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爱小说网 > 名著电子书 > 夜屋 >

第3章

夜屋-第3章

小说: 夜屋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威莉本应该知道兰克福德·哈普对她的书感兴趣主要是出于商业目的。“他那个书库里收藏了几册《夜屋》?”

  “五册。刚出版的时候买了三册,纽贝里奖颁发之后又买了两册。”

  “五册?我估计他一定很喜欢这本书喽。”说着,她的脑子转移到了米歇尔·费伯身上。他的主动出击有一种出人意料的魅力。至少他不是用客套话来搪塞她,而是大胆地跟她这个可怜的寡妇进行实际的交谈。威莉·帕特里克的内心深处已被皮肤黝黑的米歇尔·费伯打动了。他是那种以别人的规矩作为自己行动准则的人。



/* 10 */
  夜屋 第七章(1)     

  蒂姆·安德西坐在“炉旁餐馆”内,双手直打哆嗦,叉子上的蘑菇掉到了地上。他极力保持镇静,使自己的手不颤抖,极力装出像每天早上一样聚精会神地看纵横填字谜的样子。那些字在页面上时隐时现,谜底也看不懂。更重要的是,安德西极力琢磨着九岁那年死于谋杀的姐姐在西百老汇街对面朝他喊些什么,与此同时,他又极力不去理会她在喊些什么。这种相互矛盾的欲望难以满足,特别是在情况紧急的时候。阿普里尔身体前倾,朝他喊叫着,咆哮着,发狂似的想让他听懂……

  “安德西先生?”

  蒂姆转身看见一个黑头发、年龄在四十上下但带着孩子气的男人,他脸上露出急切的神情,既有愉快的光芒,又有虚张声势的样子。是个书迷。这种事情他每年要碰上三次。

  “你可让我为难了,”他说着把双手放到衣兜上不让对方看到他在颤抖。

  “蒂莫西·安德西就在这里,在炉旁餐馆品尝美食。跟正常人一样。”

  “我就是个正常人,”蒂姆说着,对正常这个词做了引申。

  “我说话实打实,哈!这不是你说的吗?我是说,在作品里。”

  他在引用“暴眼” 的话吗?这种可能性不太大,但并不是没有可能。

  “你帮我一个大忙,好吗?我是你的书迷——这看得出来。要不然怎么会在你吃早餐的时候闯过来打招呼呢?如果你能给我在几本书上签名,那我就太感谢你了。行吗,安德西先生?给我的书签名,好吗,蒂姆?我叫你蒂姆可以吗?”

  “你带着我的书了吗?”

  “嘿,这可真逗。蒂姆,你这伙计真逗!想没想过去演喜剧?没有,书在我的宿舍里,我是说,不在宿舍还能在哪儿?如果我有特异功能的话,我就把书带上了,可我没那福气,对不?不过我就住在这条街上,五分钟就回来了。不用五分钟,四分钟,你用手表给我记时得了,看我说错了没有,好吗?咱们一言为定?”

  “去把书拿来吧,”蒂姆说。

  书迷用手做了个手枪的姿势,对准蒂姆,放下充当扳机的大拇指,然后转身出去了。蒂姆意识到这人一直没说自己的姓名。和其他书迷相比,这人有点不正常。不过他想对任何一个买他书的人都应该保持开放的态度。凡是买他书的人他都心怀感激。

  今天这位书迷把他的耐心考验到了极限。二十分钟后,蒂姆心急如焚。他想十点之前赶回自己写作的桌前,而现在已经九点四十五了。如果刚才不吃那个本来就不怎么喜欢的鸡蛋,不把那个纵横填字谜做完,他就躲过了这个书迷。这个家伙过分的武断,过分的主动,仅仅给他签几个名恐怕还满足不了他的要求。他还要跟你交谈,跟你交换电话号码,打听蒂姆在哪里住。在不到一秒钟的时间内他就把两人的关系从“安德西先生”拉近到“蒂姆”。他不希望书迷说他是个很逗的伙计,这让他很不自在。还有那家伙离开餐馆时做的射击手势也让他受不了。

  他再次看见阿普里尔站在自己的面前,双手做成喇叭的姿势大声吆喝……

  “向我们吹口哨吗?”那可不对劲。

  蒂姆用叉子轻敲着碟子,向服务员做了个结帐的手势,然后把钢笔放回到口袋里。小餐馆的窗户外面大雨如注,开门的时候几滴雨水洒在瓷砖上。蒂姆叹了口气。他的书迷用潮湿的手掀开运动衫上湿透了的风帽。那个家伙举起一个有查尔斯·狄更斯画像的黄包。

  “你记时了吗?”

