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任-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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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等。
真诚地接受它们,依赖它们,我们必须相信它们。所以,那些关于其他客体的值得信任性的信息来源本身也变成信任的客体。关于科学和历史,大多数我们所知道的,或我们认为自己知道的,都依靠相信各种权威,或依靠相信我们所见所闻,而不是依靠个人的证明(Malcolm 1988: 286)。我们面对的问题经常是选择正确的证据、消息来源或专家:“既然没有超级专家去求助,风险的计算必须包括我们所咨询的专家或我们所依靠的权威的风险”(Giddens in Beck et al。 1994: 87)。例如在科学领域,鉴定人、审查人、评论人的“同辈评论(peer review)”是决定值得信任性的标准程序。但这要求评论者自己是可信任的。“很多论文的可信度明显地依靠这些科学文献的同辈评估者的值得信任性;他们必须既有能力,又对科学的繁荣负责(Barber 1990: 143)。
为我们的基本信任提供基础的这种次级信任,可能在我们信任的产生过程中以各种姿态、多种水平出现,有可能存在典型的“信任金字塔(pyramids of trust)”。让我们看两个例子:我相信美国钢琴家范·克莱本(Van Cliburn)会献上一场伟大的演奏会(所以我买了票),因为我知道他毕业于纽约的茱莉亚德学院(Juiliard School),该学院以高度精挑细选著称;他也曾在莫斯科著名的柴可夫斯基钢琴演奏大赛上获得过大奖;我也曾在纽约时报——我信任的报纸——上读过我信任的批评家给他很好的评价;他的录音带由我信任的公司——德意志唱片公司(Deutsche Grammophon Gesellschaft)——录制;并且我的朋友告诉我他很棒,不要说所有那些参加他的音乐会的不知名的人们,他们不可能全都犯了那么严重的错误。还可以看另一个例子:我买了李·卡里尔(Le Carre)的新出的间谍小说,因为在我最喜欢的杂志上我读过很多关于他的文章;因为我信任出版商,并且我的朋友告诉我这是他的书中迄今为止最好的一本,而且也是卖的最好的一本,这说明其他读者也给予它信任,而他们不可能都犯错误。金字塔也可能出现在对专家的选择上:我相信这个专家,因为他受雇于我信任的咨询公司,在我信任的大学任教等。
信任的另一个间接暗示(cue)是各种“责任机构(agencies of accountability) ”的存在,它们考察并加强主要信任客体的值得信任性。它们通过对作为我们基本信任对象的人、角色、机构或系统施加压力(促进、控制或认可)为值得信任的产品提供保证。这种责任机构包括:法院、警察、管理员、标准化机构、认证中心、考试机构、编辑委员会、各种奖金的评审委员会、消费者组织——用有责任的间接暗示补充(或替代)主要信任客体的直接信任。但是要提高我对主要客体的信任,多亏这种责任机构的存在,我必须首先相信它们将公正地、有效地进行监控和强制。“强制机构失去效力,你将不相信人们会履行他们协议的条款,并因此将不签署那种协议”(Dasgupta 1988: 50)。
这种机构中有一特殊的种类促使政府和整个政治体制成为有责任的。一些是内部的:自治的媒体(“第四院(fourth state)”)、宪法法院、廉政官员、议会监察委员会、反对党。一些是外部的:国际组织(联合国、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通过条约认可的国际法庭或机构的管辖权(海牙国际法庭、斯特拉斯堡法庭、欧洲委员会)。为了给政治领域提供它们的信任,所有这些机构提供的责任行为自身必须是可信的。
(三)信任客体的联合
以被赋予信任的多种多样的客体为基础的众多信任类型不是相互独立的。正相反,在赋予一些客体的信任和赋予另一些客体的信任之间存在着某些系统联系。让我们选择一些有趣的案例来给予简要的论述。首先看一看个人信任和地位信任之间的联系。如果信任隶属于某个社会角色(地位),那么它延伸到每一个在职者。但是给予在职者的个人信任对保护、增强或减少地位信任并不是无关的,甚至有可能把对在职者的信任转换成对整个机构的信任。例如,当卡罗尔·沃依蒂卡(Karol Wojtyla)——克拉科夫的主教——被选为教皇约翰·保罗二世(Pope John Paul Ⅱ)时,他获得了可以建立很高信任的地位(至少对巨大的天主教社会来说是这样),并因此通过公职的上任提高了他的个人信任。但是由于他带给这个公职的个人超凡魅力(charisma),在他任罗马教皇期间,他大大地增强了人们对罗马教皇职位的信任,并使这个机构恢复活力。作为相反的例子,设想一个被任命为当地教区牧师的人,他部分地继承了传统的职位信任,然而却由于不道德行为以及侮辱教区居民损害了他的个人信任。结果给予这个职位自身——甚至也许会大大地损害到对整个教堂的信任。
