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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经典杂文集_全集-第1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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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心,只是摇头!原来我错了,自己的困难,为什么求别人呢!我应该自己干,想法子,不成,也不过一死罢了,这又算什么!”鲫鱼大声喊着,又用力向上跳,这回用了十二分力,连尾巴和胸鳍的尖端都挺起来。 



  稻草人见鲫鱼误解了他的意思,又没有方法向鲫鱼说明,心里很悲痛,就一面叹气一面哭。过了一会儿,他抬头看看,渔妇睡着了,一只手还拿着拉罾的绳;这是因为她太累了,虽然想着明天的粥,也终于支持不住了。桶里的鲫鱼呢?跳跃的声音听不见了,尾巴象是还在断断续续地拨动。稻草人想,这一夜是许多痛心的事都凑在一块儿了,真是个悲哀的夜!可是看那些吃稻叶的小强盗,他们高兴得很,吃饱了,正在光秆儿上跳舞呢。稻子的收成算完了,主人的衰老的力量又白费了,世界上还有比这更可怜的吗! 



  夜更暗了,连星星都显得无光。稻草人忽然觉得由侧面田岸上走来一个黑影,近了,仔细一看,原来是个女人,穿着肥大的短袄,头发很乱。她站住,望望停在河边的渔船;一转身,向着河岸走去;不多几步,又直挺挺地站在那里。稻草人觉得很奇怪,就留心看着她。



  一种非常悲伤的声音从她的嘴里发出来,微弱,断断续续,只有听惯了夜间一切细小声音的稻草人才听得出。那声音是说:“我不是一条牛,也不是一口猪,怎么能让你随便卖给人家!我要跑,不能等着你明天真卖给人家。你有一点儿钱,不是赌两场输了就是喝几天黄汤花了,管什么!你为什么一定要逼我?……只有死,除了死没路!死了,到地下找我的孩子去吧!”这些话又哪里成话呢,哭得抽抽嗒嗒的,声音都被搅乱了。 



  稻草人非常心惊,想这又是一件惨痛的事情让他遇见了。她要寻死呢!他着急,想救她,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他又摇起扇子来,想叫醒那个睡得很沉的渔妇。但是办不到,那渔妇跟死的一样,一动也不动。他恨自己,不该象树木一样,定在泥土里,连半步也不能动。见死不救不是罪恶吗?自己就正在犯着这种罪恶。这真是比死还难受的痛苦哇!“天哪,快亮吧!农人们快起来吧!鸟儿快飞去报信吧!风快吹散她寻死的念头吧!”他这样默默地祈祷;可是四围还是黑洞洞的,声音也没有一点点。他心碎了,怕看又不能不看,就胆怯地死盯着站在河边的黑影。 



  那女人沉默着站了一会儿,身子往前探了几探。稻草人知道可怕的时候到了,手里的扇子拍得更响。可是她并没跳,又直挺挺地站在那里。 



  又过了好大一会儿,她忽然举起胳膊,身体象倒下一样,向河里面窜去。稻草人看见这样,没等到听见她掉在水里的声音,就昏过去了。 



  第二天早晨,农人从河岸经过,发现河里有死尸,消息立刻传出去。左近的男男女女都跑来看。嘈杂的人声惊醒了酣睡的渔妇,她看那木桶里的鲫鱼,已经僵僵地死了。她提了木桶走回船舱;病孩子醒了,脸显得更瘦了,咳嗽也更加厉害。那老农妇也随着大家到河边来看:走过自己的稻田,顺便看了一眼。没想到,几天工夫,完了,稻叶稻穗都没有了,只留下直僵僵的光秆儿,她急得跺脚,捶胸,放声大哭。大家跑过来问,劝她,看见稻草人倒在田地中间。 



  一九二二年作



   






别人的嘲笑…张国立(台湾作家,不是演皇阿玛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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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三年级,当时的台湾仍很穷,这天课堂上老师谈到电器,便要同学说说家里的电器,我第一个被点名,想了很久才回答,电锅、电扇、电灯泡。“电灯泡”才出口,老师和同学就笑开了,因为别人讲的是电视、电冰箱、电唱机,甚至还有人说电热毯——毯子有电,不会电死人吗? 



