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用事-第4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生意不是很好,也不差。毕竟风老是不停地从外面的世界吹来。照顾他生意的有很多女孩,或许是因为他这家诊所足够隐蔽,又或是他的手艺还过得去吧。她们脸上抹很厚的脂粉,普通话里带着较重方言。她们从事的是那种最古老的职业。大多数容貌一般,也有几个美得惊人。他没看不起她们。他是医生,医者父母心。她们不过是可怜的病人。
有一年冬天,他被一阵剧烈的敲门声惊醒,匆匆开门,却不见人。门口放着一个包裹,里面有一个几个月大的婴儿。夜是黑色的,比铁还沉,北风刮在脸上嗤嗤响。他喊了几声,没人应,婴儿却啼哭起来。他慌忙把婴儿抱入屋内。这么冷的天是要冻死人的。他熬了一小锅粥,捞出米汤,给婴儿喂下。婴儿可能饿坏了,咂得津津有味,咂完后还扁起嘴对他笑。
真可爱的孩子。还是男孩儿。做父母的也真狠心。想来也是有不得已处。老天爷造孽啊。他叹息着,收养下这孩子。养大一个孩子确实很难。最初几个月,他也不是没有把孩子送给别人的打算,事到临头总舍不得,就觉得心里仿佛少了一大块东西。也罢,屋子里多一个孩子的哭声也热闹,他脸上渐渐多出几分欢喜。他一直没结婚,其间有人登门说过几次媒,老不成。可能因为他沉默寡言的性格,更可能是他过去的妻子对他伤害太深。
眨眼六年。他已经习惯每天把孩子扛在肩头送去幼儿园。孩子喊他爸爸,很聪明,经常得大红花,还会跳踢踏舞。他以为日子会这样一直过下去。但有一天,也是春天的晚上,天空里有满满的蓝,还有那风、那月。他正带着孩子玩,一个女子从柳絮上走过来,径直进了诊所,在他面前跪下。
她是他曾经的病人。他之所以记得这么清楚,是因为她有着让人窒息的美貌。孩子是她的。她要带孩子走。她已经是有钱人。巷子口停着一辆本田雅阁。她手里还拿着二十万块钱的存折。她给他磕头。他没法子拒绝。他没要她的钱,目送孩子上了那黑色的轿车。他掉下眼泪。
这天晚上,他自杀了。
人生所能承受的伤害,可以很多。然而可供割舍的感情,却极有限。到末,也许你也愿意相信,自杀可解彻骨孤寂。
她未曾离开他片刻
有一个人,是好男人,年过三十,一直未娶。
有两位女子用各自的方式深深爱慕着他。一个爱穿旗袍,艳艳的,像红玫瑰;另一个喜欢素净,穿白色的套裙,宛若白玫瑰。她们是一般美好。
他不想因为自己的选择而伤害其中任何一个。这事就拖下来了。眼瞅露珠儿一点点从玫瑰花瓣上消逝,她们虽从无抱怨,他却不免心烦意乱,也就更专注地投入到工作中,结果事业在短短几年就取得辉煌。
这天,他看《万历十五年》,看到吏部安排中下级官吏职位时竟取决于一根竹签,心中一动,就想抛硬币。坏事了,突然间心肌梗塞,心肌大片坏死,还好抢救及时,暂时保住一条命,但半个月内必须进行心脏移植手术。手术本身不是问题,难就难在没有一颗新鲜的心脏。
爱慕他的那两位女子在病房外抹着眼泪,等待奇迹。医生带回来的消息一个比一个坏,终于,在倒计时的最后三天,爱穿旗袍的女子突然悄无声息地离开。另一位素净的女人见状不无诧异,又暗自齿冷,仍留在医院,一边祈祷,一边做好为男人送终的准备。患难见真心。这或就是爱的试金石。知情的人开始唾骂那位离开的女子——她哪是红玫瑰,分明是墙壁上的一滩蚊子血。
奇迹发生。也许是白玫瑰的爱感动了上苍。最后一天,医生找到一颗心脏。手术进行得非常成功,连排异现象也未发生。
他娶了白玫瑰,她是他一生的月光。他发誓要爱她到永远。没有人再提起当年那个无情无义的红玫瑰。他和白玫瑰恩恩爱爱,爱得如胶似漆。为此,他甚至感激红玫瑰当年的离开。
就这样,过了五六年,一个悲伤的女人找到他,说是红玫瑰的闺中密友,曾一起在孤儿院长大。女人交给他一份日记,就离开了。他本来不想看,打算扔火堆里烧掉,心中一动,还是打开日记。
日记的最后一页写得非常潦草。里面还夹着几页文件——为了让他活下来,她服毒自尽,并委托密友务必把她的心脏交给当年他的主治医生。
她的心一直在他胸中跳动。她未曾离开他片刻。
(本文由whui提供素材)
如果真相不揭开,白玫瑰就是明月光,红玫瑰就是蚊子血。而事实终于告诉你,红玫瑰其实是比朱砂痣更入骨地进入你那跳动的心。真相如何,到最后已经不重要了。令你难堪的是,如果一直不知道真相,你应当会生活的更好。如果有所选择,你是否会拒绝真相,拒绝面对自己欠下的债务?
