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代大儒 编者:舒大刚-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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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阐发阴阳运行,以明变化之理;《春秋》反映等级名份,实为礼义之大防。六经从不同方面,不同角度,共同完成对儒家理想人格的培养和塑造,缺一不可,故孔子曰“六艺于治一也”;董仲舒亦曰:“六学皆大,而各有所长。”(《春秋繁露·玉杯》)
诗 又称《诗经》,为篇三百有五,故称“《诗》三百”。是孔子选编的古代诗歌总集。儒家认为,《诗》发于性情,内有哀乐之心,则外发于声音言辞,声成为文字就是诗,音合于韵律就是歌。诗歌就是人们感情的流露,故《尚书·尧典》曰:“诗言志,歌咏言。”歌者也许纯粹是感情的流露,但闻之者则可以知民间的喜怒哀乐,观为政之得失,此所谓“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戒”。故古代有采诗制度,设行人之官,孟春之月振木择于路,采集诗歌。回朝献于大师,大师协比音律,奏于天子。王者即从献诗中观知民心政风。《礼记·王制》曰:“王者巡守,命大师陈诗以观民风。”即此之谓。另一方面,卿士大夫在外交、雅集之时,也常常用诗来表情达意,这在《春秋》时更是一代文雅风气,故《论语》说:“不学《诗》无以言。”孔子曰:“《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兴、观、群、怨就是古人借《诗》言志的委婉作法。相传古诗三千余篇,是“孔子去其复重,取可施于礼义者”,上采《商颂》,下尽周室,共“三百五篇”(《史记·孔子世家》),制为定本。这就是《诗经》的起源和积集过程。六经中,《诗经》是孔子最早整理的一部经典,《史记》载孔子“以《诗》、《书》、《礼》、《乐》教,弟子盖三千焉”,《诗》排在四经之首。自兹而后,《诗经》传授不绝,形成了气势颇大的《诗》学。
在儒学传授过程中,关于《诗经》有所谓“六义”、“四始”、“二南”、“正变”等《诗》学义例问题。六义,《周礼·大师》又称“六诗”,即“风、雅、颂,赋、比、兴”。六诗各有寓意,故经学家又称为一六义”(《毛诗序》)。孔颖达说“风、雅、颂”是“诗篇之异体”;“赋、比、兴”是“诗文之异辞”。风分十五,《周南》、《召南》为其首,各系一国之事,为侯国诗章。雅分大、小,系天下之事,为王政之诗。颂分商、周、鲁,美盛德之形容,为歌功颂德之篇。赋者铺也,铺陈言辞,直叙其事。比者喻也,歌他事以喻此事。兴者起也,先言他物以引出正题也。前三者讲诗篇的体类,后三者讲诗歌表现手法;前者属文体学,后者属文章学。“四始”指《诗经》四种体类的首篇,即《史记》所谓“《关睢》之乱以为《风》始,《鹿鸣》为《小雅》始,《文王》为《大雅》始,《清庙》为《颂》始”。记住始篇,以免篇简错乱,此四始本意,后世关于“四始”阴阳五行化的说解都不可信。“二南”即《周南》、《召南》,为十五国风之一,二南问题古来纠葛最多,都为臆说,金景芳先生解“南”为任,周南即从周公所主之国(“自陕而东”)选出的诗篇,召南即从召公所主之国(“自陕而西”)选出的诗篇。“正变”:内容纯正,可为师法的诗为正诗;内容有怨刺,值得引以为戒者为变诗。