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送_龙应台-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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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来鼓掌,是患难情深,更是岁月沧桑。
另一个头,是马英九的。能说他在跟五万个人一起欣赏民歌吗?还是说,他的坐着,其实是奔波,他的热闹,其实是孤独,他,和他的政治对手们,所开的车,没有“r”挡,更缺空挡。
我们这一代人,错错落落走在历史的山路上,前后拉得很长。同龄人推推挤挤走在一块,或相濡以沫,或怒目相视。年长一点的默默走在前头,或迟疑徘徊,或漠然而果决。前后虽隔数里,声气婉转相通,我们是同一条路上的同代人。
蔡琴开始唱《恰似你的温柔》,歌声低回流荡,人们开始和声而唱:
某年某月的某一天 就像一张破碎的脸
难以开口道再见就让一切走远
这不是件容易的事 我们却都没有哭泣
让它淡淡的来 让它好好的去
我压低帽檐,眼泪,实在忍不住了。今天是七月七号的晚上,前行者沈君山三度中风陷入昏迷的第二晚。这里有五万人幸福地欢唱,掌声、笑声、歌声,混杂着城市的灯火腾跃,照亮了粉红色的天空。此刻,一辈子被称为“才子”的沈君山,一个人在加护病房里,一个人。
才子当然心里冰雪般的透彻:有些事,只能一个人做。有些关,只能一个人过。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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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送胭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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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到屏东去看妈妈,还没到时先给她电话:“你知道我是谁吗?”
她愉快的声音传来:“我不知道你是什么人,可是我知道你是我喜欢的人。”
“猜对了,”我说,“我是你的女儿,我是小晶。”
“小晶啊,”她说,带着很浓的浙江乡音,“你在哪里?”
带她去“邓师傅”做脚底按摩,带她去美容院洗头,带她到菜市场买菜,带她到田野上去看鹭鸶,带她到药房去买老人营养品,带她去买棉质内衣,宽大但是肩带又不会滑下来的那一种,带她去买鞋子买乳液买最大号的指甲刀。我牵着她的手在马路上并肩共行的景象,在这黄狗当街懒睡的安静小镇上就成为人们记得的本村风景。不认识的人,看到我们又经过他的店铺,一边切槟榔一边用眼睛目送我们走过,有时候说一句,轻得几乎听不见:“伊查某仔转来喽!”
见时容易别时难,离开她,是个复杂的工程。离开前二十四小时,就得先启动心理辅导。我轻快地说:“妈,明天就要走啦。”
她也许正用空蒙蒙的眼睛看着窗外的天,这时马上把脸转过来,慌张地看着我,“要走了?怎么要走呢?”
我保持声音的愉悦,“要上班,不然老板不要我啦。”
她垂下眼睛,是那种被打败的神情,两手交握,放在膝上,像个听话的小学生。跟“上班”,是不能对抗的,她也知道。她低声自言自语:“喔,要上班。”
“来,”我拉起她的手,“坐下,我帮你擦指甲油。”
买了很多不同颜色的指甲油,专门用来跟她消磨卧房里的时光。她坐在床沿,顺从地伸出手来,我开始给她的指甲上色,一片一片慢慢上,每一片指甲上两层。她手背上的皮,抓起来一大把,是一层极薄的人皮,满是皱纹,像蛇蜕掉弃置的干皮。我把新西兰带回来的绵羊油倒在手心上,轻轻揉搓这双曾经劳碌不堪、青筋暴露而今灯尽油枯的手。
涂完手指甲,开始涂脚指甲。脚指甲有点灰指甲症状,硬厚得像岩石。把她的脚放进热水盆里──她缩起脚,说:“烫。”我说:“一点也不,慢慢来。”浸泡五分钟后,脚指甲稍微松软了,再涂色。选了艳丽的桃红,小心翼翼地点在她石灰般的脚指甲上。效果,看起来确实有点恐怖,像给僵尸的脸颊上了腮红。
我认真而细致地“摆布”她,她静静地任我“摆布”。我们没法交谈,但是,我已经认识到,谁说交谈是唯一的相处方式呢?还有什么,比这胭脂阵的“摆布”更适合母女来玩?只要我在,她脸上就有一种安心的平静。更何况,胭脂阵是有配乐的。我放上周璇的老歌,我们从《夜上海》一直听到《凤凰于飞》、《星心相印》和《永远的微笑》。
涂完她所有的手指甲和脚指甲,轮到我自己。黄昏了,淡淡的阳光把窗帘的轮廓投射在地板上。“你看,”我拿出十种颜色,每一只指甲涂一个不同的颜色,从绯红到紫黑。她不说话,就坐在那床沿,看着我涂自己的指甲,从一个指头到另一个指头。
每次从屏东回到台北,朋友总是惊讶:“嗄?你涂指甲油?”
