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杂文集_全集-第4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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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呢?”
“还能有什么然后,然后他跟我说,我应该在这地方等着,等哪一天,光线最完美的时候,才把快门按下去,拍一张最美的落日,才无愧于我这一辈子。我想想,好像是那么回事,就同意了。”
然后,罗八尺就在目光城里住了下来,每天快要日落的时候,就爬上山崖,支好相机,等着那个最完美的夕阳。
“你怎么知道什么时候会有最完美的夕阳?”
“那老头说,等到了那天,我自然会知道的。”
“好像也不无道理唉。”
“可是我已经在这坐了一百年,还是没能等到,身高都从八尺缩成了四尺。”
后来,我写出了来到目光城之后的第一个故事,讲一个青年,怎样迷恋拍照,一日遇到了同样迷上摄影的神仙。两人相伴坐在高山之下,远海之滨,等一个完美的日落,等了一百年。当按下快门那一刹那,红颜化为沙砾,随风散去。
可是罗八尺还是日复一日,坐在海边的悬崖上,身边匍匐着他的照相机,还有他的故事。
。
荒岛图书馆
t…xt小说天堂
1
马丁尼,穿褐色上衣黑色牛仔裤的男人说他要马丁尼,五根细长手指手穿过震天响的舞池音乐和窄窄柜台向我伸来,祈求一点液体来拯救其中风许久已然麻木的灵魂。何以解忧唯有杜康。
我把酒调好,扔一粒橄榄在杯底,递给他。
牛仔裤男人抓到稻草,哦不,酒杯,先前手足无措行将溺毙状瞬间消失,纯熟地转过半个身子,左手持酒杯斜斜倚住吧台,采取酒吧搭讪者之标准姿态径自同身边穿宝蓝色无肩带上衣的少女攀谈起来。
年轻真好,你看那少女,俯仰之间似有光芒从细白面孔中透出,活像一只雨过天青秘色瓷瓶,九秋风露越窑开,夺得千峰翠色来,叫人望之不识今夕何夕。
酒吧名叫巴比伦,堕落与欲望之城,里面充斥着自上帝发怒变乱言语之后交流不畅的男男女女。你说他们都说中国话有什么交流不畅?不不,那只是表象,隐藏在表象之下的黄金结构表明他们隶属不同族群。
你看那边穿棉布紧身小背心和松垮长裤,胸前挂有塑胶小熊项链的女孩,和那边头发乱乱有一撮长刘海垂落好像菠萝的男孩,还有那边那边,金头发挑染粉红色那个,浑身上下贴满荧光制品好像巨大萤火虫的妹妹,他们都不是一族。小熊族,菠萝族,萤火虫族,每一族都有自己的暗语和行为范式,凛凛然不可侵犯,而我则像田野考察的人类学家,小心翼翼收集这些族群的资料以备查考,毕竟,以后的工作,是要和他们打交道的。
一眼瞥见刚才牛仔裤男挽着宝蓝少女离去,女孩背后的蝴蝶骨薄薄两片,振翅欲飞,光泽柔软仿佛上好戈贡左拉山羊奶酪。舞池里在放barry harris的dive in the pool; 非常活泼有节奏的音乐,配搭闪闪烁烁五颜六色灯光,正合人们在放纵其中沉沦欲海。
我转身拿琴酒瓶,忽然整面酒架无故向这边倒下来,本能后仰,跃出吧台,与萤火虫妹妹擦肩而过,瞬间还记得她身上一阵异香,是娇兰的“夜间飞行”。真可笑她们早都对香水这东西嗤之以鼻,认为是外面世界远古人类的大妈们所用,一向不屑用香精装点自己,是的不是萤火虫妹妹,用这种香水的,是沈黛,人类世界中我的旅伴,属不喝酒群居于巴比伦之外的新种族,怀旧者。
耳畔传来凄厉刹车声。我醒来,见自己躺在车内地板上,左臂和左小腿隐隐作痛。沈黛从驾驶席上探过脑袋来,问:“你没事吧?”浓郁香水味席卷而来令我顿时清醒。
“没事没事,睡着了而已。”
睡着了,忘记绑安全带,才从后排座椅滚落地上,真是再丢人不过。我爬起来,拍拍身上尘土,狼狈万状地爬去前面副驾驶位坐定,把安全带绑好。
沈黛递给我一瓶水,复又开车上路。cd机里放着伍佰的《挪威的森林》——“那里湖面总是澄清,那里空气充满宁静,雪白明月照着大地……”萤火虫妹妹们不曾听过的远古时代歌曲。如今连村上春树都红颜弹指老风光不再,只有沈黛还跟着哼唱,嗓音和鲍勃迪伦的北国女郎一样沙哑低回。
我揉揉太阳穴,把一半车窗摇下来透气,夜半寂静的318国道,路两旁一片广袤油菜花田,金黄圆月挂在空中,叫我想到目光城和小英雄闰土,唉居然又梦到了目光城。
