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匠情挑Fingersmith (上)-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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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我才看出,她不是在抚摩那个印记,而是在擦掉它。她并不在意那个吻。他的吻对她象烧伤,象疥疮,象碎片,她在试图把这些从记忆中擦除掉。
她根本不爱他,她是害怕他。
我屏住呼吸。她睁开眼睛,感觉到我的目光。
“你要怎么做?”我小声说道。
“我能怎么做?”她战栗着,“他想要我,他跟我求过婚了。他想把我据为己有。”
“你可以——不答应。”
她眨眨眼,仿佛不信我会说出这句话。连我自己也难以置信。
“拒绝他?”她慢慢地说道。“拒绝?”接着她神色一变,“从我的窗户里,目送着他离开?也许他走的时候,我在我舅舅的图书馆里,那儿窗子都是黑的,我根本看不到他走。然后,然后——噢,苏,你以为我会对余生有什么期望吗?你以为会有另外一个男人来到布赖尔,有瑞富斯先生一半喜欢我?我该选什么呢?”
她瞪着眼,眼神执着空茫,面对这样的眼神,我又畏缩了。
有那么一会儿,我没答话。我转过身,盯着小礼拜堂木门,门上生锈的链子,还有锁。锁是那种最简单的锁。最倒霉的事,是碰到那种把财宝钞票分散藏起来的人。那些人是盗贼的魔星。
艾伯斯先生教过我这些话。我闭上眼就看到他的脸,然后是萨克丝比太太的脸。三钱镑钱——我屏住呼吸,回头看着莫德,说道,“嫁给他,小姐,别等你舅舅发话了。瑞富斯先生爱你,爱情不会伤害任何人,甚至是一个跳蚤。你会很快学着喜欢他,尽你的本分。到那时,就跟他私奔,按他说的去做。”
有那么一秒钟,她看上去很沮丧,仿佛她期待着我说些什么,不管说什么,都不要说上面这番话;可她也就沮丧了一秒钟,神色又恢复平静,她说道,“我会的,我会嫁给他。不过,我不能一个人走。你不能让我就这么跟他走,就我一个人。你得跟着我。快说你愿意。快说你会跟着我,做我的女仆,去伦敦,在我的新生活里!”
我说我会的。她发出一阵高声地神经质地笑声,经过哭泣和低落,她都有点眩晕了。她谈论着绅士许给她的房子;还有伦敦的种种时尚,这些我可以帮她挑选,她还会有马车。她说她会给我买漂亮裙子,她说到那时,她就不会让我做女仆了,她会把我当作女伴。她说她还要为我找个女仆。
“因为你知道,我一结婚,就会非常有钱了。”她简单地说道。
她颤抖着,微笑着,抓着我的胳膊,然后拉近我,头抵着我的头,她面颊冰凉,象珍珠一样光润。她头发上挂着雨珠,闪着光。我觉得她在哭。不过我没有为了查看这些而推开她。我不想她看到我的脸。我想我的眼神肯定很可怕。
那天中午,她拿出画,象往常一样又开始画了;可画笔和颜料都放干了。绅士来到她的客厅,快步走向她,站在她面前,仿佛他渴望揽她入怀,可又有些害怕。他叫出她的名字——不是李小姐,而是莫德。他轻轻唤着她的名字,声音很激动。她颤栗着,犹豫了一下,接着点点头。他长长地舒了一口气,抓住她的手,单膝着地跪在她面前——我觉得他有点着急了,我自己有点怀疑,甚至莫德也看上去犹疑不定。
她说道,“不,别在这儿!”飞快地瞥了我一眼;而他,注意到她的眼神,说道,“可我们在苏面前不是更自由吗?你告诉她了吗?她都知道了?”他转过来朝着我,脑袋作势一晃,仿佛看了莫德以外的人会伤了他的眼睛。“啊,苏,”他说道,“如果你以前是你小姐的朋友,那你现在继续做她的朋友吧!如果你以前充满善意地看待傻乎乎的情侣们,那就同样善意地看看我们吧。”
他紧盯着我,我也毫不示弱地盯着他。
“她已经答应帮助我们了,”莫德说道。“但是,瑞富斯先生——”
“噢,莫德,”他嗔怪地说道,“你跟我还这么生分?”