《诗经》自孔子删定之后,儒者口诵心记,世代相传不绝,秦始皇焚烧诗书,《诗》即因深藏于人们记忆而不绝。汉兴,传《诗》有三家:齐、鲁、韩,立于学官,都是今文。鲁国申公(培)所传,是为“鲁诗”;齐人辕固生所传为“齐诗”。燕人韩婴所传为“韩诗”。又有诗古文:相传孔子授诗子夏,子夏作《诗序》,四传至河间大毛公,作《毛诗诂训传》,授小毛公,为河间献王博士,号为“毛诗”。今文诗倡以“四始五际”之说,颇陷于机祥。《毛诗》重名物训诂,质实雅正,大重于时。郑玄为《毛诗传笺》,三家遂废。其后齐诗亡于曹魏,鲁诗亡于西晋,韩诗存而无传,后之学者唯毛诗是依,唐《诗经正义》即取毛传郑笺,以为定式。
书 又名《尚书》。是古代档案资料选编,《汉书·艺文志》:“《书》者,古之号令。”即指此。相传古者《书》三千余篇,孔子删焉,上断自尧,下迄于秦,几百篇。又作《书序》揭示作者之意,排安先后次序,这就是《尚书》。《书》有六体:典、漠、训、诰、誓、命,皆远古帝王不同场合、不同时期使用的文献名称。汉以来盛行“古之王者世有史官,左史记言,右史记事,言为《尚书》,事为《春秋》”的说法,实为谬说,《尧典》、《禹贡》、《洪范》等即是记事之篇,实无“记言”之科。《书经》选自历代档案文献,记言记事俱有,故孔子、庄子都说“《书》以道事”,并无《书》以记言之说。儒家以为《书》记先王前言往行,可以从中吸取历史经验教训,获得仁行义方的启示。《尚书大传》说:六篇誓辞可以观义,五篇诸文可以观仁,《甫(吕)刑》可以观刑,《洪范》可以观法,《禹贡》可以观九州之事,《皋陶漠》可以观政治之术,《尧典》可以观尧舜美德。儒家主张从寻常处看到不寻常,从一般中看到不一般。以今天的眼光看,《尚书》的文章,自《盘庚》以下多出实录,以前则多是故老相传的口碑资料。佚《家语》载:漆雕开“习《尚书》,不乐仕”(《史记·仲尼弟子列传》《索隐》引),知孔子在世时《书》学已有专门人才。至秦焚书,儒者藏书壁中。汉兴,济南伏生发取其书,亡数十篇,得29篇,以汉隶写录,是为“今文《尚书》”。汉代立于学官的欧阳、大小夏侯之学皆是今文。景武之际,又得孔子壁中古文《尚书》,孔子的后人孔安国以今文校之,多得16篇,是为“古文《尚书》”。古文《尚书》藏之秘府,后来民间稍有传授,但终不甚显、至东晋时期,梅颐献58篇本的《古文尚书》,并有传注,说是孔安国所作。风行于南北朝,唐修《正义》,亦用该《书》。后来,南宋吴(木或)、朱熹对后出古文《尚书》以文字浅显提出怀疑;明人梅囗作了进一步论证,至清阎着璩、惠栋而成定说。
《十三经注疏》本,即沿用梅颐所献《古文尚书》,其中包括与今文29篇相同的33篇:即《尧典》、《舜典》(今文合于《尧典》)、《皋陶谟》、《益稷》(今文合于《皋陶谟》)、《禹贡》、《甘誓》、《汤誓》、《盘庚》(上、中、下)、《高宗肜日》、《西伯戡黎》、《微子》、《牧誓》、《洪范》、《金滕》、《大诰》、《康诰》、《酒诰》、《梓材》、《召诰》、《洛诸》、《多士》、《无逸》、《君爽》、《多方》、《立政》、《顾命》、《康王之诰》(今文合于《顾命》)、《吕刑》、《文侯之命》、《费誓》、《秦誓》。
今文所无25篇:即《大禹漠》、《五子之歌》、《胤征》、《仲虺之诘》、《汤诰》、《伊训》、《大甲》(上、中、下)、《咸有一德》、《说命》(上、中、下)、《泰誓》(上、中、下)、《武成》、《旅獒》、《微子之命》、《蔡仲之命》、《周官》、《君陈》、《毕命》、《君牙》、《囗命》。