  蒂姆看了看表。“你去了足有二十分钟。”

  “没有,最多六分钟。要不是下雨我早就到了。”

  书迷从油亮的包里掏出一本又一本书,堆放在蒂姆碟子以北一英寸远的地方。都是尚未出版的《迷失男女》。他前几天刚刚收到几册样书。“还好,这些小宝贝是干的。”书迷擦了擦脸,把雨水捋到后面的黑发上。“在你自己写的书上签名,那感觉一定很妙,哈?好像说:‘这是我的宝宝,模样不错,我做爸爸的太自豪啦’,对不?”

  蒂姆很想早点跟这号人说再见。“这些书是从哪儿弄来的?”

  那人把书挪到更靠近蒂姆的地方。“怎么啦?我买的,可不是吗?”

  他的袖口上直淌水,水珠撒落在《时代》周刊的纵横填字谜上。有几个方格里的墨水染污了页面。

  “好吧,”他说着坐在蒂姆对面的一张椅子上。“第一本写上献给贾斯帕·科尔,贾斯帕没问题,科尔就是ko和hle。我的全名叫贾斯帕·丹·科尔,不过我在支票和驾驶执照上只用中间名,哈,哈。赠词想怎么写就怎么写。来点逗的。发挥你的想像力。你可以说:‘献给贾斯帕·科尔,我说话实打实。’”



/* 11 */
  夜屋 第七章(2)     

  在书上签名的时候难办的就是别人命令你发挥想像力,更难办的是别人告诉你具体写些什么。而这个书迷是两者兼而有之。蒂姆看了一眼贾斯帕·科尔,第一次仔细端详着这个人,发现他的快乐就像油漆一样是涂抹在脸上的。他的眼黯然无光,微笑时露出太多的牙齿,都是黄色的。他的实际年龄比刚开始看上去要大十到十五岁。

  “你没有回宿舍,”蒂姆说。“你径直跑到书店,然后又跑回来。我不懂这是为什么,但你的确是这么做的。关键问题在于这本书还没有出版,市面上没有卖。书还没有运到书店。”

  “得了,”科尔说。“你一定有个不相信人的老毛病。”

  “如果你让我看一下你那只包,我敢保证一定能发现上面打印着今天日期的发票。”

  科尔怒视着他。“蒂姆,让我问你一个问题。你对所有的书迷都是这个态度吗?”

  “不是,我只是对你的解释感兴趣而已。”

  “我还要买几册呢。”

  “同一样的书吗?”

  “我在家里有四册。不过既然你在这里,我想应该再去卖三册,这样我有作者签名的三册,另外还有四册作为备份。其中一册我已经读过了,就一册。”他用手肘把书推到更靠近蒂姆的地方。“其他两册就不用写赠言了,只要签上名,写上日期就行了。请写在扉页上。”

  “《迷失男女》你想要七册吗?”

  科尔又露出了满嘴的黄牙。“如果你想知道事实的话,我想要十册。可我不是他妈的百万富翁,对不?”

  “你为什么要十册?”

  “我收藏书籍!”

  “我猜想你是个藏书家,”蒂姆说着,掏出钢笔,把最顶上的那本翻到扉页,思索了片刻,然后写道:

  献给贾斯帕·科尔

  藏书家中的藏书家

  万事如意,

  蒂姆·安德西

  在赠言下面注明日期后,他把扉页仍然打开的那本书递给科尔。科尔像个孩子似的伸出双手接了过去。给我给我给我。他从安德西的手里夺过书,转了个方向,然后埋头细读赠言。头顶上黑色的头皮显出一道道不规则的灰白色条纹。他猛地抬起头来,瞪着那双无神的眼睛,嘴角的皮肤皱巴巴的,呈一种油腻的黑色。

  “‘我说话实打实’怎么啦?”

