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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中国历代大儒 编者:舒大刚-第5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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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神仙则通烧炼变化之术;望主之色,希主之意,顺主之言而奉承之”,这类人往往能得到人主的欢心。李翱警告说,君主如果信用奸佞之臣,“大则亡国,小则坏法度而乱生矣”,必须加以警惕'注'。

    李翱关于忠正奸佞之辨是有所指的。当时朝廷中党争很激烈,唐代后期的朋党政治正在形成,他也难免卷入其中。他用儒家的君子、小人之辨去分析现实政治中的党争,有一定的进步作用。

    2.改革税法,减轻百姓负担。

    唐德宗建中元年(780年),宰相杨炎为了解决当时的财政危机,推行“两税法”,代替过去的租庸调制度。到唐宪宗元和末年,这种“两税法”产生了一系列弊病,给百姓造成了沉重的负担。从建中初到元和末四十年来税额未变,但物价变化很大。当时税户交纳十千线的税额,只需要二匹半绢;而元和末同样交纳十千钱的税额,却要八匹绢。这样,实际上税额增加了三倍,造成“农人日围,末业日增,一年水旱,百姓菜色,家无满岁之食。”李翱主张改革税制,不再让百姓交钱,而代之以布帛,恢复唐初的租庸调制,这样可以大大减少百姓的负担'注'。在《平赋书》中,李翱从儒家民本思想出发,认为“四人(民)之苦者莫甚于农人。麦粟布帛,农人之所生也,岁大丰农人犹不能足衣食,如有水旱之灾,则农人先受其害。”他同情民间疾苦,主张“善为政者莫大于理人,理人者莫大于既富之,又教之。”应先让百姓富足,然后才有可能施行教化。如果百姓不足,就会“视其长上如仇雠”,自古危亡之道,皆由于此。他批评重敛百姓的做法说,“人皆知重敛之为可以得财,而不知轻敛之得则愈多也。”他进一步论证说:“重敛则人贫,人贫则流者不归,而天下之人不来,由是土地虽大,有荒而不耕者,虽耕之而地力有所遗,人日益困,财日益匾,是谓弃天之时,遗地之利,竭人之财。”他希望恢复远古时的井田制及什一之法,认为“秦灭古法,隳井田,而夏商周之道废”,因此作《平赋书》,取“可行于当时者”,希望有人推行他这一套主张,目的是要达到百姓富足安康,天下太平的理想境界。这些主张虽然是为封建国家的长治久安进行设计,而且具有浓厚的乌托邦色彩,但从中我们也可以看出李翱思想中的民本主义和人道主义特征,而且直到今天,也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三、斥夷狄之术  中儒家利法

    和韩愈一样,李翱也站在儒家文化正统的立场上,极力排斥佛教。他认为“佛法害人,甚于杨墨。论心术虽不异于中土,考较迹实有橐于生灵,浸溺人情,莫此之甚,为人上者所宜抑焉。”'注'他反对兴造寺观,指出“土木钢铁,周于四海,残害生人,为逋逃之薮泽,”'注'不仅不利于人心,而且也不合封建国家的长远利益。在《去佛斋》一文中,李翱较为系统地单述了他的反佛论点。他反佛的出发点主要是认为,佛法为夷狄之术,不合于中国礼法。

    李翱认为,佛法自传入中国后六百多年,从汉至于今,“无辨而排之者”,使“夷狄之术”行于中华。特别是一些士大夫,也附会佛教之说,吉凶之礼参用佛法,使儒家特有的“礼”谬乱,成为“戎礼”。当时温县令杨垂撰集《丧仪》,其中一篇说:“七七斋,以其日送卒者衣服于佛寺,以申追福”,李翱认为这种说法和做法是以戎狄之法变乱圣人之法,伤礼害道,是不能接受的。