宋、明、清代学者一般认为,梅氏所献多出的25篇,是梅氏伪造(也有人说是王肃伪造),58篇传注亦是梅氏所撰。不过清人还承认,伪《书》文字多系缀拾古书所引佚《书》的零篇断简而成,还具有一定史料价值。只要知其来源,校以原文,仍可引据。清人阎若璩《古文尚书疏证》、惠栋《古文尚书考》和孙星衍《尚书今古文注疏》发覆伪《古文尚书》根抵甚详,是清代辩伪的代表作。不过,孔颖达《尚书正义·尧典篇》引十八家《晋书》,列举了古文《尚书》自西晋郑冲、苏愉、梁柳、臧曹,到梅赜(即梅颐)的传授世次,还指出皇甫谧从“姑子外弟梁柳边(处)得古文《尚书》,故作《帝王世纪》往往载孔传五十八篇之书。”前儒错误地否定了古文《尚书》这一传授记载,已经陈梦家、蒋善国、李学勤等先生考定证实。根据《帝王世纪》辑本,皇甫谧当时已引及《五子(之)歌》、《伊训》、《汤诰》、《仲扈之诰》、《君牙》、《伯囗》(即《囗命》)。还征引孔安国传两处。此外,仲长统还引述过《周官》,应劭引《泰誓》,徐干引《蔡仲之命》,郑玄引《伊训》、《周官》,郭噗亦引孔传等等。前贤已多有指出。可见58篇古文《尚书》,在梅颐之前(甚至早在东汉中后期)即已流行,广为学人征引,师传有自。还有学者研究指出,清儒指责是伪书的古文《尚书》孔传,与王肃《书》学不合,古文《尚书》及孔传也不可能是王肃所撰。因此,尽管古文《尚书》问题已历经宋明清以及近代学人研究,定为伪书,但是面对这样多难已解释的现象,仍有学者主张古文《尚书》的真伪问题,还是一个需要深入研究的课题,甚至是一个需要重新思考的问题。
礼 礼是政治伦理、行为规范的总称。从历史的角度看,礼起于俗。二者的区别在于:俗本于自然,礼出于制作;俗是礼建立的基础,礼是经典化了的俗。儒家对礼的起源补充了许多哲学的论证,一则以为“礼本于太一”(《礼记·礼运》)。在阴阳未剖,天地未形之时,礼的根据即已具备。天地既分,礼就形成了,如自然界的天尊地卑,动物界的长幼之序,即是礼的最初形式。一则曰:礼本于性情。此说以荀子为代表,认为人生性恶,性恶必有争,有争必生乱,故圣人制礼,节之以度,文之以礼,以绝乱源。儒家还说,早期的礼十分繁杂,有“经礼三百,曲礼三千”,这当是包括礼与俗而言。今流传下来的所谓“礼”有三种,即《仪礼》、《周礼》、《礼记》。《仪礼》又称“士礼”,是关于士人婚丧嫁娶、祭祀社交的礼仪规定。《礼记》则是关于《仪礼》意义的文字说明。《周礼》原名“周官”,是先秦所传周人设官分职的记录,西汉末年刘歆表彰之,视为周公治国平天下的大经大法,题称“《周礼》”。礼经三书,各有专主,《仪礼》主仪节,《周礼》主制度,《礼记》主义理,相需而行,是有关先秦时期政治、伦理、社会制度礼仪的具体规定和理论阐述。
易 又称《易经》、《周易》。关于易的内容,前人每曰:“易本卜篮之书”,庄子则曰:“易以道阴阳”。前说得易之“用”,后说得易之“体”。在易学的早期历史上,《易经》正是以阴阳为内容来占筮吉凶的书籍。《易大传》说:“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定吉凶,吉凶成大业。”正好揭示了《易经》作者的宇宙生成观和《易经》创作的哲这基础。两仪即阴阳,天地为其代表;四象即少阴少阳、太阴太阳,四时为其代表。在作《易》者看来,天地万物、宇宙洪荒,无不根基于“太极”,肇始于阴阳。自太极而剖分为阴阳,由阴阳形成天地;又自阴阳而演化为四象,流为四时。自天地运行、阴阳合气、四时化生,然后万事万物得以化成。为了表现这一宇宙生成图式,《易》作者用“一”代表阳,用“一一”代表阴;两画相重以为四象,三画重之以为八卦;八卦相配(相摩相荡)即为六十四封,代表万物。既然天地万物皆是阴阳运行摩荡的产物,那么阴阳的流行、消长,自然也会影响事物的穷通利钝。