她低下头,说道:“那么,理查德。”
“这样才好。”
他还跪着,脸朝上仰着。她摸摸他的脸颊,他转过头,吻着她的手,然后她迅速地把手抽回去。她说道:“苏会尽她所能帮助我们。不过,我们还是要注意点,理查德。”
他笑了,摇摇头,说道,“你看到我现在这个样子,是不是以为,我再不会这么殷勤了?”
他站起来,走近她,说道,“你知道我的爱情能把我变得多么细致吗?看这里,看着我的手。这中间有张蜘蛛网,这就是我的雄心壮志。网中间有个蜘蛛,有着宝石般的光华。这个蜘蛛就是你,我会这样拥有你——非常轻柔,非常细致,决无冒犯,你不会知道你将有怎样的蜜运。”他说了这些,手对成杯状;这时,她盯着他双手间,他张开手指笑起来。我转到一旁。等我又看到她时,他抓着她的双手,很随便地放到胸前。
她好象轻松些了。他们坐下来,开始窃窃私语。
我记得她在墓地说的一切,还有她擦着手心的样子。我思忖道:“没那回事了,现在她早就忘掉了。他这么英俊又这么好,她会不爱他?”
我这么想着,“她理所当然爱他。”我看到,他侧身朝着她,轻抚着她,令她面红耳赤。我思忖道,“谁会不爱他?”
他抬起头,看着我的眼睛,然后,真是愚蠢透顶,我也脸红了。他说道,“你知道自己的职责,苏。你有一双敏锐的眼睛。很快,我们就会为此感到庆幸了。不过今天——好了,你就没有别的事,要到别的地方做吗?”他对莫德的卧室门使了个眼色。
我差点站起来,差点就过去了。我已经非常习惯扮演仆人的角色了。这时我看看莫德,她脸上的红潮已经褪得一干二净,“可是如果玛格丽特或者别的女孩子过来,怎么办?”
“他们为什么要过来?”绅士说道。“而且如果他们要过来,他们能听到什么?我们会很安静的,那样他们就会走开了。”他对我笑笑。“帮帮忙,苏,”他狡猾地说道。“对情人们好一点吧。你自己就从来没有过情人吗?”
他如果不说这些话,我可能已经走开了。现在我忽然想,他以为他是谁?哪怕他装成神仙,他也只是个骗子。他手指上戴了个假戒指,他的硬币都是假货。有关莫德的秘密,我知道的事情,比他干过的事还要多。我跟她一起睡在她的床上。我让她象喜欢亲姐妹一样喜欢我;他只会让她害怕。如果我想,我能让她对他变心!只要最后他能跟她结婚就够了,他能随时随地的吻她,这就够了。现在我才不会丢下她,让她神经兮兮地苦熬呢!我思忖道,“见你的鬼去吧,我还是要拿到我的三千镑钱!”