多少爱人,就在这有意无意的误会之间,与你擦身而过了。只留下一颗对爱不愿绝望的心,还在你的胸腔执拗地跳动着。
请等我长到能把你搂入怀里
有一个人,病了,去医院看,是绝症。
医生要她务必及时入院治疗,否则顶多只能再活一年。她拒绝了。那笔庞大的治疗费足以压跨大多数中国家庭,更何况她还是一名单身母亲,是幼儿园老师,一个月只挣八百元钱。
她的女儿才八岁,念小学二年级,很聪明,读书也用功,上学期还拿了三好学生,得了几枝圆珠笔与一大叠作业本。
真舍不得啊。她回了家,摸起女儿的相片痴痴地看。女儿还未放学。她泪流满脸。家里穷。相片还是女儿周岁时照的。那时女儿的父亲还在南方做生意,可一场突如其来的灾祸不仅埋葬了他,还往她肩上添了一大笔债务。这些年,她与女儿相依为命。富在深山有远亲,穷在闹市无人问。她也算尝透人情冷暖。
如今,她要走了,女儿还能指望谁?
她抹掉眼泪,出了门。寒风凛凛,像一把三棱尖刀,捅入喉咙,并在里面搅了搅。她吐出一口痰,痰里有血,腥的。她买了很多菜,拎回家,做出满满一桌子好吃的,有鱼有肉,还有女儿最喜欢吃的小鸡炖蘑菇。女儿回来了,兴奋得大叫,忙问今天是什么好日子。
可怜的女儿呀,今天就让妈带你一起去另一个世界吧。她心如刀绞,坐下来,不停地为女儿挟菜。女儿吃得很开心,没有注意到隐藏在她眼角的泪。
这天晚上,她早早上床,把女儿搂入怀里,使劲儿地亲吻女儿的额头。她要哄女儿睡下,然后去紧闭门窗,旋开煤气闸。这种死法应该是最安静的吧。她默默想着,就听见女儿喊她,妈妈,妈妈。
怎么了?她问。
妈妈,我今天考试了。语文、数学都是一百分。女儿得意地说。
真乖。她差点哽咽出声。
妈妈,你上次说我考了一百分,你就答应我一个愿望,还记得吗?女儿仰起脸,一双眼睛因为期待而闪闪发亮。女儿噘起小嘴,妈妈,你不会撒赖吧?
