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返中世纪-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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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的,可是等他们一靠近就消失得踪影全无。
丹·贝克又一声叹息。“我们肯定走过头了。”
“我们再朝前开几英里看看。”他妻子说道。
“再开几英里?”
“我也说不上来。再开几英里吧。”
“几英里呢,莉丝?我们得定下来,再开多远。”
“再开十分钟。”
“好吧,就再开十分钟。”他说道。
他看着油耗表。这时莉丝用手捂着嘴喊了声“丹!”他赶紧把车拐回路上,正好看见路边上有个影子一闪——是个人,穿着咖啡色衣服。他还听见汽车边上传来沉闷的撞击声。
“我的上帝!”她说道,“我们撞着他了。”
“什么?”
“我们撞到那个人了。”
“没有。是路上的坑。”
贝克从后视镜里看见那人还站在路边。他们的车开过去后,那褐色身影迅速消失在汽车扬起的灰沙之中。
“我们不可能撞着他,”贝克说道,“他还站着呢。”
“丹。我们撞到他了。我看见的。”
贝克又朝后视镜里看了看。除了飞扬的尘土,他什么也没看见。
“我们最好回去看看。”她说道。
“为什么?”
贝克敢肯定妻子看错了,他们肯定没撞着路上那个人。不过万一撞了他,万一他受了轻伤,比方说脑袋碰破,或者擦伤,那他们的行程就要耽搁很长时间,天黑也到不了菲尼克斯。这儿的人肯定都是纳瓦霍人;那他们就得带他上医院,至少带他去附近的大镇盖洛普,那就要绕路了……
“我原来以为你要调头的。”她说道。
“是的。”
“那我们就调头吧。”
“我只是不想惹麻烦,莉丝。”
“丹,我想不会的。”
他叹了口气,把车速放慢。“好吧,我这就调头,这就调。”
他调转车头,并注意不让车陷进路边的红沙,然后朝来时的路返回。
“哦,天哪!”
贝克把车开过去停下,跳进车子扬起的沙尘中。滚烫的热气扑面而来,使他觉得气都透不上来。他心想,外面的温度肯定有华氏一百二十度。
沙尘逐渐消散后,他看见那人躺在路边,正用胳膊肘支撑着想站起来。那人很虚弱,约莫七十来岁,有些谢顶,留着胡子,皮肤白皙,不像纳瓦霍人。他穿的像是件咖啡色长袍。贝克心想,这人大概是个牧师。
“你没事吧?”贝克扶老人坐起来。
老人一阵咳嗽。“是啊,我没事。”
“你想站起来吗?”贝克问道。他看没有血迹,心里一块石头落了地。
“等一下。”
贝克四下看了看,然后问:“你的汽车呢?”
那人又咳了一声,看着土路,有气无力地垂下了头。
“丹,我想他是受伤了。”他妻子说道。
“是啊。”贝克说道。
老人似乎有些神志不清。贝克再次四下环顾:周围是平坦的茫茫沙漠,远处是升腾的蒙蒙雾气。
没有汽车。什么也没有。
“他是怎么到这个地方来的?”贝克说道。
“快点,”莉丝说道,“我们得送他上医院。”
贝克用双手托住老人的腋下,扶他站起来。这人的衣服像是毡子的,很沉,可是在这么热的地方,他身上一点汗都没出。实际上,他的身上发冷,几乎已没有什么热气。
他们横穿道路的时候,老人完全依附在贝克身上。莉丝打开后车门。老人说:“我能走,我能走。”
“好。好的。”贝克扶他坐到后座上。
老人在后座上躺下后,赔缩成一团。除了那件长袍,他身上穿得很普通:牛仔裤、花格布衬衫、耐克鞋。贝克关好车门,莉丝回到前面的座位上。贝克还站在车外的热气之中,心下有些犹豫。这老头儿怎么会只身一人来到这里?身上穿了这么多衣裳,可是连一点汗都不淌?
