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97-鸽子不爱飞:婚姻之痒-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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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立民说,不知道。
我当时就傻了,什么,你不知道?
方立民的声音更低了,嗯,我不认识他?
啊!我失声叫了起来。
顿时所有人都朝我看来,那情形我就像一个大庭广众之下被警察当场擒获的小偷,狼狈得恨不得找个地缝钻下去。我暗暗抓住方立民的胳膊,把心中的愤怒尽数发泄在自己的指甲盖上。
从追悼会出来,方立民突然说,我要去残疾人基金会报到去。
怎么了?
他立马伸出胳膊,你看。
一大片乌青的指甲印出现在他胳膊上,有的地方都紫了。
见他胳膊伤痕累累真有点过意不去,但我又怎好向他道歉,尴尬之下,便把他的后背当成了鼓面,使劲擂打起来,谁让你骗我来这儿的,谁让你骗我……
《鸽子不爱飞》 第三部分往事如烟(2)
谁骗你了。方立民急忙躲闪。
我们在公墓里你追我赶。跑着跑着,我被一块石头绊了一下,身子一歪就倒了下去。方立民急忙上前搀扶,我被一把拽了起来,刚想趁机再捶他几拳,他却就势搂住了我。开始我还嘻笑挣扎,突然发现他身体的某种变化。当时只觉得全身的热血都往脑瓜顶上涌去,身子就僵在那里,心脏狂跳不止,简直都要跳到心口外面来了。
方立民比我还要紧张,抱着我就像抱着一块化石,能感到他全身都在哆嗦。
我们就那样傻傻地站着,两只眼睛大眼望着小眼。突然,两张嘴同时凑到了一起,结果因为紧张和缺乏经验,他的牙撞痛了我的牙,我的牙也撞痛了他的牙还把他的嘴唇都撞肿了。
那是我们第一次拥抱与接吻。
后来我说他,哪有第一次约会就带人参加追悼会的,还谁都不认识谁。方立民说确实没人第一次约会带女朋友去参加追悼会,这就叫与众不同。
那时候我还以为方立民胆大包天,接下来就该去参加陌生人的婚礼了。没想到几个月过去,我都到了大三,他也工作了,还是没有一点动静。是我先沉不住气,悄悄侦察好地点,便在一个周末的上午把方立民约了出来。
我们来到酒楼的时候已经快十二点了。门口竖着一块大牌子,上面写着某某某某新婚志喜。婚礼应该十一点开始,据说那一刻是吉时。我是故意掐着这个点来的,这样容易混进去。果然,我们来到二楼的时候,婚礼早就开始了。门口坐着一个负责登记的小姐,她正跟手机里聊得媚眼如丝忘乎所以,连问都没问就让我们在签名薄上签名。
签名之后,我们堂而皇之地走进宴会大厅。主持人正吐沫星子横飞在小舞台上耍宝。一对儿身穿婚纱的新人站在灯光下接受众人蹂躏,人群中不时传来一阵开怀大笑。我四处一看,不远有两个空位,赶紧拉着方立民过去。
两个位子上都放满了东西,一边一个不挨在一起。方立民边走边说,咱们这样空手来合适吗?我说那有什么不合适的。走到桌边,已经坐下的客人们赶紧帮我们腾开椅子。一位四十多岁的中年人还好心为我们换了座位,让我们坐到一起。坐下之后,他小声问我,你们是女方家的还是男方家的?
我没想到有人会问这些,心虚地看了方立民一眼,含糊其词说,哦,是同事。那什么,新娘子可真漂亮啊。那是,中年人促狭地说,脸上抹了半斤粉呢。 我赶紧捂住嘴以免笑出声来。
方立民的脸一下子变得难看起来,他小声对我说,你跟我出来一下。说完起身离开了座位。
我心虚地跟到外面,方立民一把将我揪到了楼下。他质问似的望着我,这到底怎么回事?
