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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警察趣事-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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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我讲述这段案情的警官,身经百战,突然罕见地动情以至有些失控,使我在那一瞬间手足无措 – “到现场,正看到从车上往下抬,穿着警服中枪的,遗体从车上抬下来,特别惨,看着那身警服当时我们都哭了。”
  当代有四大铁之说,其中之一就是一起当过兵,战友,是第一大铁。而我在三十八军采访参加过对越自卫反击战的军官,对战友有一种别样的解释。他说,打过红河的时候,部队一下子变了。在绪战中因为第一次上战场而脸色苍白,甚至腿发软需要班长拽着才能前进的战士,突然变成了暴怒的洪流,战斗动作骤然果敢凶猛, “一下就把军威打出来了!”
  原因,就是牺牲的烈士和伤员抬下来了,正从向前开进的部队旁边经过。
  我采访的这个军官,是坦克兵的一个炮手,烈士的担架抬下来,他正站在战车旁边更换打坏的首灯,担架上阵亡战友身上的军装都被鲜血染成黑色,弹洞还在缓缓地冒出青烟,听着前面一阵阵的枪炮声,这位炮手觉得血顿时涌上了头顶,完全忘了害怕,那时心里只有一个念头  上去,报仇!此后的战斗中,他的战车曾笔直地对着越南人的火箭炮直冲过去,在越军开炮的瞬间将其撞翻在地,眼睛都没有眨一下。那种勇气,就源于为战友报仇的愤怒。
  看着穿一样军服的战友从自己身边满身是血地抬下去,有的人会胆怯,但更多的人会激发出一种复仇的暴怒,那是一种属于男人的天然血性,或者说,这不是什么觉悟,而干脆就是本能。
  我想,警察们面对穿着警服被从车上抬下来的同事,心情也是一样的吧。或许,当时赵宁他们,就是带着这样的心情追击下去的吧。
  追击过程无需详述,无非是我们在电视里都见过的追车和枪战,有赵宁这样的神枪手出动,结果可想而知。两个案犯的家庭是有背景的,枪击警察与其说是畏罪夺路,更多的道可以归结为骄横成性。不过,这次,他们的背景帮不上忙了,事后的调查公认,全部过程警察都是依据法律进行,开的每一枪皆属于必要,这一点,连案犯的家长,也不得不承认。
  值得一提的,是事后警方认为,如果查车的时候,警察的经验丰富一些,也许,就可以避免这场惨案。
  根据目击者的描述,当时两名查车的警察已经发现案犯有问题(似乎是携带毒品),因此,立即试图制服对方。两个警察中较有经验的一个按住了对手,而另一个年轻的警察与目标发生了搏斗,争斗中,年轻警察伸手揪住了对方衬衣的脖领子,这时那个有经验的警察惊呼 – 小X,注意他有枪!
  枪响了。
  事后分析,那个年轻的警察仓促中忽略了抓捕的基本原则 – 要首先控制对方的双手。于是,领子被揪住的案犯就抽出了枪,顶在警察的身上开了火。
  所以尹不急于接茬,而是要先弄清对手身上有没有凶器的做法非常明智。
  其实,对于凶器的控制,并不都是上面提到那样的悲剧,也有喜剧。
  老宋,干了二十多年以后被从刑警队长的位置上换到了一个新的岗位。给老宋调换岗位,很大程度上是为了保护这位老警察,就象对越自卫反击战中的某个排雷英雄,排雷多了,上头无论如何也不派他去排了,因为这时候他成了一面旗帜,总不能让老百姓说每一个排雷英雄都不能囫囵回来吧?
  这新的岗位要安全得多,也轻松得多。不过,尊重老宋的脾气,还是不离开一线,只是手下就都变成了公认的菜鸟 – 反正也不指着他们破案抓人,不给老宋菜鸟给什么?
  但这不意味着他们不会和案犯打交道,菜鸟也是鸟对不对?
  某天半夜老宋带着一帮菜鸟一块儿开车沿马路溜达侃大山的时候,忽然发现一个穿着皮夹克,留着卷毛头的小子迎面而来,此人看见他们的车撒丫子就跑,老宋一看这人肯定身上有案子 – 追!
