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想好想谈恋爱-第4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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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纳逗他:“我是怕给你招来绯闻。”
“我都不怕,你怕什么。”
毛纳坐到他身旁,陆坤一下子搂住她的肩膀。毛纳不禁得意地看了一下四周,心里又有点儿失落。此时此刻,她多么希望碰见熟人作为目击者,铁证如山地告诉女友们,以洗自己的不白之冤。
她还沉浸在遐想里呢,却见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从门外冲过来,朝着陆坤就是一拳。毛纳看傻了,陆坤的鼻子里流出了血……
陆坤没说话,只是由着她打。
毛纳起身躲到一边去了,她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
打了两拳后,那女人含着泪走了。陆坤转身坐好,神情有点儿沮丧,但还是尽力做出什么事也没发生的样子,回身向她招招手道:“不好意思,毛纳。”
“要不我先走吧。”
“毛纳,再陪我坐一会儿好吗?”
“不影响你吗?”
陆坤摇摇头,毛纳坐下了,陆坤望着女人走远的方向道:“她是我的女朋友,我们好了十三年了……”
陆坤的语气里满是伤感:“她是我大学的钢琴老师,课教得非常好,第一次上她的课我就爱上她了。当时我大学一年级,起先她不肯答应,拒绝了我……我情绪一下子变得很低迷,开始旷课、酗酒,和同学打架,甚至要闹着退学。你知道,那时候的人都是一根筋。她开始一直躲着我,但眼看着我一步步堕落,她心软了,就来找我谈话,其实她一直都很欣赏我,也很喜欢我,她觉得如果我们相爱就会有损师道尊严。她认为我总有一天会出人头地,她不想我因为她而毁掉前途。她真的很好,接受了我。那天我简直高兴疯了。后来,她为了我的学业辞掉了大学老师的工作……去一家报社打工。经济上我是完全依靠她……没有她我真不知道会是什么样……我们感情一直很好。后来,我真的有了名,也算不辜负她对我的期望。我想你能明白,出了名很多事也由不得自己了。为了保证我的名声和事业,她只能隐姓埋名地为我默默地做着一切。这么多年了,一直这样,她很想结婚,可我不能。不能给她一个正式名分。她当然非常委屈,心情也一直很糟……我们的关系慢慢出现危机,天天吵架。她当年如果不答应我,以她的才华她是可以成为非常优秀的艺术家的。她觉得是我把她毁了,可我又能怎么样呢?我真的不想这样……
毛纳含着泪听着,心里不由得气愤——你们男人就没什么好东西。她不解,难道在男女关系中,必须以女人的妥协为终点吗?
没过几天,毛纳又接到陆坤的电话:“毛纳,今天有事吗?”
“没事,怎么了?”
“我想请你来家里吃饭。”
毛纳逗他:“为什么在家里吃?”
“毛纳,我结婚了。”陆坤的声音听上去很平静,但毛纳却是大吃一惊,如此翻天覆地的变革是她没想到的。
她决定去看看这个明星的秘密婚礼。
这是她见过的最安静的婚礼,客人出奇的少,除了她自己,还有两男两女。陆坤妻子自己下厨房做的菜。
毛纳没料到,这是一个简朴得没法再简朴的婚礼,就像一次周末的普通聚会。新娘端了一个菜上来,陆坤揽住她的腰亲了她一下。
毛纳想,这是幸福的一吻。是一个女人用了十三年等来的命运之神对她的亲吻。
第四部分:情劫难逃爱情第二 比赛第一(3)
陶春决定要为黎明朗说媒,对象叫高勇,和陶春的新科男友沈林歌同在一家证券公司供职。陶春觉得他和黎明朗很般配,便想着要牵线搭桥。
她给高勇打电话:“我想介绍一个女朋友给你,你不会反对吧?”
高勇有点儿兴奋:“是她已经看上我了吗?”
“她还没见过你呢。”
“她是哪种类型的?我是说她是青衣还是花旦。”
陶春一愣,想了一下道:“是……花旦吧。”
“太好了,她像谁?我是说像哪个演员?”
陶春一愣,没反应过来。
“那好吧,就这么定了,明天我有时间。”
“那好,我跟她联系完再打电话给你。”
说完又拨黎明朗的电话,黎明朗问:“他是哪种类型的?我是说他是书生还是武夫?”
陶春想了一下道:“书生。”
“他像谁?比如他像哪个戏里的男主角?”
陶春又一愣,急了,“像……美国演员史派西。”
黎明朗爽快地答应:“那就明天吧。”
第二天中午,花旦和史派西两位名人如期在一家餐厅会晤。陶春和黎明朗先到了,黎明朗紧张地看一下陶春,问:“你看看我这形象怎么样?就应该涂点儿眼影吧?”
陶春道:“挺好的,你怎么啦?”