2
最近几个月我总是梦见目光城,高山远海之间的目光城。
那是一个遥远热闹的小镇,有十七条横街,十七条竖街。这里聚集了各种奇怪的人和奇怪的店铺,是诗人和浪荡子的天堂,却和我的生活一点关系也没有,只在五月的一个和风习习的夜里,闯入我的梦境,之后便不曾离去。
梦里我赤脚站在一条公路尽头,头顶上有个褪了色的铁架子横空跨过,上面用淡绿色字写着:欢迎来到目光城。我猜那些字原来是翠绿色的,日晒雨淋才成了现在这个样子。我机械地沿着一条两车道的柏油路向镇子里走去,脚底被路面的碎石硌得生痛,但是仍不停步。走到看来是入口的地方,只见一个不知年岁的女人,黑色长发上带着一圈柳叶编的花环,穿一袭罗马式的白袍,也赤脚,直朝我走过来,口中哼着零零落落的调子。我上前去问了一句什么,她却不理我,只顾自己朝前走去。我摇摇头,继续往里走,看到第一幢房子的时候一辆不知打哪里冒出来汽车从我面前呼啸而过,我一惊而醒。
目光城,一切都那么真实,醒来多时我耳边还回荡着那奇怪曲调,依稀想起有歌词是“凤兮,凤兮”,但是满身冷汗爬起来翻找地图,到处都是向阳镇和光明镇,我甚至找到了蔷薇镇,但是目光城却踪影皆无。是啊,不过是个梦。在不知哪本书里看到出现幻觉把梦境当真可能是脑袋里有瘤的征兆,正值盛年还是别去理会一个梦为好。
但是此后的几个月,我一直持续地梦到目光城,而且一次比一次细节更多更真实。
我梦见自己站在一家酒吧门前,霓虹灯管在墙壁上拼出babylon的字样,门口有蓝色头发的壮汉往人小臂上盖荧光印章,一朵蔷薇;
梦见一个秃顶的自称高糖的男人穿着条纹西装和粉色长裤,好像哈里波特里不懂麻瓜世界规程的老巫师,但是眼睛里闪着奇怪的光。老巫师抓着扫把(后经我梦中证实,真的只能拿来扫地)告诉我他们需要一个调酒师。
我说我只懂得用杜氏分类法编排图书,至于调酒,真的帮不上什么忙。
没戴尖顶帽的老巫师说我相信你能调出最好的酒来,因为你一直想成为调酒师。
真的啊他怎么知道,难道真的是从霍格沃茨来的所以会读心术?
我一直以来的愿望就是做一名调酒师,如果不是我的工作没人能顶替,估计早就辞职去学调酒了。你说我在工作之余也可以学?可是我工作的地方决不允许有酒精存在,着火了会很麻烦。你说那就辞职嘛,有什么大不了。其实,我的工作还蛮重要的,辞了职,会给很多人带来不便,说不定,连霍格沃茨爷爷,萤火虫妹妹,和你也包括在内。
可是霍格沃茨爷爷坚持,他对我说你可以的,不信你试试。
我将信将疑走到吧台里拿起搅拌棒,心想如果我调出了不知所谓的东西说不定就可以立时醒来重返人间,以后都不会再梦见目光城。可是我真的调出了马丁尼,而且是很好喝纯正的马丁尼。霍格沃茨爷爷品着酒,一脸志得意满的诡秘微笑。
于是我就留在了巴比伦,穿白色衬衣黑色马甲,系着领结,做调酒师。说来这身衣服和我的工作服也挺像的,梦里梦外我都注定要穿得那么整齐。
虽然梦境美好,但成人世界所不允许的恶习之一,便是沉溺梦境。我是个俗人,遵守各种法纪,所以惶惶然不敢沉溺。可是事与愿违,每天晚上我都不愿睡去,惜乎咖啡和茶全都徒劳无功,我企图坐在工作台前整夜阅读,却总是不知不觉回到目光城,卖马丁尼,听舞池里日日更换的新世代音乐。
长期的睡眠不足对我的工作产生了很大影响,虽然这份工清闲得很,有时甚至于无聊,可是却出不得差错。不得已我提前给自己放了年假,拿上行李开上车,来到了辣椒城。
3
我想要开车从这里去日光城,走一条著名漂亮的路。5476千米,在北纬三十度上切开中国,一切最美好风景,无论繁华旖旎还是高耸荒凉,都在这条线附近。我要从积雪覆盖的苍茫群山间攀上最高的高原,一路有雪山大湖冰川麦田和牦牛,经过的地方单听名字就觉得无与伦比的美好。
我自认驾驶技术尚可,只需要一个同伴,一个和我一样想要从辣椒城游荡到日光城去的人。说不定,一旦上路,我就会忘了目光城。
在我到达的第三天,终于有人应征。
小麦色皮肤,长卷发,穿黑色牛仔短裙和高跟鞋的女孩子,怎么看都不像是打算和我一同开车去高原。我以为她只是和别人一样想搭车看看途中著名的三座雪山。实际上,沈黛的车技还很不错,好多九十度下坡急弯她面不改色如履坦途地开过,连入弯出弯的角度都堪称完美。
那天我坐在客栈阳光漫溢的庭院里,她走进来说我叫沈黛,想同你结伴上路。
我同她握手,忽然嗅见一阵香气,便问:“夜间飞行?”