妈妈不撒赖。她用枕巾挡住女儿的视线,并把枕巾一角塞入喉咙,身子痉孪。她已经没法子控制泪水。这种液体似乎能烫伤人。脸上火辣辣。
那你以后再也不准哭,好吗?女儿的声音不无迟疑。
妈妈不哭。她急急忙忙地说,急急忙忙地用枕巾拭泪。
还有,妈妈,如果你实在想哭,忍不住,那也请等我长到能把你搂入怀里时,再哭好吗?女儿小声说道。
好的,妈妈一定做到。她哇地一下哭出声。
可怜的孩子,你知道母亲的怀抱还能温暖多久吗?如果这个故事是真实的,让我们含泪祈祷:祈祷那母亲下一次幸福的哭泣必将来临,并且是在成熟女儿的怀抱里。
我给大家磕头了
有一个人,是县城边上的农民,一直过着平静的生活。
那年,他孩子病了,三岁大的孩子,一个原本聪明伶俐活泼可爱的孩子,因为药物中毒,聋了,哑了,整日痴痴呆呆,连大小便也无法自理。他与医院打起官司,打了三年。他老婆每天早出晚归守在法院门口,嘤嘤地哭。官司终于赢了,却难以执行。医院当初是将科室承包出去的,换而言之,当时给孩子看病的其实只是一个穿白大衣的江湖郎中,出事后,人马上跑了。
三年了,院领导已换过新的一荏,对前任留下的烫手山芋自然要当皮球踢。绝望中,他老婆挑了个深夜,抱着孩子,吃农药死在医院大门口那排病人候诊的塑料椅上。孩子没死,躺在他老婆僵硬的怀里,啃着那对青灰色的乳房一直到天色大亮。他哭得死去活来。
医院里依然没谁动恻隐之心,或许是见惯死亡,生命对他们而言,无非是一些碳水化合物。但围观的人群愤怒了,自发地聚在医院门口,把一条街堵得水泄不通。事情闹大,县领导赶过来,一边责令医院必须马上拿出赔偿金,一边派人去抚慰那哀哀哭泣的他。
他被几双大手搀起来。他开始向周围人群鞠躬。
他突然屈膝跪倒,泣不成声。他说,医院是大家的,不能因为我一个人,就让别人没法看病啊!大家还是散开吧。我给大家磕头了。
他就这样喊着,喊了一遍又一遍。
(这是真的。多年后,我在一个远离老家的城市又见着他与孩子,是在废品收购站。孩子因缺乏相应治疗,肩塌,嘴斜。人是畸形的,卧在塑料薄膜上,玩着地上的一口浓痰,不时用大拇指挑起一串,津津有味地看,偶尔还把手指放入嘴里吮吸。他蹲在一边收拾废品,脸愈见衰老,颜色黑里泛黄,且渗虚汗,两只手鸡爪似的不停地抖。若非他左脸那粒铜钱般大的痣,我还真不敢断定是他。)
卑贱的生命啊,你究竟还能承受多少无耻生活给你的不堪?你一点点卑贱着自己,也在卑贱中让灵魂不朽。
你不想这些。生存是你最大的指望与威胁。让那些所谓的体面高贵统统见鬼吧!让我们以同样卑贱的生命为你祈祷:一生平安。
他是她的丈夫,也是她父母的儿子
有一个人,是南方人,因为追慕李四光,就决定做一个地质人。很幸运,他被北京地质大学录取。那是上世纪五十年代末。整个国家都在不可抑制的激情里。毕业那年联欢晚会上,他认识了一个北京女孩。女孩儿是师院的,念二年级,高大健壮,有他原来从没有见过的美。明亮的篝火让他心跳加速。
田野小河边,红莓花儿开,有一位少年正是我心爱……
歌声随月光散开,化成露,在心瓣上滚,突往下坠,从草叶边滑过,一股股战栗撕扯着灵魂。他们深深相爱。当然,这是很秘密的私下来往。明目张胆地谈恋爱,这在那时的大学,就等同于流氓行为。
他毕业那天,因为酒精,因为缺乏经验,因为荷尔蒙的错,他们过于急着与对方分享生命的奥秘,很不幸,即将被分配至某地质大队的他稀里糊涂地在她体内播下一粒种子。这在那个年代显然是一件巨大的罪恶。而且麻烦的是,一直到怀孕五个月,女孩儿才意识到出了问题。去医院堕胎,就那个年代而言是不现实的。女孩儿想尽各种法子,比如勒紧腹带,整天蹦跳蹲卧,肚子里的孩子就赖着不出来。这时,女孩儿的同学发现异常,向政治辅导员汇报。辅导员要求女孩说出他的名字。女孩儿拒绝了,因此被学校除名。神思恍惚的女孩儿走在路上,一辆车辗断了她的双腿,也带走了她肚子里的孩子。女孩儿的父母守在病床边涕泪交加。女孩儿还是没有说出他的名字。