基于这样的认识,人们便运用卦象变化、交位升降的原理,来判断吉凶、预知祸福。其原理不能说毫无根据,但是何以能将实在的事物与抽象的卦形、交象必然地联系在一起,抽象的符号之变何以能预示事实之变?却无人作出满意的、可信的解释。因此用《易》来卜筮,表面上看起来有理有据,但是一旦与实践相验证,则多归于荒唐。《易经》结构,分经分传,由乾、坤至既济、未济共六十四卦,其卦画、卦辞、爻辞即经。其附于卦下的《彖辞》、《象辞》和乾、坤之《文言》,及《序卦》、《系辞》、《说卦》、《杂卦》为解经之传,其中象分上下,象有大小,系辞二篇,共十篇,号称“十翼”。关于《易》的作者,自古以来纠葛最多,传统看法是伏羲画卦、文王作卦辞、周公作爻辞,孔子作“十翼”。其说虽然不必坚确不易,但就各篇成书时代论之,则大致不差。
春秋 孟子曰:“王者之迹熄而《诗》亡,《诗》亡然后《春秋》作。”王道大行,有诗可以观、可以讽;王道板荡,风雅扫地,上篡下替,名份荡然,于是孔子起而作《春秋》。《春秋》正是孔子为了重整社会秩序、重订等级名份而创作的一部政治教科书。《春秋》原系鲁史,孔子据之,上断自鲁隐公元年,下迄于鲁哀公十四年,共242年,相当于鲁国的近代史和现代史。孔子之所以选择这段历史来垂教,是由于这段时期形势最乱,欲通过褒讥贬绝于乱世之间,让人们知道什么是正义,什么是邪恶,明乎是非去取。孟子曾述孔子作《春秋》之意曰:“晋之《乘》,楚之《(木寿)杌》,鲁之《春秋》,一也。其事则齐桓、晋文,其义则丘窃取之也。”孔子所修《春秋》,就其历史事实看,与晋《乘》、楚《祷机》没有两样,但若问其中的“义”,则是孔子的独家创造,与二史有本质不同。所谓“义”,即精神实质,经学上称之为“微言大义”。孔子的《春秋》与一般史书不同,她是一部孔氏思想史,是一部政治教科书。孔子修《春秋》,以“仁义”为指导,以周礼为准绳,对二百四十二年史事,取其可奉为榜样或可吸取教训者,笔则笔,削则削,严格去取,一丝不苟。行文措辞,或褒或贬,或讥或刺,用语十分微妙,这就是“一字褒贬”。故董仲舒曰:“孔子是非二百四十二年之中,以为天下仪表,贬天子,退诸侯,讨大夫,以达王事(仁义)而已矣。”司马迁曰:“《春秋》,礼义之大宗也。”(《史记·太史公自序》)
孔子作《春秋》,系用鲁国近、现代史寓教,涉及许多当世尊者、贤者、亲者,其间褒贬之意不便明确见之于文字,只口授心传,给弟子。孔子卒后,弟子人人异言,一部《春秋》,被解释得五花八门,彼此异义。迄至汉代已形成五大系统:公羊氏、谷梁氏、左氏、邹氏、夹氏。《公羊传》、《谷梁传》皆在汉代著于竹帛,《左氏传》亦发现于秘府,邹氏无传人,夹氏未有书,具有流传价值者,只《公羊》、《谷梁》、《左氏》三传而已。三传之中,公、谷传《春秋》之义理,注重微言大义;左氏传《春秋》之事实,注重历史依据。《春秋》本是极其简单的纲目,宋人曾讥之为“断烂朝报”;后人能知其微言大义者,以有《公羊》、《谷梁》二传;能知其义例之依据者,则端赖《左传》的史实记载。三传相需而行,互济不足,前人因门户家法的篱藩而是此非彼、抑此扬彼于其间,皆浅学曲士之见,不足为法。
综而言之,就内容观之,《诗经》是诗歌,属于文学;《书经》言政事,属于政论;《礼经》言行为规范,是士大夫行为守则(《周礼》讲设官分职,是官制;《礼记》讲礼意,是伦理哲学。);《易经》讲阴阳变化,是哲学著作;《春秋》讲名分,是政治学和历史学教材。就其功能言之,《诗》可以发抒性情,陶冶情操;《书》可知历史得失,开发智力;《礼》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