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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0章

经典杂文集_全集-第9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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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有一个妈,他妈是纯种蒙古人,老了还穿一身大红裙,脖子里挂狼牙,一人能喝一瓶蒙古套马杆酒,看见长的好的动植物,说拿回家炖了,见着风景好的地儿,说占一块盖房子。



 



有这么一妈,他就不太可能成阮籍,嵇康。加上他是红旗下的蛋,没战火没乱世,听着奥斯特洛夫斯基的“人的一生应该这样度过……”长大,大学宿舍里天天喝着劣质茉莉花茶坐看紫禁城的金琉璃顶鬼火闪动,出了国干了咨询又知道了一张a4纸上写了字能换两万美刀。 



 



这样的人哪儿还能受得了“百无一用”。 



 



我问他权力对你来讲有吸引力么,他想了一会儿说“我能感觉到吸引,但没有形成贪恋,大权在握的时候,还是挺爽的” 



 



他想了一下,又说,还是挺爽的。 



 



然后又说了一句,还是挺爽的 



 



又拿一个朋友举例子“你说老陈他做的事是全行业里最好的,但为什么还要委屈自己去跟一帮傻逼竞聘?因为没有待遇就没这个台子,这是个两难,当然要到这儿,你非得扭自己一下,但这扭一下,肯定就离你自己心里的理想远一点。” 



 



陆放翁有句话说“少时汩于世俗,颇有所为,晚而悔之,然渔歌菱唱,犹不能止”冯唐说他看了有点害怕,但也知道这是命。 



 



有不少人劝他,什么都有了,风景好的地儿哪儿都有房,干嘛不停下来专职写。 



 



他说,“有一个人天天背水上山,后来山上有了井,他还一直背,有人就说,你干嘛还背这个篓,他说后背冷。” 



 



7 



 



他有次说“比如我立志要当一个酒保,那又怎么样呢?但按传统价值观就是不靠谱的。” 



 



我说“你能摆脱么” 



 



他说“摆脱不了,所以我要反抗。” 



 



反抗方式之一是写黄书,知道发不了。还要写。说是他小时候看劳伦斯,看肉蒲团,看金瓶梅的结果,想要写本又真又好又善良的,“象花丝要把花药传给雌花的蕊柱上一样美好,象饿了吃饭再饿再吃一样善良”,传个五百年造福人类。 



 



说想发我看,又挺不安“柴老师你不会觉得我是流氓吧”。 



 



嗨,柴老师也是见过世面的人。 



 



我说你撒开写吧,写字儿的人是造物,给万物命名。 



 



后来他发大纲来看,叫《不二》,第一句话是鱼玄机站山岗上对老禅师说“你要看我的裸体么?”后边都是大尺度,挑战禁忌,汁液淋漓,我没觉得不适,只是有点不太明白他想写什么。 



 



有次说起来这个,他说很多小说,不说明什么,看了更糊涂,或者让你以为明白的,再次糊涂。“《不二》,故事清晰,人物背景清晰,力量起伏清晰,但是人物如何评判,对错等等,毫无结论。” 



 



那你为什么要写黄书?我问。 



 



他说“我推崇的不是滥交,我只是要抛开审美和正统思维,因为接受新思维对于流氓是很容易的,对于社会主义老太太是很困难的。” 



 



他问他爸,到这个年纪,你人生还有什么未了的心愿,他爸说我想解放台湾。 



 



他挺感慨,说这么样的一个人心基础,即使有什么想法,也很容易碰到很大范围反对,再正确,也怎么都推不动的。“谁呆在这个位置上,都推不动 ——…并不说这个对,但这是一个现实。如果这么一个人群,让他们来支持你,只能用他已经习惯的东西。如果想站起来反对什么,反的人也是大字报言论。 



 



他说,“如果成了,可能更差。” 



 



他用这个解释他为什么不谈时事,也不跟什么东西正面冲突,要写文艺。 



 