  “我今天早上不太舒服,不过我是决不会把这种话写进书里的。”蒂姆说。

  “哦,你写过。那个叫埃斯特哈兹的警察在《分裂的男人》中说过‘我说话实打实’。就在书的开头,他因为头天酗酒第二天起床感到头痛不舒服。就在他看见死人到处乱跑的时候,他说过这句话。”

  蒂姆的第二部小说中有个酗酒杀人的侦探叫哈尔·埃斯特哈兹。他在最痛苦的时候看见一群死人在街道上乱跑。不过,他并没有引用“暴眼”的这句话。

  “我知道你不相信我,”科尔说。“的确是我蠢——你不能相信我,因为你不了解我。好吧,来吧,把另外几本也签了。你大概还有别的事情要干。”

  蒂姆从书堆里拿起第二本,翻到扉页,回头看了贾斯帕·丹·科尔一眼,发现自己不忍拒绝他的请求。“你说我不了解你的什么?说具体一点。”

  “安德西先生,”科尔说。“蒂姆,听我说。尽管我知道你并不真正听得懂我在说些什么,因为我可以百分之百地保证你听不懂。那么首先我问你:你知道像我这样的人为什么要收藏二十册同样的书吗?如果全世界的钱都是我的,有朝一日会的,我会买上一百册。谢谢。”

  “是投资吗?”蒂姆在第二本上签名的时候眼睛离开了科尔的身体,签完后又拿起第三本。

  科尔假装打了个大哈欠。“我不住在这附近。看见你在做纵横填字谜,我忍不住也要享受一下人生的乐趣。于是我花了大笔的钱来买你的书。不过说实话你的书是轻量级的,而且结尾有点仓促。”

  “你喜欢我的书,这让我很高兴,”蒂姆说。

  “如果你不介意的话,像这样并不那么火的书,我干吗要买上十本,十五本呢?”

  “这正是我要问的问题,对。”蒂姆把最后那两本书推到桌子对面。

  “听好了,我这就讲。”他弯着腰,用双手做成圆筒放在嘴巴四周,就像阿普里尔那样。“其中有一本可能是真的。”

  他把安德西的三册小说夹在腋下。“你会问我,什么是真书?那就是你应该写的,可结果给你弄糟了。作者以为同一本书的每一册都是一样的,可实际情况不是这样。每次发行一本书,就有两三册真书。那就是你刚动笔的时候想写的东西:一切都那么完美,没有错误,没有枯燥的内容,所有的对话和细节都是那样妥帖。像我这样的人就是在寻找真书。投资?别逗了。跟投资恰恰相反。一旦找到了真书,就卖给别人?让我喘口气再说。”



/* 12 */
  夜屋 第七章(3)     

  “你脑子有毛病,”蒂姆说。

  科尔气恼地把手抬到胸前。“你们这些家伙都一个样。百分之九十的时候都是在编瞎话,就像一群懒惰、不负责任的神仙。要是你们不聋、不瞎,事情还不至于这么糟糕。你们就是听不进去。”

  “你在说些什么呀?”蒂姆问道。这时他的脑海中又浮现出姐姐的形象,顿时心慌意乱。

  “如果你多费点神,你的真书跟你实际写的就不会有那么大的差别。”

  科尔身上的雨水看上去比刚才还要多。凹陷的脸颊上覆盖着一层油腻的雨水。肮脏的运动衫都快要成碎片了。

  “贾斯帕,我给你的书签了名,现在咱们的交谈该到此为止了。如果真的有什么真书的话,怎么没人拿来给我瞧瞧?”

  “作者是看不到的,”科尔说。“我无法想像你们这样的人看到了真书会是什么样子——估计会是大难临头。绝大多数人都难得看一眼真书。刚一出版的时候藏书家就抢先弄到手了。书评家要弄到一册也是千载难逢的事。那可就逗了。书评家看到一本臭狗屎,也要大吹一通,大家都以为他发疯了。你想想看,你有一本就是这样。”

  “我有一本书是臭狗屎,还给书评家大吹了一通?”

