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看见白衣的寂寞-第19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为了童七七,我和父亲吵了一架。
七七没有零花钱,我难道不能分给她一些?我对着电话喊,她是我最好的朋友。我在另一端尖叫,你不给我钱,我们就断绝关系。我毫不犹豫地挂断了线。
终归,父亲妥协了,答应每月给我双份零用钱。
七七有一个小本,里面密密麻麻写满了字。她对我说,若,我要把你对我的好,一点点记录下来,以后偿还给你更多。我笑着说,七七,你别孩子气了,我们是姐妹,哪里用你偿还了?我坐在下铺看书,忽然感到有什么东西打在发稍,站起身,看到童七七穿着内衣,坐在上铺,一声不响地落泪。
七七,别这样。我握着她纤细的脚踝,你并没欠我什么。
她不说话,继续流泪。
我知道,这样的眉目带有极强的自尊和空虚感。童七七有一种被禁忌的压抑的感情,纯洁,如同白昼裸奔。对于一个在高中宿舍深夜因无法自控而独自哭泣的女生,任何人都是无能为力的。是谁让她如此伤心?她在我的面前暴露了她的纯洁,无地自容。我根本无法去安慰,因为她需要隐藏自己的一切。
我看到童七七脸上出现一种宁静与安详的神态,不动声色,而嘴唇却被牙齿咬出血来,一点暗红的血。以至后来,我想到那点血,便有一种眩晕感,很像瞬间失去了什么宝贵的事物。我的心头从此多了一颗血色的朱砂痣,就在那晚,童七七亲手点上。
她的轮廓,在我眼中逐渐模糊。
父亲寄来礼物,两只毛茸茸的玩具熊。七七把它放在床头,每日并不惊扰,只是晚上睡觉时候,轻轻揽在怀里,无声无息。17岁的童七七,与身边任何一个孩子不同。她常常沉默,缓慢,和我一起记忆。
那一次我们逃课到附近的小山上,坐在低低的树干上看书。我记得那天远处田野里生长的向日葵把整个天空都染得金黄,我们整个下午都没有回来,老师让我们每人写了一张保证书给他。扭曲的字迹印在白纸上:我们错了,我们保证以后再也不逃课。中年男老师在旁边看着我们两人签上名字,然后把那张白纸收进了西服口袋。
这种感觉,很像赎罪。
晚上,我问过她,为什么你的名字叫做七七。她笑,带着酒气,七月七日是我的生日啊,若。
那天是她18岁的生日,我在此之前并不知道。7月7日的晚上,没有课,我们在学校附近找了一家小餐馆吃饭。小黑猫在桌子底下钻来钻去,桌面昏黄,油腻肮脏,店里的菜却烧得非常香。七七忽然变戏法一样,从口袋里掏出一包烟来,是云南产的茶花,随手丢给我一支。庆祝我们长大成人。瘦长的烟盒上有一句诗:与君初相识,犹如故人归。她说,我非常喜欢这两句话,它们让烟充满了感情。
我第一次抽烟,抽得头痛。童七七,你为什么面无表情?
她没回答我,又要了一瓶白酒,说,成年了,若,我们应该做些未成年时不能做的事情,应该喝一点,喝了之后,应该能忘掉一切。
七七在昏暗的灯光中微笑,两颊上的皮肤有昙花一样细碎的光泽。我看清楚她的眼睛,眉毛和嘴唇的形状,还有隐约米粒大小的酒窝。与16岁时候不同,此时的童七七,已经有了香艳的味道。
她说,很想能回到过去,那些日子虽然痛苦,却是永恒的心结。
我们飞快地喝空了那瓶酒,到最后,仿佛喝下去的是水,味觉已经麻木。我能听到她吞咽下去所发出的声音。我的脸开始发烫,宛如被火灼烧过留下的温度,身体也开始变得柔软。她说,若,你喜欢吗?这也许身体被抽空的瞬间空白,你喜欢吗?