冯唐说“文艺有什么作用?至少能启人心,多有点美感,往天上一看,不光有太阳。这人一分心,独立性就能建立一些。” 



 



他这话象蔡元培说过的,“一个没审美的民族是不知善恶的”,所以一战后蔡有个观点,道德的提高要依靠美术的教育,“美无私利,可以“隔千里兮明月”,有普遍性。将人我之见渐渐熄灭。” 



 



冯唐说他有个中篇,是写辽代太监的故事,他说,“我想用我的方式写写历史,平时听的这些事儿,至少可以有另外的解读,你听到的不是真理,只是真相的另一种说法。至少是我认为的说法。汪精卫是个大坏蛋吗?看你怎么看了。人心应该相对复杂起来。不要从小就是标准答案,不是就错。” 



 



这时候是能看出有了钱的好处——–写的时候可以百无禁忌,不为印成纸,不为挣银子,写完提笔四顾,踌躇满志,他说“如果没有一定的经济基础,思维独立,很多事儿你是不敢做的。反过来说,经济上自信,你有自觉精神,能独立思考,这是分不开的。” 



 



这是他对自由的理解,有一点象他喜欢的毛姆笔下的人物,“他象是一个身上涂了油的角力者,你根本抓不住他。这就给了他一种自由,叫你感到火冒三丈。 



 



8 



 



他文字上嚣张得厉害,怪力乱神,但说起话很平常。这个挺好,怕就怕反过来。 



 



他们说他喝大后,说话尺度极大,但我没赶上过,所以我觉得他是个内向的人,跟女生说话离远一站,有时候还结巴,觉得他这人也象他的小说一样,好象疯长的时候抽条太快,总有一部分是没有发育成熟的样子。 



 



他当然也会一些闷骚的招,比如趴在桌上,眼巴巴地看着人“累了”,然后单位里的大姐们立刻心软“快去睡快去睡,我来做”这也就是那种中学小男生把戏,他还老有点不好意思““金牛座其实没那么花心”他补一句“跟他能得到的机会相比” 



 



他说他喜欢的女的从没变过。都是一个类型,都满强的,用他的话说象剪刀一样气势汹汹地强,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不会两天没理,一回身发现已经上吊了”。 



他家王老师挣钱比他还厉害,不化妆,背个“为人民服务”的布包,聪敏过人,饭桌上,他稍说句过头话,她看他一眼,他就笑嘻嘻举杯敬她“王老师,祝你幸福” 



 



两人碰杯一笑。 



 



有次聊天,谈起婚姻,他一拍桌子说你可是问对人了,严肃地想了半天,说有一点最重要“两人还是要爱过,就算成了灰,也是后来婚姻的基础。” 



 



这话多平常,他这么个看来放浪形骸的人说出来有点怪,他说有的事无论你有多聪明,道理多浅显,不是机缘巧合时你就是不明白。 



 



所以他虽然老拿亨利米勒的话来搞点流氓气,“if you feel confused ;fuck”,但他本质上不是一个把女性当成猎物的人,甚至有点崇拜之情,不可能轻慢或者亵渎。就他这样的,谈个恋爱分个手都纠结个十年八年,稍下点雨就要写几句诗内心才平静,一辈子跟自己左缠右斗,也就是个场面花哨。 



 



有次饭局上,有个姑娘跟他同来,头发脸蛋黑白分明。 



 



中间他和老罗去撒尿,歪头主动对老罗说“发乎情发乎情只是发乎情”。 



 



哪儿有流氓还解释的。 



 



9 



 



我俩有时候约个小局,吃饭喝茶。 



 



我们七十年代男女中学时疏离得很,互相猜测,彼此羞辱,我回忆起来几乎没跟男同学四目对视过,他是当时在楼顶上看着姑娘们青白分明的发际线,“都能闻到她们的味儿”,但也不敢搭讪。 



 