  没追几步,那小子站住了,把手伸到胸前挠痒痒。
  某菜鸟蹦下车来,上去一推 – 你跑什么跑?证件!
  那人后退一步没理他,依旧在那儿挠痒痒,面上表情奇怪之极。
  说你呢,证件!某菜鸟还要上去推,心中也有点儿奇怪 – 这人至于这么痒痒么?看见警察都不停?
  这时候老宋也下来了,一脚踢翻,反手就给铐上了,嘴里骂道:你小子怎么回事?要练徒手夺刀怎么着?
  某菜鸟这才看明白,那人哪里是在挠痒痒阿,皮夹克里面藏的是一把带血的长新疆刀,只是护手正好被毛衣钩住了,他拔不出来而已。
  原来,这是个刚杀人的逃犯,还没从现场走出来十分钟呢迎面就碰上了巡逻车,惊慌的案犯先逃,看逃不掉就想拼一个够本,而刀又被卡住了,结果,被当场活捉,从作案到被抓,只有不到三十分钟。
  某菜鸟从此被视若福将,您说,这算不算是喜剧呢?
  好,咱们现在回到老尹的案子。
  四小名捕之穿拖鞋拿了二等功 (补完)
  首先道歉一下,上文中的“张林顾钢城绑架杀人案”,应为“张林杨钢城绑架杀人案”,笔误。
  还好,说“叔叔我杀人了”的这个小子,身上倒没有携带凶器,于是老尹将他带出来接受审问。
  这两个小子,居然真的是杀了人。
  老尹的日记中这样纪录此案 –
  “张林,男,19(实际为18),吉林省XX市
  杨钢城,男,20同上
  年10月15日将吴XX(男,15,5中学生)杀害后掩埋,向家属索要赎金8万元,后害怕外逃。
  破特大案件一起“
  这是当时吉林XX市建国以来发生的第一起恶性绑架案,张,杨二人看到吴家消费较高,摆设服饰高级,认为他家必是有钱,于是将其子吴XX绑架,进行勒索。被害人家当即报案,虽然当地公安干警进行了极大的努力,仍然未能避免人质的死亡,影响十分恶劣,因此公安部将其列入特大案件,不料案犯迅即被老尹抓获,案件告破。根据有关规定,为老尹记二等功一次。
  不过,老尹的审问结果,可说为当地警方保住了清白。
  当地警方最大的烦恼就是被指斥为他们的介入反而造成了人质的死亡。而根据张林的交代,实际上两个案犯在绑架成功后,立即将人质活活勒死后掩埋,时间还在勒索赎金之前!
  之所以这样做,原因十分简单 – 张杨二人都是自顾不暇的半大孩子,对于如何监禁人质又不让他逃脱毫无把握,为了省事干脆先将其杀害。
  所以,报警的时候,人质其实已经死亡,警方没有责任。
  但是,当老尹向当地警方通报案情的时候,对方听到作案的居然是两个半大孩子,都大吃一惊,表示难以相信。
  原来,由于这起绑架案为该市所仅见的恶性案件,当地警方十分重视,调集专家与案犯进行反复交手,无奈付赎金的地点一变再变,警方几次行动都归于失败,于是,当地警方分析,作案者应该属于一个经验仿佛的职业犯罪团伙!
  从实际情况看,这两个小子既不懂警察的工作流程,也毫无对抗警方的经验,如何这般天衣无缝?
  事实上,还真就是这俩小子干的,他们用了一个非常原始的手段,但这种不按牌理出牌的做法堪称有效,把一帮包括专家之类的高人都给胡弄了。
  原来,他们俩对于警方会不会介入,介入到何种程度,是否还会先给赎金,一点儿都没有概念。
  他们就是简单地采用了一个实用的办法。
  两个人分工合作,一个和警方和吴家人进行对峙,诈取赎金,另一个,就往公安局门口一蹲,只要看到有大量警察出动,马上通知同伙取消行动。每次准备交易,每次都有警察出现,几次以后两人毛了,于是弃家出走,想通过北京继续向南流窜,结果一露面就被老尹抓了。
  就他们这个简单的招数,警察愣是上当,所以很难相信这案子是两个半大孩子干的。
  对于这起案件,我是先看了资料,而后找老尹核对的。那一天,我们在一家茶社喝茶,让小姐上了一壶观音王。
  老尹还是不变的样子,有问必答,将案子中我的疑问一一澄清。
  然而,我的感觉,老尹似乎有些异样,这个二等功,他并不是特别在意。
  我问他,老尹,是不是有什么不好说的?