我看得出来,七七已经喝醉。可她醉的时候落落大方,收放自如,是一种非常真实的美。我没见过别的女孩用如此方式说话,在她身上有着与生俱来的豪情,像一名坚守阵地的战士。可当她认真而仔细得琢磨身边事物的时候,又会显得很压抑。
走在大街上,她拉着我在后山上漫无目的的行走,飞快。山坡上树立着一个个小的石塔和破碎的石像,整个小山显得空旷荒凉,远方的铁路像一条黑色的绶带环绕着茫茫群山。若,若,她尖叫着我的名字,你多久没有飞行了。
即使在现在,我仍然能够回想起当时的感受,带有向日葵清香的山风吹来,心脏热烈的跳动,喉咙的剧痛以及她的衬衣上刺眼的白色,成了定格在眸子里的一幅静止的抽象画。
潮湿的空气让我们停下大声的咳嗽,接着她给我一根烟。我环顾四周,发现我们停留在那个小公墓的门口,两旁是葱郁的高大松树,月光泼溅到每一根松针上。
若,我们进去。她的眼神迷离而伤感,我的哥哥在里面。
我们坐在那块灰色的冰冷的墓碑下,地面上早已没有了白野花的尸体,被长发掩盖的面容上,她的一双眸子里神色凄凉,若,这是我的哥哥。她指着墓碑上的名字说,哥哥,这是白若。她对着墓碑,指指我,透明的泪水开始顺着眼眶流下来。我看到墓碑上写着:童长安,除此之外再无它字。
我从未如此认真地听一个人说自己的故事,而今天,我将生命完全融入她的故事:
她说,自己的出生,本身就是一场罪孽。
她很少想念自己的母亲,甚至很少梦到她。
1982年7月7日,雨夜,她挣脱了母亲子宫的束缚,降生的时候没有哭。
她的母亲姓陈,有一个脱俗的名字,修蝶。
她记不起修蝶的脸。修蝶的脸就是她的脸,她们的脸几乎相同,包括稍稍挑起的眼角,玲珑的鼻子和花瓣一样的嘴唇,都是一样精致的五官。看人的神态也一样,直接了当,坚毅。
修蝶生下她的时候,26岁,无父母,丈夫一年前车祸去世,有一子,六岁,叫童长安。
那一天,修蝶刚刚分娩,接生婆抱起七七,忽然有人敲门。
门开了,县医院的大夫和警察站在门外,他们小声对接生婆耳语几句,又离开。
转天,修蝶仅仅看到那张纸上写着死亡通知四个字,就晕了过去。
因为玩耍,童长安摔下了山。那天,正好是7月7日的夜晚,他死得很惨,粉身碎骨,就在同一时刻,童七七出生了。这绝非仅仅是一场宿命,更深的是无止境的沉堕。
修蝶三天后醒来,开始变得沉默,暴躁,神经质。她给女儿起名字,七七,童七七。七月七日长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修蝶常常念白乐天的《长恨歌》,抱着熟睡的七七潸然泪下,一念就是一夜。
她小时从未听修蝶说过自己的父亲和哥哥。修蝶不提起,也不解释。仿佛这是一条定理。她仿佛丝毫不怀念他们,不爱他们。也许她认为童七七只是她一个人的事情,若她觉得无困惑,那么任何事物都应该不存在,包括七七。如此以往,七七变得比一般孩子要敏感得多,并学会观察而不发问。
每年七月七日,母亲总是从红木柜子里取出男孩的照片,她看到了这个叫童长安的男孩的照片,黑白色的照片。他有一双明亮的大眼睛,头发黑亮,面色苍白。她想,这就是哥哥,我的哥哥。修蝶按住她的头,说,七七,给哥哥磕头,快,给哥哥磕头。她的额头硬生生地砸在水泥地面,一口气磕了十几个。她努力让自己磕得多一些,她能看到修蝶眼睛里欣慰的泪光。后来,还是修蝶把她扶起来,抚摩她的额头上,已有了淤血。
修蝶把儿子的骨灰埋县城附近的一个小陵园里,仅仅在墓碑上刻了童长安三个字。从此以后,每当她不开心地时候,就到陵园来。一个人坐在墓碑上,寂寥地和哥哥说话。