个人信任也可能提升原来很低的地位信任,并且甚至有可能扩散到整个机构。在后共产主义的波兰,新的民主机构——宪法法院和廉政官员——获得了很高的信任,主要是因为他们在两个著名且得到广泛信任的律师——安杰伊·佐尔(Andrzej Zoll)和埃瓦·莱托夫斯卡(Ewa Letowska) ——的领导之下,他们杰出的工作得到了广泛的认可。
第三部分:信任的种类次要客体(2)
在波兰后共产主义政府中的劳动部也存在相似的情况,当时它由赢得高度信任的民主抵抗运动英雄——雅采克·库隆(Jacek Kuron)——所领导。相反的机制也同样运作得很好:对政治家的不信任(例如,因为他们有污点的共产主义过去或当前的对权力的滥用)可能扩展到他们任职的机构,然后扩展到整个政府,甚至最后扩展到政治体制。与此相似,如果法官不被信任(因为他们腐败的或有偏见),这种不信任很容易扩散到法庭,甚至扩散到整个司法系统。
但是也有不发生信任和不信任的这种扩展和传递的例子。人们可能在个人的、地位的和机构的信任之间从他们心里做严格的区分。例如:不信任可能被限制在政治家的个人品质上,没有破坏对民主的信任。人们相信“所有的政治家都是骗子”,但他们仍然去投票。为什么这样?这是因为他们信任民主制度——通过选举——仍是摆脱较大的骗子提拔较小的骗子的最好系统。并且在任职期间,由于反对派的存在,它被看作阻止坏的或不胜任的统治者造成太多破坏的最好方式(Benn and Peters 1977: 307)。反之,信任民主制度和它的机构不一定会转化成对政治家的信任。更确切地说,虽然总是看到政治家的手腕,对民主制度的信任是相当一致的,这将在第七章进行详尽的讨论。
现在转向制度信任,我们可以观察到这种信任的各种领域可以相互提供信任。一些信任影响“借来的信任(borrowed trust)”。例如,十分常见的是对经济生存能力的信任可以转化为对政治权威的信任。这也许能够解释我们在20世纪90年代末在波兰观察到的对政府的不断增长的信任率,因为那时经济正处在蓬勃发展阶段。也可能有另一种信任的迁移。在中世纪的君主政体或今天的伊斯兰国家的例子中,对宗教的信任把它自身贡献给对政治统治者的信任。或以共产主义国家为例,援用科学社会主义作为他们过去的理论基础,他们试图把人们对他们自己的信任建立在人们对科学的信任的基础之上。同样,基督教科学派借助于人们对科学的信任,希望把它扩展到宗教领域。
最后,考虑系统信任(对政权制度、社会的生存能力、生存安全),我们可以看到它和其他几种类型的信任的联系特别紧密。它可以被看作制度的、技术的和商业的信任相结合的产物:即相信制度、技术系统和产品(product)是可以依赖的、可靠的和运转平稳的。以这种方式对制度、技术系统和产品的信任建立起对系统的信任。信任和不信任可能指向特殊的对象;我们将说它是“对象化的信任(targeted trust)”。但它也可能形成指向多种客体的更概括化的倾向;对这种情况,我们将使用“扩散的信任(diffused trust)”这个术语。从一个水平到另一个水平的信任或不信任扩散的发生是十分常见的,因为信任同不信任一样都是传染性的。在很多情况下,信任似乎是从上到下传播,而不信任是自下向上传播。
举例来说,如果存在对社会秩序的系统信任,那么我们也将非常可能信任具体的经济、政治、司法以及教育制度的安排。这将进一步向下扩展到机构中的具体地位和角色:法官、律师、部长、经理、教授。并且最后它将反应在对国会议员X先生、律师事务所的律师Z先生等的个人信任。赋予信任对象的程度越高,信任就越广泛,并包含所有较低程度的信任。在不信任的情况下,有时是相反的机制在起作用。当不信任出现时,它有一种向上扩展的倾向,从较具体的水平到较概括的水平。来看一个例子:我们在我信任的人的行为中发现了贪污腐败、玩忽职守、或裙带关系的迹象。我们失去了对X先生或Z先生的个人信任。但这很容易向上扩展,产生地位不信任。我们开始以模式化的方式认为:所有的律师都是骗子,所有的政治家都腐败,所有的医生都不胜任。这可能反过来导致对指向社会生活的这整个部分的制度不信任:没有公平正义,医疗机构伤害生命,政治腐腐败,学校制造低能者。最后,指向想像的腐朽的社会秩序的系统不信任出现了:“这个腐烂的系统必然崩溃”,“民主制不起作用”,等等。我们可以看到信任是一种“易碎的日用品(fragile modity)”:如果这个“镶边工艺品(mosaic)”的任何部分受到腐蚀,它将导致信任大面积的崩塌“(Dasgupta 1988: 50)。