    在反佛的同时,李翱重申了儒家礼法不可动摇。他说:“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存有所养,死有所归,生物有道,费之有节,自伏羲至于仲尼,虽百代圣人不能革也。”这是中华文化的人伦特色,注重亲情,达到上下和睦,“故可使天下举而行之无弊者,此圣人之道,所谓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而养之以道德仁义之谓也。”维系这种人伦关系的纽带即仁义道德,是儒家的圣人之道。这种“圣人之道”是可使“天下举而行之”的。至于佛法,本来是印度特有的文化,是“戎狄之道”,不能“使天下举而行之”。尤其不能推行于中国。佛教徒“不蚕而衣裳具,弗耨而饮食充,安居不作,役物以养己者至于千百万人,推是而冻馁者几何人,可知矣。”佛教徒不劳而获,如果举天下之人都信之从之,那么天下之人将无衣无食,冻饿而死。而且兴筑楼殿宫阁以事佛,雕造土木铜秩以肖佛,竭尽百姓的财力,必然给社会经济造成危害。

    李翱反佛的态度,显然不像韩愈那样斩钉截铁。他批评人们对佛教“惑之者溺于其教,而排之者不知其心”,因此“虽辨不当,不能使其徒无哗面劝来者,故使其术若彼其炽也。”自从佛教传入中国以来,就有很多人站在中华本土文化的立场上对它进行过排击,但越是排击,佛教在中土越是昌炽,终于与儒、道二教鼎足而三,甚至有压倒二教之势。李翱认为这是因为佛教对普通百姓具有一定的诱惑力,而批评佛教的人又没有真正理解佛教,即“不知其心”。李翱虽然反对佛教,但同时也承认佛理可以正心。在《与本使杨尚书请停修寺观钱状》一文中,他感叹“天下之人以佛理证心者寡矣”。他把佛教理论与佛教形式(土木钢铁)作了明显的区别,从文章的口气来看,反对的是后者,而不是前者。因此,李翱对佛教的态度,不是简单的骂倒,而注意吸取佛教的思想营养,自觉地将这些思想营养融合到自己的理论系统中去。他的学说中有很大一部分来自佛学,特别是佛教禅宗的理论。据计有功《唐诗纪事》卷35载,李翱任朗州刺史时,有赠禅宗僧侣药山惟俨诗二首,其中有“我来问道无余说,云在青霄水在瓶”之句,可以证明,李翱不仅与佛教禅宗高僧有很深的交情,而且虚心向这些高僧请教佛教义理,并深有所悟。

    李翱自觉吸取佛教的心胜学说,目的在于发展儒家的心性理论。他对佛理吸收的同时,强调六经之旨是“列天地、立君臣、亲父子、别夫妇、明长幼、泱朋友”。①他赞颂孔子是“圣人之大者也”。②他服膺儒学,在《与淮南节度使书》中,他说:“翱自十五已后,即有志于仁义。”与他同时的韩愈首倡振兴儒学,攘斥佛老,李翱作为韩愈的朋友兼学生,也为儒学复兴摇旗呐喊。他与韩愈所不同的是,韩愈攘斥佛老,主要从外在的政治、经济、文化、伦理等方面立论,而没有能在心性论方面讲行“鞭辟近里”的阐发。韩愈在这方面的缺陷也成了他被后人批评的主要口实。李翱反佛也涉及到佛教流行对封建国家政治、经济的蠹害,对中华儒家传统伦理道德的冲击等方面,但他能在心性方面吸收佛教的学说,尝试创立一套新的心性论,以发展儒学,弥补儒学在这方面的不足。他的理论成就主要体现在《复性书》中。

                       四、融儒佛之说  著复性之书

    李翱的《复性书》分为上、中、下三篇,作成于29岁之时。这是李翱哲学思想的代表之作。在《复性书》中,他阐述了一个以《中庸》为传授中心的“道统”。他说:

    子思,仲尼之孙,得其祖之道,述《中庸》四十七篇,以传于孟轲。轲曰:“我四十不动心。”轲之门人达者公孙丑、万章之徒盖传之矣。遭秦灭书,《中庸》之不焚者一篇存焉,于是此道废缺,其教授者唯节行、文章、章句、威仪、击剑之术相师焉,性命之源则吾弗能知其所传矣。道之极于剥也必复,吾岂复之时邪?