修蝶自然懂得仅靠政府每月发的钱和别人的救济是不够养活两人的,但她无所谓。她与七七之间的关系冷淡,不甚亲近,她总认为,是女儿的诞生带来了儿子的死亡。她开始时常出去单独旅行,一走就是两三个月,七七上学时她一次交够半年的学费,伙食费和零用钱,往往就消失很长时间。若是放假,她将七七托付到其他人家里去,那些人或是远方亲戚,或是同学,或是朋友。七七因此记住了自己颠沛流离的少年时代,很深很深。
若,我知道自己与任何其他孩子不同。我必须坚强,只有坚强,我才能活下去,和他们活得一样快乐,甚至强于他们。我需要的不仅是时间,更多的是自我完善和修葺,从内心开始打造一个完整的人格,那怕里面荒芜。
那时候,我只觉得时间是个缓慢的过程,成长很痛苦,我的母亲教会了我沉默,并接受现实。我的哥哥也会一声不响的死亡,我的血液里天生就有坚韧的细胞,它们牢不可破。
第五部分 曾有的钟爱第41节 七月七日的长安花(2)
12岁以后,她与母亲生活的机会并不多。偶尔修蝶到学校看她,就带她出去吃饭。
她记得那天母亲给她穿上一条新买的白棉布手工刺绣的连衣裙,带她去一家高级餐馆。吃完饭后,修蝶忽然说自己去外地很长时间。孤独始终流离失所,尽管开始七七并不相信。
从出生开始,我已经察觉,母亲早远离我而去,比父亲和哥哥还要远。七七说,她揉搓着自己的发稍,将它们拧在一起,又解开。我坐在她身边,听得一字不漏,那些是她曾经流逝的生命,我全部记在心里。
她说,最终没去火车站送修蝶,理由是期末考试。
现在她在哪里,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半年,和母亲没有任何联系。
那些手腕上的饰物,手镯、丝线之类色彩斑斓的饰物,它们在隐藏什么呢?七七反问我,她笑,眼睛里有分明的疼痛和委屈。都是我自己做的饰物,没有人给我买。
我的嘴唇被牙齿狠狠啄着,无法呼吸的感觉,只能屏住鼻翼,让氧气一丝丝进入肺里。
若,她叫我的名字,你带笔了吗?
带了,是圆珠笔。
她从惨绿色的草地上拿起烟盒,随意抽出一根烟。我很小时候就会抽烟,大概寄居生活开始的时候。
那户人家的孩子,一个男孩子。他给了我第一支烟。
后来,自己就慢慢学会了,虽然喜欢,但并无瘾。
若,你知道,我对任何喜好的事物,都保持一定的距离。我怕沦陷,我怕万劫不复。
她用笔在烟的上半部分轻轻描绘,手指修长白皙,腕部灵活地扭曲着,像一只只饥饿的小蛇。然后,她划着火柴,低头慢慢吸,白雾逐渐弥漫开来,烟头瞬间在漆黑的夜色中绽放成花,红亮红亮。
七七,你在写什么?
我听说过这样一种说法,若。她对我眨眨眼睛,难得的开心神色。把一个人的名字刻在烟上,随着烟雾的升腾,将她的名字吸入离心脏最近的地方,从此溶入血脉,再不分离。
我没有征得你的同意,若。我怕你拒绝。
我也笑,一点一点,从她的指间夹出燃烧的烟,用尽我18年来所有的温柔。银色的烟灰散落成花,带着迷人的烟草香,飘落在我的发上,我的手指上,圆珠笔在烧了一半的香烟上百转千回,蜿蜒不止。童七七,是她的名字,我深深吸了一大口烟,不停的用舌尖撩拨着口腔中的气体,划出凌乱的伤口。直到她的名字变成灰烬,变成气体,在我的肺里久久停留,永不散去。七七,你是我的七七。
她用掌心接住我一大滴滚落下来的泪水,咄了下去。
我抱住她,她亦抓住我的肩头,抓住我的衣服,将头深埋入我的胸口,身体剧烈地抖动。她的目光我看不到,但是我能感觉有什么尖锐温暖的光芒,在那一刻,将我的身体完全刺穿。
我说,七七,我们一定要勇敢的生活。坚韧,倔强的生活,面对一切现实。如果无法体会到快乐,至少不让它空洞。
人生啊,到底是什么?我们皆无处可逃,无从选择,无力自拔。
远处阑珊的星光下,盛开着大片的红蔷薇,暗香阵阵。忽然有雨,淅沥如泪,我们的鞋子和衣服都被淋湿,七七的脸上都是雨水,头发贴着前额,她说,若,早晚我会摆脱所有痛苦,到远方去。
那我呢?
