见到了这位新朋友的父亲,银行家洛太·曼海姆,和弗朗兹的妹妹于第斯。 
  这是他第一遭踏进一个犹太人的家庭。这民族虽然在小城里人口不少,并且以它的财富,团结,智慧,在当地占着重要地位,可是跟别的社会很少往来。民间一向对它抱着牢不可破的成见,暗中有点敌意,有种近于侮辱的怜悯。克利斯朵夫家里的人就存着这种心。当年祖父是不喜欢犹太人的;——不料命运跟他开玩笑,他两个最好的学生——(一个成了作曲家,一个成了有名的演奏家)——偏偏是以色列人;这一下老人家可为难了:因为有时他真想拥抱这两位优秀的音乐家,但又记其他们曾经把耶稣钉上十字架;他不知道怎么解决这个矛盾。临了他还是把他们拥抱了,相信上帝看在他们爱好音乐面上会原谅他们的。——克利斯朵夫的父亲曼希沃自命为自由思想者,决不会挣了犹太人的钱而心里起什么疙瘩,还认为是极应该的;但他时常取笑他们,瞧不其他们。——至于他的母亲,可不敢断定她偶然替犹太人当厨娘是不是一桩罪过。他们对她很傲慢:但她并不记恨,她对谁也不记恨,反而对这般被上帝罚入地狱的可怜虫非常同情。在她去帮忙的人家,看见主人的女儿走过,或听见孩子们快乐的笑声,她就不由得要这样想: 
  “多美丽的姑娘!……多好看的孩子!……真可惜!……” 
  听到克利斯朵夫说晚上要去曼海姆家吃饭,她一句话也不敢说,心里可不大好过。她以为人家说犹太人的坏话固然不该相信,——(所有的人都被人说坏话的)——老实人是到处有的,但犹太人管犹太人,基督徒管基督徒,各管各的,究竟是更好更得体。 
  克利斯朵夫完全没有这些成见,因为永远要跟周围的人闹别扭,所以反而受这个异族的吸引。可是他对它并没有什么认识。他有过来往的几个犹太人只是最粗俗的一批,无非是些小商人和蝟集在莱茵河与大教堂中间的几条街上的平民。他们以人类共有的群居本能,正在把那个区域变做犹太人居留地。克利斯朵夫偶然上那儿去闲逛,用着好奇而善意的目光,随便瞧瞧那些腮帮陷下去的女人,嘴唇和颧骨都很突出,堆着神秘的笑容,稍微有点下流神气,恬静的面部表情的和谐,不幸被粗俗的谈吐与粗野的笑声给破坏了。但便是在下层阶级中,在这些脑袋特别大,眼睛没有神,神气浑浑噩噩,又矮又臃肿的人身上,在这最高贵的民族的没落的后裔身上,甚至在那些臭秽的渣滓中间,也有几点微弱的光在那儿闪闪铄铄,好似在沼泽上空飘荡的磷火:那是一些奇妙的眼神,灵光四射的智慧,从污泥之中发射出来的微妙的电流,使克利斯朵夫看了有些着迷,有些惶惑。他想其中必有些高尚的灵魂在挣扎,必有些伟大的心灵想从泥淖中超拔出来;他很想能碰到他们,帮助他们;虽然没认识他们,而且心里还有些害怕,他已经喜欢他们了。但他从来没有跟一个犹太人有过什么亲密的关系,更没机会接近犹太社会里的优秀分子。 
  因此,上曼海姆家吃饭对他颇有一种新鲜的,甚至象禁果一般的诱惑力。而把禁果递给他的夏娃使禁果显得更有味道。一进门,克利斯朵夫眼里只看见于第斯·曼海姆一个。她跟他至此为止所认识的女人完全不同。高大,轻灵,虽然长得结实,个子还是细瘦的;脸庞四周的黑头发并不多,可是很浓,部位很低,遮着太阳穴和瘦骨嶙峋的黄澄澄的脑门;眼睛有点近视,眼皮很厚,眼珠稍微突出了一点,高鼻子底下的鼻孔很大;腮帮清瘦,下巴厚重,气色相当红润;美丽的侧影轮廓很分明,很有性格;正面的表情比较含糊,复杂;两只眼睛和两边的面颊都是不相等的。在她身上,你可以感觉到一个很强的种族,感觉到杂凑在这个种族的模子里的许多成分,乱七八糟的,有极美的,也有极恶俗的。她的美,特别在于那张不大说话的嘴巴,在于那双因近视而显得更深沉,因四周的黑影而显得更阴气的眼睛。 
  对于这双不只是个人的而是整个种族的眼睛,必须一个比克利斯朵夫更有经验的人,才能透过它们湿漉漉而火辣辣的眼帘,看出这个女人的真正的心。而这在一对又热烈又沉闷的眼睛里头,他所发见的便是整个以色列族的灵魂,为她本人并没意识到的。克利斯朵夫一见之下,可搅糊涂了。直要再过很多时候,常常在这种眼睛里迷失以后,他才能在这个东方的大海上看出一点头绪来。 