  从此别人的嘲笑就跟了我半辈子,包括的范围很广像我初中进了台北最好的大同中学,上学途中遇到小学三年级的电器老师,他见到我的制服竞目瞪口呆,问:张国立,你进了大同啊? 



  我很得意地点点头,但事后得知他问了其他同学,才知道我念的是大同中学夜间部,同学转述老师的话:“我就知道。” 



  给自己取了个名词——夹缝中的人。例如初中时我念的是大同中学夜间部,听到的人都会发出“喔~”的长声。夜间部是夹缝中的学校。后来高中考台北市立学校的联招,考进最后一个志愿复兴中学,按照认知标准,念市立学校表示功课不错,可是最后一个志愿,就“喔~”啦。 



  高中时学校挑选篮球校队的成员,我也跟着一帮子人起哄去报考,只见全场几百只眼睛盯着我带球上篮,自认很美妙的姿势,但球没进,人也摔个狗吃屎,听到教练不耐烦的声音喊:下一个。 



  等到考大学,名落孙山,我这个呆子还以为只差三分,虽败犹荣,但一个和我交情不是很好的同学私下这么对其他人说:“我就知道,张国立会考上——才怪。” 



  第二年卷土重来,那时也是联合招生,按照分数和志愿分发学校,总算老天给我一个机会,考上了辅仁大学,但解释起来又颇费功夫,因为是日文系。 



  那时的辅仁外语学院以德文、英文、法文出名,于是大家先听到我念辅仁,都点头称是,再听到日文系,当然又“喔~”了。 



  夹缝中的人,意思是明明不属于某个阶层,偏要攀上这个阶层,就怎么做也不对了。如果我初中念的是烂学校,会被固定的价值观列入某个阶层,也就算了,奈何我念的是好学校的夜间部,夹在中间,够尴尬。然后夹缝中的人令人不知所措,先让所有人有期望,马上发现不是那么一回事,就禁不住把失望与嘲笑挂在脸上了。 



  嘲笑有两层意思,第一层是别人对我设定的标准,第二层是自己设定的标准。像念书时不少人认为我的英文很烂,偏我还真烂,这就构成我在英语课上常闹笑话的原因。后来我努力加强英文,慢慢以为自己不错了,这时拉高了对自己的标准,没想到一出口,还是一样烂,失落更大,也更对任何人的嘴角微笑疑神疑鬼为超级火暴嘲笑,自卑感益发严重。 



  大学时我们班上的男生都有个没说出口的心病,不敢追自己系上的女生,大家都相信日文系的女生想找医学院或法学院的男生,怎会沦落到跟日文系的男生在一起?甚至我鼓起勇气去搭讪织品服装系的女生,都能引发女生宿舍广泛的讨论:那个日文系的张国立,脑袋坏掉了吗?而一度和某个英文系的女生说话,竟然某个学长问她:你怎么认识张国立? 



  最惨的莫过于参加话剧社,因发音不标准而被刷掉,毕业两年后当年话剧社的成员仍玩票演戏,选中我写的一个剧本,我兴奋地赶去看他们彩排,听到一位学长说:不知道张国立哪里抄来的。 



  一旦被认定,就很难翻身,尤其是夹缝里的人。后来当了记者,最初在台南的“中华日报”,采访一位明星,刚和我握手时很热情,见到我的名片,立即扭头和我旁边的电视台记者有说有笑了。嗯,我是晾在竹竿上的衣服,风吹来又吹走,人们从未理会我摆出的是什么姿势。 



  在夹缝里待久,能悟出若干的道理,最大的道理莫过于自嘲,放松别人对我的期待,如此他们的失落感比较小,也就不会忍不住嘲笑我啦。例如: 