这老人就像刚从一辆汽车里出来的。
贝克心想,也许他刚才还在开车。也许他睡着了。也许他的车开出了公路,出了车祸。也许他的车子里还有其他人没有出来。
他听见老人在嘟哝:“留下它,举起它。回去吧,去拿吧,怎么去呀。”
贝克走到路那边看了看。他从一个很大的路坑上跨过去,本想让妻子也来看一下,但决定还是算了。
他走下公路,看见沙地上没有车辙,但却有老人留下的清晰脚印。脚印是从沙漠里过来的。他看见三十码开外的地面上有一道凹陷,像是条干沟,脚印似乎是从那儿过来的。
他顺着脚印走到干涸的沟边,站在边沿上朝里看。里面没有汽车。他没有看见别的东西,只看见一条蛇朝岩石缝里游去。他打了个寒噤。
他看见斜坡下几英尺的地方有个白的东西在阳光下烟烟发亮。他就爬下去想看个究竟。原来那是个一英寸见方的白色陶瓷片,像块绝缘瓷。他伸手把它捡起,惊讶地发现这东西摸上去是凉的。也许这是一种不吸热的新材料。
再仔细一看,他发现陶瓷片边缘印着三个字母:ITC,边缘的凹处还有个开关似的东西。他心想如果按下开关,不知会不会发生什么事情。他的四周全是大石头。他站在酷热中,按下了开关。
什么也没有发生。
他又接了一下。还是没有。
他从四处爬上来,走回汽车旁。那老人在昏睡,还发出阵阵鼾声。莉丝在看地图。“最近的镇子是盖洛普。”
贝克把车发动起来。“是盖洛普。”
车上了大路后,好开得多了。他们径直向南,朝盖洛普方向驶去。老人还在昏睡。
莉丝朝后看了看说:“丹……”
“什么事?”
“你看他的手!”
“手怎么了?”
“手指头。”
贝克把目光从道路上移开,很快朝后看了一眼。老人的手指第一关节以下都是红的。“这有什么?太阳晒的嘛。”
“只晒手指头?为什么不晒整个手?”
贝克耸了耸肩。
“他的手指刚才并不像这样,”她说道,“我们把他架上车的时候还不红。”
“你刚才大概没有看仔细,亲爱的。”
“我注意到了,因为他的指甲是修过的。我当时还想,真够意思的,沙漠里的一个老头儿竟然还修指甲。”
“晤……‘呗克看了看表。他在想,不知在盖洛普的医院里要呆多长时间。大概要几个钟头吧。
他无可奈何地叹了一口气。
眼前是一条笔直的大道。
《重返中世纪》作者:'美' 迈克尔·克莱顿
第二章
在前往盖洛普的路上,老人醒过来。他咳了一声,而后说:“我们到哪儿了?我们到哪儿了?”
“你感觉怎么样了?”莉丝问道。
“感觉?我有晕觉。没事,真的没事。”
“你叫什么名字,”莉兰问道。
老人朝她眨了眨眼睛:“昆腾电话,让我漫游。”
“你叫什么名字?”
老人说:“名字同义。全怪游戏。”
贝克说:“他说什么都在押韵。”
“我注意到了,丹。”她说道。
“我在电视剧上看过这种情况,”贝克说,“说话押韵说明他有精神分裂症。”
“押韵是筹运。”说完他就大声唱起老约翰·丹佛的歌,几乎是在声嘶力竭地狂喊:
“昆腾电话,让我漫游。
到那个属于我的地方,
老布莱克洛基,偏僻的乡村小道,
昆腾电话,正在漫游。”
“哦哟,好家伙!”贝克说了一句。
“先生,”莉丝再次问,“能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吗?”
