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蒙活说红楼梦-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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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过一些书,这些书里,最活的一部就是《红楼梦》。 《红楼梦》当然是小说,但是对于我来说似乎又不仅是小说,而是真实的生活。就是说,一读起《红楼梦》,就如见其人,如临其境,如闻其声,在你的面前展示着的与其说是小说的文字、描写、情节、故事、抒发、感慨……与其说是作者的伟大、精细、深沉、华美、天才……不如说是展示着真实的生活,原生的生活,近乎全息的生活。对于这样的生活你可能并不熟悉,但是它能取信于你,你完全相信它的真实、生动、深刻、立体、活泼、动感,可触可摸,可赞可叹,可惜可哀,可评可说。 你本来涉世未深,所知有限,如果你好好读三遍《红楼梦》,怎么着,你显得懂点世事人情了。不是说《红楼梦》里的事情可以与生活中的实事照搬比照,不,那样强拉硬扯只能出笑话,而是说的某种“事体情理”是普遍的,是可以互为启迪的。 我喜欢一次又一次地阅读《红楼梦》。我喜欢一次又一次地琢磨《红楼梦》,每读一次都有新发现,每读一次都有新体会新解读。 例如我过去多次说过也写过,抄检大观园时,探春的一段长篇讲话太深太痛,显得突兀,可能是曹雪芹借探春之口说自己要说的话。我还“小人度君子之腹”地说,让作品人物说出作者想说的话,是写作者很难摆脱的一种诱惑。但是近来的多次重读使我的想法发生了动摇。盖从一开始探春与老太太在评价园内治安形势上就发生了原则性的分歧,探春在突击查夜后认为除夜班人员无聊耍钱外并无违规大事,她的这种天下本无事的观点马上受到贾母的恶声恶气的批评。整个搜检之中,能充当搜检方针与举措的对立面的只有探春一人。其他司棋晴雯只是个人尊严维护,宁折不屈罢了。 时代当然不同了,今天的中国今天的世界,已经与贾氏们在大观园里的生活大相径庭了,但是许多事体情理,许多人性善恶,许多爱爱仇仇,许多阴差阳错,许多吉凶祸福、兴衰消长仍然令人觉得亲切,觉得似曾相识,觉得有令人警醒、给人启示、发人深省之处。 否则,毛泽东那么伟大,那么政治,那么哲学又那么日理万机、实务缠身的人怎么可能念念不忘于《红楼梦》!他评价《红楼梦》远远多于高于任何中外名著。 除了真实生动深刻以外,《红楼梦》的一大特点是它留下了太多的空白,这是一道道填空题,它呼唤着记忆力、联想力、想像力、直至侦探推理的能力,谁能经得住谈《红楼梦》的诱惑呢?不谈《红楼梦》,谁知道你也是有智慧有灵性有感情有感悟的呢? 感谢曹雪芹吧,给了我们这么好的话题,你对什么有兴趣?社会政治?三教九流?宫廷豪门?佛道巫神?男女私情?同性异性?风俗文化?吃喝玩乐?诗词歌赋?蝇营狗苟?孝悌忠信?虚无飘渺?来,谈《红楼梦》吧。 所以我不揣浅陋,把说《红楼梦》作为我的一件常务,常活儿,一个永远不尽的话题。我把《红楼梦》当做一部活书来读,当做活人来评,当做真实事件来分析,当做经验学问来思索。我把《红楼梦》当做一块丰产田,当做一个大海来耕作,来徜徉,来拾取。多么好的《红楼梦》啊,他会使那么多人包括我一辈子有事做,有兴味研究著述争论拍案惊奇!