    他认为儒家的性命之学,到秦汉以后就趋于废缺,至唐代衰落到了“极于剥”的地位,儒家的“性命之书虽存,学者莫能明,是故皆入于庄列老释”。他以《中庸》为主要的理论依据,旁采《易传》、《大学》、《乐记》等儒学经典,综合老子的“复归”、庄子的“心斋”以及佛教禅宗、天台宗的部分思想,建立了自己的心性学说。

    1.性与情的关系。

    李翱的《复性书》是从阐述性、情关系着手展开论述的。性、情问题虽然是儒家的旧话题,但李翱将它特别加以提出和发挥,既区别于先儒,也与同时的韩愈不同。第一,性者天之命,情者性之动。

    李翱在《复性书》中,开章明义地说:

    人之所以为圣人者,性也;人之所以惑其性者,情也。喜、怒、哀、惧、爱、恶、欲七者,皆情之所为也。情既昏,性斯匿矣,非性之过;七者循环而交来,故性不能充也。

    他把性、情这一对范畴进行了明确的界定,说:“性者,天之命也;圣人得之而不惑者也;情者,性之动也,百姓溺之而不能知其本者也。”也就是说,性是与生俱来、普遍存在于每个个体生命之中的,圣人与几人(百姓)是没有差别的。所以他又说“百姓之性与圣人之性弗差也。”而且“人之性皆善”,用孟子的话来解释李翱所谓的“性”,就是“善端”;用佛教的话来解释李翱所谓的“性”,就是“佛性。”佛教说:“一切众生皆有佛性”,可以与李翱所谓“百姓之性与圣人之性弗差”相参照。至于七情,是先天之“性”被蒙蔽而有所惑而产生的,所以说“情者性之动也”。

    第二,性与情不相无。

    性与情虽然有如此巨大的差别,但性与情是互为体用的,性情相生。他说:

    性与情不相无也。虽然,无性则情无所生矣。是情由性而生,情不自情,因性而情;性不自性,由情以明。

    “情”是由于“性”被蒙蔽而生,那么它就不是平白无故从天而降的,它与“性”相辅相成。而且“性”也离不斧“情”,一般人的“性”往往为“情”所昏,只有将覆盖在“性”上的“情”拂拭而去,“性”才会明朗,所以说“性不自性,由情以明”。由此我们不禁想到禅宗北派神秀“时时勤拂拭,勿使染尘埃”的著名偈语。

    第三,性善情恶,性情相对。

    李翱虽然承认性情相生,但认为“情者妄也,邪也。”又说:“人之性本皆善,而邪情昏焉”。所谓情,他认为是“嗜欲爱憎之心”,只有这种妄情熄灭,本性才会清明。只有“情”才会“为不善”,而“性”是绝对“善”的。李翱在《复性书》中,有时把性、情完全对立,认为性是恶,是邪,认为“情不作,性斯充矣”;有时又说“情有善有不善,而性无不善”,承认“情”也不完全是恶,也有善的成份。这样,论证上显得有些混乱和前后矛盾。虽然如此,李翱还是基本上否定“情”的。

    第四,圣人与凡人的区别。

    在李翱看来,圣人之“性”与凡人之“性”是没有差别的。在《复性书》中,他以问答体的形式写道:

    问曰:凡人之性犹圣人之性欤?曰:桀纣之性犹尧舜之性也,其所以不睹其性者,嗜欲好恶之所昏也,非性之罪也。

    也就是说,凡人之“性”与圣人之“性”都是先天具有的,所不同的地方在于,圣人得到这种先天之“性”,没有被嗜欲好恶等邪情所污染,所以是纯粹的“性”。至于一般的凡人,“性”被嗜欲好恶所蒙蔽,即有七情六欲笼罩在“性”上面,所以“性”是不纯洁的,不清明的。

    那么,圣人有没有“情”?李翱是这样回答的:“圣人者寂然不动,不往而到,不耀而光,制作参乎天地,变化合乎阴阳,虽有情也,未尝有情也。”也就是说,圣人之“性”不为“情”所动,所以虽然“有情”,但“未尝有情”。这句话有些晦涩,不妨再看一下《复性书》中所言:

    问曰:尧舜岂不有情邪?曰:圣人至诚而已矣。尧舜之举十六相,非喜也;流共工,放囗兜,殛鲧,窜三苗,非怒也;中于节而已矣。其所以皆中节者,设教于天下故也。

    可见,李翱认为,普通人所理解的“情”,在圣人身上是没有的,圣人非喜非怒,动作都出于至诚,都是“中节”的。他引《中庸》的话说,“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李翱的论述开启了后来理学家常说的“已发未发”的先声。

    2.复性的方法:

    圣人之性“寂然不动,广大清明,照乎天地,感而进通天下之故,行止语默无不处于极也”,既然是先天不被情所动,也就不必“复性”了。而普通人则不然,“性”即为“邪情”所蔽,那么就需要加以修炼,复其性以归其源,使“妄情灭息,本性清明。”因此,李翱提出了一些“复性灭情”的方法。

    第一,弗虑弗思,情则不生。

    这是“复性”的第一步。所谓“弗虑弗思”,就是要摆脱思虑活动对清静本性的烦扰,斩断思虑活动与妄情之间的联系,这样,妄情就难以产生和发展,这就是“正思”,即“无虑无思”。这一步就是“斋戒其心”,即以寂静的方法使思虑不动,以达到需心灭情的目的。这种“斋心”说实际上来源于《庄子》,要求用主观的方法,靠自己的主观能动性,迫使自己的思虑活动不与外界接触。

    第二,本无有思,动静皆离。

    “弗虑弗思”还仅仅是消灭妄情的第一步,远不彻底。李翱认为“弗虑弗思”是“犹未离于静焉。有静必有动,有动必有静,动静不息,是乃情也。”也就是说,还没有超出有动有静的层次。静和动是一对矛盾,由静可以生动,由动可以生静,因此,以静制动,无异于“以情止情”,是不能真正达到“复性”目的的。而且“以情止情,是乃大情也。情互相止,其有已乎!”因此在第一步之后,必须还要接着完成第二步、第三步,即:“方静之时,知心无思者,是斋戒也;知本无有思,动静皆离,是至诚也。”这样,李翱把“复性”的过程分为循序渐进的三个步骤:第一步即“弗思弗虑”,将思虑活动排除在心外;第二步即“知心无思”,就是要明白心本无思,是外在事物引起心的思虑活动。这二步“思”虽不存于心,但还没有否认“思”在心外的客观存在,正如禅宗北支神秀所说要对心“时时勤拂拭,莫使有尘埃”。第三步即“知本无有思”,思虑不仅不存在于心中,连它在心外也不存在了。正如禅宗南派慧能所说的“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佛性常清静,何处染尘埃。”'注'心外的思(尘埃)都不存在了,当然就没有邪情来污染真性,“复性”的目的也就达到了。这是一个渐进的过程,用佛教术语说,是由“渐悟”达到“顿悟”的过程,达到“至诚”的神秘境界。这样,就与圣人相差无几了。

    第三,视听言行,循礼而动。

    李翱讲“复性”,具有明显的宗教神秘主义色彩。“动静皆离,寂然不动”的神秘方法,无异于教人不暗不闻,闭目塞聪,难免使人糊涂。李翱本人也有所觉察,所以他解释说:“不睹不闻,是非人也。视听昭昭,而不起于见闻者,斯可矣。无不知也,无弗为也,其心寂然,光照天地。”既视听昭昭,又不起于见闻,要达到“无不知”“无弗为”,这显然又是一种超凡的境界。在《复性书》的另一处,他用通俗得多的语言说:

    圣人知人之性皆善,可以循之不息而至于圣也,故制礼以节之,作乐以和之。安于和乐,乐之本也;动而中礼,礼之本也。故在车则闻鸾和之声,行步则闻珮玉之音,无故不废琴瑟,视听言行循礼而动。所以教人忘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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