“金属据可能坏得出奇。可怕的特点有遏制奇偶性的危险。”
贝克只是叹气:“亲爱的,这人是个傻瓜。”
“是傻瓜不说是傻瓜,就像闻到了臭脚丫。”
可是他的妻子还不死心:“先生?你知道自己的姓名吗?”
“给戈登打电话。”这人竟然大喊大叫起来,“给戈登打电话,给斯坦利打电话。家事不可外扬。”
“可是,先生……”
“莉丝,”贝克说道,“别理他了。让他安静下来,好吗?我们还要开好长一段路呢。”
老人扯着嗓门唱起来:“到那个属于我的地方,老巫术,真凄楚,乡村泡沫,让我不快活。”他紧接着又唱了一遍。
“还有多远?”
“别问了。”
由于事先打过电话,所以他把梅塞德斯车开到麦金利医院外伤急救科那大红色和米黄色相间的门廊下的时候,护理员们已推出轮床在等候。他们把老人慢慢抬上轮床,他没有什么反应,可是等他们用带子给他固定的时候,他发起火来,大声嚷嚷道:“别碰我!别绑我!”
“为了您的安全,先生。”一个护理员说道。
“能说会道,不要挡道!安全是最后借口,总出自无赖之口!”
护理员们以轻巧麻利的动作把老人固定起来,这给贝克留下很深的印象。
跟他们一起走的那个穿白大褂、身材娇小的黑发女人也给贝克以很深的印象。
“我叫贝弗利·佐西。”她先做自我介绍,然后跟他们握了握手。“我是随叫随诊的医生。”
尽管被绑在轮床上推进外伤急救中心的那老人不断大喊大叫,这女子却非常镇静。
“昆腾电话,让我漫游……”
候诊室里的人纷纷朝他看。贝克看见一个十来岁的男孩,手臂用三角巾吊着,跟他母亲坐在一张椅子上,以好奇的目光看着这个人,然后对着母亲的耳朵轻轻地说了句什么。
老人继续唱道:“到那个属……于我的地……方……”
佐西医生问:“他像这样有多长时间了?”
“一开始就这样。从我们把他抬上车的时候起。”
“除了睡着的时候。’莉丝说道。
“他有没有晕过去?”
“没有。”
“有没有恶心、呕吐现象?”
“没有。”
“你们是在哪儿发现他的?是在过了科拉松峡谷之后?”
“大约过了五十英里。”
“那地方很荒凉。”
“你知道?”贝克问道。
“我是在那一带长大的。”她淡淡一笑,“是在钦利。”
他们把老人推进一扇转门。他仍在大喊大叫。
佐西医生说:“你们先在这儿等候。我一旦了解病情之后就来找你们。也许还得有一会儿。你们不妨先去吃午饭。”
贝弗利·佐西在阿尔伯克基大学医院供职,可是最近每周要到盖洛普两趟,来看望年迈的祖母。每逢这两天,她就到麦金利医院外伤急救中心来上班,也好多挣一点钱。她喜欢麦金利医院那大红和米黄条相间、颇具现代气派的外观。医院是实实在在为当地人服务的。她也很喜欢盖洛普。尽管它不像阿尔伯克基那么大,但却具有使她感到温馨的部落情调。
在多数情况下,外伤急救中心是很安静的。现在来了这么一个非常激动、大吵大喊的老人,的确引起一阵忙乱。她推开门帘走进急救室,护理员已经脱去老人的咖啡色长袍和耐克鞋。老人还在使劲挣扎,所以他们只好还把他绑着。他们剪开他的牛仔裤和花格衬衫。
急救中心的护士长南希·胡德说剪了也不要紧,因为反正他的衬衣也不太好,衬衣口袋上有一道缝,缝合处的方格没有对齐。“他在什么地方把它挂破了,后来又把它缝上的。要我说,缝得很差劲。”
“不,”有个护理员把衬衫递过来说,“根本没有缝的印子,它原本就是一块布。真怪呀,格子对不齐,因为一边大,一边小……”
“不管怎么说,他不会在乎的。”南希·胡德说着把衬衣扔到地上,转身对佐西说:“你想给他检查一下?”这个人大狂躁了。“先不急。我们先在两只胳膊上同时进行静脉注射。看看他的口袋里有没有身份证件。如果他随身没有带指纹档案,那就给华盛顿发个电传,也许那里的数据库里有。”
二十分钟后,贝弗利·佐西为一个摔断胳膊而落到体育竞赛第三名的男孩进行了检查。这孩子戴副眼镜,长相并不讨喜,但对自己在体育运动中受伤似乎感到自豪。
南希·胡德走上前来说:“我们在那无名氏身上搜过了。”
“结果?”