  她望着他,清明的眼神毫无骚乱的现象;似乎这基督徒的灵魂被她全部看透了。他也感觉到。他觉得在她迷人的目光下面有股刚强,明白,冷静的意志,毫不客气的在那里搜索他的内心;虽是毫不客气,可并无恶意。她只是拿他一把抓住了。有种卖弄风情的女人对谁都要施展一下迷人的魅力;于第斯可并不是这种作风。卖弄风情,她比谁都厉害;但她知道自己的力量,只让本能去施展她的力量,——尤其对一个象克利斯朵夫那样容易征服的俘虏,更犯不上多费气力。她更感兴趣的是要认识她的敌人,——(凡是男人,陌生人,对她都是敌人,——以后遇到相当的机会也可能跟他们携手)。人生是一场赌博,唯有聪明人才能赢;所以第一要看清敌人的牌而不能泄露自己的牌。能够做到这一步,她就感到胜利的快意。她并不在乎胜利能否给她什么好处。她这么做是为了好玩。她热心的对象是聪明,但并非那种抽象的聪明,虽然她头脑相当扎实,研究无论什么学问都可以成功,要是她愿意的话,而且比她的哥哥更配继承银行家洛大·曼海姆的事业;然而她更喜欢活泼气的,对付人的那种聪明。她最喜欢参透一个人的灵魂,估量它的价值,——(在这一点上,她和麦西的犹太女人称金洋一样仔细);——她靠着奇妙的感觉,能够在一霎眼之间看破别人的弱点与污点,从而找到了心灵的秘钥,把它抓住:这便是她控制人的手段。但她并不恋恋于她的胜利,也绝对不利用她的俘虏。好奇心与骄傲一朝满足之后,她就把俘虏丢过一边,注意别的对象去了。她这种力完全是虚耗掉的。在一颗这么活泼的灵魂中有一股死气。好奇与无聊这两个特点,在于第斯是兼而有之的。 
  因此,克利斯朵夫瞧着她,她也瞧着克利斯朵夫。她不大说话,但只要嘴角上露出一点不可捉摸的笑影,就可把克利斯朵夫催眠。笑影掠过以后,又是一副冰冷的面孔,淡漠的眼睛;她招呼晚饭,冷冷的和仆人说话,似乎不再听客人的话了。然后,她眼睛又亮起来,插几句话,清楚明白,表示她什么都听到,什么都懂得。 
  她把她哥哥对克利斯朵夫的评语冷静的检查了一下:她素来知道弗朗兹夸大的脾气;一看到克利斯朵夫,她那个喜欢挖苦的性格正好有了用武之地;她哥哥不是在她面前夸说克利斯朵夫长得如何漂亮如何体面吗?——似乎弗朗兹有种天赋,专门会看到事实的反面,或是故意以此为乐。但把克利斯朵夫仔细研究之下,她也承认弗朗兹说的并非完全虚妄;而她一步一步推究进去的时候,发见克利斯朵夫的确有一种力,虽然还没固定,还没平衡,但是很厚实很大胆。她看了很高兴,因为她比谁都明白力量多么难得。她有本领教克利斯朵夫说话,教他自动透露思想,显出他智力的限度与缺点。她要他弹琴。她不喜欢音乐,可懂得音乐,并且能辨别出克利斯朵夫的音乐的特色,虽然毫不感动。始终保持着冷淡而有礼的态度,她只用几句简短,中肯,而没有一点夸奖意味的话,表示她对克利斯朵夫的关切。 
  克利斯朵夫感觉到这一点,非常得意;因为他觉得这样的判断是有价值的,她的赞许是难得的。他毫不掩藏他有征服她的意思,而因此所表示的天真教三位主人都为之微笑:他只对于第斯说话,也只为了于第斯说话;对其余两个,他简直不理,仿佛根本没有那两个人。 
  弗朗兹瞧着他,嘴唇和眼睛都跟着克利斯朵夫说话而扯动,神气有点佩服又有点俏皮。他跟父亲和妹子丢着眼风,不由得笑了出来。妹子却不动声色,只装不看见。 
  洛太·曼海姆是个高大结实的老人:背有点儿驼,皮色鲜红,灰色的头发梳得根根向上,象刷子一样,须和眉毛都很黑;一张笨重的脸很有气魄,神气是喜欢挖苦人的。他用着老奸巨猾的和善的态度,也在研究克利斯朵夫;而他也立刻辨别出这个青年的确〃有点儿东西〃。但他既不关心音乐,也不关心音乐家:那不是他的一行,他一点不懂,而且非但不隐瞒,还为此自鸣得意:——象他这种人肯承认有什么事不懂,是为的表示骄傲。——克利斯朵夫很不客气而并无恶意的,明白表示用不着银行家先生奉陪,只要有于第斯小姐和他谈天就不会寂寞了;老人家听了觉得怪有意思,便去坐在火炉旁边读报,心不在焉的,含讥带讽的,听着克利斯朵夫的废话和他古怪的音乐,想到竟会有人懂得这一套而觉得有趣,不由得暗中好笑;后来他也不愿意再留神他们的谈话,把估量生客这件差事交给女儿去了。而她也的确不辱使命。 
  克利斯朵夫走了以后,洛太问于第斯: 
  “嗯,你居然套出了他的真话;你觉得这个艺术家怎么样?” 