所以我说道,“我不会丢下李小姐,她舅舅不喜欢这样。况且,如果被斯黛尔太太偷听到,那我就会失去这个职位。”
他看着我,眉头皱起。莫德根本就没看我;不过我知道她心怀感激。她温柔地说道,“总之,理查德,我们不该对苏要求太多。马上我们就有足够的时间待在一起了——不是吗?”他说他觉得也是。他们在壁炉前,靠的很近。过了一会儿,我走到窗边坐下来,开始做针线活,让他们不受打扰地凝视彼此面庞。
我听到他低语时的唏嘘声,他笑时的气息声。而莫德则静悄悄的。他离开时,拉起她的手,放到唇边,她抖的好厉害,我回想起以前每次看到她发抖,很奇怪怎么会把这错当成爱情的战栗。门一关上,她就站到镜子跟前,象她经常做的那样,研究起自己的脸来。
她在镜子前面站了一分钟,然后转过来。她脚步轻而慢,从镜子到沙发,从沙发到椅子,从椅子到窗户——她一步步地,绕着小圈,穿过整个房间,来到我身边。她探身过来看我的劳动成果,她的头发,包在天鹅绒发网里,拂过我的头发。
“你缝的真整齐。”她说道——尽管我缝的并不整齐,当时缝的不好。我用力地缝,缝出来线脚都歪歪扭扭的。
然后她站直身子,什么都没说。有一两次,她屏住了呼吸。我觉得她是有什么事想问我,可又不敢问。最后她又走开了。
于是我们的计划——我原以为轻而易举的,干起来却这么难——最终,按部就班地进行下去了。我只想时间过快一点,这一切早点跳过去。
绅士被李先生雇来当秘书,要干到四月底,他打算干到底——“这样,在现有的其他障碍之外,”他笑着对我说道,“老头子就不会注意到我了,也不会影响到我的计划。”他打算该走的时候才走——也就是四月最后一天的夜里;不过,他不是坐火车去伦敦,而是在布莱尔周围闲逛,逛到天色漆黑,才回来接我和莫德。他得偷偷摸摸把她接出来,可不能被逮住,然后,在她舅舅听闻此事,找到她并她抓回布莱尔之前,他得尽快娶她。他把这些都算计好了。他不能用一匹小马或者一辆手推车带她走,因为这样,他永远过不了门房。他想找条小船,带着她从河上走,到一个没人知道她是李先生外甥女的偏僻小教堂。现如今,你想在任何一个教堂里娶老婆,那你必须在这个教堂的教区里住满十五天。可他把这事儿办妥了,象他办妥别的事儿一样。几天后,莫德就要把手交给他了,他找了些借口,还搞到一匹马,骑马去了梅登海德。他弄到一个在当地结婚的特别许可——这意味着他们不必贴结婚布告了——接下来他转遍乡村,寻找合适的教堂。他找到一个,在一个很小的地方,居然没有名字——当然了,他是这么告诉我们的。他说那牧师是个酒鬼,教堂附近有个农舍,农舍主人是一位养了不少猪的寡妇。给两镑钱,她就为他留出个房间,指天对地地发誓;可以让他住一个月。
象她这样的女人,肯为他象这样的绅士做任何事。
那天晚上他回到布莱尔,象只黄鼠狼似的,兴高采烈,容光焕发。他来到莫德的客厅,跟我们一起坐下来,轻声细语地给我们讲了他做的一切。他讲完,莫德面色苍白。她开始不怎么吃饭了,面庞消瘦下来。她眼圈发黑。她双手握起来。
“三个星期,”她说道。
我想我知道她是什么意思。她还剩下三个星期的时间,我看她心里数着日子,想着心事。
她在想着他们会有怎样的结局。
因为,她从没爱上他,她没喜欢上他的吻或者抚摩。她依然会在可怜巴巴的惊恐中躲开他——然后又鼓起勇气面对他,让他靠近自己,让他触摸她的头发和面庞。刚开始我以为他会觉得她,后来我猜他喜欢她慢热点。他会善待她,然后加点力,然后如果她变的不灵活或者迷惑了,他会说,“噢,你真残忍,我觉得你只是想利用我的感情。”
“不是,真的不是。”她会答道。“不是的,你怎么能这么说?”
“我觉得你不象你应当表现出的那么爱我”
“不爱你?”
“你没表现出来。或许”——说到这儿,他会狡猾地观察一下我的眼睛——“或许你关心着其他什么人?”
于是她就会让他吻她,似乎要证明她没想着别人。她要么四肢僵硬,要么象个木偶一样任他摆布。有时她都快哭出来了。那他就会安慰她,他会说自己是个配不上她的畜生,应该给她找个更好的情人;然后她又会让他吻她。我坐在窗边冷飕飕的角落里,听到他们嘴唇碰在一起的声音。我听到他的手在她裙子上摸索。
我时不时地看他们两眼——就是想确定他没有太惊吓到她。
可是看到他们,我不知什么样的事会更糟糕——看到她面无表情,两颊苍白,嘴唇贴着他的胡须,或者正好看到她的眼睛,泪水就要夺眶而出了。
“为什么你不让她自个待着?”有一天她被舅舅叫去帮他找一本书,我问他。 “你没看见她不喜欢那样吗?干吗还要那样纠缠她呢?”