指甲油玩完了,空气里全是指甲油的气味。我说:“明天,明天我要走了。要上班。”
她有点茫然,“要走了?怎么要走了?那──我怎么办?我也要走啊。”
把她拉到梳妆镜前,拿出口红,“你跟哥哥住啊,你走了他要伤心的。来,我帮你化妆。”她一瞬间就忘了我要走的事,对着镜子做出矜持的姿态:“我啊,老太婆了,化什么妆哩。”
可是她开始看着镜中的自己,拿起梳子,梳自己的头发。
她曾经是个多么耽溺于美的女人啊。六十五岁的时候,突然去纹了眉和眼线,七十岁的时候,还问我她该不该去隆鼻。多少次,她和我一起站在梳妆镜前,她说:“女儿,你要化妆。女人,就是要漂亮。”
现在,她的手臂布满了黑斑,黑斑在干枯的衰老的皮肤上,像褪下的蛇皮。
我帮她擦了口红,说:“来,抿一抿。”她抿了抿唇。
我帮她上了腮红。
在她纹过的眉上,又画上一道弯弯淡眉。
“你看,”我搂着她,面对着大镜,“冬英多漂亮啊。”
她惊讶,“咦,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我是你的女儿嘛。”我环抱着她瘦弱的肩膀,对着镜子里的人,说,“妈,你看你多漂亮。我明天要走喔,要上班,不能不去的,但马上会回来看你。”
目送散步
.t.xt..小.说.天.堂.
回屏东看母亲之前,家萱过边境来访。细致的她照例带了礼物。一个盒子上写着“极品燕窝”,我打开看一下,黑溜溜的一片,看不懂。只认得盛在瓷碗里头加了冰糖的白糊糊又香又甜的燕窝;这黑溜溜的原始燕窝──是液体加了羽毛、树枝吗?还真不认识。不过,家萱当然是送给母亲吃的,我不需操心。
她又拿出一个圆筒,像是藏画的。一卷纸拿出来,然后一张一张摊开,她说:“我印得多了,想想也许你妈可以用。”
海报大小的白纸,印着体积很大、油墨很浓的毛笔字,每一张都是两三行,内容大同小异:
最亲爱的妈妈:
我们深爱您。
您的房子、看护、医药费,我们全都付了。
我们承诺,一定竭尽所能照料您。
请您放心。
您的孩子:家萱
家齐
家仁
最亲爱的妈妈:
我们都是您含辛茹苦培养大的。
我们感念您。
我们承诺:您所有的需要,都由我们承担。
请您放心。相信我们对您的深爱。
您的孩子:家萱
家齐
家仁
我看着家萱,忍不住笑。上一回,我们在交换“妈妈笔记”时,她说到八十岁的母亲在赡养院里如何如何地焦虑自己没钱,怀疑自己被儿女遗弃,而且一转身就忘记儿女刚刚来探视过而老是抱怨孩子们不记得她。我拿出自己“制造”的各种银行证明、抚养保证书,每一个证明都有拳头大的字,红糊糊、威风凛凛的印章,每一张都有一时的“安心”作用。没想到家萱进步神速,已经有了独家的“大字报”!