对特定的行动者,同时也对特定的对象,总是存在着更明确的或更扩散的信任和不信任之间的某种权衡。例如,可能存在偏爱人际信任而反对任何形式的社会(公共)信任的倾向:一个人可能信任家庭和朋友,但不信任警察和政治家。也可能在同水平的客体中有优先选择的倾向:一个人可能信任医生但不信任牧师;信任火车但不信任飞机;信任议会但不信任政府。甚至更具体的,可能存在对相同类型的不同客体的不同的倾向性:一个人可能信任约翰,但不那么信任朱莉,更不信任弗兰克,完全不信任玛丽;或他可能信任自由党,不那么信任社会民主党,完全不信任激进的右派;或他可能信任汉莎航空公司,但不那么信任大陆航空公司,而完全不信任非洲航空公司。对一个待定的行动者来说,信任和不信任的权衡总是非常复杂的,有时还是自相矛盾的。
从信任客体的另一边,即受托人的视角来看,存在着受到信任和不信任的同样复杂的权衡。有时分开考虑那种权衡可能是重要的。例如,对政治家来说,查明信任的程度如何以及给予信任和收回信任在支持者或反对者的不同群体中是如何分布的是重要的。关于政治幽灵支持者或拒绝者的知识对竞选运动、资金募集等可能是至关重要的。与此相似,对生产商或经销商来说,发现对特定商品的信任程度如何以及它在消费者中是如何分布的是重要的。市场研究经常提出这个问题,因为对它的回答对促进一种产品的销售是十分重要的:指向特定的消费者群体,打消信任者的疑虑,转变不信任者的观念。
第三部分:信任的种类信任的实质
我们已经看到信任的赌注(the bet of trust)可能指向各种客体。但必须面对的下一个问题是:赌的内容是什么,涉及什么样的期望(expection)?最重要的是区别信任或委托的行动所造成的期望与先于信任或委托的行动的期望。让我来解释一下。如果我借给朋友一笔钱,给予他信任,我的期望有几项。最小的期望是他能把钱按时还给我清偿债务。最大的期望是他能增进对我的忠诚和信任,例如,当我在未来需要钱的时候他会借钱给我。从这个例子可以概括出,由信任的行动所暗示的互惠的期望可能有两种形式:对归还交付的东西的期望和对相互忠诚与相互信任的期望。在上面的例子中,当我不仅期望朋友有偿还能力而且期望他对我忠诚和信任时,两种期望可能在一起出现。但是设想我不是借钱给朋友,而是给一个支付利息的客户,那么互惠的期望只能采取较弱的形式:客户将归还债务和利息。最后设想我给(而不是借给)我妹妹钱。我不期望把钱收回来,但我当然期望互惠:我指望她对我忠诚和信任,这可能采取很多形式——从告诉我她的秘密到当我老的时候照顾我。
这些例子证明了第一种情况,即期望是由信任的行动所造成的。但是还有另一种情形,即期望涉及的是独立于信任行动的信任客体的行为。例如,我登上汉莎航空公司的飞机,因为我期望德国航空公司是安全、准时和舒适的。我把信任赌博建立在这种期望的基础上,但是航线的可靠性不以任何方式受我的信任行动的影响。不论我信任与否,它们都是可靠的。我将得到相同的服务,即使我怀着不信任的情绪登上飞机,害怕得要死,并抱怨我的公司不让我乘坐我信任的英国航班。或者看另一个例子,我咨询一个内科医生,因为我期望他不仅有能力,而且有爱心。这些品质和我的信任行动没有一点关系。如果他是一个好医生,即使我完全不信任他,向他问诊只是因为诊所中没有别的医生,我也会得到相同的治疗。
很明显,两种类型的期望——互惠和良好的行为表现——可能在一个信任的赌博中同时出现。例如,如果我在银行中存入一大笔钱,我期望银行是有效率的,能正确地投资这笔钱,为我的存款提供方便的存取。我把我的信任的赌博建立在对可靠的专业服务的期望上。但是我也期望互惠:在我想要的时候取回我的钱和利息;我能得到银行的信任,当我需要时,作为互惠的对可靠、可信的存款人的信任,能获得客户贷款最高限额。
(一) 被期望的行为的种类
现在让我们聚焦于对独立于信任行动的善行的期望上。它们的所有种类都可以沿着一种尺度排列:从最小的期望值到最大的期望值,从最弱最少风险的信任赌博到最强最大风险的信任赌博。第一,我们可能只期望他人所做行动的工具性品质:(a)规律性(有序性、连贯性、一致性、连续性、坚持性),例如,我期望公共汽车按时刻表运行;(b)合理性(为行动提供依据和正当理由、可接受的论据),例如,我期望学者证明他们的主张;(c)效率(能力、连贯性、纪律、恰当的表现、有效性)(Barber 1983: 14),例如,我期望经理提高企业的利润。(a)类期望是相当安全的,因为绝大多数行动者都将非常可能表现得有规律,而不是随机的和混乱的。(b)类期望风险较大,因为人们并不总是有理性的,人们有时以情绪化、冲动、武断的方式行事,并拒绝给他们的行动以理由。(c)类期望是最有风险的,因为有相当比例的行动者是无效率、没有能力以及粗心大意的。因此,期望有效率和有能力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