  老尹沉默片刻,道,不是有什么不好说的,是不知道该怎么说。案件审理清楚,我们送两个小子的车走,那个走在前面的,也就是晃铁栅栏要交代的那个,忽然冲我说 – 叔叔,再见。
  叔叔,再见。。。
  观音王已冷,我们俩却良久无言,良久。末了老尹说:他杀人的时候刚好过了十八岁的生日几天。我真希望他没做这样伤天害理的事情。
  叔叔,再见。。。
  四小名捕之六个抓不住一个
  那天是在东来顺,吃饭。
  吃饭的就仨人,老宋,尹,还有萨,服务员看来认识老宋,上了菜老想在旁边呆着 – 老宋这人特有亲和力,而且妙语如珠。那天,老宋侃的是陈水扁,聊得眉飞色舞,分析要打起来陈水扁能怎么跑头头是道,如何化妆,如何手术,如何躲在阿里山种蘑菇避风,合理而且实用,假如被那边的某个国策顾问听去一定大有裨益,就是怎么看怎么不是在谈“中华民国总统”,而是在谈某个流窜犯。这种分析匪夷所思又天下罕见,有趣得紧,难怪服务员不愿意走。
  不过,我当时的思想在开小差。
  为什么呢?
  因为我在比较尹和老宋,这两个人在北京警界要照三国志的游戏设置都得是武力八十以上的大将,还是多年的老朋友,可两个人怎么看怎么不一样。
  老宋激情四射,精力过剩,坐卧不宁,说起话来全身肌肉没有一块儿老实,不时迸出两句擦边球的脏话,顾盼神飞,两眼放光,所谓“宋队长盯人三天不睡,回来一睡三天”,看来并非谣言。而尹呢?你看他坐在那儿,全身肌肉没一块儿肯动的,仿佛熬夜赶设计刚睡醒的工程师,惬意自如,放松得很,只有眼镜后面俩眼不一样,眯缝起来东看西看,似乎东来顺的顾客每一个都很有趣。
  尹跟别人吃饭常常是一上来就表态 – 你们聊阿,我这人就这毛病,懒。
  真懒,尹巡逻连枪都很少带,大约是嫌那玩意儿累赘,他对自己的脑子十分自负,八八年十二月十七日破获王刚四人盗窃集团之后,他曾在自己的日记里写道:“公安工作本身就是一门综合艺术。。。破案本身就是一种艺术的完善。。。关键要有一个聪明的大脑。。。让对手舒舒服服,乖乖的进到你的网里来”(不过老尹第二天的日记马上写道:“不要认为光是艺术,就象把老虎引进笼子,随时有危险性。” 这人还满理智)
  老尹的自负是有道理的。
  盛夏的一天,有个人从北京站前一走就让尹盯上了,他是这样形容此人的 – “身体强壮面色黝黑,服装崭新纽扣都扣着,顺着脸流汗还戴一顶太阳帽。”
  老尹说了 – 他真不怕热阿。
  虽然这样说,他得承认,这家伙还真有点儿小聪明。
  于是,老尹就上去询问了。老尹这人长相文质彬彬,而且问起话来温文尔雅 – 开始我以为他这是注意形象,后来才明白这不是主要原因,用老宋说法 – 这人扮猪吃老虎阿。很多被他抓的犯人都是最初被他这副模样骗住,等明白过味儿来已经来不及了。
  这次,老尹的盘问同样文明礼貌,大致内容如下。
  问:您从哪儿来。
  答:新疆。
  问:家在新疆么?
  答:不是,在辽宁(口音是符合的)
  问:家里还有什么人?
