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云归-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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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黄山的车很多,我用站台票坐最早的一趟离开的。”何欢向他解释,拉着他让他坐到书房里的椅子上。她去客厅,想给郑学彬倒一杯水,却看见常洲呆呆的坐在沙发上,手里的烟都要烧到手指了。
当她返回书房时,郑学彬不肯独自坐着,拉着她,让她坐在他的腿上,他从后面抱住她。
“对不起,桑梅的事我做的不够好。让你伤心了。”
“她堕胎为什么男朋友不管她呢?”何欢出声询问。
“他们是初中的同学,桑梅当时曾经把相春阳,啊是他男朋友的名字 ,曾经把他的情书贴在黑板上。后来,他也考到了南京,就又来追桑梅,她答应了。他在校外租房子住,桑梅发现怀孕时他已经有了新的女朋友,她去找他,那一夜,他们三人住在一起,他和女朋友住在地板上,桑梅睡在床上。夜里,他们以为桑梅睡着了,就在地板上亲热起来。桑梅第二天,找我帮忙陪她去堕胎,她是宫外孕,听医生说很凶险。于是我回家告诉了我妈,我妈一直喜欢她,就让我把她接回家照顾她,后来我妈病了,她感激我妈当时的关照,就来我家帮忙。她对我没有什么,如果不是走返投无路,她那么要强的人是不会找我帮忙的。我生气相春阳践踏桑梅的感情,所以就在学校食堂打了他。”
何欢长长的叹了一口气,郑学彬接着说,“你走了以后,我想了很久,站在你的立场看这件事,你生我的气也是有道理的。不过,你想一想,就算你和桑雨天天在一起,你会爱上他吗?离我们再近,如果不在我们的心上,也是没用的。何欢,别象这样突然不告而别了。”
“我不知道,也许是你母亲的话刺激了我,我只要一想到她说小彬和桑梅这两个名字的神情,心里就难受的要命。”
“何欢,我们做一个约定吧。”
“什么?”
“三年之约,这三年你如果觉得寂寞,就去认识别的人吧,和他们交往也行,三年以后,我毕业之后回来找你,那时候你如果没有爱上别人,我们就结婚。如果你不幸爱上了别人……”
“怎样?”
“我也不知道,”他用一种令人心碎的眼神看着她,“我的心是不会变的,如果你不相信永远,我们就每隔三年签一个约。”
“你真傻,如果我死了呢?”何欢叹气。
“你死了,我会好好的生活,替你去看那些美丽的风景。如果我先死,我就在死前杀了你,让你不必为我伤心。”
“你要是死了,我就找一个比你更帅比你更好的男人生活,无聊的时候我们就一起嘲笑你的无能。”何欢威胁他,向他挑衅。郑学彬果然上当了,他掐住她的脖子,“死丫头,果然是个无情的人。”他狠狠的咬住她的脸颊,把自已的齿痕印在那张夜里日里藏匿在心头的面孔上。
窗外那被月光染亮的海洋
四年以后,七月。
何欢独自登上了去西洲岛的船。
这一路上都很顺利,起初何欢一直坐在甲板上,看水天一色,海鸟翻飞,后来她接到了一个电话,原本平静的心情完全被打破。电话是桑梅打来的,邀请何欢做她的伴娘。真是一个残忍的胜利者,何欢忍着来自心头的痛,听着这个得意的七月新娘的喋喋不休,“何欢,我只有你一个女朋友,你不做我的伴娘,你让我找谁?”对何欢来说世界上最残酷的事情就是和郑学彬参加同一个婚礼,他做新郎,她做伴娘。桑梅居然说得出这种邀请。
何欢想起两天前,桑梅打来的电话,“何欢,恭喜我吧,7月28日,我要结婚了。”
当天晚上,郑学彬就来找何欢,两人一起去了何欢单位附近的莲酒吧,坐下来不久,郑学彬先开口,“我打算结婚了。”
何欢马上说:“我听说了,不知道要送几份礼包才好呢。”
“我结婚,当然要送给我一份。”他说。
何欢没等开口,郑学彬的手机就响了,接通以后,郑学彬讲了一会儿,挂断了。
“桑梅让我陪着她去挑婚纱,有时间一起去吧,帮着她参谋一下。”
何欢强装笑颜,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能轻轻的摇头。
两人分手以后,何欢当夜决定离开一段时间,“也许该去找一个岛屿了,让自已慢慢清醒。”她给远在爱尔兰的桑雨发邮件。
“要去哪里?”桑雨问她。
“西洲岛吧。”
何欢选的西洲岛是常洲和常屿小时候生活过的地方。常洲,常屿,常汐如今都成陌路了。何欢的眼泪慢慢的洇湿了面颊,“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这几年,她和三兄妹纠缠不休。
有一段时间,他和常屿走得那么近,她多傻啊,一心想撮合他们三兄妹重拾手足之情,她没想到常屿对常洲的恨那么深那么重,一个爱山爱水的人,胸襟怎么可以那么狭窄呢。或者他不是,他只是过分偏执。他和常汐真象,自已得不到的,就想方设法的毁掉。