之后二十多到三十多,男女都忙着恋爱,寸寸弯强弓,伤筋动骨地折腾,活在对自己和对方的想象里,哪有功夫互相了解。 



 



到了这会儿,大雪初歇,天蓝得发紫,风把房顶上的积雪吹得满天都是,金光闪闪,好象才刚睁眼看到世界本然,觉得对方和自己都不是神,不是泥,都是人。 



 



我原来对他的小说有些抵触,觉得当中的女性并不让我觉得亲切,后来他有次说“我只能通过我理解人”,我忽然觉得,我根本用不着通过他的小说去看到女性,他的身上就蕴涵着女性,他书里那个精瘦的小黑男孩身上,就有我自己,童年时热爱大白热馒头,芝麻酱沾白糖,喝什么茶都是茉莉花味儿,常看的书摸得又厚又亮,头顶上是春天槐树上好多叫吊死鬼的虫子,拐过路边,“天上两三朵很闲的云很慢地变换各自的形态,胡同里两三个老头儿薄棉袄还没去身,坐在马扎上,泡在太阳里,看闲云变换。”。 



 



有次和菜头深更半夜在msn上说,看到冯唐写的一段话,看得他差点号啕大哭。说是有次开车的时候,看到前方有只松鼠被自己的车吓愣了。 



 



“那只松鼠有我见过最困惑的眼神,很小地站立地在我车前不远的行车线内,下肢站立,上肢屈起,两腮胡须炸开,它被吓呆了,快速左打轮,车入超车道,它也跟着闪进快车道,后轮子轻轻一颠,没听见吱的一声,但一定被压成了鼠片。太上忘情,如果更超脱一点,就不会走上这条路,最下不及情,如果再痴呆一点,就不会躲闪。小白和我就在中间,难免结局悲惨,被压成鼠片。” 



 



无论男女,作为动物活在世上,一粒果子迸溅在嘴里的滋味是一样的,为对方梳理皮毛的眷恋是一样的,被命运辗过的痛苦是一样的,生之狂喜和死之无可奈何也是一样的。 



 



10 



 



有天晚上聊完天,他送我从院子出来坐车,好象是夏末,月亮底下,槐树下的细胡同走好长,树的小黑手指指着大银星星,有几个男人坐在路边上借着杂货铺子的光说话,有一个大嫂胡乱挽了个簪,花绸裤子白胖小腿,拿只铝盆哗一声把水泼在我们的脚前一截,月光下水印子象墨一样流得哪儿都是。 



 



冯唐老说他心里有肿胀,要写出来,要化掉,才舒服痛快。 



 



能痛惜这样的夏夜,又知道自己非死不可,这样的人才有肿胀,才写,他的博客名字叫“用文字打败时间” 



 



归根结底,没什么是不朽的,我们终将化为粉尘,归彼大荒,但还是要写,写是一件没办法的事,什么也不图,却非这么不可。王小波说,双目失明的汉弥尔顿为什么还坐在黑灯瞎火里头写十四行诗?那就叫“自我”。 



 



他说,“我永远不希望有一天我心安理得,觉得一切都平稳了,我情愿它永不沉默,它给我带来什么苦难都成,我希望它永远‘滋滋’地响,翻腾不休,就象火炭上的一滴糖。 ”



   






詹大胖子—汪曾祺

t。xt。小。。说。。。天。堂

  詹大胖子是五小的斋夫。五小是县立第五小学的简称。斋夫就是后来的校工、工友。詹大胖子那会,还叫做斋夫。这是一个很古的称呼。后来就没有人叫了。“斋夫”废除于何时,谁也不知道。 



  詹大胖子是个大胖子。很胖,而且很白。是个大白胖子。尤其是夏天,他穿了白夏布的背心,露出胸脯和肚子,浑身的肉一走一哆嗦,就显得更白,更胖。他偶尔喝一点酒,生一点气,脸色就变成粉红的,成了一个粉红脸的大白胖子。 



