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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生命的账单-第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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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教育”的同时,也在向教育她们的人传授女红的技艺。    
      现在,女人虽然尚未从家务中解脱出来,但做女红的辛苦已可免除。如果说她们偶尔还要拿拿针线,也只是给衣服钉钉钮扣、补补破绽。一个姑娘不善女红,既不会被男友识为缺点,也不会影响日后的生活。因为一切靠手工解决的问题,都可以花钱解决。这使女人有了较多的休息和娱乐的时间。但女红时代的结束,又不免会给我们带来一些遗憾,对于情人而言,一件心上人用双手千针万线织成的毛衣,肯定比花钱从商店里买来的羊毛衫珍贵,因为那手工织成的毛衣上倾注着爱人的情;对于子女而言,一双母亲戴着老花镜精心缝制的布鞋,也肯定要比花钱从商店里买来的皮鞋值得珍惜,因为那手工缝制的布鞋上满含着母亲的爱。    
    点菜    
      我们于家中待客,是充分掌握主动权的。无论是不速之客,还是提前约请的嘉宾,我们尽可以按照关系的亲疏,酌情待之。那陈于桌上的佳肴,自然是丰俭由我。然而我们若是在饭店请客,情况便会有所不同。    
      到饭店用餐,首先遇到的问题,便是点菜,我之所以将点菜称作问题,是因为这一程序已使请客者的主动权打了折扣。仍像居家请客那样搞“填鸭式”,似乎对客人有欠尊重。于是,让客人为自己的口味作主——点一两道爱吃的菜,便成了一种应有的礼貌。然而问题也就出在这里。    
      主客的关系如果是挚友或情人,点菜当然是一种乐趣,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尽量选择爱吃的菜肴。若是公款消费,对某些人来说,也是一次大饱口福的机会。但主客的关系尚算不上亲密无间,且不是公款白吃,点菜时就得把握一定的分寸。作为主人,仍像在家中那样专断独行,不征求客人的意见,任意安排桌上的酒菜,不免失礼;而作为客人,也切不可将主人的客气与礼貌当作挥霍的特许。此时,请客者需得雍容大度,即使客人点了名贵大菜,也要眉不蹙而色不改;而客人在点菜之前,首先得拈量一下主人的腰包,衡量一下双方的交情。如果主人见客人点了大菜而容改色变,客人认为不用自己掏腰包便可随意乱来,双方则很容易陷入尴尬的境地。多年前,我在西北大学读作家班时,一位叫赵敏的女同窗出了一本散文集,我们嚷着要她请客,该女士也欣然应允。酒席间,大家乱点大菜解馋,该女士涵养极好,自始至终未露半点不快。然而她的微笑,等于给我们壮胆,使我们点起菜来更加气派。结果帐单上的数字大大超过她所带的钱数。没奈何,饭店只有将我们扣作人质,让她回学校取钱清帐。我猜想,她在付帐时,心里大概要有一种遭人洗劫的感觉。    
      点菜颇似一次临时性的会议,但这“关于主客双方就自己的胃口各抒已见”的会议,不易开长。因为我们“开会”时,服务小姐正恭立一旁,有的甚至捧簿持笔做记录状。这些小姐虽然大多经过上岗培训,不致流露不耐烦的情绪,但主客双方将一本菜单推来推去,久议不决,我们自己也会觉得难为情。因此,我们不仅要“开”短“会”,而且要当场做出抉择。    
      由于点菜时从容不得,有时便难免出错,或是点了双方都不爱吃的菜,或是点了价高量少甚至质次的菜;有时甚至看错了价格,直喊便宜,待一看帐单,才暗吃一惊。一次,我到空军报社拜访杂文家杨庆春先生,咱俩既是同道,又是同乡,在京城见面,自然话多。畅谈至午,由庆春请客,到餐厅小酌。点菜时,他要我点,我叫他点。当他翻开菜单浏览之际,我也引颈扫视,想点两道廉价的菜,使他少掏腰包。我见菜单上有一道菜名为“牛蛙”,价格6元,觉得菜新价廉,即请服务小姐记之。菜点好之后,我问庆春牛蛙与青蛙有何区别,并说我以前在西安读书时吃过烧田鸡,需10多元一盘。他说:“那是便宜的。”我说:“这牛蛙才6元一盘,不是更便宜么?”他说:“怎么6元,是60。”我心头一紧,立即去找开单的服务小姐,要她将牛蛙一菜撤了。庆春尾追其后,说:“没什么,即点了,就尝尝嘛。”我连喊:“不行不行,太贵太贵。”所幸服务小姐素质较高,她既未向我翻白眼,也未说什么“吃不起不要点”的讥讽语,听我一说,即含笑点头,去通知厨师撤菜。片刻后,小姐至桌前告知:“亏你说得早,牛蛙差点给宰了。”我见60元得以挽回,心头一松。但又想,那牛蛙要是被厨师宰了,庆春先生可就被我“宰”啦。于是暗嘱自己:以后点菜,可要小心!    