从大二开始,何欢跟着常屿走过那么多的山山水水,他带她走了那么多不寻常的路线。还记得第一次跟他出去,何欢穿着不合时宜的休闲鞋,被他当着众人的面训得无地自容,那是何欢第一次跟着绿野仙踪户外论坛的人出去穿越,二十几个人中,只有何欢没有穿登山鞋。
“你这个样子,还是回家玩吧。”他当着众人的面这样对何欢说。
何欢打量自已,牛仔衣裤,休闲的坡跟鞋,不知道错误出在哪里。
“我们走的是荒山野岭,这种装束不合适。”有人善意提醒她。
“我可以,不会拖你们的后腿。”何欢一脸绝决的表情。
那一天,她咬紧牙关,始终走在处于前几名的位置,半路休整时,终于因为体力透支严重,晕倒了。常屿从保温壶里倒出葡萄糖水喂她喝,醒过来以后,何欢将他手里的杯子打翻在地上。
“光逞强没有用,你出来玩儿,知道避孕套和卫生巾怎么用吗?”他不屑的问她。
何欢狠狠的瞪着他,骂了一句:“下流。”
他嗤了一声走开。
后来何欢才知道,在山野里露营时,如果把干爽的卫生巾放在登山鞋里,可以避免鞋里因为进了露水而变得潮湿,避孕套要用那种传统的计划生育用品,就是没有润滑液的那种,可以把手机,相机的电池放在里面,这样遇到下雨也不怕了。
何欢对山野有一种狂热和执著,在每次的穿越活动中,她是最不会撒娇的女孩儿,独立坚强,耐力也好,后来常屿就不再嘲笑她做秀了,他带着她到草原森林沙漠去穿越,他们有时候一去一个星期,都是在外面风餐露宿,玩户外的人,喜欢把自已叫做驴,在常屿的训练下,何欢成了一只真正的驴。
后来他把她带到珠峰的大本营,让她在那里等着他,结果他却再也没有回来,雪崩将他永远的留在了那片神奇的土地上,他一生追求淋漓尽致的生活,他终于做到了。
常屿走后,常汐在一个平常的夜里朝着大海走去,没有人知道当时她是以什么样的心情走进海水里的,从小她就生活在海边,她是海的女儿,最后她回到了海的怀抱中,常屿如果在的话,他一定有本事把她救活,可惜雪山路远,他们一个魂归大海,一个身在雪山,一段孽缘就此了结。
欢欢在何欢读大三的时候,跟着姥姥一家移民到了加拿大。
“繁华过后,生命不过是一捧流沙。”常洲找寻多年,终于找到了他肉身和灵魂的栖息之地,何欢毕业那年常洲抛下红尘牵挂,在清泉寺落发出家。后来,何欢整理常洲的书籍,在林语堂的《京华烟云》的书页里,她发现常洲不知道什么时候写了两句话,“我生君未生,君生我已老。”何欢读着这两句话,茫然若失。
这几年何欢和郑学彬一直保持着联络,毕业之后他如约回到大连,两人很顺利的找到了工作,安顿好以后,郑学彬马上提出了结婚的打算,可是何欢总是下不了决心,她没有足够的信心做人家的妻子,这些年她一直生活在残缺的家庭里,在她的生活里没有现成的榜样可供她学习。尽管,郑学彬的父母已经复婚,他们之间的障碍算是解除了,他和郑学彬之间反倒陷入了自已的泥淖中,反反复复的打着圈圈儿。
今天,郑学彬终于没有耐心的等下去了。
船到西洲岛以后,常洲的老父亲来接何欢。两人是初见,却是一下子在人群中认出了彼此,老爷子已是白发萧萧,有着岛上人常见的黑红的皮肤,经历了那么多人世的悲欢离合,没有让他精神委靡,真是很难得。他对何欢的到来表示了欢迎,领着她回到了自已的家。
一路走来,何欢不由得爱上了这个宁静的小岛,那碧绿的海水有着果冻似的迷人光彩,海中的坨礁上白色的海鸟起起落落,老爷子说那上面还栖息着珍贵的黑脸琵鹭,可惜何欢因为近视,没有看到传说中的黑鸟。
在常洲家楼上的小房间里,何欢睡了一个长长的午觉,再次醒来时已是日影西斜,爬起来跟老爷子打了招呼,她一个人走出去,沿着岛上惟一的一条柏油路逛下去,一路走到了来时的小码头,向晚的斜阳给小岛渡上了一层金色的光辉,小码头空寂无人,何欢躺在水泥平台上,看天边美丽的云彩。
天色渐晚,何欢起身离开,沿原路返回。走在半路的时候,她发现了那个小小的酒吧,它的名字叫白鸟,常洲说过它是岛上惟一的娱乐场所,几年前一个美院毕业的男孩子开的。
何欢本不想买醉的,在这样宁静温和的小岛上,把自已喝得烂醉,会怎么样呢?有人会把自已丢到海里吗?为什么不试一试呢,她看过许多人醉酒,自已却从来没试过那种滋味。
于是,她开始喝酒。空旷的小酒吧里,试着醉酒的何欢喝了一杯又一杯。那个长相酷似郑学彬的男人出现时,何欢已经有了七分醉意。何欢不知道他是几时进来的,当她抬头时只来得及看见他穿过人群朝她走来,很快他就站在她的面前了。何欢朝着他傻笑,“你是从哪里蹦出来的?怎么这么象我的前男友。”
“我可不是你的前男友。”他摇着头对她说道。
“你不是,你当然不是,他现在忙着结婚,怎么会到这里来呀。”何欢抹了一把自已的脸。
“跟我回去吧。”他拿过她手里的酒杯,“挺有本事的,一个人逃到这里来买醉。”
“别来烦我,你。人,如果伤心了,就有资格买醉。”
“你伤心了吗?”