我常常从《红楼梦》中发现了人生,发现了爱情、政治、人际关系、天理人欲……的诸多秘密。读《红楼梦》,日有所得月有所得年有所得,十年二十年三十年各有所得。我也常常从生活中发现《红楼梦》的延伸、变体、仿造、翻案、挑战……伟大的经历丰富的中国人中国同胞啊,谁没有一部红楼梦、瓦屋梦、土牢梦、灰房梦、石穴梦、地道梦?或者有经历有各种屋子楼而终于无梦? 所以有了这本《王蒙活说红楼梦》——不是话说,而是活说。把《红楼梦》同时当生活说,把《红楼梦》往活里说,把读者往活里而不是往呆木里说。亲爱的读者,从对《红楼梦》的阅读里找到共识与新见吧,增添智慧和情意吧,提高文化和修养吧。 愿我的这一本书能使你得到某种参照和鼓励。
第一部分:通灵宝玉关于书名(图)
《红楼梦》原名《石头记》,书里第一回就说了,实际版本也是如此,脂评,戚本,列(宁格勒)藏本都叫《石头记》。 第一回里还提到另外的书名:《情僧录》和《金陵十二钗》,虽有此名,少见这样的版本。 用得最广泛的还是《红楼梦》的书名,所有外文译本都是用这个名称,最多翻译时加个介词,使之类似“梦在红楼”或“红楼之梦”。 还有一个名字被坊间采用过:“金玉缘”。我上小学时就读过名为《金玉缘》的《红楼梦》。 我拙于考据,拎不清几个名称出现的缘起始末,只想从文学性、书名学的意义上说一说。 《金玉缘》云云,向通俗小说方面发展,它突出了薛宝钗的地位,不准确;因为全书一直贯穿着究竟是“金玉良缘”还是“木石前盟”的悖论、困扰、撕裂灵魂的悲剧性矛盾。 《金陵十二钗》取名不错,既金陵又一家伙十二个女性,有气势也有魅力,或者说有“卖点”,不知为什么未被书界接受。可能是只提出十二个女性,嫌单纯了些。我倒是见过以此命名的画图。澳门濠景酒店就出售一种茶托,图画是“金陵十二钗”。 “情僧录”是十二钗的另一面,与十二钗互为对象,从情僧(即贾宝玉)眼里看出去,是“十二钗”,从十二钗眼里看出去,只有一个贾宝玉。“情”与“十”两个名称都有人物但缺少构成小说的一个特质:故事。有道是艺术性强的小说应以人物为重心,有理,但叙事诗、报告文学、散文速写,也都可以以写人为主。还有不论你默认也好,气急败坏地骂娘也好,多数读者读小说,是首先由于受到了故事的吸引。 情僧云云,多少有主题先行、装腔作势、与常识较劲直至洒狗血的嫌疑。 最好的书名当然是《石头记》,这方面我曾与宗璞讨论,我们两个的意见一致。石头云云,最质朴,最本初,最平静,最终极也最哲学;同时又最令人欷嘘不已。多少滋味,尽在不言中。 石头亦大矣,直击宇宙,直通宝玉,登高望远,却又具体而微,与全书的核心道具即宝玉脖子上挂着的那块通灵玉息息相关。这样的名称只能天赐,非人力所能也。 我建议,今后出版社再印此书(指供大众阅读的长篇小说,不是指专门的什么什么版本),干脆用《石头记》书名,值得试一把。 《红楼梦》则比较中庸,红者女性也,闺阁也,女红、红颜、红妆、红粉……不无吸引力。楼者大家也,豪宅也,望族也,也是长篇小说的擅长题材。梦者罗曼斯也,沧桑也,爱情幻灭也,依依不舍而又人去楼空也。多少西洋爱情小说名著,从《茵梦湖》到《安娜·卡列尼娜》也是靠这种写法征服读者。 与“石头记”相比,“红楼梦”,还是露了一点,俗了一点。这又是悖论,我们不希望把小说写俗了,但是在我国,与诗词、散文、政论相比,小说与戏曲从来都是俗文学。 还有一条,过分地偏激地咋咋唬唬痛斥世俗通俗,本身也可能是一种矫情做作,也是俗的一个变种罢了。
第一部分:通灵宝玉通灵宝玉(图)