女孩儿也没有写信把事情告诉他。
几个月后,他回来了,找到她,傻了眼。她没哭,凝视着他。她已是一个残疾人,一个没有前途可言的人。他跪在她床边问到底发生什么了?她伤心的父母嚎啕出声,就抓住他打。她从床上滚下来,嘶喊着,叫父母放他走。她父亲愣愣地松开手,从墙壁角摸出一瓶质劣酒,蹲下,一仰脖子,咕嘟咕嘟灌下大半瓶,咳嗽几声,又抹下嘴,愣愣地盯着墙壁上黑一块灰一块的污渍,眼睛渐渐通红,突然就拿脑袋往墙壁上砰砰地撞。
他抱住她父亲,也搂紧她痴痴呆呆的母亲。
他没有回他那个地质大队。他丢掉了档案、组织关系。他在她家里待下来了,尽管一开始是那样艰难。一年后,他们结婚了。除了一张床,一床被褥,他们有的只是窗户玻璃上贴着的那个大红喜字。他是她的丈夫,也是她父母的儿子。
他们没再生孩子。那次车祸让她失去太多。
呜咽着,说要离婚。他抹去她脸上的泪,把她轻轻地抱入轮椅。就这样,他陪着她,一起度过人生五十个春秋。她因冠心病死去的翌日,他也死了。
人生何谓得失?她有了爱她的丈夫,她的父母有了孝顺的儿子。她是幸福的。他丢了组织关系,丢了档案,那有什么要紧?那些东西,他原本是不可能得到的。
这些,他们都明白,也愿意付出。他们知道,这是他们所能做的最好的选择。
她丈夫是军人
有一个人,是小学老师。她丈夫是驻扎在当地的军官。俩人新婚不久,恩爱异常。她丈夫手下的兵瞅着红艳艳的她,馋得口水足有三尺长,常与她开一些荤玩笑。她像大姐姐一样与兵们打成一片。
那年突然发了地震,很凶猛,死了不少人,天气又热,许多水源皆被污染。为保证居民的活命水,她丈夫被派去当地水厂驻扎。尽管离水厂不远便是她所在的学校,她丈夫没有擅离职守一步。一直到第三天,她才被她丈夫手下的兵从废墟中扛出。兵挤过一片黑压压喉咙里冒烟的人群,也挤过人群里面那一圈紧握钢枪脸色铁青围绕着水池站成盾牌的士兵。兵把她放在水池边,跑去向她丈夫汇报。
渴。所有人的眼睛都在那一泓清亮的水里挣扎,却没人敢向前迈出一步。
她慢慢清醒,因为极度的干渴,翻身滚入水池,贪婪地大口饮着清水。她被士兵捞起来。她看着大步向她走来的丈夫,理理额头湿漉漉的头发,刚想露出欣慰的笑容。她丈夫拔出枪,下意识地扣动扳机。军令如山。轰地一声响。一片鲜艳的晚霞从天边滑落,铺在她身上。
她丈夫跪下来对准自己额头再一次扣动扳机。
故事面熟,像是过去读过的革命教育材料,却发生在今天。军令如山,四个字轻易让一个女人死在清水边。如果她不是军人的妻,她会不会死?军人来不及给答案。他那下一枚射向自己的子弹,已经以同样的坚决告诉了妻子另外四个字:生死与共。
玩笑
有一个人,还是刚出校门的大学生。
某天,在海滨小城,他遇上一个女人,因为酒精,他与之一夜欢情。迷乱的夜晚里,女人向他倾诉秘密。她在二年的时间里,用精美的食物与近乎疯狂的性杀了她丈夫。她是杀人犯,但再高明的检察官都无法指控她。她获得了大量遗产,却无法摆脱心底的罪恶感。这人被吓坏了,天没亮,就悄悄离开了。
十年时间弹指而过。这人在滚滚红尘中浮浮沉沉,成了颇有资财的老板。这天,他在这个海滨小城再次遇见女人。他一眼就认出她。时间没有改变她的容颜,她仍是这样美好,轻风拂过她脸颊时仍忍不住阵阵发抖。
他从口袋里掏出捂了多年的钻戒向女人求婚。
女人答应了。女人没说假话。她所提供的食物与性果然令他瞠目结舌。他幸福地享受着生命的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