    食粥    
      粥非山珍海味,人人得而食之。不过有些人食粥是为了充饥活命,有些人食粥则是为了开胃养生。而同为碗中粥,其营养成份,往往判若天壤。    
      在人们的印象中,食粥常常与“吃苦”一词相关联。范仲淹早年在应天府求学时,生活艰苦,时遇缺粮,不得不忍饥读书,将应该中午吃的粥留到下午才吃。曹雪芹困居黄叶村,写作《石头记》时,则是“举家食粥酒常赊”。范、曹二公“啖粥苦读”、“食粥写红楼”的故事所以能够作为美谈流传至今,恐均与“吃苦”二字有关。    
      一般平民百姓,遇上饥荒之年,多靠食粥度日,甚至有连粥也吃不上的时候。现在,我对1960年前后那段“举家食粥”,乃至家家食粥的情景仍记忆犹新。那时,大米粥乃是粥中的上品,其次是山芋粥、山芋干粥、玉米面粥、小米粥、再其次则是以乱七八糟的野菜和以糟糠煮成的粥。人们食粥食到后来,甚至只能喝那碗中难捞几粒米,只能称之为汤的粥。这种粥除了具有镜子的功用之外,充饥的效果仅胜于开水。在那种除了粥别无所食的年头,吃上一顿大米饭乃是多数人的愿望,或者说是梦想。    
      而今人们生活水平提高,食粥不再被视为吃苦,大米粥、绿豆粥为多数人的家常便饭,人们早晨在吞食烧饼油条时来上一碗粥,会觉得口润舌舒;中午吃了满肚子荤腥,晚上来上一碗粥会觉得神清胃爽。一些人数日不食粥,便会生出一种缺憾,即使是出门在外,也得设法得到补偿。以前度饥荒时才吃的玉米面粥、小米粥、山芋粥,如今已变成开胃的佳品。西安人爱吃玉米面粥,玉米面磨得很粗,煮时放入少量红枣。这种粥既香且甜,有一种精米细面所不具的粗砺感,吃起来别具风味。我在西北大学读作家班时,大学食堂里经常供应红枣玉米面粥,男女学生分坐在一排排十多米长的餐桌旁,几乎人手一碗,女同学食相文雅,尚能细喝慢咽;男同学多是猛吃猛喝,唿唿有声,不掩食粥之乐。北京街头的小吃摊上,小米粥颇受欢迎,只要排挡中有卖小米粥的摊点,人们不论是吃包子馒头,还是吃馅饼油条,“来碗粥”似乎必不可少。在我的家乡,许多人把山芋粥当作粥中佳品,特别是在孩子的眼里,山芋粥要比任何营养液都香。    
      某报曾刊出《作家与粥》一文,介绍当代几位爱食粥的作家。文中写道:“刘心武认为,粥是最精致、最上等的美食……他不但喝过普通的大米粥、小米粥、腊八粥,就连一些制作讲究的粤式皮蛋瘦肉粥、新味八宝粥、莲子粥、鱼粥、虾粥、蟹粥等,他都一一品尝过。他说,在大病初愈之时,在辛勤劳动之后,在深夜临睡之前,来碗粥,真是其乐融融!”如果说刘心武先生吃过的一些粥已经属于美食的范畴,一般百姓难有如此口福,那么另外两位作家所爱食的粥则十分普通,甚至体现出一种“平民意识”:谌容女士对玉米面粥很有感情,她觉得这种粥十分香甜爽口;孙犁先生几乎长年食玉米面粥,并将食这种粥当作人生一大享受。    
      王蒙先生云:“食粥会使人变得纯朴,变得实在,甚至给人一种艰苦奋斗的意识。”此语并非有意夸大食粥的作用。范仲淹在应天府“啖粥苦读”五载,“遂大通六经之旨,慨然有志于天下,常自诵曰:‘当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宋名人言行录》)食粥给了范仲淹一种艰苦奋斗的意识,而艰苦奋斗又给了他“有志于天下”的宏阔胸襟,从而“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我想,今天那些因“居庙堂之高”而宴会频仍的人能够经常食一食粥,(食平民百姓所食的粥,而非食美食家所食的粥)尽管食成范仲淹的可能性很小,但总可以减轻一些胃的负荷、肝的压力,或是降低一点胆固醇,甚至会变得颇能体恤民情。    
    