什么怎么回事?
我还以为是你们家的什么亲戚结婚呢,闹了半天你,你这不明目张胆到人家的婚宴上来蹭吃蹭喝吗?
我不服气,那怎么了,我这不是跟你学的吗?
我什么时候教过你这个?方立民大为吃惊。
怎么没有?我们第一次约会你就带我去一个追悼会,你敢不承认?
那不同,那件事跟你现在的行为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有什么区别呀,一个是葬礼,一个婚礼,一字之差。
方立民一下被我说愣了,呆呆地看着我突然大笑了起来,笑得直不起腰。他一把搂住我说,是不是最近学校食堂伙食不好,你想改善一下呀?你要真想吃,咱自己出去吃。实在不行我带你回家去,我妈做的饭可好吃了。
真的?你真想我带去你们家?我的心扑腾直跳。
当然,我爸妈要是看见我带回家一个这么可爱的儿媳妇,一定得乐疯了。
谁是你们家儿媳妇呀。我故意转过脸去。
你不愿意吗?他也故意盯着我,你真不愿意?
其实那时候我们的关系还在接吻阶段。
车就停在我们楼下。
我没有立刻下车,却望着老孤说,谢谢你送我回来。本来今天应该我请你……
老孤马上打断我的话说,今天就算了。因为你刚工作嘛。这些我都记着呢,等你领到工资再请我吧。
我忙说,那就一言为定了。我走了啊。说完开门下车。
老孤也跟了下来说,我送你上去吧。他的话里不知怎么有着一股不容驳斥的威力,令我无法抗拒。到了这时候,我不得不硬着头皮带他回家。
上电梯我更紧张了,心里闪过各种念头,甚至想一回家就躲进卫生间去给鸽子打电话,让她几分钟后再打过来,说她今晚回来之类。好容易到了十二层,我双腿发飘往外迈去,万里长征一样走到门口,慢慢在包里摸钥匙。
努力克制着自己把门打开,我故作天真地做了个手势,请进。
老孤跟在我后面走了进来,我手忙脚乱从鞋架上给他找了双拖鞋。
心里扑腾直跳,比即将绑赴刑场还要紧张。天气本来就热,脑门和后脊梁的冷汗直往外冒,赶紧去开空调。
老孤小声问了一句,你……住在哪里?
我心里更慌了,朝自己的房门指了一下,急忙走去厨房。进去就发现毫无目的,紧跟着又走了出来,招呼他坐下,赶忙去冰箱给他拿饮料。
倒可乐的时候,老孤突然悄声来到我背后,我一回头,他正好将我拥在怀里。他抱得那样紧,好像手一松我就会消失。
该来的总要来,逃是逃不掉的。我的心狂跳不止,一百个不情愿。
也不知过了多久,老孤在我耳边悄声说,你休息吧,我该走了。他愁眉苦脸将我放开,又盯着我看了二秒钟,毅然转身朝门口走去。
望着他消失在门外,我忽然觉得一阵腿软,同时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失落感铺天盖地袭来。
《鸽子不爱飞》 第三部分张冠李戴(1)
张冠李戴
我简直不敢相信。
那些顺理成章的事情,在那样顺理成章的环境里居然没有发生。那一刻我听到了他的心跳,感觉到了他浓重的呼吸和灼热的体温。我的身体在他怀里柔软地弯曲,那是我第一次跟他贴得那样靠近。可他竟然放开了我,在这样关键的时刻。这一刻我不知道自己应该感激还是应该愤怒。
不,这是一种危险的趋势,绝对不能加以鼓励。
我斩钉截铁地告诫自己。