  五小的校长张蕴之、学校的教员——先生,叫他詹大。五小的学生叫他的时候必用全称:詹大胖子。其实叫他詹胖子也就可以了,但是学生都愿意叫他詹大胖子,并不省略。 



  一个斋夫怎么可以是一个大胖子呢?然而五小的学生不奇怪。他们都觉得詹大胖子就应该像他那样。他们想象不出一个瘦斋夫是什么样子。詹大胖子如果不胖,五小就会变样子了。詹大胖子是五小的一部分。他当斋夫已经好多年了。似乎他生下来就是一个斋夫。 



  詹大胖子的主要职务是摇上课铃、下课铃。他在屋里坐着。他有一间小屋,在学校一进大门的拐角,也就是学校最南端。这间小屋原来盖了是为了当门房即传达室用的,但五小没有什么事可传达,来了人,大摇大摆就进来了,詹大胖子连问也不问。这间小屋就成了詹大胖子宿舍。他在屋里坐着,看看钟。他屋里有一架挂钟。这学校有两架挂钟,一架在教务处。詹大胖子一早起来第一件事便是上这两架钟。喀拉喀拉,上得很足,然后才去开大门。他看看钟,到时候了,就提了一只铃铛,走出来,一边走,一边摇:叮当、叮当、叮当……从南头摇到北头。上课了。学生奔到教室里,规规矩矩坐下来。下课了!詹大胖子的铃声摇得小学生的心里一亮。呼——都从教室里窜出来了。打秋千、踢毽子、拍皮球、抓子儿……詹大胖子摇坏了好多铃铛。 



  后来,有一班毕业生凑钱买了一口小铜钟,送给母校留纪念,詹大胖子就从摇铃改为打钟。 



  一口很好看的钟,黄铜的,亮晶晶的。 



  铜钟用一条小铁链吊在小操场路边两棵梧桐树之间。铜钟有一个锤子,悬在当中,锤子下端垂下一条麻绳。詹大胖子扯动麻绳,钟就响了:“……钟不打的时候,绳绕在梧桐树干上,打一个活结。 



  梧桐树一年一年长高了。钟也随着高了。 



  五小的孩子也高了。 



  詹大胖子还有一件常做的事,是剪冬青树。这个学校有几个地方都栽着冬青树的树墙子,大礼堂门前左右两边各有一道,校园外边一道,幼稚园门外两边各有一道。冬青树长得很快,过些时,树头就长出来了,参差不齐,乱蓬蓬的。詹大胖子就拿了一把很大的剪子,两手执着剪子把,叭嗒叭嗒地剪,剪得一地冬青叶子。冬青树墙子的头平了,整整齐齐的。学校里于是到处都是冬青树嫩叶子的清香清香的气味。 



  詹大胖子老是剪冬青树。一个学期得剪几回。似乎詹大胖子所做的主要的事便是摇铃——打钟,剪冬青树。 



  詹大胖子很胖,但是剪起冬青树来很卖力。他好像跟冬青树有仇,又好像很爱这些树。



  詹大胖子还给校园里的花浇水。 



  这个校园没有多大点。冬青树墙子里种着羊胡子草。有两棵桃树,两棵李树,一棵柳树,有一架十姊妹,一架紫藤。当中圆形的花池子里却有一丛不大容易见到的铁树。这丛铁树有一年还开过花,学校外面很多人都跑来看过。另外就是一些草花,剪秋罗、虞美人……。还有一棵鱼儿牡丹。詹大胖子就给这些花浇水。用一个很大的喷壶。 



  秋天,詹大胖子扫梧桐叶。学校有几棵梧桐。刮了大风,刮得一地的梧桐叶。梧桐叶子干了,踩在上面沙沙地响。詹大胖子用一把大竹扫帚扫,把枯叶子堆在一起,烧掉。黑的烟,红的火。 



  詹大胖子还做什么事呢?他给老师烧水。烧开水,烧洗脸水。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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