在《红楼梦》中,贾宝玉生而衔之的那块玉是一个关键性的物件。第一、它是贾宝玉此人的另一个“我”,它是宝玉的物格化,也就是说贾宝玉公子是这块玉的人格化,它们互为主体。第二,它是贾宝玉也是全书的一个符号。第三、它是全书的主线:由女娲补天未用之石变成通灵之玉,幻化为人,经历种种,复变成一块石头,回到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符合中国哲学的对于圆形的崇拜、循环观念与周而复始的观念。第四它是作者的哲学:发生学、未来学与终极关怀,是作者理智上想讲实际上未必做得到的一种人生观。虚无主义又现实主义。虚无而不彻底,因为虚无会变成现实,一块石头会变成一个贾宝玉其人。现实而不现实,因为贾公子的一切是石头变的,最后还得变成石头。第五,它还组织了一些情节,使得现在的 “现实主义”的小说带上了象征主义乃至魔幻主义的色彩。 石头的说法使《红楼梦》阔大终极。玉的变幻使《红楼梦》显得灵动。绝非爬行的现实主义。 以庚辰本回目为例,第一回、第八回、第二十五回、九十四回、一百十六回,回目中都有通灵字样。无此字样但仍然写到乃至是围绕此玉写的章节更多,如见到林黛玉时的摔玉情景,张道士看玉给麒麟等情节。总括来说,贾宝玉的平安祸福都反映到了那块玉上面。 还有一僧一道,丢玉啊,送玉啊,弄得热闹。 这一类情节本来很容易鄙俗化、狗血化,所以高鹗写到后来丢玉时,还出现了各种假冒伪劣之玉,这其实很值得深思,有真就一定有假,有高明就一定可能变成拙劣。幸亏这里有一个重要交代,这样,通灵玉的情节不致走火入魔,往野蛮愚昧丑恶邪祟上走。 这个关键性的交代就是石头,玉的本质、来源、归宿都是石头,只这么一想,你就开阔了、平静了、惆怅了、悲哀了也升华了。不简单。 如此这般,你仍然觉得意犹未尽,对这种前无先例、后无承接的写法仍然觉得不清不明,觉得仍然未有说到穴位上。实是留下了太多的遗憾。 这里还有一个问题,就是胡适博士对于衔玉而生的写法颇不以为然,他在给高阳的信中就明说了这一点。这实在是很奇怪,与胡博士的水平地位影响不相称,我只能说他是以产科学的观点来评价这块通灵玉的出场的。
第一部分:通灵宝玉宝玉摔玉
《红楼梦》第三回描写宝玉第一次与黛玉见面:
(宝玉)……又问黛玉:“可也有玉没有?”众人不解其语 ;黛玉便忖度着因他有玉,故问我有也无,因答道:“我没有那个。想来那玉是一件罕物,岂能人人有的。”宝玉听了,登时发作起痴狂病来,摘下那玉,就狠命摔去,骂道:“什么罕物,连人之高低不择,还说‘通灵’不‘通灵’呢!我也不要这劳什子了!”吓的众人一拥争去拾玉。贾母急的搂了宝玉道:“孽障!你生气,要打骂人容易,何苦摔那命根子!”宝玉满面泪痕泣道:“家里姐姐妹妹都没有,单我有,我说没趣,如今来了这么一个神仙似的妹妹也没有,可知这不是个好东西。”贾母忙哄他道:“你这妹妹原有这个来的,因你姑妈去世时,舍不得你妹妹,无法处,遂将他的玉带了去了:一则全殉葬之礼,尽你妹妹之孝心,二则你姑妈之灵,亦可权作见了女儿之意。因此他只说没有这个,不便自己夸张之意。你如今怎比得他?还不好生慎重带上,仔细你娘知道了。”说着,便向丫鬟手中接来,亲与他带上。宝玉听如此说,想一想大有情理,也就不生别论了。 这一段写得超常。一个少年见了另一个少年,发现对方有一种什么好东西,而自己没有,因而哭闹,这可以理解,因为人有私有占有的欲望。但因为自己有而对方没有便“无私”地闹了起来,这不可理解。 超常,所以绝妙,妙却难解,难解,就更妙。如果是那种单薄的情节处理,受了委曲哭,得了甜头笑,还有什么捉摸头呢? 