  答:老婆孩子。
  问:去新疆干嘛?
  答:打工。
  问:怎么不带老婆一块儿去?
  答:不愿意她吃苦。
  问:一个月挣多少?
  答:七百。
  得,可以带回去了,肯定有问题。
  审问之后证实,此人是十几天前从砂石场劳改农场越狱,准备去新疆避风的抢劫犯孙XX。
  上面那段话我在老尹的日记里看了,就不明白里面有何破绽,老尹一解释,才明白这里面有让老虎钻的套子呢。
  至于究竟破绽在何处,老萨卖个关子,后面说,大家有兴趣也可以琢磨琢磨,这就是个逻辑问题,并不涉及太多专业的刑侦技术。
  老宋和尹不一样,他走哪儿枪都带着,而且是一支大号,过时的五四式手枪。。。
  我走神,老宋几乎马上就发觉了,问我想什么呢。
  对周围变化的敏感,大约是这些干了几十年刑侦的“老鸟”们的本能。事实上,老宋的外型和他的内心有着相当的不同,和北京警界的其他人物接触,提起此人,无一例外的评价竟然是 – 小诸葛。
  老宋破的案子,几乎都以斗智开始,以斗勇收尾,其间的推理过程,有些颇可与波洛或者柯南这类文学作品相比。
  但是未免有些邪门,有拿一支大号老式手枪满街走的小诸葛么?
  还真就是这样,包括老宋干嘛偏偏带这支五四手枪,都有他独特的逻辑在里面。
  五四式手枪分解,是我国1954年定型生产的7。62毫米军警两用手枪,设计仿照苏联托卡列夫手枪,到了今天从性能上说问题多多 – 后座力大,尺寸大,噪声大,远距离上射击准确性差。。。
  然而,老宋说,这些,未必是缺点。我要的就是它尺寸大,噪音大,笨重,理由呢?警察用枪最主要的作用是什么呢?
  老宋说 – 威慑。
  枪大,噪音大,才有威慑效果呢。你要拿一支六…四或者九五式枪,对着他罪犯可能都不怕你,因为你不开枪,他感觉不到威胁,很可能继续拒捕或逃跑。而如果开枪将其击毙或者击伤呢?那是最后的手段,好的警察轻易不会干。
  罪犯也是人生父母养的,也可能罪不致死,也可能将来还能做好人呢,一枪下去,就全完了。
  说的有理阿。另外,据我了解要真用六…四式,轻便是轻便了,开枪都不一定有用。南疆和越南争夺老山的时候,有个侦察兵曾经和越南特工狭路相逢,狭路相逢就肉搏上了,搂抱扭打中中国兵眼明手快抽出腰间的六…四式顶着越南特工就开了火,当。。。
  越南兵一晃,接着挥刀刺来,中国兵闪开,顶着又一枪,当。。。
  越南兵又一晃,照样挥刀刺来,中国兵又躲,又“当”。。。
  下来中国侦察兵哭笑不得 – 眼看着那小子的接应就上来了,我顶着他砰砰的打,这枪就是。。。打不死人!
  老宋是常常开枪的,这一点他承认,不过他的子弹十有八九射向天空。
  那也叫威慑,眼看老宋手持一杆大枪指东打西的“狰狞”形象,耳听老五四震耳的枪声,闻着刺鼻的硝烟味道,案犯当场吓瘫的决非少数。
  省了警方的麻烦,也省了案犯的麻烦 – 跑不跑的琢磨那么多,损伤脑细胞啊。
  也有个别的。
  红庙打黑案件,那一次老宋等人穿的是便衣,黑社会的老大一看脑筋就短路了。他误以为警察是另一个团伙来打群架的,呼喝一声小兄弟们一拥而上,抓捕成了群殴。
  混乱中老宋就把大五四掏出来了,砰砰砰的一阵放,这一大帮人顿时醒悟 … …警察!!!
  一时纷纷作鸟兽散。老宋上去就把那老大铐在马路的隔离栏杆上了。其他的案犯也纷纷被跟上来的警察抓住。
  张飞似的面孔,李逵般的胡子,那老大看着老宋哆嗦得跟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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