  她笑了笑,想了一会,作了个总结:“他有点儿糊涂,可并不傻。” 
  “对,〃洛太接着说,〃我也觉得这样。那末他是会成功的了?” 
  “我相信他会成功。他是个强者。” 
  “好,〃只有对强者才感兴趣的洛太用着一种强者的逻辑回答,〃那就该帮助他了。” 
  克利斯朵夫回去也很佩服于第斯·曼海姆,但并不动心。对这一点于第斯是看错了。一个是由于感觉灵敏,一个是由于本能(那在他是代替机智的),两人彼此都误会了。她脸上那个谜和头脑的活跃,的确把克利斯朵夫迷住了;但他并不爱她。他的眼睛和精神是受了诱惑,心可是并不。——为什么呢?——倒不容易说。因为在她身上看到了什么暧昧不明的或令人不安的性格吗?但在别的情形之下,这反而多了一个刺激爱情的因素:一个人不怕自讨苦吃的时候,才是爱情最强的时候。克利斯朵夫的不爱于第斯,跟他们本人都不相干的。真正的理由,使他们俩都觉得有点屈辱的理由,是他和最近一次的恋爱还隔得太近。他并不是吃一次亏,学一次乖。但他在热爱阿达的时候消耗了多少的信心,多少的精力,多少的幻象,现在剩下来的已不够培植一股新的热情。要希望冒起另外一朵火焰,必须在心中另外烧起一堆火来:在旧火已熄,新火未燃的期间,只能有些转眼即灭的火星,有些上次大火中留下来的残灰余烬,发出一道明亮而短促的光,因为缺乏燃料而马上熄灭的。再过六个月,他或许会盲目的爱上于第斯。现在他只把她当朋友看待,——当然是一个乱人心意的朋友;——但他努力驱除这种骚乱:因为这会引其他对于阿达的不愉快的回忆。于第斯对他的吸引力,是在于她跟别的女人不同的地方,而非在于跟别的女人相同的地方。她是他见到的第一个聪明女子。聪明,是的,她浑身上下都是聪明。便是她的美,——她的举止,动作,面貌,嘴唇的曲线,眼睛,手,清瘦典雅的身段,——也反映出她的聪明;她的身体就是靠聪明塑成的;没有了聪明,她就会显得丑了。这聪明使克利斯朵夫非常喜欢。他以为她胸襟如何宽大,如何洒脱,其实她并没到这个程度;他还不知道她令人失望的地方呢。他渴想向于第斯推心置腹,把自己的思想让她分担一些。他从来没有能找到一个关切他的思想的人:得一知己是多么快乐啊!他小时候常常抱怨没有姊妹,认为一个姊妹应当比一个兄弟更能了解他。见到了于第斯,友谊那个虚幻的希望又复活了。他根本没想到爱情。因为没有爱情,所以他认为和友谊相比之下,爱情简直太平凡了。 
  克利斯朵夫这种微妙的心理,于第斯不久就感觉到了,大为气恼。她并不爱克利斯朵夫;而且为她颠倒的年轻人已经有过不少,都是本地有钱而有身分的子弟,即使克利斯朵夫对她倾心,也不见得会使她怎么得意。但知道他竟无动于衷,她可心中有气了。眼看自己只能在理智方面对他发生影响,未免太委屈了;女人要能使男人失掉理智才觉得更有意思!何况她并没用什么理智去影响人家,根本是克利斯朵夫一相情愿,平空造出来的。于第斯脾气很专横。她朴素把她认识的一般青年的软弱的思想支配惯了。既然他们庸庸碌碌,她认为控制他们也没多大意思。对付克利斯朵夫可困难得多,所以也有趣得多。她压根儿不理会他的什么计划,但很高兴去支配那个簇新的头脑,那股犷野的力,使它们成器,——当然是照她的而不是照她不屑了解的克利斯朵夫的办法。但她立刻发觉要做到这一步非经过一番斗争不可;克利斯朵夫有的是各种各样的成见,有的是她认为过激而幼稚的思想:那都是些败草,她决意要拔掉的;可是一根都没拔掉。她的自尊心一点没得到满足。克利斯朵夫倔强得厉害。既然不动爱情,他用不着在思想上对她让步。 
  她不服气,在某一个时期内想要征服他。克利斯朵夫那时虽然头脑清楚,也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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