“是啊,”她笑着说,“我用海报把她房间的墙壁贴得满满的。她在房间里走来走去,可以一张一张读,每一张我们姐弟都给签了名。”
“有效吗?”我问。
她点头,“还真有效,她读了就安心。”
“你拿回屏东,贴在你妈房里吧。”
她的笑容,怎么看都是苦的。我也发现,她的白发不知何时也多了。
我把大字报一张一张拾起,一张一张叠好,卷起,然后小心地塞回圆筒。摇摇头,“妈妈又过了那个阶段了。她已经忘了字了。我写的银行证明,现在她也看不懂了。”
回到屏东,春节的爆竹在冷过头的冬天,有一下没一下的,凉凉的,仿佛浸在水缸里的酸菜。陪母亲卧床,她却终夜不眠。窗帘拉上,灭了大灯,她的两眼晶亮,瞪着空蒙蒙的黑夜,好像瞪着一个黑色的可以触摸的实体。她伸出手,在空中捏取我看不见的东西。她呼唤我的小名,要我快起床去赶校车,不要迟到了,便当已经准备好。她说隔壁的张某某不是个东西,欠了钱怎么也不还。她问,怎么你爸爸还没回家,不是说理了发就马上回来吗?
我到厨房拿热牛奶给她喝。她不喝。我抚摸她的手,拍她的肩膀,像哄一个婴儿,但是她安静了一会儿又开始躁动。我不断地把她冰冷的手臂放回被窝里,她又固执地将我推开。我把大灯打开,她的幻觉消失,灯一灭,她又回到四十年前既近又远、且真且假的彷徨迷乱世界。
大年初三, 二○○八年的深夜,若是从外宇宙看过来,这间房里的灯亮了又暗,暗了又亮,一整夜。清晨四时,我下了床,光脚踩在冰冷的地板上,说:“妈,既然这样,我们干脆出去散步吧。”帮她穿上最暖的衣服,围上围巾,然后牵着她的手,出了门。
冬夜的街,很黑,犬吠声自远处幽幽传来,听起来像低声呜咽,在解释一个说不清的痛处。
路底有一家灯火通明的永和豆浆店,我对她说:“走吧,我带你去吃你家乡浙江淳安的豆浆。”她从梦魇中醒来,乖顺地点头,任我牵着她的手,慢慢走。空荡荡的街,只有我,和那生了我的女人。
路的地面上,有一条很长很长的白线,细看之下,发现是鸟屎。一抬头,看见电线上黑溜溜的一长条,全停满了燕子,成千上万只,悄悄地,凝结在茫茫的夜空里。
目送为谁
t…xt…小;说……天。堂
我不懂得做菜,而且我把我之不懂得做菜归罪于我的出身──我是一个外省女孩;在台湾,“外省”其实就是“难民”的意思。外省难民家庭,在流离中失去了一切附着于土地的东西,包括农地、房舍、宗祠、庙宇,还有附着于土地的乡亲和对于生存其实很重要的社会网络。
因为失去了这一切,所以难民家庭那做父母的,就把所有的希望,孤注一掷地投在下一代的教育上头。他们仿佛发现了,只有教育,是一条垂到井底的绳,下面的人可以攀着绳子爬出井来。
所以我这个难民的女儿,从小就不被要求做家事。吃完晚饭,筷子一丢,只要赶快潜回书桌,正襟危坐,摆出读书的姿态,妈妈就去洗碗了,爸爸就把留声机转小声了。背《古文观止》很重要,油米柴盐的事,母亲一肩挑。
自己做了母亲,我却马上变成一个很能干的人。厨房特别大,所以是个多功能厅。孩子五颜六色的画,贴满整面墙,因此厨房也是画廊。餐桌可以围坐八个人,是每天晚上的沙龙。另外的空间里,我放上一张红色的小矮桌,配四只红色的矮椅子,任谁踏进来都会觉得,咦,这不是白雪公主和七个小矮人的客厅吗?