“有点儿没底。”
“我头一次见你有这种美德。”
正说着,沈林歌带着高勇进来了,高勇戴了个棒球帽。
沈林歌道:“你们来得挺快的,我介绍一下,这位是黎明朗,这位是高勇。”
黎明朗热情地伸出手,“你好。”
高勇看了一眼黎明朗,立即被她的形象打动了,眼睛一下子直了,专注地看着黎明朗。
黎明朗一愣,看了一眼陶春,陶春赶紧道:“高勇,你坐下。”
高勇坐下,但眼睛还是直勾勾地盯着黎明朗。
黎明朗问:“高先生在证券公司做什么工作?”
高勇摘下帽子,露出他的半秃头,“单身。”
在座的都是一惊,黎明朗不由笑了一下,道:“对不起,我上趟洗手间。”说完站起身走开了。
沈林歌赶紧打圆场:“咱们吃点儿什么吧。高勇,你先点菜。”
高勇突然神经质地站起来说:“陶春,我一米八,虎背熊腰,高薪白领,家境优越,内心充实,百里挑一,天天开会,不要同情。”说完转身突然跑走了。
陶春惊了,沈歌林也傻了。
不一会儿,黎明朗从洗手间出来,看桌上少了一人,便问陶春:“史派西呢?”
“他有急事。”
黎明朗笑着坐下,“他也太心虚了,饭我还是允许他吃的。”
陶春道:“别管他了,咱们吃。”
黎明朗道:“陶春,你的好意我领了。但说实话,我受了伤害,我不能允许一个我根本不喜欢的人拒绝我。他自卑我可以原谅,但我不能原谅他的自负。他真以为自己是史派西吗?这简直是千古奇冤了。基于人最起码的良心也得提醒他,让他醒醒吧,别再晕了。还有,我有那么吓人吗?我竟然不知道我在你心目中地位如此低劣,谢了。”说完也起身走了。
陶春一肚子委屈地喊:“明朗!”
黎明朗头也不回地走了,沈歌林依旧低头不语。
陶春生气地看着他:“你怎么不说话?”
“我说什么?你非要做媒,你知道吗,高勇他哥们儿是我的顶头上司,如果高勇不高兴,在他面前说点儿什么,我就惨了。”
第四部分:情劫难逃爱情第二 比赛第一(4)
坐在书吧里,看着三个女友,黎明朗依旧余怒未消:“这简直是奇耻大辱。”
毛纳道:“我特别理解,士可杀,不可辱。互相对不对眼儿是一回事,但在心理上不能处在下风。”
黎明朗道:“最次也得两败俱伤。我不能容忍男人在心理上占优势。况且以往即使分手我也没在气势上输掉过。”
谭艾琳道:“这次你也没输掉啊,不过像文人相亲而已。”
“但是他比我先走一步,好像是他先唾弃了我似的。”
陶春解释:“你这是跟自己过不去,其实……”
黎明朗急了:“你今天最好闭嘴,否则我把茶泼到你脸上你信不信?”
陶春小声嘀咕:“本来嘛,又不是比赛,谁更看不起谁。”
黎明朗提高嗓门:“当然是比赛!男女之间就是一场比赛,你以为其他女人都跟你一样,愿意被男人驯服吗?”
谭艾琳道:“咱们就别互相残杀了,好吗?”
陶春道:“我怎么被男人驯服了?我一向坚持男女平等,而不是谁骑到谁的头上,他看不上你,你也看不上他,这样更好!如果就你看上他……不就麻烦了?”
毛纳道:“你这是就事论事,明朗她不是就指这一件事。她的意思是指在男女恋爱中,势必有一方站在强势,一方站在弱势,她不容忍女人处在弱势。”她转身问黎明朗:“我说得精辟吧明朗?!”
黎明朗道:“男女恋爱本来就是驯服与被驯服的关系,要不怎么说一物降一物呢?”
毛纳道:“我举双手赞同,所谓爱一个人就是制服一个人,看谁更厉害。”
谭艾琳道:“我听着怎么像打擂台呢。”
黎明朗道:“没错,一场感情大比武!”
毛纳道:“比赛第一,爱情第二。你得比谁更爱谁,闹别扭谁先找谁,谁离不开谁。”
黎明朗补充道:“谁把谁甩了,谁更伤心,谁更无所谓。”
“谁笑到最后,谁更后悔是吗?”
毛纳和黎明朗一击掌:“对了。”
陶春批判道:“这不是爱情,这是虚荣。”
黎明朗也不否认:“虚荣心占爱情很大的比重。否则你为什么要找高大英俊的、财大气粗的,而不去找一个瘦小丑陋、皮包骨头的呢?”
陶春道:“这并不意味着精神上不平等。比我强的不见得我就诌媚,比我弱的就歧视。”
毛纳道:“你放心吧,这世界上根本没有心理平衡这一说,有也是瞎说。”
谭艾琳道:“我承认恋人在心理上有劣势和优势之分,比如我和伍岳峰,他总是占上风。”
黎明朗道:“不光爱情中有,一切人际关系都存在强弱之分,人与人的关系是一种能力的交往。”
“爱情是势利的,没有人会爱上一个比自己次的人。”毛纳总结似的。
“但有人会爱上不如自己的。”
“那他们一定在某个方面很强。”
毛纳接话:“比如接吻……”
几个人都大笑起来。
第二天一觉醒来,黎明朗发现自己余恨未消,她越想越生气。她想起一句名言,一个人可能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她决定今天去找高勇,当面声讨他。
正这时,电话铃响了,是陶春,她说:“明朗,高勇死了。”
黎明朗不由叫了一声:“啊!”