你和我一起走,我们永远在一起。
她仿佛为我安排一切。累了,就趴在我肩头沉沉睡去。这个夜晚有冷清的月光,男孩的坟墓,萧索的虫鸣,18岁,我和童七七。
高中毕业,18岁半,我考入西安的一所重点大学。
童七七去了南方,在一所普通的大学学习声乐。
七七能够控制自己的情绪,懂得如何与人交往,她一直有做人的底线,桀骜,非常倔强,因为从小缺乏感情的缘故,她属于极端感性的人种,对一切有着异常敏感的感知,同样知道依靠愤怒无法得到更深的感情,于是以一种平静的姿态去面对生活,之后,身心俱惫,便可好好休息。
她逐渐成熟,我可以放心地走。
离开家乡的那一天,天空蓝得像一池静静悬在城市上空的湖水,是一种斑斓闪烁的蓝。
在火车站,我们彼此望着,只是流泪不说话。她拿起我的手指,放在嘴边,轻轻用唇摩挲,忽然露出洁白的牙齿,掩盖住了我的疼痛。十指连心,若,我这一生,能不能连住你的心?她的鼻尖渗出细微的汗珠,我真的想知道。她吮吸着我的手指,我能感到伤口的血液汩汩流出,却第一次觉得疼痛原来是这样的快乐而难忘,七七,当然,我们永远在一起。
她靠在车站的栏杆上,风不自觉地吹动起她的裙摆,衬着远处大片大片的白桦树林,有高大挺拔的倒影,仿佛一幕即将开始的电影背景。天空中划过一群白色的鸽子,它们呼啸着,翅膀拍动空气的声音刺耳深刻。七七的左手到我的颊边,伸出中指,若,给我一个伤口,她笑得像个孩子,单纯,完全发自内心,假如我将来没有人要,我的手指上也有你送给我的指环,哪怕是伤痕。
我的泪水打湿她的手指,随后,便深深吻了下去,用牙齿雕刻出美丽的花瓣。她向来非常喜欢,喜欢秋天颓败的花。
一声汽笛缓缓响起,就这样,我们告别青春。
八、
大学里,我成了受人瞩目的女孩,人漂亮,学习好。
还有的事情,是我自己也想不到的,我开始写小说。起因是对童七七的思念,任何时候我心都里明白,那些文字,全部源自对童七七的感情,我几乎把我所有的时间和记忆,一起汇聚到指尖,让它们汩汩流淌到电脑苍白的屏幕上。
在全球最大的中文原创网站上,我开始倾诉一篇又一篇短小忧伤的故事,大体和一个叫七七的女孩有关。逐渐,它们在网络上引起旁人关注。许多不明身份的人看到,给我留言,说那些文字,让他们心疼,有流泪的冲动。
我何尝不是?我将思念完全付出于文字,我每天都要喝大量的白水,然后一边流泪,一边写字,直至深夜。于是明白,水分和眼泪,其实是同一种物质。
不久,一家杂志的主编找到我,她说,女孩,你的文字很好,能不能给我写小说。我们杂志在全国发行,有几十万份。
我微微考虑了一下,答应了。我想,如果是全国发行的话,那么,七七在另外一个城市,也能看到我写的小说,理解我的思念。
她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