第三辑 闲侃生活烙饼

    二十多年前,我在家乡务农时,常常吃一种颇具特色的烙饼,至今有时仍忆起它那可口的滋味,所憾那时被视为平常的食品,如今已经难觅,当年吃烙饼的口福,而今已不大容易重享。    
      我记忆中的烙饼,不是用平底锅烙出的那种厚厚的发面饼,而是一种用煮饭的铁锅烙出的薄饼。由于面未经发酵,家乡人又称其为死面饼。这种烙饼,家乡的大排档近年有售,并且配以多种小菜,供顾客用饼卷着吃,但由于饼过于薄,火候又大多欠佳,摊主有时担心缺货,事先烙上一叠放在那里,饼变凉后又皮又软,其口味与我早年吃过的烙饼相去甚远。    
      我当年常吃的那种烙饼,制作的方法虽然简单,但要将饼烙得可口,并非一日之功。首先和面就有讲究,过软不行,过硬也不行,面要和得柔韧有劲道,家乡人叫作“有筋骨”。面和好后,按饼的大小分成若干团,揉成扁圆,然后用擀面杖将其擀得状如满月,其厚度在半公分左右,厚了不易熟,吃起来也没有筋骨;薄了虽易熟,但吃起来不柔软,总之口感不佳。面擀好后,放在一个用秫秸制成的圆板上(我忘了此物的名称),托进厨房。那时,乡下做饭均烧草,而由于多是五、六口人以上的家庭,饭锅都很大。烧草则可以随意控制火候,而锅的受火面积也大,对于做这种烙饼来说,也可谓是一种“得天独厚”的条件。城市居民常用的煤炉,火候无法控制,煤气灶又使锅的受火范围过小,这大概是城里人无福享用这种烙饼的原因之一。将饼烙熟,是关键的工序。一般人家,灶前均有人专任烧火之职,以使烙饼的人能够专心操作,使自己的烙技得以充分施展。烙饼的人不但要把握火候,而且要不顾锅烫,将锅中饼翻身、旋转,以使其均匀受火。饼烙得好不好,要看它能不能起鼓,火候把握到最佳时,那锅中饼会从心至边全面鼓起,变成一个空心饼,其纵切面就仿佛一只纵切的橄榄球。而当空心饼里的空气消除,再次变薄之后,饼就熟了。那飘达厨房之外的饼香,真令待饭者流涎。    
      家乡人当年吃这种烙饼,多以霉干菜或腌咸菜佐餐,其吃法是将小菜卷在饼中食之。当然少不了要在饼上抹以蒜泥。那蒜泥是用大蒜和青椒放在一种名叫“擂钵”的粗糙瓷器中,用小木杵捣成。那时,我不会烙饼,捣蒜泥的工作便大多由我来做。烙饼加上小菜与蒜泥,已是一餐好饭,如再有稀稀的绿豆粥滋润口腹,简直可以称得上是一顿美餐。这种美餐,如不是遇上灾年,农民们还是有口福享用的,不过那也只能是在麦收前后享用。到了青黄不接的冬春,很少有人舍得如此奢侈。    
      记得我那时吃过的烙饼,要数我奶奶做得最好,她做出的烙饼,外表焦黄,内里柔韧,闻其味,可以增加食欲,吃起来更是齿颊留香,且常常过量。奶奶久已作古,似她老人家做的烙饼,我自从进城之后,就没有吃过,以后恐怕再也不会吃到。因为在城市,馒头、大饼到处有售,谁还去学做那种烙饼?即使有心一试,也无那种特殊的锅灶。    
    山芋    
      故乡有俗语云;“天上龙肉,地下驴肉,赶不上火烧芋头。”火烧芋头,即烤山芋也。    