“是啊。因为太喜欢圣艾修伯里,即使很难找也坚持在用。”
夜间飞行,vol de nuit; 娇兰30年代为纪念写小王子的圣艾修伯里而作的神秘东方香水。前调柑橘,佛手柑,柠檬,橙花油,中调花梨木,茉莉,伊兰花,后调香草,安息香,白檀香,龙涎香,皮革香。从中可以嗅出风沙与星辰的味道,亦是我唯一了解的一款香水,因为太钟爱圣艾修伯里。
香水味道莫名其妙地让我安心,隐隐觉得这或许会是个不错的旅伴。
九月,天气晴好野花遍地,远离梦中名叫巴比伦的酒吧,带着沈黛和行囊上路。
我们议定,轮换开车,均摊油费。
我很少听音乐,梦中在巴比伦已经听得够多,于是车上的cd一直都是沈黛在用。她喜欢放古老民谣,郑钧许巍之类,或者更久远如《挪威的森林》,或者六七十年代老歌如鲍勃迪伦。起初我以为她是为了迁就我这种一把年纪的上世纪古董,后来才发觉原来她属于和萤火虫妹妹不同的另一族,怀旧者。他们不喝马丁尼,不跳舞,夜半窝在家里看老电影,聚居于城郊远离巴比伦的地方,喜欢绿色灯罩的台灯,老式打字机,以及嗡嗡作响的铜质电风扇。
世界变化如此之快,新新人类分化发展出各种新的族群,巴比伦之外更有广阔天地。
不过我倒很中意六七十年代,那时候正是工作最忙最有趣的日子,在路上的六七十年代呵,还有八十年代,文学爆炸的八十年代也是有趣的时候。目光城酒吧里,我甚至发明一种鸡尾酒,就叫做八十年代,混乱繁华,黎明与清晨交替,新旧人类更迭之时。
唉怎么又想起目光城,难道我已堕落成屡教不改的沉溺梦境者?
“有点累了,换你来开车?”沈黛调小了音量,问我。
我正需要什么事来集中精力帮我忘掉目光城。于是停车,和沈黛换了座位。
这世上除了书,就只有方向盘能让我在一瞬间平静下来。沈黛坐在副驾驶位置,吸着一瓶草莓汽水,问:“我这样每天听歌,你不会烦吧?”
“不不,那些歌很好听。”
“我就觉得你会喜欢的,对了,我们来聊天吧,上路这么久,你都不怎么说话呢。”沈黛的眼睛在夜色中闪闪发亮。
我只是怕,怕与新人类暗号不和被视作异类,之后一路旅程便会如坐针毡,如今她说话,可要小心应答。不过有“夜间飞行”打底,想来怀旧族沈黛的暗号会比小熊族项链小姐好猜一点。
“你想聊什么?”小心翼翼把球击给对方,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呃,不知道,对了,还没问过你有什么爱好,除了旅行之外。”
“看书吧,我喜欢看书。”
“我也喜欢看书,就是因为这个,大学才念了文学。那,最古老的问题,如果只让你带一本书流放去荒岛,你会选择哪一本?”
我笑了,一下子便对上暗号,天王盖地虎,宝塔镇河妖,地振高冈,一派溪山千古秀;门朝大海,三河合水万年流。原来上天终究待我不薄,叫我等到这个问题,夸张一点说,朝答之,夕死可矣。
我说:“是约翰生博士的英语词典。”
约翰生博士穷九年之力编成的英语词典,词语例句都已经落后,兼政治不正确,早已经被牛津字典取代。但是,其实我也是沈黛的半个同类,怀旧族,怀旧书族,过时字典,美人迟暮,去掉功能性的外衣只剩下文学性,是我所爱。因为爱,所以要一心一意,留到荒岛上再看,三千弱水,只取这一瓢。
沈黛惊叹:“哗,好厚一本。”哎呀她晓得约翰生博士编过英语词典,如今许多老师教过数十年英语尚不知道英汉大字典主编是何方神圣,“夜间飞行”果真能带来好运气。
“你呢?”我问,好想知道答案,估计会很有趣吧。
“我?没想好哎,只带一本书的话,太孤单了,至少要带三本才够。其实,我一直都在想,这世界上会不会有荒岛图书馆。”
没听到答案,可是什么?荒岛图书馆?这是比答案更有趣的事情。
我右脚加了点力,车子在一望无际开满野花的草原上欢快地穿过。
“荒岛图书馆,是什么地方?”又顺势推了推眼镜,望一眼窗外,方才扭头去看她。
沈黛露出一副茫茫然的回忆表情:“我很小的时候,做过一个梦,梦到一个图书馆,圆形的中庭,四周摆满了书,里面阳光很好,却一个读者也没有。莫名其妙地,我就知道那是荒岛图书馆。就是说,全世界回答过荒岛问题的人所选的书都收在那家图书馆里。”
“那有什么用呢?也没有读者。”我同怀旧族交流无碍,放心开展接下来的话题,想知道更多细节,像目光城一样,无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