“就昨天晚上出车祸死的,肇事司机跑了。”
“这怎么可能?”
“具体情况还不清楚,我觉得咱们应该去看看他,不管怎么说也是朋友。你说呢?”
看着高勇的遗体,陶春道:“他人其实挺好的。”
黎明朗看了一眼,“他还是不像史派西……”
“我在想,如果你跟他好上了就惨了。”
“他太有气节了。我们走吧。”
黎明朗认为她又输了,高勇提前实践了他宁可毁灭也不被打败的名言。
第四部分:情劫难逃爱情第二 比赛第一(5)
晚上吃饭的时候沈林歌提了一台笔记本电脑放在陶春面前,陶春欣喜地看着说:“送我的?太破费了。”
“不好意思,以后一定送你一台。”
“我没听懂。”
沈林歌解释:“陶春,你帮我一个忙,一会儿白主任来了,你替我把这台电脑送出去。你就说电脑公司给你公司的赠品,反正他知道你在IT公司工作,这样面子上大家都好看。”
“你干吗这么巴结他?”
“你以为我愿意?还不是你惹的事儿。”
“我怎么惹事儿了?”
“白主任是高勇的哥们,我告诉过你吧。你把黎明朗介绍给高勇,让高勇那么不高兴。人忽然又死了,我都不知道高勇有没有跟白主任说我什么,我得防患于未然啊。”
“既然你明明知道利害关系,你干吗不反对我做媒啊?”
“我当时想万一他俩情投意合,也算落个人情嘛,谁知道结果会这样。”说话间他看见白主任来了,赶紧叮嘱陶春,“做得自然一点儿啊。”他起身,满脸堆笑地迎了上去。
一个晚上,沈林歌都像个弄臣一样卑躬屈膝地讨主子喜欢,陶春接受了耻辱与卑微的洗礼。
第二天晚上,下了班,陶春又去男人那儿为白主任做电脑装机员,折腾了两个小时总算是干完了。
两人在街上走着,沈林歌松了一口气,“谢天谢地,电脑总算送出去了,也给他安上了。”
陶春不说话,沈歌林问:“你怎么不说话?”
“说什么?”陶春的口气很冷淡。
“我知道你看见我献媚的嘴脸很不舒服。”
“是。”
“你很坦诚,我也很坦诚,我没在你面前掩饰我任何的弱处。谁都知道谈恋爱要把长处展示出来,短处掩盖起来,但我不愿意,那不真实。你能看到一个人春风得意的处境,也得看到他英雄折腰的时刻。人都是有高贵有卑微的。”
“是,人都这样。但你得允许我喜欢傲骨更多一些的男人。”
沈林歌辩解:“傲骨也得经过胯下之辱。”
“你这叫什么胯下之辱?你不是为了什么宏伟大业,你不过是为了个人安危,这有天壤之别。你完全可以不不卑不亢,大不了走人,这才叫男人。况且还没发生对你不利的局面,你至于吗?”
沈林歌道:“这才叫大丈夫能屈能伸,做得了爷爷也做得了孙子,等有一天我得势了,看我怎么收拾他。”
陶春站住了,道:“你做人原则的弹性吓着我了。我害怕的原因是,你幸亏是让我装电脑,如果他让我陪他睡,估计你也能忍了。”
“你这话可不像个正经女人说的话啊。”
“我宁可你也不正经,但别是个软骨头,我都怀疑要是在过去,你会当内奸的。”
“你放他妈的屁!”
“你也是。再见,提醒一句,是我放弃你的。”说完转身走了。沈林歌吹胡子瞪眼地站在那儿。
这是陶春在爱情赛场上第一次强劲胜出。
第四部分:情劫难逃爱情第二 比赛第一(6)
这一天不知道是什么日子,名人纷纷下凡。著名电视节目主持人张芊芊将栏目现场办公地点选在了谭艾琳的书吧。
谭艾琳好奇地看着他们的录制。
张芊芊是个二十七八岁的女子,正在和一个嘉宾做访谈,用不了一个小时就录完了。
送完嘉宾,张芊芊就过来向谭艾琳道谢:“谭姐,谢谢你提供方便。”这一声“姐”叫得谭艾琳心理上有了优势。
“你这书吧太好了,我竟然从来没来过。”张芊芊看看四周,赞叹道。
“那以后多来,你能来我这儿我也著名了。”
“不敢当。你能送我一本你写的书吗?我看过,非常喜欢,签上名啊。”
谭艾琳被她夸得不好意思了,连说:“哎呀,写得不好,很惭愧。”她嘴里这么说着,心里却受用得不得了。
“我一见到你就觉得我们挺相通的,只是现在不熟,熟了我们会成好朋友的。”
“能受名人的青睐我太荣幸了。”
“别笑我了,我知道我浪得虚名。”
“你别谦虚了,你是好多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