      龙肉,我未曾吃过,读者恐也无此口福。而驴肉我却有幸尝过,那味儿要在猪肉之上。家乡人把烤山芋的味道说得比龙与驴的肉都要好,未免过于抬高山芋的身价,不过,山芋的确好吃,而烤山芋,则在山芋的多种吃法中属于最佳的一种。    
      “食不厌精,脍不厌细”,乃是人之天性,只要不是遇上荒年或家境困窘,谁也不愿放着精米细面不吃,而整日吞高粱面饼和玉米面窝头。然而人们天天吃精米细面,又想换换口味,把粗粮当新鲜来尝。因此现在有的人爱吃玉米面或小米煮的粥,说是味香,而乡下人用来喂猪的山芋,更成了颇受城里人钟爱的一种美食。菜市上出售山芋的摊前从不冷落,而且卖主多是老早售磬。人们将山芋买回,或用其烧粥,或将其切成片放在饭锅中蒸而食之。对于此物,可说是老少咸爱。一次,我去济南,某出版社在一家大饭店设宴,邀我出席,满桌佳肴自不待言,其中有一道点心竟是山芋面窝头!山芋面窝头居然能在盛宴之中占一席地,可见此物是怎样受人欢迎。    
      街头那些卖烤山芋的人,生意则仿佛永无萧条之虞。我们常可看见一些人手里捧着一块烤山芋,旁若无人地沿街食之,他们并非衣衫褴褛面有菜色,而多半是衣着入时满面红光,但其中有些人那副贪馋之状,竟象是三日未沾粒米,殛待解除饥饿之苦。其实这种食相倒也无伤大雅,若是一个摩登小姐,玉手中攥着一只油乎乎的鸡腿,津津有味地当街撕啃,就未免自毁其美。    
      山芋之所以如此令人垂爱,我想大约是由于人们平时食太精,脍太细之故,若是无米面可吃,而将山芋当作主食,人们便会把能吃上一顿米饭作为美好的愿望,并想方设法实现之。在“以粮为纲”的时代,不知为何,种粮的人竟时告缺粮,使得山芋常常做为人们果腹的主食。而山芋的吃法,也比现在要多。    
      山芋易坏,农民们在收获之始,便开始忙着贮存。山芋的贮存方法有两种,一是干存,二是鲜存。干存的方法是将山芋切成薄片晒干,称之为“山芋干”。山芋干可用来煮食,或加上一点米熬粥;可放在石臼中捣碎,与大米合在一起煮杂合饭;可磨成面,做饼或蒸窝头。好的山芋干并不难吃,而霉变的山芋干就不大容易下咽。不管怎样变着法子吃,那霉味和苦味也无法改变。但是人到了别无选择的时候,也就不再挑剔。鲜存的方法是择干燥之处挖数米深的地窑,将山芋藏入。窑藏的优点是一直有新鲜的山芋可吃。特别是窑藏至次年开春的山芋,生吃又甜又脆,水份很足,烤食则是香、软、甜并具。但其吃法与山芋干相比,就显得单调乏味。人们不是用其烧粥,就是加水煮食,一日三餐吃山芋,天天吃山芋,外出赶集、办事带的干粮也是山芋,吃得人满鼻子满眼,一端起碗来心里就不由得犯腻。山芋含有较多的糖份,久食不免伤胃。以山芋果腹的人,饭后常有一股股酸涩之水从胃中直涌口腔,故乡人称之为“漫酸水”,那滋味着实无美妙可言。这种副作用使一些有胃病的人一见山芋便眉头直皱,食欲全消。    
        在那种年月,谁还会赞美山芋,说它好吃?    
    咸菜    
      咸菜在穷人的餐桌上是主角,在富人的餐桌上是配角。20多年前,我的家乡凤阳以贫穷著称,农民们一年到头为温饱拼命,但拼死拼活,多数人仍要为温饱发愁。大家饭都吃不饱,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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