当我打鸡蛋、拌面粉奶油加砂糖发粉做蛋糕时,安德烈和菲利普就坐在那矮椅子上,围着矮桌上一团新鲜可爱的湿面团,他们要把面团捏成猪牛羊马各种动物。蛋糕糊倒进模型,模型进入烤箱,拌面盆里留着一圈甜软黏腻的面糊,孩子们就抢着用小小的手指去挖,把巧克力糊绕满了手指,放进嘴里津津地吸,脸上也一片花糊。
我变得很会“有效率”做菜。食谱的书,放在爬着常青藤的窗台上,长长一排。胡萝卜蛋糕的那一页,都快磨破了;奶酪通心粉、意大利千层面那几页,用得掉了下来。我可以在十分钟内,给四个孩子──那是两个儿子加上他们不可分离的死党──端上颜色漂亮而且维他命abcde加淀粉质全部到位的食物。然后把孩子塞进车里,一个送去踢足球,一个带去上游泳课。中间折到图书馆借一袋儿童绘本,冲到药房买一只幼儿温度计,到水店买三大箱果汁,到邮局去取孩子的生日礼物包裹同时寄出邀请卡……然后匆匆赶回足球场接老大,回游泳池接老二,回家,再做晚餐。
母亲,原来是个最高档的全职、全方位ceo,只是没人给薪水而已。
然后突然想到,啊,油米柴盐一肩挑的母亲,在她成为母亲之前,也是个躲在书房里的小姐。
孩子大了,我发现独自生活的自己又回头变成一个不会烧饭做菜的人,而长大了的孩子们却成了美食家。菲利普十六岁就自己报名去上烹饪课,跟着大肚子、带着白色高筒帽的师傅学做意大利菜。十七岁,就到三星米其林法国餐厅的厨房里去打工实习,从削马铃薯皮开始,跟着马赛来的大厨学做每一种蘸酱。安德烈买各国食谱的书,土耳其、非洲菜、中国菜,都是实验项目。做菜时,用一只马表计分。什么菜配什么酒,什么酒吃什么肉,什么肉配什么香料,对两兄弟而言,是正正经经的天下一等大事。
我呢,有什么就吃什么。不吃也可以。一个鸡蛋多少钱,我说不上来,冰箱,多半是空的。有一次,为安德烈下面──是泡面,加上一点青菜叶子。
汤面端上桌时,安德烈,吃了两口,突然说:“青菜哪里来的呀?”
我没说话,他直追,“是上星期你买的色拉对不对?”
我点点头。是的。
他放下筷子,一副哭笑不得的神情,说:“那已经不新鲜了呀,妈妈你为什么还用呢?又是你们这一代人的──习惯,对吧?”
他不吃了。
过了几天,安德烈突然说:“我们一起去买菜好吗?”
母子二人到城里头国际食品最多的超市去买菜。安德烈很仔细地来来回回挑选东西,整整三个小时。回到家中,天都黑了。他要我这做妈的站在旁边看着,“不准走开喔。”
他把顶级的澳洲牛排肉展开,放在一旁。然后把各种香料罐,一样一样从架上拿下来,一字排开。转了按钮,烤箱下层开始热,把盘子放进去,保持温度。他把马铃薯洗干净,开始煮水,准备做新鲜的马铃薯泥。看得出,他心中有大布局,以一定的时间顺序在走好几个平行的程序,像一个乐团指挥,眼观八方,一环紧扣一环。
电话铃响。我正要离开厨房去接,他伸手把我挡下来,说:“不要接不要接。留在厨房里看我做菜。”
红酒杯,矿泉水杯,并肩而立。南瓜汤先上,然后是色拉,里头加了松子。主食是牛排,用锡纸包着,我要的四分熟。最后是甜点,法国的soufflé;。
是秋天,海风徐徐地吹,一枚浓稠蛋黄似的月亮在海面上升起。
我说:“好,我学会了,以后可以做给你吃了。”
儿子睁大了眼睛看着我,认认真真地说:“我不是要你做给我吃。你还不明白吗?我是要你学会以后做给你自己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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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送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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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兄弟,都是五十多岁的人了,这回摆下了所有手边的事情,在清明节带妈妈回乡。红火车站大厅里,人潮涌动,大多是背着背包、拎着皮包