他神情古怪地看了我一眼,然后扬起眉毛。“不喜欢?”他说道。“她求之不得呢。”
“她怕你。”
“她怕她自己。象她这样的女孩都这样。不过,让她们坐立不安,再按她们希望的那样,尽量讲究些,到了床上,她们想的事儿都一样。”
他顿住,笑起来。他觉得这是个黄色笑话。
“她想从你这里得到的,就是把她带出布莱尔,”我说道。“其余的,她什么都不懂。”
“人们总说自己什么都不懂。”他打着哈欠答道。“在他们心里,在他们梦里,他们什么都懂。从他们吃妈妈的奶开始就懂了,她不辗转反侧吗?她不叹气吗?她叹气是为了我。你肯定听多了。我也应该过来跟你一道听听。我该听听吗?今晚我能来你卧室吗?你可以把我带给她。我们就能看到她心跳得多乱了。你可以把她的睡衣扒掉,让我看看她。”
我知道他在揶揄我。他才不会为这种小调戏冒任何风险。
可我听了他的话,想象着他走进来,我想象着脱掉她的睡衣,我脸红了,连忙从他身边走开。我说道,“你永远也找不到我的房间。”
“我会找到的,没错。我已经从查尔斯手里搞到这所房子的平面图了,查尔斯是个乖小孩,他有一张漏嘴巴。”他又笑了,笑的很开心,他在椅子里伸展开。“就是想玩玩!这又不会伤到她,我会轻手轻脚的,象只老鼠一样。我最擅长轻手轻脚了。我就是想看看。或许,她醒来时看到我在那儿,会高兴的——就象诗歌里写的姑娘。”
我知道一些诗,都是写强盗被士兵从他们情人怀里抓走的诗歌;还有一首是写一只猫踮起脚走墙头的。可我不知道他这会儿说的是哪首诗,这让我格外恼火。
“你让她一个人待着,”我说道。他似乎从我声音里听出了什么。他仔细打量着我,他声音变得丰满起来。
“噢,苏,”他说道,“你变神经了吗?给上等人干一段时间活,你就学好了?有谁跟你说过你该这样服侍女主人吗?跟你这样的人说?跟来自你这种家庭的人说?如果萨克斯比太太看到你现在脸红的样子,她会说什么?还有达蒂,还有约翰,他们会说什么?”
“他们会说我心太软。”我说道,我又火起来了。“也许我就是心太软呢,这有什么错?”
“真见鬼,”他答道,这回轮到他发火了。“心太软对你这样的姑娘来说,有什么用?对达蒂那样的姑娘,有什么用?也许,心软只会害死她。”他冲莫德出去见舅舅的那扇门点点头。“你以为,”他说道,“她要你帮她多虑?她要你在旁边照顾她,照管她的生活——照管梳子,夜壶。看在上帝的分上,看看你自己吧!”我转身拿起她的披肩,开始叠披肩。他从我手里拽过披肩。
“你什么时候变的这么听话,这么爱收拾了?听我说,我了解她这样的人,我就是这种人,别跟我说她大发善心,才把你留在布莱尔,也别说你性情温良才会来这儿,你的心肠——你自己这么说的——其实跟她的差不多:跟我、跟所有人一样。他们都见钱眼开!跟煤气表一样,你得扔个硬币进去他们才会运转起来。萨克丝比太太应该教过你这些东西!”
“萨克丝比太太教过我许多事,根本不是你说的这些!”
“萨克丝比太太太宠你了,”他答道。“太宠了,镇上的男孩子说你迟钝,他们说的对。太宠了,宠了这么长时间,宠成这个样子。”他向我晃晃拳头。
“去你妈的。”我说道。
这时他两颊变成深红色,我以为他要站起来打我。可他只是斜靠在椅子上,伸手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