  我叫张国立,没错,跟北京的导演张国立同名同姓,而且我的老婆叫赵薇。 



  这样够夹缝,够自嘲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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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的元宵…汪曾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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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的元宵是并不热闹的。 



 



没有狮子、龙灯,没有高跷,没有跑旱船,没有“大头和尚戏柳翠”,没有花担子、茶担子。这些都在七月十五“迎会”——赛城隍时才有,元宵是没有的。很多地方兴“闹元宵”,我们那里的元宵却是静静的。 



 



有几年,有送麒麟的。上午,三个乡下的汉子,一个举着麒麟,——一张长板凳,外面糊纸扎的麒麟,一个敲小锣,一个打镲,咚咚当当敲一气,齐声唱一些吉利的歌。每一段开头都是“格炸炸”: 



 



格炸炸,格炸炸, 



 



麒麟送子到你家…… 



 



我对这“格炸炸”印象很深。这是什么意思呢?这是状声词?状的什么声呢?送麒麟的没有表演,没有动作,曲调也很简单。送麒麟的来了,一点也不叫人兴奋,只听得一连串的“格炸炸”。“格炸炸”完了,祖母就给他们一点钱。 



 



街上掷骰子“赶老羊”的赌钱的摊子上没有人。六颗骰子静静地在大碗底卧着。摆赌摊的坐在小板凳上抱着膝盖发呆。年快过完了,准备过年输的钱也输得差不多了,明天还有事,大家都没有赌兴。 



 



草巷口有个吹糖人的。孙猴子舞大刀、老鼠偷油。 



 



北市口有捏面人的。青蛇、白蛇、老渔翁。老渔翁的蓑衣是从药店里买来的夏枯草做的。 



 



到天地坛看人拉“天嗡子”——即抖空竹,拉得很响,天嗡子蛮牛似的叫。 



 



到泰山庙看老妈妈烧香。一个老妈妈鞋底有牛屎,干了。 



 



一天快过去了。 



 



不过元宵要等到晚上,上了灯,才算。元宵元宵嘛。我们那里一般不叫元宵,叫灯节。灯节要过几天,十三上灯,十七落灯。“正日子”是十五。 



 



各屋里的灯都点起来了。大妈(大伯母)屋里是四盏玻璃方灯。二妈屋里是画了红寿字的白明角琉璃灯,还有一张珠子灯。我的继母屋里点的是红琉璃泡子。一屋子灯光,明亮而温柔,显得很吉祥。 



 



上街去看走马灯。连万顺家的走马灯很大。“乡下人不识走马灯,——又来了。”走马灯不过是来回转动的车、马、人(兵)的影子,但也能看它转几圈。后来我自己也动手做了一个,点了蜡烛,看着里面的纸轮一样转了起来,外面的纸屏上一样映出了影子,很欣喜。乾隆和的走马灯并不“走”,只是一个长方的纸箱子,正面白纸上有一些彩色的小人,小人连着一根头发丝,烛火烘热了发丝,小人的手脚会上下动。它虽然不“走”,我们还是叫它走马灯。要不,叫它什么灯呢?这外面的小人是唐僧、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整个画面表现的是《西游记》唐僧取经。 



 



孩子有自己的灯。兔子灯、绣球灯、马灯……兔子灯大都是自己动手做的。下面安四个轱辘,可以拉着走。兔子灯其实不大像兔子,脸是圆的,眼睛是弯弯的,像人的眼睛,还有两道弯弯的眉毛!绣球灯、马灯都是买的。绣球灯是一个多面的纸扎的球,有一个篾制的架子,架子上有一根竹竿,架子下有两个轱辘,手执竹竿,向前推移,球即不停滚动。马灯是两段,一个马头,一个马屁股,用带子系在身上。西瓜灯、虾蟆灯、鱼灯,这些手提的灯,是小孩玩的。 



 