接下来我跟老孤再没有单独见面,不过我们参加饭局的次数却越来越多。有一件事情让人迷惑不解,就是这以后的每一次分手,老孤都要轮番跟众女孩拥抱告别,当然其中也包括跟我。这就像每次酒后他唱罗大佑一样渐渐成为一个惯例。我很怀疑他这样做的真实目的,却无法跟人探讨这个问题。
跟谷风外出采访时突然接到一个电话,是童志的声音。我正奇怪他怎么能使用北京的号码,童志嘿嘿笑说他就在北京。我说你又跑到北京来干啥,他说想来就来了呗。我就问他这次能待几天,他却说这回他不走了,要在北京扎下来。我问他怎么回事,他说等见面了再详细告诉我。
真想不出他有什么理由可以在北京长期扎下来,难道他来考研?不应该呀,他连大学都没上完。又难道他在北京找了份工作?这更加没有可能。
过了两天,童志又给我打电话。这次他显得很急,还特意指定了地点,非要跟我在现代城见面。离下班已经没有多长时间了,想起这次在G城他多次帮忙,不由得良心发现,我决定当晚请他在茶马古道吃饭。好在报社离那里不算太远。匆匆赶到现代城,刚过五点。童志早就站在我们说好的地方,怀里捧着一大束鲜艳欲滴的红玫瑰。
这辈子除了方立民以外,还是第一次有人主动要送鲜花给我,更意外的是这人竟然是我的青梅竹马。我又惊又喜,心里忽然有种说不出的感动,只觉得童志既绅士又可爱,心里甚至闪现出他是不是爱上了我的念头。不管怎样,我都不能表现得过于亢奋,便努力克制住强烈的欣喜说,哎,我来晚了吧?说着又故意看了一下表说,还好,还好,不到十分呢,不算迟到。说吧,去哪儿吃饭,今天我请客,你可以在这一带随便挑地方。
童志拦住我说,不了,恬恬,今天不能跟你一起吃饭,我必须马上赶回去工作,那边还等着我呢。
我一下睁大了眼睛,啊,你到北京来工作了?
对呀。
行啊你,在什么单位?
童志下意识地看了一下表说,这个以后再说吧。先捡重要的告诉你。说话中他把花从右手换到了左手,并开始掏兜。
我心里奇怪,他怎么不赶紧把花送给我呀。谁知他一边掏兜一边说,今天我找你来是想请你帮个忙。当然,这个忙不是白帮啊。说着他从兜里掏出了什么,一把拍在我手上。我一看,是二百块钱。
童志接着说,这二百块钱是给你打车和请客用的。我看应该够了吧?
我马上逗他说,那要看你让我去哪儿了,去天津肯定不够。
童志瞪我一眼,少跟我贫嘴啊!说着把鲜花递了过来。
相信每一个女孩子在接受鲜花的时候,心里一定也像鲜花一样盛开,因为鲜花象征着美好。就像送花人通常说的一句俗话:愿你像鲜花一样永远美丽。虽然现在我手里的这束鲜花只是一种感谢,但能从童志手中得到鲜花就像恐龙复活一样难得,叫人喜出望外。我高兴得合不拢嘴说,真想不到你也学会了送花,谢了啊!
童志立刻认真地说,哎,这花可不是送给你的,别弄错了。
什么?我眼珠差点掉了下来,你说这花不是送我的,那是送谁的?
童志有些尴尬,这个……
难道……这不会就是你让我帮的那个忙吧?我狐疑地看着他。
是的。童志的声音突然小了,他心虚地看我一眼,急忙低下头去,从衣兜里拿出一张叠好的纸片说,这是地址,上面有手机号码。
谁呀?我故意不耐烦,接过纸片念道,许可……许可是什么人?
童志声音更小了,就是今天你要请客的人,你也可以叫她小可。
我更吃惊了,歪着脑袋打量他说,难怪呢,我说怎么太阳从西边出来了,你也知道给女孩子买花了,闹了半天你有女朋友了?