“没什么线索。没有钱包、信用卡或者钥匙。只有这个东西。”她递给贝弗利一张折叠起来的纸。
像是一份电脑打印件,上面是由细点组成的网格状图像,底部有“mon.ste.mere.”几个字母组合。
“Monstemere?你看会是什么意思?”
胡德摇摇头:“要我说,他有精神病。”
贝弗利·佐西说道:“晤,我们如果不知道他的头脑里在想什么,就没办法让他安静下来。最好先做脑颅透视用E除外伤和血肿。”
“贝弗利,放射科在改建,你忘了?X光片是拍不成了。你于吗不替他做核磁共振?全身扫描一下,就什么都知道了嘛。”
“做好准备工作。”贝弗利说道。
南希·胡德转身准备离开:“哦,稀客,稀客。警察局的吉米来了。”
丹·贝克坐立不安。果然不出他所料,他们在麦金利医院的候诊室等了好几个钟头。他们吃完午餐——辣酱驴肉——回来时,看见一个年轻警官在停车场检查他们的车,还用手摸摸边门上的护板。贝克见后不禁一怔。他想走到那警察面前去,可转念一想还是不去为好。于是他们又回到候诊室。他打了个电话给女儿,说他们可能无法按时到家,可能明天也到不了菲尼克斯。
他们在继续等候。快到四点钟的时候,贝克走到办公桌前去询问有关那个老头儿的情况。
那个女的问: “你是他亲属?”
“不是,不过……”
“那就请你在那边等着。医生一会儿会来找你的。”
他回到老地方坐下,无可奈何地叹了口气,接着站起来,走到窗户旁边朝自己的车看了看。
那警察已经不在了,可是在挡风玻璃的雨刮下面却压了一张纸条。他用手指在窗台上轻轻地敲击着。
在这些小镇上,你要是倒起霉来,什么事都会发生。他越等脑子里想得就越多。那老头儿处于昏迷状态,在他苏醒过来之前,他们是不能离开小镇的。如果老头儿死了,他们就会被指控犯有过失杀人罪。即使不受到指控,四天之后也得去接受法庭调查。
终于有人来找他们谈话了,但不是那个身材矮小的医生,而是那个警察。他很年轻,才二十多岁,制服熨烫得笔挺,留着长发,胸牌上有“詹姆斯·沃尼卡”字样。贝克也弄不清这是个什么姓,也许是霍皮族人或者纳瓦霍族人的姓。
“是贝克先生和贝克太太吧?”沃尼卡很客气地做了自我介绍,“我刚从医生那儿来。她已经检查完了。核磁共振扫描结果已经出来。说明他根本不是被车撞的。我还亲自查验了你们的车。没有丝毫碰撞的痕迹。我想你们也许碰到了路上的坑,误以为撞到了他。这儿的路况很糟糕。”
贝克看了妻子一眼。莉丝没有抬眼看他,只是说:“他不会有事吧?”
“好像不会。”
“这么说我们可以走了?”贝克说道。
“亲爱的,”莉丝说道,“难道你不想把找到的那个东西还给他?”
“哦,对了。”贝克把那只小小的方陶瓷片拿出来,“这是我在离他不远的地方发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