有一个习俗可能是外地所没有的:看围屏。硬木长方框,约三尺高,尺半宽,镶绢,上画一笔演义小说人物故事,灯节前装好,一堂围屏约三十幅,屏后点蜡烛。这实际上是照得透亮的连环画。看围屏有两处,一处在炼阳观的偏殿,一处在附设在城隍庙里的火神庙。炼阳观画的是《封神榜》,火神庙画的是《三国》。围屏看了多少年,但还是年年看。好像不看围屏就不算过灯节似的。 



 



街上有人放花。 



 



有人放高升(起火),不多的几支,起火升到天上,嗤——灭了。 



 



天上有一盏红灯笼。竹篾为骨,外糊红纸,一个长方的筒,里面点了蜡烛,放到天上,灯笼是很好放的,连脑线都不用,在一个角上系上线,就能飞上去。灯笼在天上微微飘动,不知道为什么,看了使人有一点薄薄的凄凉。 



 



年过完了,明天十六,所有店铺就“大开门”了。我们那里,初一到初五,店铺都不开门。初六打开两扇排门,卖一点市民必需的东西,叫做“小开门”。十六把全部排门卸掉,放一挂鞭,几个炮仗,叫做“大开门”,开始正常营业。年,就这样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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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草 题辞—鲁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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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草题辞



 



当我沉默着的时候,我觉得充实;我将开口,同时感到空虚。 (1)



 



过去的生命已经死亡。我对于这死亡有大欢喜(2),因为我借此知道它曾经存活。死亡的生命已经朽腐。我对于这朽腐有大欢喜,因为我借此知道它还非空虚。



 



生命的泥委弃在地面上,不生乔木,只生野草,这是我的罪过。



 



野草,根本不深,花叶不美,然而吸取露,吸取水,吸取陈死人(3)的血和肉,各各夺取它的生存。当生存时,还是将遭践踏,将遭删刈,直至于死亡而朽腐。



 



但我坦然,欣然。我将大笑,我将歌唱。



 



我自爱我的野草,但我憎恶这以野草作装饰的地面(4)。



 



地火在地下运行,奔突;熔岩一旦喷出,将烧尽一切野草,以及乔木,于是并且无可朽腐。



 



但我坦然,欣然。我将大笑,我将歌唱。



 



天地有如此静穆,我不能大笑而且歌唱。天地即不如此静穆,我或者也将不能。我以这一丛野草,在明与暗,生与死,过去与未来之际,献于友与仇,人与兽,爱者与不爱者之前作证。



 



为我自己,为友与仇,人与兽,爱者与不爱者,我希望这野草的死亡和朽腐,火速到来。要不然,我先就未曾生存,这实在比死亡与朽腐更其不幸。



 



去罢,野草,连着我的题辞!



 



一九二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鲁迅记于广州之白云楼上(5)



 



注释:



(1)一九二七年九月二十三日,作者在广州作的《怎么写》(后收入《三闲集》)一文中,曾描绘过他的这种心情:“我靠了石栏远眺,听得自己的心音,四远还仿佛有无量悲哀,苦恼,零落,死灭,都杂入这寂静中,使它变成药酒,加色,加味,加香。这时,我曾经想要写,但是不能写,无从写。这也就是我所谓‘当我沉默着的时候,我觉得充实,我将开口,同时感到空虚。”



 



(2)大欢喜佛家语,指达到目的而感到极度满足的一种境界。



 



(3)陈死人指死去很久的人。见《古诗十九首·驱车上东门》:“驱车上东门,遥望郭北塞。……下有陈死人,杳杳即长暮。……”



 



(4)地面比喻黑暗的旧社会。作者曾说,《野草》中的作品“大半是废弛的地狱边沿的惨白色小花”。(《(野草)英文译本序》



 



(5)白云楼在广州东堤白云路。据《鲁迅日记》,一九二七年三月二十九日,作者由中山大学“移居白云路白云楼二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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