少废话!童志立刻脸红了。
童志的脸本来就黑,不说厚比长城吧,起码也比砖头厚。能看见他脸红就像哈雷彗星每76年出现一次的几率,太不容易。可以说这是我这些年来第一见到他脸红,而且一张脸从脑门一直红到了脖子根。更让我不敢相信的是,他居然嗫嚅说,你……你可不许欺负人家啊。她……跟你不一样,人家脸皮薄,要面子。你……要对她好一点。
我马上说,这个人就是你喜欢的那种女人味特浓的女孩儿吗?
童志羞涩地不置可否,脸上却露出了由衷的喜悦。
我忍不住问,你们什么时候好上的?
哎,你就别多问了。
那可不行,你一定要说。
怎么说呢,反正就是,嗨,我也不知道……
童志吞吞吐吐,欲说还休,让我急得直想踹他一脚。我猜童志不是故意不想说,是想说的意愿太强烈,一下子反倒说不出了。就跟一泡尿在膀胱里憋久了,终于找到洗手间时却尿不出来的情形差不多吧。
我说,用不着从头说起,就说你们是怎么认识的,什么时候开始交往的就行。
童志害羞地说,我们早就见过面,可真正认识是在二年前。说到这里他犹豫着看了我一眼,又看了一下表说,不行了,我必须走了。你见到她就说我今天实在有工作走不开,不能过去了。对了,这里还有一封信,你也帮我交给她吧。
我接过一个小信封,不知怎么心里忽然有种酸溜溜的感觉,忍不住醋意满腹地说,哟,你真的变了耶,从处男变成了情圣,不能赴约还特地找人代替。你怎么这么快就懂得女人的心思了,跟谁学的?怎么原先不这样呢?
意外的是,童志没有跟我唇枪舌剑,却急忙打断我的话说,行了你,别讽刺挖苦我了。人家许可现在可是孤零零一个人在北京。今天是她生日,我又事先说了要请她吃饭,可现在我突然去不了,你说怎么办?当然只好求你帮忙了。
说实话童志不能去为她过生日我真有几分高兴,却不想被他发现,就故意说,哟,有什么事比赴约还重要啊?
童志马上说,是我新来工作的地方刚好今天安装设备,现在还没弄完呢。
《鸽子不爱飞》 第三部分张冠李戴(2)
我一下意识到自己有些过分。童志找到女朋友我应该替他高兴才对,凭什么吃醋呀。不过酸楚也是真实的,就像身边一个不曾留意的东西被人偷了,发现的时候才突然意识到它的重要。为了不让童志笑话我赶紧说,得得得,我替你去就是了。我心甘情愿充当你爱的使者,一字不差地把你的这份情向她转达。这总行了吧?
这还差不多。童志轻轻给了我一拳,我就知道你会帮忙的。那我先走了。
等等等等。我心里突然涌出一股恶作剧的念头,凑到他跟前小声说,你跟她已经那个了吧?
哪个了?童志傻乎乎地看着我。
见他一点都没明白,我只好说得更直白一些,我是说,你已经不是处男了吧?
童志一愣,随即追着要打我,好哇,你拿我开心。
我赶紧逃跑,边跑边说,你快走吧,我也得走了。
童志跟许可约定的时间是六点半,而我要去的地方却在京城的西北,由东往西的直线距离虽然可能只有十几公里,但北京城一是没有这样的线路,二是这个钟点正值下班时间,塞车蔚为壮观,几乎所有道路都排着长龙,就算开法拉利跑车也只能慢慢向前爬行。所以,我选择了先坐地铁到西直门再换出租车的走法。等我赶到约定地点打手机过去,许可早就在那家饭馆里等着了。
我慢慢走了过去,远远看到一个年轻女孩坐在一张四人席上。她长发垂胸,人说不上特别漂亮,眼睛却大得惊人,嘴唇似乎有些过厚,不过看上去挺舒服的。因为四周并没有其他单身的年轻女孩,我猜她就是许可,便走到她面前自我介绍说,嗨,我叫欧阳恬,是童志的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