“废话,那些曾经陪着我的人,一个一个离开了,我能不伤心吗?我也不是空心菜。”
“走吧,回去,我陪你喝。”来人不由分说,将何欢从椅子上拉起来,何欢不肯离开,把住椅背和他拔河。他将她的手指一根一根从椅子上掰下来,不管她的大声抗议,将她扛在肩上,众目睽睽之下,将何欢劫走。
何欢只觉得头痛欲裂,身子软软的,不想反抗,也无力反抗了。
再次醒来,已是午夜,窗外的海平面上,有一轮圆圆的大月亮,银盘一样高高的挂着,月光撒在海上,四野无声。何欢试着动了动手脚,感觉身子被另外一个身体压制着,她扭头去看,躺在身边的人居然就是郑学彬,以为是做梦,她用力掐自已的手臂,痛的。找到另一只手臂,再一次掐下去,这一次自已不痛,但是有人痛,那个人被掐得嗷嗷直叫,她的手被人用力打到一边,那人的动作状似打蚊子。
“干什么啊?死丫头。”郑学彬爬起来。
“你,怎么会在这里?”他们两人开场白经常是这样,你怎么来了,你怎么在这里。
“桑梅让我把你押回去给她做伴娘。”郑学彬揉着被掐痛的手臂说。
“不去。”何欢答得干脆。
“如果我陪着你去呢?”
“不去?”
“如果婚礼结束我就陪着你离开呢?”
“说什么呢?你。拿我寻开心吗?”何欢被激怒,挥手朝郑学彬打过去,眼泪不受控制的掉下来。
“好了,就这点本事还和我斗,答应桑梅吧,做她的伴娘,”沉吟了一会儿,他接着说“我来做伴郎。”
“……”何欢不说话。
“别哭了,这一次让她出风头,下一次就轮到你了。”郑学彬哄她。
“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何欢嘟囔。
郑学彬抱住她,为她擦泪,“桑梅结婚的对象不是我,我只是想刺激你一下,她要嫁的人是我们的一个师兄,如今在加拿大,估计下周人就回来了。”
“那你说你要结婚了?”何欢大叫。
“我是要结婚,但是不是和她啊,如果你不抓紧时间把我的心收起来,说不定下次我真的和别人结婚了。”
“你___”何欢扑过去,对着他拳打脚踢,郑学彬笑着纵容她对他施暴。
等一会儿,这个任性的人就会被一枚小小的戒指套住,看她还能跋扈到几时。
此时,窗外月光染亮了海洋。
(全文完)
后记:讲不出的再见
秋已来临,这些天的大连总是阴雨绵绵。
如果每个人都有一种精神特质,我一定是那种抑郁型的家伙,每年季节的更替总是让我在情绪上尝尽苦头,伤春悲秋,这样无聊的事,我仍然在做,人有时候不能做自已灵魂的主人。
不快乐的时候,我喜欢用运动来驱散这种情绪。昨晚在人民广场和一群陌生人踢毽球到夜里十点多,回家的时候,我决定把这个故事结束。
本来还想写常屿的,后来决定放弃,当初突然决定写故事,用心想了常氏兄妹的名字,后来写着写着把他们写得退出了镜头,郑学彬自已跳了进来,四十多天过去了,JM们一路陪着我走过来,感激不尽。
看过许多故事,能记起来的已经不多了,想不到轮到自已写的时候居然常常词穷,并且错别字常出,谢谢做了无数次一字之师的白月光帮我纠错,那些你写过的字永远都会在吧,如果天使曾经在这里出现,你是最美丽的那个。还有太阳花,平静,禾子,MOMO……
有一句歌词是这样说,“悲伤的人那么多,快乐的人没有几个。”我也试过拆散他们,终于还是不忍心,写到最后,我常常是泪流满面,我做不到。所以,我想让郑学彬和何欢一起生活下去吧。
有人陪伴的人生会走得温暖一些。
我喜欢旅行,每年都要出去几次,有个朋友说,如果不出去,会觉得这一年白白的过去了,三十以后,日子就是这样流水一样的过去了。
今年忽然兴起,写了这个故事,也算是一年没有虚度吧。
祝福每一个曾经来过这个小栈的人,愿你平安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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