此章作了铺垫,先说是宝玉“有时似傻如狂”“行为偏僻性乖张”,还说他是“登时发作起痴狂病”,如此这般。 但我们看一看,宝玉并非见人就问人家有无玉,更从未在人前摔过玉。摔玉的情分与痴狂并不是每一个接触过宝玉的少女都能得到的。这么一想,你就为之感动,为之泪下了。 是的,这是宿命,这是前世的神瑛侍者与绛珠仙子的还泪之情所注定的。它无法解释也不必解释。宝玉爱黛玉,这是不能讨论的。爱情如电如雷霆,如疯狂如冤孽如病痛,它的强度甚至超过了生与死。他见了黛玉,他能不闹吗?他能踏实吗?他能正常吗? 见到自己的所爱就如同见到了自己的前生、现世与未来,如同见到了自己的灵魂、形影与存在……他能不要求对方与自己保持完全的一致吗? 如果依弗洛伊德的说法,小女孩见到男孩的身体,会误以为自己缺少了什么,那么男孩见到女孩觉得自己多余了点什么也就不足为奇了。在这个问题上,曹雪芹的文学比弗洛伊德的科学更多了一些对于女性的体贴,比弗洛伊德的科学多了点人文,是不是呢? ……这仍然不能完全解开摔玉的故事,我们还将继续分析下去琢磨下去。这里要说的是,从青年修养的角度上看,我们应该告诉下一代人对爱情也可以采取更加务实的态度。而某个人,如果他或她经历过类似宝玉与黛玉式的迷狂的痛苦的爱情,他或她尝到了哭玉摔玉式的滋味,我们有理由为之感叹,既然上苍给予人类男女的分别,给予了人类以感情和灵性,那么他或她有福了,他或她算是货真价实地活过了也爱过了。 顺便说一下,贾母临时编撰的黛玉的莫须有的以玉殉母的故事确实大近情理,贾母这样好的虚构能力,比后世那些毫无想像力,只会写自身的一点室内剧肥皂剧式经历的作家要更适合搞创作。有一位也不甚年轻的朋友一听到“搞创作”云云便痛不欲生(可能以为这样说亵渎了文学吧),如果他又要痛苦,只得请便了。
第一部分:通灵宝玉你的脖子上挂着什么
宝玉的脖子上挂着的有:长命锁、寄名符、落生时衔着的那块玉。此外,他头戴累丝嵌宝紫金冠,额上勒着二龙捧珠金抹额,身上系着五色蝴蝶莺绦。 很阔绰。更是求吉祥。 人们生下来时都是“无产阶级”,叫做一无所有,叫做赤条条来去无牵挂。不知道是不是人为自己的赤条条身世身份而寂寞孤单惭愧,总是用许多玩艺点缀、丰满、保佑自身。 人们还倾向于寻求某个物件与自身的对应性、神性、主宰性。西人脖子上要挂十字架、护身符,佛家要挂念珠,同样有护身符,各民族都有这方面的习俗。 宝玉的玉先天带来,自是神异。玉的正面用篆体写着“莫失莫忘,仙寿恒昌”,背面写着一除邪祟,二疗冤疾,三知祸福。这个背面写得太低俗直露了,应属败笔。但它反映了,人们不但追求物件的对应性、神性、主宰性,而且追求语言文字的同样神学功能。篆字比较繁眩拦郏拼裥裕顺晌籽 ! ∥锛胛淖郑τ裼涤械暮茏闶怠P占值恼馕还佑懈A恕! ”︻尾钜坏悖挥猩兄奈锛从械米择泛蜕械奈淖郑骸安焕氩黄剂溆兰獭保谱髁酥楸вā⒒平鸩永玫挠纾灾笆谓鸩硬拥南钊Α⒔鹚S写艘晃铮写税烁鲎郑补槐︻问苡貌痪〉牧恕! 】谥邢沃比皇撬廾:蜕懈飧澹彩敲硪桓錾郧巢愦蔚拿C朊彩强赡芟嚆5模坏擞肴顺逋唬擞朊艘渤逋唬芑畹锰な灯桨玻俊 △煊褡钗按螅弊由鲜裁炊济挥小K诵摹⒁苫蟆⒈В欢晕奘び械牡览怼K笔备械降氖且晃匏性谝挥闳懊娴娜跏啤! ∧阄掖笾乱彩橇主煊瘢阄业牟弊由弦彩鞘裁炊济挥小E月蚋鱿盍矗苍睹挥姓庑┟谩N颐巧吕矗挥杏瘢挥薪穑挥凶至檠椋挥幸凰郑豢判模恢治幢啬芄皇迪值脑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