  “对了,想想吧。”

  贾斯帕·丹·科尔微笑着扭过头去,看着雨点溅洒在车顶上。西百老汇街上的车辆缓慢地爬行着。

  “你并没有透过那个窗口看见我吃早饭。你不是要我在几本书上签名。而且你真的是藏书家吗?”

  “我还收藏别的东西,”科尔说着,乐了。

  “你干吗要到这里来,贾斯帕?那是你的名字吗?”

  “别为我的名字着急,一流作家先生。格兰德街55号先生。”在他黝黑、油腻的脸上两排黄牙挤满了整个嘴巴。“我要说的就是我说话实打实。”他把书装进包里,拉起潮湿的风帽盖住头,然后冲出了门。蒂姆看着他消失在灰色的街道上。就这样,这个满怀恶意的家伙带着他的手迹样本离开了。一丝忧虑闪过蒂姆的心头,仿佛他的签名带有他的遗传基因似的。



/* 13 */
  夜屋 第八章(1)     

  《夜屋》的作者对自己赢得的奖章和奖金心怀感激,不过她写这部书不是为了赢得声誉,而是作为一种自我拯救的行为。在写作《仙女指环》和《金山》的时候她还在为钱而烦恼,不过由于詹姆士有各种人寿保险,再加上波罗的集团在他生前发放的工资和奖金,她已经不再为钱着急了。她丈夫的抚恤金包括了她在马萨诸塞州西部接受治疗那几个月所需的费用。当时,博里斯大夫照料她,还有几个寡言少语的仆人,他们负责提供她所需要的一切,一本书,一个拥抱,在前臂上扎一针,这些都具有安慰心灵的作用。从那儿回来以后,曾经性格随和的威莉身上似乎是一堆血迹斑斑的碎片。这堆血迹斑斑的碎片毫无生气,无法拼凑成整体。她那有意识的生命,她精神的生命已经跟家人一道被人谋杀了。在治疗院的前两个月,威莉在井底的黑暗中摸索,由于没有光亮,她筋疲力尽,连自杀的力气都没有。她不是受了伤,她本身就是一个伤口。

  她在马萨诸塞州没有客人,只有鬼魂前来造访。

  有一天,她走进休息室,看见一个熟悉的人坐在折叠椅上。一阵恐惧朝她空洞的心灵袭来,于是便仔细看了一眼,认出死而复活的蒂·蒂·罗利,她吓得全身冰凉。这个性情固执、手脚敏捷的姑娘和从前一样见了威莉毫不退让,朝她直皱眉。

  她是在米尔港一个弃儿收容所长大的。这个收容所成立于1918年,大家都称之为“儿童之家”,或者更通俗一点,称它为“大楼”。总之,威莉在“大楼”里度过了大约两年半的时光。

  蒂·蒂·罗利身高五英尺,体重大约八十磅。对于别人的挑衅,她总是勇敢地面对,决心不惜一切要在挑衅者的心目中赢得自己的尊严。跟她同伴不同的是,蒂·蒂面对疯狂的暴力行为毫不畏缩,她的身体姿势、眼神和紧闭的嘴唇流露出要还以疯狂和暴力的决心。

  “大楼”里的同伴中只有蒂·蒂一个人的鬼魂前来拜访,威莉对此觉得很好理解。在大楼里的时候,威莉讲故事小有名气,她小时候最好的故事就是讲给蒂·蒂听的。

  一开始的时候,威莉·布赖斯隐隐约约地意识到,隐隐约约地怀疑,也隐隐约约地懂得,她在大楼图书馆里读过的书唤醒了她内心生活的某些方面,而这些方面还没有得到应有的开发。这里有某种因素,某种神秘的东西对她来说非常重要。在心灵深处这种未知的因素在闪闪发光。

  威莉发现了这种未知因素所包含的东西,从而导致了蒂·蒂的鬼魂显灵。她还发现了如何拯救自己的生命。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有一天在二楼的休息室里,年龄十岁、性格刚强的蒂·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1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